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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次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期 程 入伍訓練(8週) 專長訓練(8週)
訓練目標 合格步槍兵(艦艇兵) 合格專長兵
接訓單位 陸軍新訓旅、軍團幹訓班、海軍及陸戰新訓中心 兵科學校、軍團幹訓班及專責接訓單位
訓練內容 1.每週操課5日,每日8小時,共320小時 2.一般課程、政治教育、戰鬥教練(含行軍訓 練)、體能戰技、射擊訓練、基本教練等 3.海軍增加游泳訓練 1.每週操課5日,每日7小時,共280小時 2.通識課程、專長(業)訓練、體能訓練等 3.陸戰隊增加游泳訓練
合格標準 1.鑑測項目4類9項 2.體能戰技: (1)手榴彈投擲26公尺 (2)俯地挺身37下 (3)仰臥起坐31下 (4)3千公尺跑步18分鐘 3.步槍實彈射擊: 175公尺6發命中4發者為合格 1.鑑測項目依專長由各兵科(監)學校訂定鑑測項目及要求標準施測 2.基本體能: (1)俯地挺身41下 (2)仰臥起坐34下 (3)3千公尺跑步17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