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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103年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計畫
Abstract 「環境教育法」於民國100年6月5日實施,是隨著全球環境問題不斷地發生,環境日益嚴重惡化而漸進發展出來的法律。主要是運用教育的方法,促進民眾在學習的過程中,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而所制定的法律。 我國環境教育法的立法精神與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最大的不同點在於,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律大都是管制性、限制性的法律,而環境教育法是一部促進學習及促進永續發展的法律,並整合環境教育資源,賦與環境教育經費及講習之法源依據。環保署陸續研訂施行細則及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設施、場所等認證辦法、環境教育計畫及成果的網路申報系統、環境講習的課程規劃、裁罰基準、環境教育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管理辦法、環境教育綱領、環境教育行動方案等多項子法及後續措施。 「環境教育」的形式是經由「知」的傳遞、「態」的培養與「動」的養成等,以改變人們對於環境的思考方式,激發全民參與熱忱與落實日常環保活動;這需要長期且持續的執行,結合政府、學校、社區,將其環境素養深植入市民的心,透過教育的力量將環境意識、價值、倫理、技能及行動,落實於全民參與,並藉由環境教育生活化增加市民認同感,使環境教育意識內化成為臺中市民生活態度,提升臺中市民環境教育素質。爰此,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年度辦理「103年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計畫」,本計畫團隊對於每一項工作提出具體完整的執行規劃,研議可行的策略以及實際的推動方案與執行方式,作為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計畫的基礎,建構具有臺中市生態文化特色之環境教育主題。
EngTitle
EngAbstract
ProjectYear 103
SponsorOrg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cutingOrg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PublicFullVersionURL http://epq.epa.gov.tw/project/filedownload.aspx?fid=79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