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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加工研究室
問題 請問哪些用語是禁止使用於食品標示上的描述?
解答 涉及醫療效能的情形及涉及虛偽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例如: (A) 涉及醫療效能的情形 1.宣稱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如治療近視、恢復視力 … 等。 2.宣稱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容成分,如解肝毒、降肝脂、抑制血糖濃度 … 等。 3.宣稱對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有效,如改善更年期障礙、消渴 … 等。 4.涉及中藥材之效能,如補腎 … 等。 5.引用或摘錄出版品、典籍或以他人名義並述及醫療效能者。 (B) 虛偽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 1.涉及生理功能者,如強化細胞功能等。 2.未涉及中藥材效能而涉及五官臟器者,如保肝 … 等。 3.涉及改變身體外觀者,如豐胸 … 等。 4.涉及引用本署相關字號,未就該公文之旨意為完整之引述者,如衛署食字第 88012345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