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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1-01-12 |
報紙 | 經濟日報 |
版號 | 1 |
刊名 | 要聞 |
編譯 |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 |
標題 | 縮減工時部分 視為無給休假勞委會近期發布解釋令 勞工可能面臨減薪 |
內文 | 每周法定工時已由每周48小時降為兩周84小時,減縮部分是有給或無給,攸關勞工權益至巨。行政院勞委會即將做成解釋令,超過84工時部分採「無給休假」原則,亦即兩周減縮的12小時,勞工如果休假,雇主可不給薪,如果上班,則以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