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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6
指標分類 股東平等對待
評鑑指標 股東常會是否採行電子投票方式?
指標說明 一、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使投票更為便利,股東可不受股東會召開時間與地域之限制。配合主管機關循序漸進推動電子投票,爰訂定本指標。 二、指標參考:OECD原則II(A)股東基本權利包括:(4)股東基本權利包括參加股東大會並投票、(C)(4)股東應能親自或由代理人投票。不論是親自還是代理投票,都應獲得同等效果;公司法第177條之1;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7條第1項規定,上市上櫃公司應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並使股東會在合法、有效、安全之前提下召開。上市上櫃公司應透過各種方式及途徑,並充分採用科技化之訊息揭露與投票方式,藉以提高股東出席股東會之比率,暨確保股東依法得於股東會行使其股東權。 三、本指標以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及股利\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之上市櫃公司名單,為評鑑資訊依據。
題型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