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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102年度高雄市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工作計畫
Abstract 高雄市資源回收制度在早期為民眾自發性回收有價值之資源垃圾(如鐵、鋁罐、舊報紙等),至87年配合環保署「資源回收四合一」政策,結合社區民眾、回收商、各區清潔隊與回收基金,全面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工作,為有效減少垃圾量,以經濟誘因鼓勵民眾做好資源回收工作,並陸續辦理清潔隊定點收取回收物;在垃圾收集上為解決過去垃圾子車可能造成景觀與髒亂之問題,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垃圾不落地政策,正式將廢棄物(垃圾)管理由末端管制朝向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管理,對於整體資源回收率提升具重大貢獻。
EngTitle
EngAbstract
ProjectYear 102
SponsorOrg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ecutingOrg 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ublicFullVersionURL http://epq.epa.gov.tw/project/FileDownload.aspx?fid=6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