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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01102000013 |
問題 | 如何加入金融檢查工作的行列? |
答覆 | 一、金融檢查人員的進用,係需先參加國家考試,報考金融保險類科,可藉由考試錄取分發之方式進入政府機關工作。倘本局有職務出缺提列考試名額,即可經選填志願方式分發至本局工作。 二、本局聘用人力有出缺時,會於本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公告徵人啟事,並經遴選程序後,擇優聘用至本局工作。 |
建立時間 | 2011/2/8 |
問題種類 | 金融檢查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