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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縣市 台北市
處分字號 北市衛食藥字第10237899500號
處分日期 1021030
處分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28-1
罰款 4萬元
產品 銀杏精;;深海鮫魚軟骨精EX;;DHA-220;;清肺精;;深海鮫;;Q10;;痛寶精;;救糖神;;健康胎美精;;金肝寶精;;新肝寶精;;紫寶車;;納豆精
來源分類 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