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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1
名稱 金雨
不法行為期日 94
財報不實類型 1
公開明書不實類型
操縱股價類型
內線交易類型
其他類型
刑事被告 1
董監 1
會計師 1
承銷商
其他被告
目前(或最後)訴訟上請求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15,212
目前訴訟上授權(或委任)人數 52
本中心提起民事訴訟 97.08
刑事進度 96.09.22檢察官起訴,一審審理中。 99.05.31地院宣判,池啟光等人有罪,顧景陽無罪。 100.04.20二審宣判,刑事被告池啟光等人均有罪。 101.08.23最高法院撤銷有罪部分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103.09.30更一審宣判,顧景陽、顧名珠、顧熾松、謝振益維持有罪判決;被告已上訴最高法院。 104.10.8最高法院宣判,部分維持有罪確定,部分發回更審。 105.04.18台中高分院開庭。
民事庭繫屬 97.08
民事進度 97.08.29向台北地院提起獨立民事訴訟。 97.09.12台北地院裁定移送台中地院。 100.02.09一審宣判,部分勝訴,部分敗訴。 100.02.24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102.02.26台中高分院宣判,被告顧景陽、金雨公司、顧熾松、池啟光、林春、曾志忠、楊俊德及已判決確定之顧名珠、謝振益、張大方、顧英哲等人應負賠償責任,對其餘被上訴人之上訴駁回。 102.03.27上訴最高法院。 103.12.10最高法院宣判,廢棄台中高分院對游朝旭、胡智凱、池啟光、楊俊德、林春、曾志忠之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其他上訴部分均駁回。 105.02.24台中高分院開庭(6)。 105.03.16台中高分院判決本中心勝訴。(被告除曾志忠外,上訴最高法院)
民事起訴法院 北地
刑事地院案號 96金重訴3536
刑事高院案號 99金上訴1615 101金上更(一)91 104重金上更(二)11
刑事最高法院案號 101台上4407 104台上3010
民事地院案號 98金21
民事高院案號 100金上2 104金上更(一)1
民事最高法院案號 103台上2569、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