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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201102000023
問題 受檢機構的董事長及總經理應如何閱覽檢查報告全文?
答覆 一、金融機構董事長及總經理負有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金管會在將金融檢查報告函送金融機構的同時,已併將該次檢查報告重要內容(包括檢查提要及檢查意見)分別送交機構的董事長及總經理參考。 二、金管會送交檢查報告的對象為受檢機構,考量檢查報告僅有1份,且屬於密件公文書,因此必須有專責單位負責後續處理。依據現行規定,有關檢查報告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追蹤改善事宜,均由內部稽核單位辦理,所以金管會乃明定內部稽核單位負責檢查報告後續運用管理事宜,董事長及總經理除得由稽核單位依循機構內部程序簽報後閱覽檢查報告全文外,平時亦得參閱與其監督管理業務相關之內容。
建立時間 2011/1/4
問題種類 金融檢查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