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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名稱 | 原臺南山林事務所 |
類別 | 古蹟 |
級別 |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 公共建築 |
歷史沿革 | 日本治臺之初,即於臺灣總督府民政局設置殖產部,分農務、拓殖、林務、礦務4課辦事,此乃臺灣林業現代化管理之發韌。其後於各地成立營林所等相關林務機構,以積極推展林務事務。日明治36年(西元1903年),日人於臺南設立樹苗養成所,開啟臺南的林木培育工作。日昭和18年(西元1943年)太平洋戰爭時期,為精簡行政機構,將原有8出張所、4森林治水事務所及熱帶特用樹種栽培事務所等機構歸併,改組為9個山林事務所,隸屬總督府殖產局山林課,「臺南山林事務所」之名稱乃正式出現。今日所見之原「臺南山林事務所」建築因史料不足,其確切興建年代至今仍不得其詳,只能依其構造用材與外觀型式大致推斷為日昭和年間(西元1925~1945年)所建,創建之初是否即為山林事務所之辦公室亦難斷定,有待進一步探索。西元1945年二戰後初期,國民政府於同年年底籌組林務局,原日治末期臺南州所轄之「臺南山林事務所」改隸林務局並更名「臺南山林管理所」。民國48年(西元1950年)9月,因林務機構大幅改制,原7伐木林場與7山林管理所統籌歸併改組為13個林區管理處,「臺南山林管理所」更名為「楠濃林區管理處」。民國78年(西元1989年)7月,林務局由事業機構改制為公務機關,原13個林區管理處簡併為8個,「楠濃林區管理處」遭裁撤,只留下數位人員看守,原「山林事務所」房舍自此遭閒置十餘年。直至民國91年(西元2002年)重新再利用改為臺南市「孔廟文化園區旅遊資訊中心」。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 臺南市孔廟文化園區(第2階段)原山林事務所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記錄報告書 |
登錄/指定理由 | 1.洋式二樓建物,一樓平拱窗,二樓圓拱窗有突出之飾帶,於機關辦公廳舍之此型建物,在本市之僅有。2.見證南臺灣林業發展史,建築與臺南州廳、警署協調,塑造該地為日治時期行政中心的意義。3.此棟七十七年的建築,經整修後已煥然一新,並交由文教基金會公辦民營,經營得不錯為近年難得一見修復佳構。4.與孔廟文化園區旅遊資訊中心有其發展潛力,並成為再利用的重要案例。 |
所屬主管機關(政府) | 臺南市 |
所在地理區域-縣市 | 臺南市 |
所在地理區域-鄉鎮市 | 中西區 |
地址或位置 | 中正路5巷1號 |
經度 | 120.203742862207 |
緯度 | 22.9909324596636 |
所在地地號 | 幸段一小段58之7號 |
創建年代-帝號 | 日治不確定時期 |
創建年代-年號 | |
創建年代(西元) | 1925~1945 |
現狀 | 此棟70餘年的建築,經整修後已煥然一新,為近年難得一見修復佳構。見證南臺灣林業發展史,建築與臺南州廳、警署協調,塑造該地為日治時期行政中心的意義。與孔廟文化園區旅遊資訊中心結合有其發展潛力,並成為再利用的重要案例。 |
外觀特徵 | 原臺南山林事務所外觀為一棟2層樓之建築,牆身有極大面積為開口部,1樓為平拱窗,2樓為圓拱窗,圓拱窗均有突出之飾帶。主要入口及南側中央均有出挑甚深之雨庇,以托架支撐,屋頂亦以同樣形式之托架出挑承接屋簷。 |
室內特徵 | 修復期間曾於庭院中發現R.C造臺南州界碑1只,雖其形制並不完整,然具有特殊之意義,呈顯出原「臺南山林事務所」建築物曾歷經臺南州管轄之歷史事實。目前該界碑立於東側庭園,作為實地展示文物之一。 |
使用情形 | 1樓委外經營,供應餐、茶飲等服務;2樓作為臺南市「孔廟文化園區旅遊資訊中心」。 |
附近景觀 | 國立臺灣文學館(原臺南州廳)、臺南孔子廟、原臺南武德殿、原林百貨 |
土地使用狀況 | 委外經營 |
構造 | 磚造 |
材料 | 磚 |
簡介 | 日治時期至二戰後初期,臺灣的森林產業相當發達,林木之輸出對台灣經濟的提昇具有極大貢獻,原「臺南山林事務所」為當時南部地區發展森林產業的重要行政空間象徵。然自1960年代以降,林業產量與產值日趨衰退,林務局於民國87年(西元1988年)被迫縮編,原「臺南山林事務所」自此乃遭閒置達數十年。民國91年(西元2002年)臺南市政府將此處重新整修,設置臺南市「孔廟文化園區旅遊資訊中心」,正式對外開放,展開該歷史建築生命中的第二春。 |
審查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