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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9-03-21
報紙 聯合報
版號 A4
刊名 要聞
編譯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標題 解決勞資爭議 罷工條件法制化勞委會通過修正草案 無記名表決過半即可發動 不能罷工的行業或勞方不想罷工 採仲裁解決 企業主直呼不可思議
內文 勞委會昨天通過工會法與勞資關係處理法的修正草案,副主委潘世偉說明,相關修法的目的是尋求勞資關係的穩定,並非鼓勵罷工。他還強調,國內相關法令數十年未改,「台灣脫離世界太久」,反而對社會與經濟發展產生不良影響。潘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