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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9-04-27 |
報紙 | 聯合報 |
版號 | B04 |
刊名 | 錢景周報封面故事 |
編譯 |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
標題 | 無薪假看這裡夫妻有人失業 稅可延繳3個月 |
內文 | 今年報稅新制有項最貼心的做法,財政部體恤失業或休無薪假勞工的繳稅壓力,讓失業、休無薪假的員工可延後繳稅,最長延繳3個月。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這次開放延後繳稅的對象有5大類,不論是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合併申報的配偶,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