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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200904000033
問題 對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海外存款帳戶開戶資訊之管理為何?
答覆 1.依據我國於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入會之承諾,外國金融服務提供者,不得跨境直接提供存款服務,需以經在我國設立分行者始得吸收存款,另附加承諾外銀在臺分行僅限於被動接受客戶要求時,始得提供總行開戶資訊,且必須由客戶直接寄送表格至國外總行,外銀分行不得主動對外宣傳或以任何管道招攬此類業務,本會並據此訂定應注意事項予以規範。 2.為強化監理並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本會業於99年8月24日修正「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或總行指定分行存款帳戶開戶資訊應注意事項」,除明定外銀在臺分行禁止行為態樣外,並強化海外總行及稽核主管之內部管理責任。
建立時間 2009/4/7
問題種類 銀行金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