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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itage_title 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
Heritage_class 古物
Heritage_desc 種類:圖書文獻 指定/登錄別:一般古物(地方登錄) 區域:鹽埕區 名稱: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 創建年代:1763年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數量:1 地址:高雄市茄萣區白砂路237號 建造者:不詳 保管單位:高雄歷史博物館 登錄理由:一、臺灣現存最早的行政區定界碑 臺灣現存清代眾多古碑中,屬於官方勘立的界碑計有: (1)乾隆十年至十三年間(1745~1748年)「歸番管業界碑」,現 存臺北市臺灣博物館。 (2)乾隆十年至十三年間(1745~1748年)「歸番管業界碑」,現 存臺北市石牌捷運站。 (3)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勘定民番地界碑記」,現存臺中市 石岡區土牛國小。 (4)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現存高雄 市茄萣區白砂崙萬福宮。 (5)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嚴禁匠民私墾越界碑記,現存嘉義 縣梅山鄉。 (6)清代「經理謝打馬眾番界止」,現存臺北市臺灣博物館。 以上六件界碑,除「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外,其餘五件皆是漢番分界的示禁碑。鳳山知縣王瑛曾原勘立二方「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另一件立於頂、下茄萣交界處,日治時期被掘遺失;今白砂崙萬福宮的「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是臺灣現存最早、惟一的地方行政區定界碑,深具稀有性;更見證臺灣、鳳山兩縣的疆界變遷,格具歷史意義。 二、彰顯「碑文證史」的史料價值與立碑的意義 清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卷一〈輿地志〉「疆界」:「臺、鳳爭界,乾隆二十八年臺邑陶、鳳邑王會勘,南北仍以二層行溪為界;東西以新開港為界;西歸臺管、港以東之草仔藔、蟧里塭各田園歸 鳳,界限始定。」志書紀錄當時臺、鳳兩知縣定界的內容,而「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的碑文,則進一步提供兩知縣會勘前後的訊息。先是鳳山知縣王瑛曾呈文經臺灣知府余文儀轉呈臺灣道覺羅四明,而後再由臺灣道覺羅四明批示,轉飭臺、鳳二縣會勘辦理,呈現較為詳實的公文書作業流程,補誌書的不足,並可作為與志書互為印證的史料;及會勘後鳳山知縣王瑛曾為永杜紛爭興訟,乃立碑定界以昭公信, 並垂示久遠,彰顯古人立碑的意義。 三、留存古地名並見證地理滄桑 「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紀錄新開港、草仔藔、蟧里塭、文賢里等舊地名;新開港後稱「考水港」,其遺跡即今高雄市茄萣區白沙崙與湖內區交界的排水溝;草仔藔即今湖內區忠興里;蟧里塭,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書作「蟧裏塭」,為茄藤港(即茄萣港)邊的魚塭地,今址待考;文賢里含括今臺南市仁德區三甲、二行、大甲等里,以及高雄市茄萣區與湖內區部分,今湖內區猶留存有文賢里古地名,而仁德區則有以「文賢」命名的文賢國小與文賢國中。 四、見證清代臺灣的鄉治 清代臺灣本地的廳、縣之下區劃里、保,係官府為征賦及治安目的所設置的區域,並設地保數名,以為管事。 「臺灣鳳山二縣定界碑」的文末有「歸文賢里管保看守,毌致損壞」等語,強調該定界碑由文賢里的管保負責看守,以免遭受破壞毀損,突顯立碑示禁的慎重性,也見證清代鄉治組織地保在地方所扮演的角色。
Heritage_travel .法令依據 .介紹 本件碑記係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鳳山縣知縣王瑛曾給立告示,明定鳳山縣與臺灣縣的界線,並詳田地糧課的管轄權;立石定界,永遠遵行。文中所提「本府憲正堂余」即臺灣府知余文儀,「本道憲覺羅四」即臺灣道覺羅四明。 又,本碑原豎於白砂崙前省議員林仙保舊大厝的西面屋檐邊緣,約在臺灣光復初期移置屋宅西面的牆外角落,即今白砂路235巷1弄尾與199巷交接處,距原立碑處約二十公尺。據萬福宮人員告知,數年前萬福宮王爺公諭示:本碑乃白砂崙深具歷史價值的古物,宜妥善保存,並廣昭民眾知悉。萬福宮管理委員會遂於民國95年(2006年)11月29日動土,將本碑遷移至現址,並設置說明牌,以利民眾觀看。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設置福建省臺灣府,下轄臺灣、鳳山與諸羅等三縣。清初臺灣府屬三縣的疆域劃分未盡明確,其中臺灣與鳳山兩縣雖大致以二層行溪(或作二贊行溪,今稱二仁溪)為界,但其分界主要基於課稅的考量,因此二層行溪以北的依仁里(今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生里)、永寧里(今臺南市南區灣裡、喜樹)、新昌里(今臺南市南區鹽埕)、土墼埕保(今臺南市中西區小西里一帶)及安平鎮(今臺南市安平區)劃歸鳳山縣。 原屬臺灣縣的文賢里(今臺南市仁德區部分以及高雄市茄萣區與湖內區部分)則橫跨二層行溪下游南北兩岸,並大致以二層行溪為界,分成文賢里一圖(溪北)及文賢里二圖(溪南);但是當時茄藤仔與白砂崙雖在溪口以南,卻劃歸在文賢里一圖,造成行政的不便。 為解決臺灣、諸羅、鳳山三縣行政區劃分不明的問題,乃於雍正九年(1731年)重新調整三邑的疆域。臺、鳳兩縣界上穿插交錯的界線全部作合理的調整,明確的以二層行溪為兩縣的界河,原屬鳳山縣的安平鎮、土墼埕、依仁、永寧、新昌等地撥歸臺灣縣,溪北的文賢里一圖仍歸臺灣縣管轄,溪南的文賢里二圖則併入鳳山縣。 兩縣既以二層行溪為界,但溪南的茄藤仔、白砂崙本屬文賢里一圖,所以仍歸臺灣縣管轄。其後因連接二層行溪的內海茄藤港淤塞,導致界線益加模糊難辨,演變為臺、鳳兩縣長期的縣界紛爭。 乾隆二十四年(1763年)臺灣知府覺羅四明令臺灣知縣夏瑚、鳳山知縣秦其煟重新開通茄藤港與二層行溪間的港道,而有「新開港」的出現。但因沒有明確的縣界,以致再生爭界事端,及至乾隆二十八年(1759年),時已升任臺灣道的覺羅四明行文臺灣知府余文儀,轉飭臺灣縣與鳳山縣就爭界一事進行會勘,以解決兩縣間管轄權的紛爭。當時的臺灣知縣陶紹景與鳳山知縣王瑛曾乃出面共同會勘,並將縣界劃分成東西向和南北向各一條,南北仍以二層行溪為界,東西則以新開港定界,並由鳳山知縣王瑛曾立碑告示,俾便永遠遵行,以免紛爭再起。 此後,臺、鳳兩縣的疆界,除南北以二層行溪為界外,並以新開港為東西界線,港東的草仔藔、蟧里塭等地歸鳳山縣,港西的茄藤仔、白砂崙歸臺灣縣,自此臺、鳳兩縣的縣界與糧課管轄權紛爭,終獲得圓滿解決。此一定界並非全以自然河川作為分界的依據,而是跨越二層行溪南北兩岸,頗為特殊;論其原由,應係地理形勢考量~二層行溪入海口處皆屬浮覆的沙洲地形,沙汕綿亙;七鯤鯓暨已歸屬臺灣縣,與七鯤鯓相望的白砂崙(舊稱鯤鯓頭)、茄藤仔等沙洲地雖居溪南,但一併歸入臺灣縣,可完整統轄臺灣縣西南沿海的沙洲地。而後此一疆界,一直到日治之前均未變異。 ※以上參閱清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卷一〈封域〉「山川」項; 清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卷一〈輿地志〉「疆界」項。 .技法流派 陰刻 .材質 花崗岩 .形狀 .尺寸 193x42.5x19公分
Heritage_Image http://opendata.khcc.gov.tw/upload/Heritage/2012082710161517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