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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01102000003 |
問題 | ECFA生效後,金管會如何執行金融檢查? |
答覆 | 一、ECFA已於99.9.12生效,將正式開啟雙方金融機構互設營業性機構及進行金融投資機制,為因應監理需要,金管會已陸續訂定相關監理規範,並依MOU約定方式配合進行檢查。 二、依金管會與大陸金融監理機關簽署之瞭解備忘錄(MOU),明定銀行業得以合併報表監理、派員檢查、委託檢查,保險業及證券業得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採取適當方式,對互設之金融機構進行檢查。未來金管會將視監理需要,衡酌採適當方式辦理檢查。 |
建立時間 | 2011/1/20 |
問題種類 | 金融檢查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