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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4
名稱 聯豪
不法行為期日 96.03-97.03
財報不實類型 1
公開明書不實類型
操縱股價類型
內線交易類型
其他類型
刑事被告 1
董監 1
會計師 1
承銷商
其他被告
目前(或最後)訴訟上請求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147,653
目前訴訟上授權(或委任)人數 147
本中心提起民事訴訟 99.03
刑事進度 98.03.25起訴。 101.08.17宣判,被告陳泓伾、林心迪、彭慧貞、鍾立娟及符正居均有罪。 被告陳泓伾、林心迪、彭慧貞及鍾立娟上訴高等法院。
民事庭繫屬 99. 03
民事進度 99.03.08向台北地院提起獨立民事訴訟。 99.04.15台北地院裁定移送士林地院管轄。 102.09.16開庭(10)(候核辦)。 再開言詞辯論,暫不宣判。 104.2.10宣判,被告陳泓伾、林真嶔、彭慧貞、鍾立娟、符正居、戴東生、蕭子凱、吳明儒、連明陽、邱連春、英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均由原告受領。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104.3.20上訴高院。 105.6.24開庭(8)(預)。
民事起訴法院 士院
刑事地院案號 98金重訴8(寧)
刑事高院案號 101金上訴42(昌)
刑事最高法院案號
民事地院案號 99審重訴211(北院) 99金10 (士院德)
民事高院案號 104金上12
民事最高法院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