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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84
指標分類 利害關係人利益之維護及企業社會責任
評鑑指標 公司是否揭露過去兩年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指標說明 一、為鼓勵企業重視其社會責任並揭露相關數據以逐步達成減緩全球暖化之目標,爰訂定本指標。 二、指標參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附表二之二之二;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18條規定,公司宜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依營運狀況與溫室氣體盤查結果,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將碳權取得納入公司之減碳策略規畫中,且據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之衝擊。 三、本指標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量資訊,及公司網站揭露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為評鑑資訊依據。
題型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