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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名稱 赤崁樓
類別 古蹟
級別 國定古蹟
種類 衙署
歷史沿革 位於臺南市赤崁街與民族路交叉口上的赤嵌樓,原為荷蘭人所建。早期的漢人稱荷蘭人為紅毛,所以也把這座城樓叫做紅毛樓,亦稱番仔樓。西元1598年西班牙人佔領臺灣未成,西元1622年荷人佔領澎湖,明天啟02年(西元1622年)荷人佔領澎湖,受明政府派兵驅離後,西元1624年移居佔領大員,展開了規畫周詳之殖民地統治,首先建造熱蘭遮城以鞏固統治權,西元1652年發生郭懷一抗暴事件,於西元1653年荷蘭人在此築城石命名為普羅民遮城,而當地人士因其係建在赤崁地方,乃稱之為赤崁城。鄭成功自北伐南京失利後,欲取臺灣為反清復明之新基地,明永曆15年(西元1661年)以兵力守備較弱之赤崁樓為征伐第一目標,歷經八個月之久,荷人出降於同年陰曆12月13日撤離臺灣,結束了荷人對臺灣三十八年來的統治與壓榨。清康熙22年(西元1683年)施琅領軍擊敗鄭軍,結束了鄭氏治臺時期,臺灣納入清帝國版圖;赤崁樓仍沿明鄭之用以儲藏軍械火藥之倉庫。清康熙60年(西元1721年)以朱一貴為首之明鄭遺民大張反清復明知旗幟,首當將赤崁樓正門鑄有荷文四字鐵鑄門額拆掉,以此鐵才鑄造兵器;於是赤崁樓門戶開始起變化,自始首開赤崁樓遭破壞先例,從此破壞不斷。直到清乾隆15年(西元1750年)知縣盧鼎梅將縣署移建於赤嵌樓右側,加以修護管理,定時開放供人參觀,而有府城八景之一「赤嵌夕照」的美名。同治初年,供奉觀音佛祖的信徒們,在城樓上建造大士殿。清法戰爭時期,劉銘傳命臺灣知縣沈受謙拆毀荷蘭時期的城樓,人士殿因而受到波及。清光緒12年(西元1886年)沈知縣為了振興文教,在赤嵌樓北側建蓬壺書院,同時,將赤嵌樓樓基填平,在高臺上建造文昌閣、五子祠及海神廟。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赤崁樓調查研究與修復計劃書
登錄/指定理由 依中華民國73年2月22日頒行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43條綜合評定之
所屬主管機關(政府) 文化部
所在地理區域-縣市 臺南市
所在地理區域-鄉鎮市 中西區
地址或位置 赤崁里民族路2段212號(包括蓬壺書院)
經度 120.202478426198
緯度 22.9975160953868
所在地地號 台段58.59號
創建年代-帝號 明永曆年間
創建年代-年號 07年
創建年代(西元) 1653
現狀 民國49年福康安定林爽文的九座晶匾碑,移至海神廟臺基邊排列展示。民國54年赤嵌樓做了一次大規模的整修,移除了不少朽木,卸換上許多鋼筋水泥的柱樑。
外觀特徵 現今赤崁樓外觀特徵為現今尚存海神廟、文昌閣兩建築及荷式之遺跡,外圍的一組三開間格局乃由正背之四支檐柱連線通過中央四支金柱構成,此一組面寬三開間之格局;金柱與檐柱間尚有一磚牆及附璧柱。
室內特徵 文昌閣:延伸其上層檐柱至底層地板,然後比較此一假想柱與下層檐柱所形成之空間型態,而其形成之空間型態可分為三種:1.正面之檐廊空間;2.背面之樓梯空間加檐廊空間;3.兩側之局部次間加檐廊空間。此三種介於上檐柱與下檐柱之間的空間類型變化,表達了傳統建築結構系統在空間塑造上變化的彈性。
使用情形 參觀、休憩
附近景觀 祀典武廟、開基武廟、大天后宮、赤崁文化園區
土地使用狀況 台南市政府文化觀處
構造 閩式
材料 混凝土
簡介 赤嵌是古臺南府城發展起源地,三百餘年前當地憑藉著海權時代之時機、明帝國與荷蘭人之政治角力與臺江內海之天然港灣條件,促成荷蘭人佔領臺灣、開始西式都市規劃之普羅民遮市街建設,爾後繁華榮景達數百年之府城,赤崁樓最初稱為「普羅民遮城」,即是以普羅民遮市街為中心、向外擴展所發展而成的。
審查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