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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七) 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中文品名 矽藻土
英文品名 Diatomaceous Earth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1.本品可使用於各類食品;於食品中殘留量應在5 g/kg以下。2.本品可使用於餐飲業用油炸油之助濾,用量為0.1%以下。
規格 https://consumer.fda.gov.tw/Files/FoodAdditives/124\07044矽藻土Diatomaceous earth.doc
類別說明 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
使用限制 1.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2.餐飲業使用於經油炸後直接供食用之油脂助濾時,應置於濾紙上供油炸油過濾使用,不得直接添加於油炸油中,並不得重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