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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七) 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中文品名 蓖麻油
英文品名 Castor Oi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錠狀食品;用量為1 g/kg以下。
規格
類別說明 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
使用限制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