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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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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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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 | 3977 | 林國欽 | 男 | 1928/7/15 | 台灣,苗栗縣 | 51165 | 25 | 新竹火車站行李司事 | 林國欽與蕭清安及余火珠等交誼甚厚來往密切與匪諜王顯明、蕭清波及楊波等或則誼屬兄弟,或則相交至好,平日來往密切,言談之間其思想難免受感染,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2 | 3978 | 左士坤 | 男 | 1930/7/13 | 山東,萊陽縣 | 66058 | 37 | 高雄縣警?分區指揮部上尉情報官 | 左士坤於53年11月16日赴高雄縣警察局保安課洽公時,與同鄉張家貞談起匪區交通如何發達,建設如何進步。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5)測審字第0007號 | ||||
4003 | 3979 | 朱惕生 | 男 | 1929/8/23 | 江蘇,泰興縣 | 59026 | 30 | 殷台造船公司技工 | 朱惕生於47年8月間,誇張匪方廣播內容,工程技能高超,生產建設進步,對於匪發射金門砲彈多,而炫耀匪方造彈能力等言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
4004 | 3980 | 鄒慶霖 | 男 | 1928/10/15 | 台灣,新竹縣 | 52084 | 25 | 農 | 鄒慶霖為台灣肥料公司新竹肥料第5廠工人,與同案被告利雲欽往來,涉嫌叛亂。查無被告參加該盟之積極事證犯行,並不知利雲欽係匪諜,亦難負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責。然被告與利雲欽來往甚密,思想已非純正,應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5 | 3981 | 白新聲 | 男 | 1926/1/19 | 河南,新鄭縣 | 50920 | 26 | 39師116團4連上尉政治幹事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2年 | |||||
4006 | 3982 | 謝吉昌 | 男 | 1927/4/14 | 台灣,苗栗縣 | 54120 | 28 | 台灣省鐵路局台北機務段司機 | 謝吉昌曾受李匪(瑞東)宣傳教育,思想受毒,有參加叛亂組織之嫌,為保密局偵悉。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7 | 3983 | 田春木 | 男 | 1922/3/13 | 台灣,新竹縣 | 50571 | 30 | 新竹芎林中學會計員 | 38年上半年間,劉匪興炎(另案已自首)曾先後將匪幫宣傳書籍,綜合文稿、和談文獻、思想方法論、世界現勢圖解、新民生主義論觀察雜誌等分別交與田春木、彭錦書、李祥錦等閱讀。被告田春木對於閱讀左傾書籍供認在卷,其受匪思想教育,思想顯不純正,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8 | 3984 | 葉永國 | 男 | 1933/5/27 | 福建,金門縣 | 54064 | 31 | 金門軍人之友社宣傳組幹事 | 葉永國、王鴻烈、鄭水南、李光宇等人於38年間就讀金門中學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灌輸匪黨毒化教育,抨擊政府言論,鄭君並誘渠等閱讀反動小說書籍,進而指示葉永國以組織讀書會為名吸收王君等30餘人,先後在葉君、王君等家中集會及輪流研讀反動書?。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09 | 3985 | 李光宇 | 男 | 1934/3/2 | 福建,金門縣 | 54064 | 20 | 金門軍人之友社總務組組長 | 葉永國、王鴻烈、鄭水南、李光宇等人於38年間就讀金門中學時,受潛匿該校以教師身分作為掩護之匪諜鄭圖灌輸匪黨毒化教育,抨擊政府言論,鄭君並誘渠等閱讀反動小說書籍,進而指示葉永國以組織讀書會為名吸收王君等30餘人,先後在葉君、王君等家中集會及輪流研讀反動書籍。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4010 | 3986 | 王衡秋 | 男 | 1940/7/22 | 台灣,台中縣 | 60085 | 22 | 台糖員工福利印刷所學徒 | 王衡秋於48年9月23日上午,在該印刷所員工廁所第一間牆壁上刻寫反動文字「反中復共」四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特字第0034號 | ||||
4011 | 3987 | 周步榮 | 男 | 1924/12/28 | 江西,修水縣 | 60083 | 37 | 新中國聯合出版社社長 | 周步榮於37年12月被匪俘虜,受匪思想教育,來台後,不知悛悟,竟在台北監獄與內亂犯葉貽恆等談論時局,教唱匪歌,並講述匪黨革命方針和目的,核其所為,雖非對不特定多數人為之,但其思想傾匪,應予交付感化。 | 無罪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9)警審特字第0017號 | ||||
4012 | 3988 | 張 復 | 男 | 1921/1/10 | 山東,莒縣 | 54199 | 34 | 商 | 被告張復於30年原籍山東莒縣,被匪竊踞後,曾任該縣8區匪合作社簿記員,嗣調匪山東財經學校受訓,31年元月派回原社升充會計員,同年7月調匪莒中行署任經建科科員,嗣升主任科員,同年11月因虧空潛逃,案經本部查悉,將被告緝獲,訊據被告供認前情不諱。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3)審聲字第035號 | ||||
4013 | 3989 | 蔡壽人 | 男 | 1928/8/26 | 福建,福鼎縣 | 51920 | 26 | 不詳 | 依申請人提供之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證明書」蔡壽人於40年7月4日起至42年4月6日止在本處受訓。 | 感訓 | 感化1年9月3日 | |||||
4014 | 3990 | 葉 琳 | 女 | 1933/3/18 | 江蘇,南通縣 | 51920 | 18 | 陸軍總司令部屏東女青年大隊學生 | 葉琳經保密局訊明尚無為匪事證,惟於11歲時曾參加新四軍主辦之講演會,喜閱讀蘇俄及其他左傾書籍,其思想欠純正。 | 發交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4015 | 3991 | 徐少華 | 男 | 1927/6/26 | 浙江,杭州市 | 50920 | 24 | 花蓮鐵路辦事處職員 | 徐少華初審時供認參加匪黨不諱,但復審時堅不承認與共匪組織有關,尚供認思想左傾屬實,經簽准予以交付感訓2年。 | 交付感訓2年 | 感化2年8月6日 | |||||
4016 | 3992 | 張忠浩 | 男 | 1933/10/13 | 浙江,東陽縣 | 50920 | 17 | 陸軍340師警衛連上兵 | 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6月 | 發交感訓5月 | |||||
4017 | 3993 | 王英山 | 男 | 1923/2/8 | 台灣,台南市 | 51106 | 31 | 皮鞋工 | 王英山等係前台南食品店工廠員工,35年7、8月間,參加李匪媽兜之每週座談會7、8次,受聽共匪對工人好處,並閱讀文萃、新民主主義及匪黨黨章等。 | 裁定交付感化,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18 | 3994 | 林松林 | 男 | 1943/7/15 | 台灣,南投縣 | 82018 | 39 | 計程車司機 | 林松林於68年11月9日上午11時許,駕駛計程車,載乘客黃元平、林炳煌途中,向渠等發表『共產黨很好,共產黨的階級鬥爭及一杯水主義合乎時代』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其復於70年11月17日凌晨2時許,駕駛計程車,載乘客高周、黃麗曄途中,向渠等發表『共產主義好,共產黨幾個運動都很好』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1)裁字第0008號 | ||||
4019 | 3995 | 黃光雄 | 男 | 1942/9/21 | 台灣,台北縣 | 87120 | 46 | 醫 | 黃光雄原業醫師,於民國72年間因違反票據法潛逃日本,輾轉赴阿根廷靠行醫維生,因參加「阿根廷台灣同?會」舉辦之音樂會而結識台獨份子蘇聰信等人,74年4月間,張燦鍙至阿根廷舉辦演講會,黃光雄至該張燦鍙住宿之飯店內,當場填具宣誓書,宣誓加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之叛亂組織。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3月26日 | (78)度台上字第1844號 | ||||
4020 | 3996 | 歐陽中康 | 男 | 1937/12/18 | 湖北,漢陽縣 | 63061 | 26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廿六兵工廠四等三級臨時工 | 歐陽中康於50年7月至51年2月間,先後在聯勤第二十六兵工廠修理所旁廁所內,以釘子及石頭書寫「解於台灣,實行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就是天堂。」及在該廠理髮室旁?所內,以尖石書寫「人民公社解放台灣」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2)警審聲字第0015號 | ||||
4021 | 3997 | 葉萍東 | 男 | 1923/8/1 | 廣東,梅縣 | 74063 | 52 | 新竹地方法院書記官 | 葉萍東於33年在福建南平,經葉映球介紹參加共產黨,34年底來台,迄未自首。 | 免訴,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葉春霆 | (63)初特字第0025號 | |||
4022 | 3998 | 何 仁 | 男 | 1938/7/14 | 四川,奉節縣 | 71085 | 33 | 台灣日報校對 | 何仁係台中市私立新民商工職校數學科教員,於59年4月間,在該校5年制3年級乙班上課時,向學生發表:「目前政治風氣有許多弊端,怎樣能反攻大陸呢?如果反攻大陸成功,我願投入台灣海峽自殺」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26日 | |||||
4023 | 3999 | 鞏振庥 | 男 | 1926/6/5 | 山東,惠民縣 | 51008 | 35 | 書記 | 共同被告郭燕輝、鞏振庥。被告鞏振庥對於參加叛亂組織部分,矢口否認,經查尚乏積極事證,惟在該被告居所搜出匪幫新舞蹈一書。 訊據被告鞏振庥,供稱與叛徒孫家驥友誼甚篤,對於新舞蹈一書,則諉稱為其友張憲元所遺留,但不能指明該張憲元之所在,…。軍事檢察官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據以聲請交付感化,經核尚非無理由,應予照准,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24 | 4000 | 黃世澤 | 男 | 1922/12/27 | 福建,金門縣 | 54054 | 32 | 金沙鎮西園村村長 | 同案被告陳保安牽引內線藍沛霖與西園村村長黃世澤相見,藍沛霖語其為華東軍區派來金門之負責人,請就西園村官澳青嶼海防軍備供給一些資料,黃世澤以無法辦理謝絕。黃世澤所為顯應構成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惟查藍沛霖既屬內線人員,則黃世澤因犯罪客體之欠缺,其行為應屬不罰,但稽其意志薄弱,應予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9月29日 | |||||
4025 | 4001 | 黃錫五 | 男 | 1918/4/10 | 福建,東山縣 | 50038 | 37 | 商 | 黃錫五、孟昭讓等3人奸匪嫌疑案:經查該被告等尚無犯罪具體事實,惟其思想有左傾,發交本部新生總隊各予感訓2年。 | 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4026 | 4002 | 楊元豐 | 男 | 1936/2/27 | 台灣,苗栗縣 | 75049 | 39 | 台灣電視公司音效設計員 | 63年11月23日,負責該公司定於同月24日播出慶祝中國國民黨建黨八十週年特別節目「革命史話」配音工作時,竟取用註有NATIONALANTHEMS之各國國歌唱片中第九曲China(?匪偽國歌)配音。 | 感化1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保護管束 | (64)裁化字第0001號 | ||||
4027 | 4003 | 索正書 | 男 | 1926/4/11 | 貴州,平塘縣 | 72066 | 46 | 輪船報務員 | 索正書係泛大西洋公司大光華輪報務員,因長年航行海外,受匪及其同路人宣傳蠱惑,思想傾匪,於民國60年8月31日、11月22日及12月28日自意大利西西里島致其經理趙世蓉(在大陸)函中,妄稱共產叛徒集團為祖國,頌揚共匪強大進步,并希望從速「解放台灣」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1)裁化字第0010號 | ||||
4028 | 4004 | 王志英 | 男 | 1919/9/26 | 山東,壽張縣 | 50920 | 36 | 39師作戰處上尉參謀 | 無犯罪事實,惟思想不正,應予感訓。 | 發交感訓2年 | 發交感訓2年 | |||||
4029 | 4005 | 劉晃郎 | 男 | 1926/2/4 | 台灣,高雄縣 | 52920 | 28 | 不詳 | 本人陳述:40年6月間任職鳳山農會時,經鳳山分局刑警隊羈押,數天後送到台北軍監,1年後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裁定交付感化3年,其理由為曾閱讀「馬克斯ABC」,思想左傾。感化3年後轉送生教所再受訓1年,從被捕至結訓共5年。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4030 | 4006 | 張麟生 | 男 | 1903/12/28 | 吉林,福餘縣 | 54196 | 50 | 草屯中學教員 | 張麟生35年4月間於長春被俘,遣返後匪交付離間我高級官員及組織青年等工作,但被告抵長春即向中央黨部報告,至38年來台後與舊屬張金德陳述上情,尚難遽以認定顛覆政府著手實行罪;至被告於38年1月在自宅向舊屬張金德陳述匪區所歷見,跡近為匪宣傳,但係於自宅且對象為張金德1人,與為匪宣傳罪以向不特定人為之構成要件不合,惟於被釋返之時將匪交任務隱而不報,並向張金德講述,被匪俘去時間受優待情形,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11月7日 | (43)審三字第073號 | ||||
4031 | 4007 | 張立 | 男 | 1927/12/16 | 河北,三河縣 | 49920 | 24 | 花蓮縣東里國校教員 | 張立畯窷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 | 管訓1年 | 感化1年 | |||||
4032 | 4008 | 曾若愚 | 男 | 1927/8/14 | 湖南,長沙市 | 49920 | 24 | 花蓮縣新社國校 | 該被告匪嫌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應予管訓1年。 | 管訓1年 | 感化1年 | |||||
4033 | 4009 | 佟沛霖 | 男 | 1927/3/1 | 河北,順義縣 | 49920 | 23 | 花蓮縣明恥國校教員 | 佟沛霖匪嫌固有不足,思想尚屬可疑。 | 管訓1年 | 感化1年 | |||||
4034 | 4010 | 韓天琦 | 男 | 1921/10/23 | 山東,蓬萊縣 | 52317 | 31 | 獨立?兵第三團第一營第二連上士文書 | 韓天琦原係獨立?兵第3團第1營第2連上士文書,於38年2月間情緒低落、不滿現實,乃編唱「為誰辛苦為誰忙」當兵不好之小調率兵歌唱,擾亂軍心。查值此剿共抗俄收復大陸緊急關頭,凡屬官兵均應團結一致,共赴國難,乃竟編唱當兵不好小調離散軍心,應予交付感化,糾正思想,堅其愛國情緒。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6月 | (41)安潔字第0301號裁定 | ||||
4035 | 4011 | 王家儉 | 男 | 1925/3/14 | 安徽,宿縣 | 50920 | 25 | 台灣師範學校學生 | 思想佐傾。 | 感化 | 發交感訓1年4月11日 | |||||
4036 | 4012 | 馬國民 | 男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
4037 | 4013 | 游禎淵 | 男 | 台灣,南投縣 | 56040 | 45 | 南投縣力行國民學校校長 | 游禎淵、謝清楠、江大巖,涉有參加匪?外圍組織「台中人民協會員林分會」組織罪嫌 | 無罪 | 無罪 | ||||||
4038 | 4015 | 林 松 | 男 | 1909/5/24 | 江西,南康縣 | 自新不誠。 | 59069 | 50 | 基隆市立中學教員 | 林松於44年8月3日被告辦理附匪登記時,並未將曾受匪命,擬具策反計劃,擬往海南島策反胡家驥胡炳文等部投匪之事實據實陳明,林松附匪來歸,自新不誠,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48)警審聲字第0014號 | |||
4039 | 4016 | 孫智傑 | 男 | 1951/12/16 | 安徽,宿縣 | 76051 | 25 | 空軍中尉 | 孫智傑於65年4月30日上午10時在該部氣象中心廁所內,以原子筆塗改貼於木板上之「戰場四要」規定,使與原意相反,並在其上書寫:「毛XX萬才」,又在該規定下方空白木板處書寫:「台灣是XX政府,有知識的人快起來XX」。是日下午2時,又在該部ACC一號洞口廁所以原子筆在白牆上書寫:「毛XX萬才」。同年5月17日下午5時,該被告又在ACC一號洞口廁所牆上以指甲刻劃:「毛X」二字,當場為衛兵查獲。 | 交付感化2年 | 感化教育2年 | (65)權創判字第0020號 | ||||
4040 | 4017 | 王雍澤 | 男 | 1917/5/17 | 江蘇,蘇州縣 | 50272 | 35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公務員 | 王雍澤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041 | 4018 | 林學敏 | 男 | 1924/4/8 | 福建,林森縣 | 50272 | 28 | 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公務員 | 徐克明、林學敏等均係高雄港務局安平港辦事處職工,思想傾向匪幫,於民國38年至39年間,每於談論中群相攻訐政府施政,斥責愛國獎券之推行,反對美援,倡言青年集體自殺,藉以阻止及希望匪幫來台暨闡述匪幫主義理論。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4042 | 4019 | 黃伯升 | 男 | 1920/11/19 | 浙江,黃岩縣 | 76120 | 55 | 中國海專副教授 | 黃伯升於28年春加入共產黨,同年夏,復在同縣寧溪祠堂共黨黨員訓練班受訓十週,36年8月,經同學徐道星介紹,來花蓮女中任教,行前屠天海囑咐到台與花蓮女中共黨份子張立青連繫,張立青並將黃伯升、江飛白、黃和鳴等三人編入該共黨小組。37年3月、及10月間,張立青分別在花蓮忠烈祠、及鯉魚潭等地與江飛白等人聚會,指示要利用機會吸收幹部,並討論如何加強發展匪黨組織工作,嗣張立青於38年潛返大陸,繼由張幹平繼續領導。 | 有期徒刑2年6月。 | 徒刑2年6月 | |||||
4043 | 4020 | 江飛白 | 男 | 1919/3/23 | 浙江,溫嶺縣 | 76120 | 56 | 台南水產學校教務主任 | 江飛白於29年間,在浙江省仙居縣台州中學就讀時,經音樂老師周匪祖高(在大陸)吸收參加共產匪黨,36年因同學徐道星介紹,於37年2月來花蓮女中任教,行前同學張匪玉明轉述匪黨上級指示,囑其與該校潛匪張立青取聯。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44 | 4022 | 馬中來 | 男 | 1922/1/1 | 浙江,新昌縣 | 76120 | 54 | 高雄道明中學教員 | 馬中來於37年,經同學朱杞華介紹到花蓮女中任教,因受該校同事張立青蠱惑,於同年9月,為張吸收參加其所領導之「中國共產黨台灣東部花蓮女中小組」。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4045 | 4023 | 黃和鳴 | 男 | 1925/6/14 | 浙江,黃岩縣 | 馬和鳴? | 76120 | 49 | 花蓮農校教員 | 黃和鳴於29年夏,在浙江黃岩縣立中學就讀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浙東支部黃岩少年黨員訓練班」受訓結訓後,?宣誓參加共產黨,37年經黃伯升介紹至花蓮女中任教,並受屠匪指示,與張立青連絡,張立青並將黃伯升、江飛白、黃和鳴等三人編入該共黨小組,37年3月、及10月間,張匪立青分別在花蓮忠烈祠、及鯉魚潭等地與江飛白等人聚會,指示要利用機會吸收幹部,並討論如何加強發展共黨組織工作,嗣張匪立青於38年潛返大陸,繼由張幹平領導。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馬和鳴? | |||
4046 | 4024 | 侯榮津 | 男 | 1925/7/11 | 台灣,台南市 | 51021 | 27 | 小販 | 侯榮津於39年2、3月間,經另案被告蘇江以團結警衛力量,保護糖廠為名,被吸收參加匪幫組織。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4047 | 4025 | 楊 義 | 男 | 1931/1/14 | 江西,萍鄉縣 | 即楊錦清。 | 50144 | 20 | 陸軍第67軍司令部作戰處情報隊上等兵 | 楊義於36年11月間在萍鄉縣中讀書時(未滿18歲),受在逃奸匪陳意志及陳茗根父女介紹參加共匪組織,至38年4月間,由陳意志報經上級批准為預備黨員。嗣在舟山遇胞兄楊輝,復由胞兄介紹至67軍作戰處情報隊任組員,39年間隨軍隊撤台後,因偵辦前在舟山緝匪舊案,於同年7月13日誣告李雪梅、姜霞雅及周悅影等人為匪諜組織幹部,迨將李雪梅等拘捕偵訊期間,始將其本人參加叛亂組織及誣告等情坦白供述。應分別依參加叛亂組織罪及誣告他人參加叛亂組織罪處斷。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即楊錦清。 | |||
4048 | 4026 | 呂室夜 | 男 | 1906/11/21 | 台灣,台南市 | 52329 | 44 | 運輸 | 呂室夜於38年秋即與自首份子洪趙虎認識,並由洪趙虎介紹入南聯公司工作,嗣洪趙虎於39年夏參加匪李媽兜所領導之匪幫組織後,同年10月間,該呂室夜經洪趙虎介紹,與自首份子張文煌加入匪之組織,並與張文煌、洪趙虎同一小組,由洪趙虎擔任小組長,歸在逃吳添貴領導。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4049 | 4027 | 張立富 | 男 | 1916/10/5 | 江蘇,淮安縣 | 75056 | 59 | 商 | 張立富於63年秋某日,在台北市今日公司六樓鳳凰茶樓與夏工專女職員萬義晞女吃點心時,發表:「毛澤東的才華比總統強,他(指毛匪)文章好,能說又能講,比總統好上幾十倍。」「將來台灣會跟大陸合併。」「美國在越南根本無法戰勝共產黨,因為共產黨人多武力強。」等頌揚共黨、毛匪之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3年。 | 徒刑2年4月 | |||||
4050 | 4028 | 單既惠 | 男 | 1933/10/17 | 山東,煙台市 | 54083 | 21 | 台灣省立台北工業專科學校學生 | 單既惠於43年元月初至2月中旬,先後5、6次在省立台北工業專科學校廁所粉暀W,以鑰匙及鉛筆劃寫「反╳抗美」、「消滅╳匪幫打倒帝國主義毛主席萬歲」、「反共義士?國是╳╳垮台的先聲」及匪歌2首,又在駐該校8082部隊所用廁所,劃寫8082俘虜營等反動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