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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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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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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 | 3467 | 陳 金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02 | 3468 | 周良棟 | 男 | 1922/9/4 | 四川,南充縣 | 53089 | 28 | 空軍高射砲兵第6團第3營營部上等通信兵 | 周良棟前擔任陸軍第94軍第43師第128團第2營第6連准尉特務長時,於38年1月戰敗被俘時受共匪訓練1月後獲釋。來台後因體弱畏苦,於同年8月間未經請准進入空軍高射砲兵第6團第3營營部充上等通信兵,被告曾受匪方訓練思想已動搖,受指使來台刺探軍情,但因找不到關係人李永法而未遂。39年1月冒名武定夷投稿台北民族報,並冒名侯亞夫上書偽稱該營士兵亂殺人民家犬情事,後被發覺,並自白受李炳葵命來台刺探軍情。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其所有財產全部除酌其家 | 徒刑7年 | |||||
3503 | 3469 | 陳淵泉 | 男 | 1923/6/12 | 四川,中江縣 | 49017 | 30 | 空軍第8大隊第34中隊第2分隊中士三級機械士 | 杜道時蓄意投共,於38年1月至同年4月16日先後在南京、新竹等地一再與被告陳淵泉密商投匪,同年4月15日下午,該管中隊長劉希瑞向被告詢問杜道時有無預備投匪之事,被告偽稱不知,並於翌(16)日晨,以劉中隊長詢問同學思想問題告杜,杜知當局已注意其行動,恐被逮捕,遂於同年17日晨5時,冒險竊駕C46-333號軍用機投匪。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徒刑5年 | |||||
3504 | 3470 | 賈 杰 | 男 | 安東,莊河縣 | 52037 | 海軍供應司令部第二處??上等兵 | 35年3月?加共匪組織呈東坊身村村長至同年9月國軍收復安東賈 杰避往大連洎36年3月國軍撤退又?復任村長至10月間因故罷免卸職曾為匪整理戶口募兵七八次?加鬥?會並徵集財物支援匪?。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五年 | 胡里滾提供,由「反共先鋒營」解送起訴。 | |||||||
3505 | 3471 | 李振亭 | 男 | 山東,威海衛 | 54042 | 49 | 船員 | 34年秋威海衛為共黨竊據後碼頭工人經改為糾察隊該李振亭亦隨而參加35年1、2月威海衛利盛水魚行聞將發動清算鬥爭股東谷源泉畢秀崙等先後逃往青島副經理谷玉堂留守該行李振亭率領工人向該行清算鬥爭逼走谷玉堂嗣即據有該行房屋財產自營海興號魚行。 | 125年 | 胡里滾提供 | ||||||
3506 | 3472 | 余子明 | 男 | 1920/9/24 | 湖北,宜都縣 | 60052 | 41 |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第七處陸軍步兵上校人事參謀官 | 余子明於36年7月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填寫誓詞並宣誓,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507 | 3473 | 魏慕唐 | 男 | 1917/10/16 | 河北,武清縣 | 專科 | 1920出生? | 59150 | 41 |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巡官 | 魏慕唐於27年在柳州研讀匪幫理論書籍,經楊昌義楊吸收參加匪偽「民族解放先鋒隊」組織。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508 | 3474 | 梁振豫 | 男 | 1923/5/15 | 河南,汲縣 | 60052 | 38 | 實踐學社第一組步兵上尉事務員 | 梁振豫於36年7月間,被吸收為匪青年救國同志會會員,填寫誓詞並宣誓,經匪指示「為人民立功」、「利用機會爆炸國軍倉庫」、「策動陣前起義」等任務。 | 有期徒刑10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509 | 3475 | 戚其葯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0 | 3476 | 閻文樓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1 | 3477 | 王振奎 | 男 | 1903/5/6 | 山東,文登縣 | 52055 | 48 | 小販 | 王振奎於34年山東榮城被匪侵佔時,即參加匪商救會組織領取營業執照擺設小攤。 | 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年2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3年6月 | |||||
3512 | 3478 | 慕思凱 | 男 | 52055 | 慕思凱向在韓國經商,34年秋,日寇降服後始分別返原籍山東熒城,斯時熒城已被朱毛匪幫侵佔,工商業為匪操縱,該慕思凱乃於同年9月間由偽村長慕思禮介紹參加匪工商管理局之商救會,領得行商證一紙,在匪區原籍行商年餘;嗣於36年10月間再度赴韓,往還於威海衛等地經商。 | 胡里滾提供 | ||||||||||
3513 | 3479 | 葉醒塵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4 | 3480 | 謝貴芳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5 | 3481 | 游 宗 | 男 | 1926/6/5 | 台灣,台北縣 | 51041 | 26 | 瑞三煤礦公司醫務室助手 | 游宗係瑞三煤礦公司醫務室助手,於民國38年6月受該公司辦事員黃東茂引誘,妄言共產主義能解決勞工艱苦,能使工人得到幸福並有許多好處,勸游信仰參加共黨,游宗於同年7月繳交履歷書,願意加入匪幫,未久黃即離開公司無任何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516 | 3482 | 劉抗生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7 | 3483 | 曹 霖 | 男 | 1930/1/16 | 江蘇,泰州縣 | 50066 | 21 | 陸軍第6軍第207師警衛營第2連1排1班列兵 | 曹霖在匪方受訓3月,編在第3批南下工作團第5小隊第4組,擔任宣傳工作,嗣隨該匪團南下青島,投入我軍,實施煽惑,動搖軍心。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5年 | |||||
3518 | 3484 | 戴繼光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 |||||||||||
3519 | 3485 | 陳美霓 | 男 | 1931/4/25 | 浙江,餘姚縣 | 61030 | 31 | 陸軍一○八二部隊上尉補給官 | 陳美霓於49年中秋節後,經滿豁然邀約參與兵變,商討以「雞爪式」之方式發展組織。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7年 | 同案滿豁然、崔炳發。 | ||||
3520 | 3486 | 邱華東 | 男 | 1922/12/29 | 台灣,高雄縣 | 77051 | 55 | 農 | 邱華東於32年自台灣前往海南島為日軍作工,因畏苦逃至附近山區共匪游擊隊,接受匪訓數月,抗戰勝利後,於35年返台,50年至63年在花蓮玉里山區墾植期間,多次對甫有成、吳國榮、吳明記、張崇禧等人憶述往事,並濫諛「共產黨政治好」、「共產黨那裡,人人有飯吃,事事公平」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6)諫裁字第0015號 | ||||
3521 | 3487 | 陳宏仁 | 男 | 99099 | ||||||||||||
3522 | 3488 | 詹英郁 | 男 | 99099 | ||||||||||||
3523 | 3489 | 鄭許愛珠 | 女 | 99099 | ||||||||||||
3524 | 3491 | 邱宏臣 | 男 | 1919/9/6 | 山東,萊陽縣 | 65011 | 44 | 台灣省公路局橫貫公路大雨林站站工 | 邱宏臣於32年在山東萊陽縣國民兵團任少尉副官時,受朱毛匪幫萊陽縣北海軍區通訊員姚天福之唆使,煽惑該團一張姓書記及號兵梁有仁投匪,被該團查覺,將該張姓書記扣押,邱宏臣聞悉,即帶手槍一枝,偕其弟即前國軍整編第十二師電台練習生邱丕洪潛往匪幫竊據地區,當受匪偽萊陽縣北海軍區聯絡處主任王秉南,匪偽即墨縣長劉東岱,匪偽區長姜誠之之接待,並即派邱宏臣充匪聯絡員,擔任瓦解國軍工作,曾陣前喊話,勸誘國軍投匪。33年2月,經姜匪誠之介紹正式參加匪黨。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2年 | 又名邱丕欽 | ||||
3525 | 3493 | 楊鴻鎧 | 男 | 1936/12/3 | 台灣,台南縣 | 71041 | 35 | 商 | 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李政一 | ||||||
3526 | 3494 | 劉王好 | 女 | 99099 | ||||||||||||
3527 | 3495 | 許陳阿? | 女 | 99099 | 許陳阿「非毛」 | |||||||||||
3528 | 3499 | 鄧子仲 | 男 | 1919/12/29 | 四川,宣漢縣 | 76007 | 55 | 無 | 鄧子仲於34年夏,在重慶經黃純堯吸收參加共產黨。35年來台,在台灣鐵路局高雄汽車區服務。38年在高雄參與毛雄威(已故)所發起之保產立功,迎接共黨解放台灣計劃,並經常與袁啟文、王世一、賓正風諸匪聚會,商討如何掌握維護高雄地區鐵公路人力車輛及器材,以備匪接收,鄧子仲除將自已經管之有關資料交付毛雄威外,並囑袁啟文將機料方面有關資料交付毛匪,冀圖為匪保產立功。62年3月,就任公路局第二區處處長期間,在該月份動員會中,向員工濫言:「今天世界分民主共產兩大集團,我們擁護民主,但不表示共產是壞的,它能存在到今天,足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6年。 | 徒刑7年 | 王世一 | ||||
3529 | 3500 | 潘昌正 | 男 | 99099 | 感化3年 | |||||||||||
3530 | 3501 | 鄭硯香 | 男 | 1929/3/26 | 河北,棗強縣 | 碩士 | 70060 | 38 | 無 | 鄭硯香原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攻讀博士,57年6月間被該校勒令退學,移恨我國政府,遂萌潛往匪竊據地區之念,兼以留加護照屆滿,乃著手申請辦理轉往匪區手續,初赴俄駐加使館、古巴駐多倫多領事館申請被拒,繼函倫敦匪駐英「代辦處」申請,同年9月初獲覆「須面談才能決定」,乃在多倫多唐人街購得毛匪澤東選集第一至四卷共四冊、毛匪詩詞一小本、鍍銅毛匪像章一枚,証明其傾匪意志,嗣獲加移民局通知,限其於同年10月10日前離境,10月初得當地親匪「福利委員會」資助,於11月13日飛抵巴黎,企圖法國政府將其遣往匪區,惟未出機場,? | 鄭硯香交付感化3年。毛匪澤東選集4冊、毛匪詩詞1小本、鍍銅毛匪像章1枚及匪駐英「代辦處」覆鄭硯香函1 | 感化教育3年 | (59)裁字第0057號 (59)勁需字第0524號 | |||
3531 | 3503 | 韓蔚天 | 男 | 1918/3/1 | 寧夏,銀川縣人 | 80013 | 62 | 無 | 韓蔚天於40年間被中共捕獲,經匪交付偽青海省德令哈農場長期勞改,致思想左傾,67年11月間,假探眷為名,申請來台,並於來台前之當月中旬歡送茶會中公開宣稱「要為解放台灣,統一祖國做出貢獻」、「即使犧牲性命都要這樣做」等語。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532 | 3504 | 劉棟華 | 男 | 1929/2/10 | 江西,吉水縣 | 56035 | 28 | 海軍5470部隊第2營部連少尉修護官 | 劉棟華係本部5470部隊2營營部連少尉修護官,因對現職不滿,屢欲他調不准,心懷忿恨,於去(44)年9月27日在該營廁所內書寫「毛澤東萬歲」反動文字,同年10月18日晚開組織會議,後因辨理組織業務不力被該營指導員徐雲孫指責,被告楊言請調營長不准,要殺害營長等語,事為該管部隊偵悉報由本部政治部調查屬實,呈報本軍部令發到案經軍事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 | 有期徒刑10年 | 徒刑10年 | |||||
3533 | 3507 | 郭漢君 | 男 | 1931/1/25 | 河南,商邱縣 | 69072 | 38 | 陸軍第上士 | 郭漢君係上士班長,奉派馬防部交通船金協利號擔任護航,58年8月8日下午6時許因貝蒂颱風過境,隨該船由馬祖港口轉往福澳港避風之際,於當日下午11時許被颱風吹陷匪區福建連江縣川石島為匪所俘,於被俘時將該防區部分部隊、駐地、番號、兵力等洩露於匪,迨同月19日被遣返馬祖,遂向馬防部自首。 | 有期徒刑2年6月 | 有期徒刑2年6月 | |||||
3534 | 3508 | 王韡顗 | 男 | 1921/3/9 | 河南,溫縣 | 65056 | 54 | 工 | 王韡顗不滿現實,常於紙片上塗寫攻訐政府,詆譭總統之文字。於54年7月12、13日,先後致函我行政、司法兩院院長及毛匪澤東,函尾均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擁護共產黨建設新中國」及「中國共產黨萬歲」等反動口號。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4)警審聲字第0030號 | ||||
3535 | 3510 | 李 ? | 男 | 1925/5/29 | 河南,項城縣 | 54023 | 29 | 台灣書店編輯 | 李?於39年9月服職空軍供應總處,因思想左傾被資遣後充台灣書店編輯,將持有該店已報台灣省教育廳註銷之禁書私借青年學生石梅真閱讀,查前開禁書均係文藝作品,與宣傳匪黨理論策以煽惑鼓動反抗政府之文字不同,尚難認觸犯為有利叛徒之宣傳,惟其曾對石梅真稱道投匪之馮友蘭,並謂美國州長杜威為資本主義之走狗,平素言論偏激,思想左傾,應予交付感化糾正。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禁書夢之谷、阿扞莫諾夫一家、懸崖、貴族之家煙、愛情的來源、智識的來源、新 | 感化3年1月13日 | |||||
3536 | 3511 | 易碧樵 | 男 | 1935/10/10 | 湖陽,益陽縣 | 76019 | 41 | 台灣鋁業公司廚司 | 易碧樵於63年4月4日下午4時許,在台灣鋁業公司自助餐廳內,對同事謝興奎、劉琦吾等公開發表:「現在大陸共匪科學發達,能製造原子彈、飛彈等武器,如果他們要空襲台灣,我們就不能工作。」同年9月22日,又在同一地點對劉福茹、劉琦吾發表:「誰說大陸上沒有飯吃,人家每樣都好,毛澤東、總司令穿的、吃的都和士兵一樣,吃的可好哩!」等謬論。 | 有期徒刑7年,減處有期徒刑4年8月 | 徒刑4年8月 | |||||
3537 | 3512 | 范文權 | 男 | 99099 | 05年 | 05年 | ||||||||||
3538 | 3514 | 李煥然 | 男 | 1933/11/16 | 河南,固始縣 | 55179 | 29 | 軍 | 李君係陸軍第24師整訓大隊士兵,因不滿現實,寫信郵寄美駐華大使藍欽顧問團團長蔡斯、日駐華大使芳澤,抨擊政府首長,內容荒謬。前開事實經訊據李君供認不諱,核與保安處調查情節相符;且亦有獲案之親筆原函附卷可證。李君書信郵寄外國使節等,意圖使其對我國發生不良印象,思想顯屬不正。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審聲字第0097號 | ||||
3539 | 3515 | 陳洪玲 | 男 | 1925/12/20 | 四川,江北縣 | 67054 | 42 | 海軍陸戰隊司令部士官學校教官室一般組少校組長 | 陳洪玲於52年3月15日,上課時應受訓士官之問,溢出課程範圍,對受訓士官講述:「我在情報學校受訓時,從匪情資料中看到匪在大陸的裝備與生產情形,均無法與之對比」、「以我們目前的情形來談反攻,人家倒退五百里坐在那裡等,我們也沒有辦法上去」、「大陸共匪與台灣國軍年齡相差太懸殊,共匪士兵年齡十八至二十三歲」、「抗戰時號召青年從軍,口號是一寸山河一寸血,十萬青年十萬軍,我高中未畢業就去從軍,被這兩句口號害了我到現在。既然參加了革命就為革命而到底」。最後說:「在我教學時間,教官知道什麼講什麼,但是在教室講的在教室外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有期徒刑11年5月27日 | |||||
3540 | 3516 | 向治中 | 男 | 四川,雲陽縣 | 58022 | 27 | 九七○四部隊第三中隊中尉組員 | 於受訓期間上國父遺教課時不聽講解且在課本上畫蛇一?下書魔鬼二字 | 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541 | 3517 | 王家興 | 男 | 1925/9/9 | 山東,嶧縣 | 55169 | 30 | 憲8團7連憲兵上士 | 王家興係本部憲兵第8團第7連憲兵上士,在台北憲兵隊北區分隊服務因涉匪嫌于本(43)年4月13日押解到部,迭經研訊矢口否認為匪情事,又無其他確實証据可資認定;惟查該被告曾於38年2月間在北平前憲兵19團通訊連工作時,因失散流落匪區良久,又於同年9月間歸隊在管理檔案工作時披閱檔案中沒收之「中國共產黨火」,意志薄弱遂受赤色毒素之渲染,致思想左傾。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2年10月17日 | (44)法裁字第8501號 | ||||
3542 | 3519 | 王志傑 | 男 | 1925/7/18 | 陝西,雒南縣 | 62069 | 38 | 大秦紡織廠漂染技工 | 王志傑於38年5月被匪俘虜一週,經釋放後,即隨軍來台。於47、8年,常收聽匪方廣播,並將聽得之內容,先後分別告知廠警董中樞、技工劉愛桂、車應德等人。48年夏復在該廠染房向技工趙成玉等稱:「共產黨如在基隆登陸,我第一個拿旗去歡迎。」等語,思想、言行荒謬,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無罪,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警審特字第0074號 | ||||
3543 | 3520 | 劉宏利 | 男 | 1929/4/19 | 福建,平潭縣 | 53188 | 24 | 漁 | 劉宏利被訴於39年5月起至同年10月止,在原籍福建平潭充朱毛匪幫民兵,曾向匪報告海面船隻情況1次,並奉匪命於出海捕魚時,作海面情報;劉君供認不諱,但辯稱「匪區人民到了年齡任何人都要當民兵,當了民兵便輪流在海邊站崗,遇有過往船隻就需報告領隊的人,當民兵的沒有發糧餉衣服,我報告過遠處海面隱約有兩隻船由東向西行動,不知是何船隻1次,我是被壓迫的」等語,難認有為匪刺探軍情之故意,而令負刑責,惟查其既在匪區有年,又曾充當民兵,購買史魔等相片隨身攜帶,思想顯已感受薰染,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繳案之匪幣9張、通行證4張、史魔等相片3張係違禁品,應予一併諭知沒收。 | 感化3年5月14日 | (42)審三字第095號 | ||||
3544 | 3521 | 楊文鑫 | 男 | 1935/6/7 | 江蘇,揚州縣 | 56116 | 19 | 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受刑人 | 楊文鑫前因逃亡案件經陸軍預備部隊訓練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在該部看守所執行中於45年1月18日對同所人犯鮑義、黃有森等談論將來台灣解放後就以匪毛澤東為大,用紙條書寫「吃敵人的飯穿敵人的衣用敵人的錢」給鮑義等看,涉有以文字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嫌。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5)審聲字第0037號 | ||||
3545 | 3522 | 吳水燈 | 男 | 1931/9/19 | 台灣,高雄縣 | 53065 | 22 | 淡江英專2年級學生 | 吳水燈於37年夏,由另案被告李武昌先後交閱反動書籍,再吸收其參加叛亂組織,吳并將反動書刊「假若到了社會主義的時候」、「毛澤東戰略」交與林天保閱讀。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3546 | 3523 | 郝道猛 | 男 | 1930/9/25 | 湖北,隨縣 | 54048 | 23 | 國防醫學院第52期學生 | 胡耀坤、郝道猛、鄒明德等與叛徒陶開府有同學之誼,胡耀坤曾閱讀陶開府所遺下之反動書籍「青年文藝老舍巴金等」作品,鄒明德曾閱讀反動書籍「復活」,與郝道猛平常聽陶開府批評政府土地改革政策,同情朱毛匪幫在大陸清算鬥爭等叛亂荒謬言論等情;以渠等平時受匪幫荒謬言論之渲染,閱讀反動書籍,思想顯有不正,應予交付感化。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4年 | 感化3年 | |||||
3547 | 3525 | 李德濟 | 男 | 1921/2/2 | 廣西,桂平縣 | 59068 | 40 | 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機廠工作組薦任八級?工程司 | 李德濟於47年頌揚共匪「人民公社」制度,同年11月間對簡瑞廷宣揚共匪鍊鋼進步情形,及金門、馬祖一定失守等語;同月間撰寫「東西的批判」一文。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8)年警審聲字第0012號 | ||||
3548 | 3526 | 簡清山 | 男 | 1920/2/4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判刑 | 51038 | 33 | 木匠 | 簡清山於37年1月間經羅德輝、李媽兜以實行375減租誘惑參加共匪外圍組織之農民福利會,受匪幹李媽兜、黃石頭領導,參加375討論會2次。後於39年10月向台南縣警察局刑警隊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549 | 3527 | 邱 陵 | 男 | 1924/12/3 | 江蘇,江都縣 | 69066 | 45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薦任七級調查員 | 邱陵於38年12月9日在廣西小董被匪俘擄,旋乘機脫逃,嗣又冒充流亡學生向匪報到,接受匪訓,39年1月底抵達香港,41年間在香港洛克道巴黎理髮公司充當小工,與該公司傾匪份子房久淦、尹文光、陸秀瑛等常相往來,當該房久淦等公開發表:「中國大陸交通進步很快,人人有工作,人人有飯吃,一切都是為工農利益」等為匪宣傳言論時,被告在場隨聲附和。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550 | 3529 | 蔡勝雄 | 男 | 1939/11/8 | 台灣,台南市 | 64055 | 26 |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 蔡勝雄於53年2月21日向同監受刑人李維新、鄭杰等稱:「反攻大陸不可能」,同年3月又以腳踩領袖肖像侮辱領袖。同年3月,閱報載蔣經國先生出任國防部副部長,又發表:「有其父必有其子,有一天翻身,必先幹掉他們……」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