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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102年度事業廢棄物許可審查及勾稽輔導查核計畫
Abstract 臺南市列管事業家數眾多,辦理各項事業廢棄物相關審查作業所需耗費之人力相當龐大。由於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相關承辦業務人力有限,為有效提昇審理作業之行政效率及縮短審查作業時程,並擴大民間參與公共服務績效, 使各項管理工作得以順利推動, 本年度延續101 年度之成果, 規劃成立「102 年度事業廢棄物許可審查及勾稽輔導查核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主要以顧問機構之專業人力來協助環保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清除機構許可審查作業。本 計 畫 期 間 共 辦 理 事 業 廢 棄 物 清 理 計 畫 書 2,113 件、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審查285 件、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9 件、再利用檢核260 件、再生資源再利用檢核8 件、事業機構現場查核輔導工作1,310 家次、非法棄置場址定期巡查335 件,各項勾稽作業共計完成了13,775 家次,有效達成事業廢棄物之管理管制目標。以 下 為 本 計 畫 之 整 體 執 行 成 效 , 羅 列 如 下 說 明 :一 、 本 計 畫 已 完 成 2,113 件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 並現場輔導業者有關清理計畫書審查資料填寫,正確申報,落實廢棄物妥善清理並提昇清理計畫書審查通過率。於駁回清理計畫書措施中, 配合查核輔導工作, 現場輔導逾期業者補件。二、完 成285 件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審查,並安排審查人員直接提供業者諮詢服務, 以提供個別化的服務內容, 並針對各業者所提出之申請資料, 給予專業之建議, 以期能輔導業者於最短時間內完成申請工作, 避免多次補件造成業者困擾, 亦增加審查人員之工作量。三、完成9 件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此案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出案經審查後轉環保署, 確實依法規辦理, 同意其輸出。四 、 完 成辦理260 件公告再利用檢核申請審查, 並完成現場勘查, 確認再利機構能確實依各目的事業主管公告之管理方式, 確實辦理廢棄物再利用。五、完成辦理8 件再生資源再利用檢核,確認再生資源再利用機構能確實依各目的事業主管公告之管理方式, 確實辦理廢棄物再利用。六、已 完成1,310 件事業機構現場查核輔導工作,輔導事業於清理計畫書填報、網路申報、清除處理流向及事業廢棄物現場貯存等現場工作。七、完 成378 件非法棄置場址定期巡查,本計畫協助確認其棄置或堆置之廢棄物種類、範圍是否有所增加等現場巡查工作。八、已完成13,775 家次各項勾稽作業,針對異常事業名單,本計畫皆已進行電話輔導亦於必要時進行現場查核, 並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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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Year 102
SponsorOrg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cutingOrg 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ublicFullVersionURL http://epq.epa.gov.tw/project/filedownload.aspx?fid=8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