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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24
報紙 聯合晚報
版號 A4
刊名 焦點
編譯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標題 護本勞先裁外勞才能裁派遣工勞委會改函釋:應優先徵詢被裁派遣工是否願意擔任外勞的工作。一旦發現雇主違法,將依1:1裁減外勞配額。
內文 近日有數家知名電子公司傳出無預警資遣派遣工,派遣工指控公司寧用外勞,基於保障本勞就業權益,勞委會決定修改函釋,將「先裁外勞,再裁本勞」的適用範圍由「正式勞工」擴大到「派遣勞工」,也就是聘僱外勞工廠商必須先裁外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