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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八) 營養添加劑
中文品名 苯甲醯硫胺明(維生素B1,苯甲醯噻胺)
英文品名 Dibenzoyl Thiamine(Vitamin B1)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1.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mg。2.其他一般食品,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95mg。3.嬰兒(輔助)食品,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0.9mg。
規格
類別說明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使用限制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