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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縣市 臺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衛食藥字第10334131700號
處分日期 1030613
處分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28-1
罰款 4萬元
產品 JEUNESSE營養品(沛泉精華、柏沛樂)
來源分類 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