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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00911000020 |
問題 | 住宅建築物因發生承保危險事故導致損壞,由誰來評定?如何申請理賠? |
答覆 | 住宅建築物因發生承保危險事故導致損壞,被保險人應儘速向保險公司報案,由保險公司指派合格評估人員前往評定。 符合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全損理賠標準者,被保險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1、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理賠申請書。 2、建築物權狀影本或謄本。 3、賠款接受書。 4、拆除通知或拆除命令之影本(如被保險建築物係經政府拆除者)。 |
建立時間 | 2009/11/4 |
問題種類 | 保險業務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