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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03-07
報紙 聯合報
版號 A1
刊名 要聞
編譯 記者李明賢、李志德╱台北報導
標題 拚出生率安胎假1年 公務員納入孕婦持醫院證明請假 雇主不得拒絕或解雇 無薪資補貼 五、六月實施
內文 馬政府再釋婦女政策利多!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宣布,勞委會決修訂勞工請假規則,懷孕婦女最長可享有一年安胎假,五月底、六月初報請行政院核定,立即實施。銓敘部長張哲琛昨晚表示,政府機關會考慮跟進,讓女性公務人員也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