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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臺中市低碳永續家園推動夜市商圈資源物回收工作計畫
Abstract 為推動臺中市成為低碳示範城市,配合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辦理「臺中市低碳永續家園推動夜市商圈資源物回收工作計畫」,透過本計畫推動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針對塑膠類一次用飲料杯進行環境流布及回收再利用方式調查,作為臺中市未來相關應對政策參考,同時進行連鎖飲料店使用狀況加以稽查督導及向環保局提報彙整成果。而在夜市商圈部分,則加強宣導資源回收及自備餐具等觀念,鼓勵夜市商圈能主動提供自備餐具優惠,讓民眾配合垃圾減量工作,期透過上述工作之落實,以達到低碳永續發展目標。本計畫至11月15日完成之工作:一、推動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一)配合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本計畫於103年5月13日協助環保局研擬資源回收設施查核辦法、作業流程、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資源回收桶設置辦法(草案),目前草案已完成預告由市府法制局送法規會審議中,透過子法及查核辦法訂定,加強臺中市資源回收工作,進而有效落實民眾作好分類動作。(二)配合子法之研訂,並加強宣導資源回收設施法令及規定,於103年9月19、23、26日辦理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法規宣導說明會計3場次,參與人數共計182人,透過三場法規宣導說明會,與管理單位及相關機關單位代表進行意見交流陳述,並所提出之意見進行採納修正及回覆。(三)目前針對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進行資源回收設施輔導查核工作,優先針對多數民眾前往且易產生較多資源回收物之單位進行輔導,本計畫輔導查核目標數1,000處次,至11月15日已完成1,046處次,經由輔導查核顯示其資源回收設施設置率為85%、資源回收字樣設置率72%、一般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是否設置於10公尺之內為85%、而在一般垃圾桶設置率達95%,其設置主要項目及密度上,皆有達設置情形及標準。(四)推動臺中市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資源回收設施設置、做好垃圾分類工作,於103年10月21號辦理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資源回收設施設置宣導活動1場次,活動宣導人數合計約300人次,有效吸引許多民眾至宣導攤位共同參與闖關,讓民眾瞭解資源回收桶與一般垃圾桶應同時設置,兩者距離應於10公尺範圍內,並鼓勵民眾能重視資源回收隨手做的觀念,在活動媒體宣傳,則有13則網路平面媒體報紙報導有效傳播。(五)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宣導海報,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相關規定,製作及印製宣導海報1式並印製A2及A4尺寸各500張,有效讓市民更能夠了解相關活動及環保措施。(六)購置宣導品1款1,000份,公共場所及營業場所活動使用,宣導品印製宣導標語,有效讓民眾於公共場所時進而做好垃圾分類。二、辦理臺中市一次用飲料杯調查(一)針對臺中市轄內及連鎖飲料店一次用飲料杯使用狀況進行稽查督導作業目標數500處次,於103年11月15日已完成稽查551家次,皆依規定辦理,包含優惠措施的施行、提報源頭減量計畫及是否營業場所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等字樣,在資源回收物流向管道調查主要分為兩大回收項目,分別為廢容器及廢一次用飲料杯兩項,結果顯示皆會將資源回收物交由個體業者進行回收,其比例佔約40%,其次則為清潔隊進行回收工作其比例佔約30%。(二)協助連鎖飲料店業者,輔導提報源頭減量計畫,於103年11月15日止,累計有1次違規之情形。本計畫人員於103年7月2日稽查發現,享好茶連鎖飲料店未依法令公告提報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機制,經輔導後該業者已於103年7月15日提送源頭減量計畫,並於103年8月4日經環保署核可,並依計畫執行完成改善。(三)針對現行塑膠類各種不同材質一次用飲料進行環境流布、回收再利用方式、生命週期、環境危害等調查,委託學術單位-朝陽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系完成調查工作,在生命週期中由Eco-indicator95模組特別對特徵化、常態化、評價等各項環境影響加權後,以整體的生命週期來看,使用階段對環境衝擊貢獻度最大,其次者是原料階段、製造階段及運輸階段,PP杯的環境衝擊比EPS杯高出5.83 Pt (約5%),兩者差距不大,各階段之環境衝擊百分比分析結果,一次用飲料杯對環境衝擊的貢獻度PP杯略高於EPS。三、針對臺中市夜市商圈加強宣導資源回收及自備餐杯具等觀念(一)研訂夜市商圈自備餐具及資源回收查核計畫,遴選臺中市夜市商圈示範點(龍富夜市、水湳經貿夜市及豐原國際觀光夜市),進行輔導作業。(二)依前述計畫,進行自備餐具及資源回收進行輔導查核工作,在自備餐具及資源回收工作計完成809家次,在廢食用油進行訪查計263家次,總計夜市商圈訪查輔導共計1,072家次;由輔導項目統計資料顯示,就目前以調查夜市攤販所產出之廢棄物衍生的包含一般垃圾70%、資源回收物18%、廚餘10%及廢食用油15%;另在廢食用油大部分攤商表示皆有將廢食用油進行回收動作,並交由俗稱小蜜蜂回收業者及合法清除機構,由訪查輔導過程並提供宣導單張,宣導餐飲業者、攤商能配合廢食用油妥善回收處理。(三)於103年8月21日辦理夜市商圈辦理資源回收宣導活動1場次,並結合夜市商圈提供自備餐具等優惠措施,宣導總人數約1,000人次,本次活動獲自由、中國和民眾日報等3個平面報紙報導和今日新聞網等6個網路媒體報導,透過本次活動加強宣導民眾自備餐具,鼓勵市民逛夜市商圈能夠自備餐具享優惠獲折扣,並養成隨身攜帶環保餐具之習慣,活動期間估計有1,255消費人次自備餐具至提供自備餐具攤商進行消費,活動4天垃圾減量達62.75公斤。(四)針對設置資源回收設施及夜市商圈自備餐具宣導活動,已購置150個資源回收桶及採用辨別度極高之具反光功能貼紙並製作150份,目前已提供10組具有反光功能資源回收分類設施(資源回收桶和一般垃圾桶各1個) 予龍富觀光夜市及3組供公車轉運站(統聯1組、和欣2組)進行使用,管理單位表示使用成效良好。(五)辦理夜市商圈加強資源回收宣導觀念,於103年11月6日召開說明會,針對自備餐具、廚餘回收、資收桶設置及廢食用油流向宣導,本次夜市商圈管理單位參與人次共計20人,再參與管理單位均表示能夠配合環保局相關措施及作為,針對所屬之夜市商圈加強宣導工作。(六)完成夜市商圈自備餐具宣導活動海報 1式印製A2及A4尺寸各500張,經由簡易圖畫來加深閱覽者之印象,使市民能夠輕鬆逛夜市也能作好垃圾減量。(七)購置宣導品1款500份,夜市商圈活動使用,宣導品印製宣導標語,有效加強民眾自備餐具進而減少一次用產品使用後垃圾之產生。四、其他配合辦理事項(一)配合環保署考核相關成果報告規定辦理,必要時經臺中市環保局指示提送簡報資料。(二)計畫期間每月10號前提交前月份之工作成果。(三)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每2周至少一次。(四)於103年5月1日完成辦理一場次計畫人員教育訓練工作,課程內容主要針對本計畫工作執行重點及巡檢作業注意事項進行說明。(五)協助廢塑膠及保利龍回收再利用廠現勘及規畫辦理事宜,已於103年8月19日前往參訪,本次活動環保團體參與人數共計26人次。(六)配合2014臺中藍帶海洋觀光季地點為梧棲觀光漁港-資源回收宣導活動,宣導人數逾500人次。(七)針對劣質豬油事件,協助夜市商圈廢食用油流向之訪查及宣導作業為加強管理廢食用油產出量及流向,於103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六時,環保局長親率各區清潔隊長訪查龍富夜市。(七)於103年10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時,配合辦理臺中市潔淨環保夜市簽署記者會,設攤宣導「油煙防制不能少、廢食用油回收好、自備餐具有一套、周邊環境要清掃」。(八)使用過之資源回收物設計、製作竹籤回收設施,提供本計畫夜市商圈示範點中有使用竹籤之店家、攤商使用,共計30攤位進行使用,有效將使用過之竹籤進行回收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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