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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01102000024 |
問題 | 金融機構董(理)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如何參閱檢查報告內容? |
答覆 | 董(理)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除得依規定查閱檢查報告所提列之缺失及改善情形外,如因執行職務而有進一步參閱檢查報告之需要時,亦得依循機構內部相關作業規範向稽核單位提出,並經總稽核(稽核主管)審核後參閱。 |
建立時間 | 2011/1/4 |
問題種類 | 金融檢查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