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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01102000030 |
問題 | 金管會對於受檢機構訂定的檢查報告運用及管控措施是否有特定名稱及形式的要求? |
答覆 | 受檢機構應將金管會規定運用金融檢查報告內容的原則、保密控管措施及執行上應注意事項等納入機構內部控制制度中,並訂定內部作業規範及管控機制,提報董(理)事會通過;上開作業規範並沒有特定的名稱或形式規定,受檢機構得依據自身機構管理上之需要自行決定。 |
建立時間 | 2011/1/4 |
問題種類 | 金融檢查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