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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101年
title 臺灣客家族群政策建構研究—國際視野下之發展策略
summary 臺灣的客家族群,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被稱為社會的「隱形族群」,語言文化長期遭邊緣化,終致客家認同漸趨消逝、語言大量流失、文化傳承出現斷絕危機。及至1980年代末期,隨著臺灣政治民主化、本土化的情勢發展,客家人歷經幾波「去隱形化」的族群運動,進佔影響國內政黨競爭的關鍵地位,逐步建構出全臺的客家認同意識,並以集體力量爭取維護族群生命、保障語言文化永續發展之制度性機制。藉由這段客家族群意識啟動、發揮與轉化的過程,客家人追求集體權利的訴求終獲得國家的肯認,客家事務成為政府必須處理的重要公共政策項目,最後促成中央級客家行政專責機關的設立。國際間,1960年代以來,全球普遍產生「族群意識復甦」現象,少數族群紛紛開展自覺性的權益抗爭,引起西方學界重視並展開多元文化論述,探討各種解決少數族群問題之可能途徑;各國政府也體認族群問題的重要性,各項多元文化與權利保障的政治制度安排應運而生。在此國內外政治潮流變遷的背景下,本論文著眼於當代多元文化主義思潮下的族群議題,以臺灣的客家族群為研究主體,透過對客家族群過去及現階段之發展困境的瞭解,分析客家運動的意義、客家委員會法制化後的功能與影響,進而探討如何在多族群國家的環境中,建構肯認差異、維護少數群體之尊嚴與主體性的政治制度。本研究參酌國際理論與經驗,爬梳Iris Marion Young的「差異政治」、Charles Taylor的「肯認政治」、Will Kymlicka的「多元文化公民權」,以及強調權力分享的「協商式民主」模式,申明賦予少數族群特殊權利以保障其生存發展的民主精神;並以比利時、西班牙和中國大陸等三個國家的制度為參考,分析各該國家之族群問題與制度性解決途徑,再與臺灣現階段的族群關係相互參照。以國際視野的比較分析,著重政治制度的改革試驗,為臺灣客家族群之永續發展提出合理的策略建議。關切焦點包括:(1)在憲政層次上,應建立國內各族群共同為國家主人的制度安排,以族群平等、政治權力分享原則,落實多元文化主義之精神。(2)在法律層面強化對弱勢族群語言文化之保障,彰顯多族群國家對全體族群的承認與尊重。(3)主張在地方自治的合理範圍內,試行「客家文化基地」。關鍵詞:客家 客家族群 族群政策 多元文化主義 協商民主
author 彭鳳貞
graduation_school 文化大學
graduation_department 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 博士班
graduation_date 101.6
scholarship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