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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200706000003
問題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4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以書面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含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惟歸檔是否得以「電子檔」保存?如公司無建立書面,紙本型式的內控制度是否有罰則?
答覆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以書面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含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前揭「書面」之規定依「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2項規定,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如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文件為之。復依同法第6條第1項規定,文書依法令之規定應以書面保存者,如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於日後取出供查驗者,得以電子文件為之。故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及保存得依前開法令以電子文件為之。
建立時間 2007/6/21
問題種類 證券期貨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