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0.0' 代表增減少於0.05%。
本港共有四項消費物價指數數列,以反映消費物價通脹對不同開支組別的住戶的影響。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根據較低 、 中等及較高開支範圍的住戶的開支模式編製而成。政府統計處亦根據上述三項指數涵蓋的所有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編製一項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這指數的按年變動率,一般用以反映整體消費物價通脹。
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涵蓋本港約50%、30%及10%的住戶。這些住戶在基期內(即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的每月平均開支(港元計)分別為4,500元至18,499元、18,500元至32,499元及32,500元至65,999元之間。將自基期起物價轉變的影響計算在內,調整至2014年的價格水平,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分別大約在5,400元至22,200元之間、22,200元至38,500元之間及38,500元至77,800元之間,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則大約在5,400元至77,800元之間。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根據這些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而編製。
按年變動率會以多於一個小數點位的指數作計算。再者,2010年10月以前的按年變動率是以當時所屬基期的指數數列(例如以2004/05年為基期的指數數列),對比一年前相同基期的指數來計算的。
資料來源: 政府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
(查詢電話 : 3903 7374
查詢電郵:cpi@censtat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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