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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http://www.twgiga.com/web/orang/org01.asp
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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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1 | 3413 | 張鴻濱 | 男 | 1940/5/12 | 台灣,南投縣 | 67019 | 27 | 步兵第二中心一營二連少尉幹事 | 張鴻濱於52年雙十節後赴花蓮其舅父林新照家遊玩,是時林新照意圖顛覆政府,撰寫油印「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一件,己寄發全省廿一縣市長,已著手實施,當即出示張看後,張員未及看完,即再三勸告林新照云不可做,但以林員係其母舅。明知叛國,密不檢舉。 | 有期徒刑1年6月 | 有期徒刑1年6月 | 林新照 | ||||
3452 | 3414 | 陳春慶 | 男 | 台灣, | 在逃 | 52330 | 蕭塗基於38年10月間由另案叛徒陳田其引見在逃叛徒陳春慶?被吸收參加朱毛匪?鹿窟基地人民武裝保衛隊為隊員受陳春慶老江等領導。 | 在逃 | (43)審覆字第0022號 | |||||||
3453 | 3415 | 陳保錡 | 男 | 99099 | ||||||||||||
3454 | 3417 | 陳賢德 | 男 | 1934/5/10 | 台灣,花蓮縣 | 66040 | 32 | 花蓮縣立富里中學代用教員 | 陳賢德於52年5月初,受林新照所託,修改林新照草擬之「台灣共和國獨立革命辦法」,主張組織軍隊,以暴力推翻政府,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聯合政府,並在該辦法內釐定革命進行表,於閱後甚表贊同,未加修改,僅囑其將語氣加重,應林新照所請,將公有鋼板、鐵筆借予使用,並贈臘紙,便其繕印。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455 | 3418 | 游溪明 | 男 | 1937/12/28 | 台灣,台北縣 | 63017 | 25 | 鐘錶修理工 | 游溪明於51年2月11日參加我國登山隊赴日本訪問,留日期間,受「台獨」份子高嘉弘、邱永漢、黃介一、蔡季霖等相繼誘惑。於51年5月30日在東京參加「台獨」叛亂組織「濁水會」之集會,嗣因護照期限屆滿,為日本入國管理局逮捕,高嘉弘等乃以游溪明名義,向日本政府呈送「嘆願書」略以被告因不滿政府,與高嘉弘等聯絡,為其赴日之真正目的。請准予留居日本。被告亦在該局撰寫「敬告日本的台灣同胞們」一文,以表示其確係台獨份子,未獲准許,經日本政府將其強制遣送回國。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456 | 3419 | 黃玉湘 | 女 | 99099 | ||||||||||||
3457 | 3420 | 黃炎壽 | 男 | 99099 | ||||||||||||
3458 | 3421 | 黃流陞 | 男 | 99099 | ||||||||||||
3459 | 3422 | 黃張金蘭 | 女 | 99099 | ||||||||||||
3460 | 3423 | 黃鍾雙 | 男 | 99099 | ||||||||||||
3461 | 3424 | 楊福讓 | 男 | 1945/12/26 | 台灣,台南縣 | 76049 | 31 | 先鋒打字印刷公司負責人 | 楊福讓經營出版業,於64年8、9月間,翻印劉開榮著香港商務印書館發行之「唐代小說研究」一千冊銷售,該書內容以共黨社會階級鬥爭,曲解唐代小說,如謂:「霍小玉傳之題材,深刻的反映了當時社會上,貴族階級與所謂賤民、奴隸階級的對立。」「我們知道文學藝術是社會上層建築,是反映階級鬥爭及社會經濟與文化各方面的鬥爭的。」等為匪宣傳。 | 交付感化3年,原版「唐代小說研究」一冊,及翻印之 該書1千冊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裁字第0023號 | ||||
3462 | 3425 | 詹 斌 | 男 | 1907/3/7 | 福建,崇安縣 | 專科 | 50174 | 45 | 無 | 詹斌於39年5月在香港接受匪黨游毓楨之使命來台,利用同學同事關係為叛徒作策反及爭取電台通訊人。 | 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3年 | ||||
3463 | 3425 | 詹 斌 | 男 | 1907/3/7 | 福建,崇安縣 | 專科 | 55110 | 49 | 新生訓導處第一大隊第四中隊新生 | 受誣告秘密組織意圖暴動逃獄投奔大陸。 | 不付軍法審判 | 徒刑13年 | ||||
3464 | 3426 | 鄔玉堂 | 男 | 1944/1/12 | 台灣,桃園縣 | 70043 | 25 | 廚師 | 58年6月12日晚八時,在楊梅國校六年級教室內黑板、牆壁、課桌等處,以粉筆書寫「中國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效忠偉大的毛澤東」等反動文字,為掩蓋其罪行,並在該黑板上反動文字後連書「黑板上寫的字請不要擦掉,李慶祥留」等字樣。 | 05年 | ||||||
3465 | 3427 | 趙啟川 | 男 | 99099 | ||||||||||||
3466 | 3428 | 蔣國基 | 男 | 99099 | ||||||||||||
3467 | 3429 | 蔡李淑紅 | 女 | 99099 | ||||||||||||
3468 | 3430 | 蔡旺利 | 男 | 99099 | ||||||||||||
3469 | 3431 | 鄧素真 | 女 | 99099 | ||||||||||||
3470 | 3432 | 馬志賢 | 男 | 1928/9/20 | 河南,鎮平縣 | 62068 | 36 | 國有財產局工友 | 馬志賢於36年2月間被匪俘虜,在匪偽「華東軍區高級軍官訓練團」受訓六個月,受訓中即同年8月,匪命其參加匪偽「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旋獲釋回,仍投歸國軍輾轉來台,迄未辦理附匪或被俘登記,以其情節輕微,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1)酉汲偵字0174號,不起訴移警總偵辦,(53)警審聲字第0015號 | ||||
3471 | 3433 | 蔡龍成 | 男 | 1906/10/13 | 台灣,花蓮縣 | 55174 | 48 | 醫 | 蔡龍成於37年秋冬之間任花蓮縣新城農會理事長時,接到由基隆郵局寄來匪「光明報」一份,閱讀後,並給潘金源(另案被告)閱讀,且向潘君云:「政府在大陸貪污腐敗必無以自拔,共軍一定勝利」等語,又曾閱過郭沫若傑作選及馬克斯社會經濟學。蔡君前既在保密局供認有發表不滿政府言論及閱讀反動左傾書籍,思想顯屬不正確,應予交付感化,獲案書籍中之帝國主義、魯迅語錄、郭沫若傑作選、馬克斯社會經濟學各1冊,係違禁物,依法沒收。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0月25日 | (44)審聲字第007號 | ||||
3472 | 3435 | 高嘉興 | 男 | 1925/11/22 | 福建,浦城縣 | 54031 | 29 | 明禮國民學校教員 | 高嘉興於32年至35年間於福建師範學校受業時,聽受教員謝白寒左傾言論,及教師徐天民命其閱讀觀察文匯雜誌等赤色書籍致思想傾匪。來台後先後於花蓮富源、新城、明禮等國民學校任教,於38年間,乘該校教員李聯灼、林憲祺等數10人同在用餐機會,公開發表有利於叛徒之言論,思想左傾,不滿現實,對眾公開發表攻訐政府、稱頌共匪之言論。雖尚無參加匪幫組織,然自願為匪之傳聲筒,實觸犯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責。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8年 | |||||
3473 | 3436 | 唐樹民 | 男 | 1926/11/22 | 四川,安岳縣 | 63064 | 37 | 澎湖縣民防指揮部委任一級報務員 | 唐樹民於38年11月29日,在廣西北流縣被匪俘擄,接受管訓3月餘期中,讀匪報,唱匪歌,參加匪討論會。於43年4月,因思想不正,收聽匪幫廣播,達拾餘次之多,並於50年12月10日,在馬公醫院病房內向龍興泉、張佐卿談稱:「台灣報紙時常登載大陸同胞受共匪之壓迫,生活極為痛苦,這完全是我們政府的政治宣傳」,「你們講今天台灣大家都有飯喫,實施耕者有其田,這都是政府吹牛,現在鄉下人還是喫地瓜,沒有飯喫,你們知道嗎」,又於51年7月10日晚間,及同月28日上午,先後在防空洞與寢室內,分別向郭友生、潘祖正孔德誠等講述共匪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2)警審聲字第0027號 | ||||
3474 | 3437 | 王江波 | 男 | 1928/9/15 | 台灣,台南市 | 60010 | 34 | 台南市立人國民學校教員 | 王江波於38年初,經陳柏淵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475 | 3438 | 陳水座 | 男 | 1929/10/27 | 台灣,台南市 | 60010 | 33 | 工 | 陳水座於38年初,經陳柏淵介紹參加匪幫。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476 | 3439 | 李春景 | 男 | 1925/5/19 | 台灣,台南縣 | 60010 | 37 | 工 | 李景春與洪德龍屬姻親,37年5月訪洪德龍,洪為爭取工人,囑李景春介紹工人加入匪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李景春即知洪為匪黨份子,並未檢舉。 | 有期徒刑3年 | 有期徒刑2年10月15日 | |||||
3477 | 3440 | 楊文源 | 男 | 1919/2/24 | 台灣,台南縣 | 自首 | 60010 | 44 | 善化中學教員 | 楊文源於40年8月間,陳柏淵逃匿台南縣新市鄉楊文源家,楊明知陳為匪諜而予收留藏匿2月,迨41年1月間,陳匪再度匿居楊家,達半年之久,47年5月,楊文源曾將其藏匿叛徒陳柏淵之事實,向前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自首。 | 免刑 | 限制人身自由1年10月1日 | 陳柏淵 | |||
3478 | 3441 | 高 波 | 男 | 1936/11/1 | 廣東,中山縣 | 67011 | 32 | 屏東糖廠技工 | 高波於45年在匪公安廳第廿四管教隊即匪惠州糖廠接受勞改,50年至51年,因表現積極,經匪派充該隊小組長,大組長等職,51年5月8月,由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接運來台,安置在屏東糖廠服務,於52年至54年間,經常在該廠飯廳、宿舍及壓榨室,對同事何紹興、宋漢三、鄭瑞芳等宣揚:「共匪待遇比我們好,一個月工資可以吃三個月,人人都有飯吃,物價亦很低。」等有利於匪之言論。 | 12年 | 2008/9/4 | |||||
3479 | 3443 | 劉華明 | 男 | 1943/2/24 | 台灣,新竹縣 | 80031 | 37 | 工 | 劉華明受邱茂男之邀,參加於68年12月10日晚集會,於當日下午在該服務處任警衛,繼又以手提麥克風喊話,呼籲群眾當晚往聽演講,當晚手持火把參加遊行,於施明德在指揮車上以麥克風喊衝喊打時,領先響應隨同喊衝喊打,並手持火把,毆打憲警多人。 | 有期徒刑3年2月,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1月12日 | |||||
3480 | 3444 | 邱茂男 | 男 | 1942/9/29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8 | 商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邱茂男係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主任,於10日上午自行邀同傅耀坤、劉華明等人參加集會,遊行前指示劉華明持火把,傅耀坤持標語牌,並告以會發生衝突,要聽命行事,衝散後自行返家等語,自己則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火把為遊行前導。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5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6月11日 | |||||
3481 | 3445 | 王 拓 | 男 | 1944/1/9 | 台灣,基隆市 | 80031 | 36 | 商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王拓係美麗島雜誌社務委員,事前參與策劃,並於高雄事件在遊行指揮車上擔任司儀,在高雄市大圓環前介紹演講人作煽動性演講,自己並作簡單談話,要求治安單位讓步准許遊行,否則結合二、三萬民眾共同爭取人權等語,並高呼口號煽動群眾情緒。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5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4年8月22日 | |||||
3482 | 3446 | 范政祐 | 男 | 80031 | 43 | 范政祐系美麗島雜誌台中基金會委員,於12月10日當晚在宣傳車上向群眾演說報告「鼓山事件」「拳頭、槍彈孰勝」等煽動群眾。 | 06年6月 | |||||||||
3483 | 3448 | 蘇振祥 | 男 | 1950/1/4 | 台灣,高雄市 | 80031 | 30 | 商 | 蘇振祥係高雄市居民,68年12月10日晚上10時許,至高雄市電信局接其妻下班,當時鄰近之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人群聚集,發生暴徒毆打執勤憲警,電信局恐被波及,將大門關上,被告接妻未果,被困於附近安全島,適鎮暴部隊施政催淚瓦斯,驅散暴民致被波及,1時氣憤,檢拾地上土石塊,向依法執行勤務之憲警投擲,致憲兵謝安華被擊中右臉部成傷。 | 有期徒刑1年6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年6月 | |||||
3484 | 3450 | 吳文賢 | 男 | 80031 | 28 | 商 | 應邀參加12月10日集會先持火把遊行後高撐「紀念世界人權日」橫富前導、轉入中正四路時持火把攻擊憲警助勢。 | 05年 | 改名吳坤達 | |||||||
3485 | 3451 | 許天賢 | 男 | 1951/6/21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29 | 傳教士 | 許天賢係美麗島雜誌社台南服務處委員,於68年12月10日下午6時40分許,胸貼三色標誌、高舉火把參加遊行,邊走邊唱,壯大聲勢繼於施明德、姚嘉文指揮隊伍衝打憲警時,在大益旅行社附近,率先持火把攻打憲警人員助勢。 | 有期徒刑3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 | |||||
3486 | 3452 | 陳忠信 | 男 | 1949/4/15 | 台灣,彰化縣 | 80031 | 31 | 雜誌社編輯 | 陳忠信係美麗島雜誌社編輯,於68年12月10日之集會,撰擬演講資料提供黃信介,復奉派南下參加集會,身披紅布名條,手持火把,率先在指揮車前開道,跟隨蔡有全高呼:「反對非法捉人」「抗議特務統治」等口號,煽惑群眾,壯大聲勢,以資呼應。 | 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3年10月5日 | |||||
3487 | 3453 | 傅耀坤 | 男 | 1933/3/26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47 | 司機 | 傅耀坤受邱茂男之邀,於68年12月10日晚參與遊行時身披三色彩帶、紅布名條、手持「停止剝削農民」標語牌為遊行示威前鋒,當施明德指揮隊伍衝打憲警時率先手持四角木棍衝打執勤之憲警助勢。 | 有期徒刑2年,禠奪公權2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2年 | |||||
3488 | 3454 | 陳福來 | 男 | 1956/9/30 | 台灣,台南縣 | 80031 | 24 | 商 | 陳福來係美麗島雜誌社高雄服務處工友,奉施明德之命購置木棍一百二十九支備集會之用,復於12月10日遊行時在指揮車上操縱擴音機,幫助施明德指揮暴行脅迫。 | 有期徒刑10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0月 | |||||
3489 | 3455 | 潘來長 | 男 | 1950/5/2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0 | 農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潘來長係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委員,受邱茂男之邀,至高雄市參加上開集會,手持紅布標語,參加遊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年2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年2月 | |||||
3490 | 3456 | 李長宗 | 男 | 1946/10/11 | 台灣,台中市 | 80031 | 34 | 工 | 68年12月10日黃信介等計劃藉國際人權日機會,以爭取人權為名,在高雄市聚眾集會。李長宗於68年12月10日受美麗島雜誌蠱惑,參加上開集會,手持火把,參加遊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年2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執行徒刑1年2月 | |||||
3491 | 3457 | 林文珍 | 女 | 1939/10/10 | 台灣,宜蘭縣 | 大學 | 80032 | 41 | 加爾文神學院院長 | 施明德因涉嫌策動68年12月10日高雄暴力事件,經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同年月13日執行拘提時逃匿,被明令通緝。林樹枝於13日上午7時許在台北縣中和市自宅見施逃至要求收留,乃電話聯絡趙振貳,並駕車送施與趙會晤,趙以家無空房婉拒,惟仍電話聯絡吳文,於當晚10時許送施至吳文住處,經吳文同意匿宿其宅。14日上午,施請趙密晤高俊明,請其安排藏匿處所,高請其秘書施瑞雲聯絡林文珍共商施之藏匿後,即由黃昭輝於15日下午7時許駕車將施接匿至台北市敦化南路敦化大廈之林文珍自宅。林文珍並將情告知施瑞雲,施則於17日轉報高俊明知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4年8月23日 | ||||
3492 | 3458 | 文華凌 | 男 | 1926/10/25 | 湖北,漢口市 | 小學 | 61140 | 38 | 高雄港務局臨時事務員 | 文華凌於38年6月間,經唐成波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後,充任匪上海濟運輪船公司濟眾輪二副,濟運工會主席,華東海軍後備部試航船長海員華東委員會生產競賽與勞資關係兩科幹部,於充任匪「碧蘭普」輪水手時,乘該輪於43年11月27日抵日本,自動投歸我國駐日橫濱領事館,經我政府於同年12月10日接運來台。於49年充任高雄港務局臨時事務員期間,在辦公室內向同事舒大賓談稱:「毛匪澤東所建立之制度與理論,皆具有永久正確性。」等謬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3年。 | 有期徒刑5年,感化教育3年。 | ||||
3493 | 3459 | 邱明強 | 男 | 台灣,屏東縣 | 80031 | 30 | 工 | 參加遊行、高喊口號附和隨行示威。 | ||||||||
3494 | 3460 | 許淇潭 | 男 | 台灣,雲林縣 | 80031 | 54 | 農 | 受周平德之邀參加遊行指揮車上立於姚嘉文身後隨行。 | ||||||||
3495 | 3461 | 鄭官明 | 男 | 台灣,台南市 | 80031 | 26 | 工 | 參加遊行、高喊口號附和隨行示威。 | ||||||||
3496 | 3462 | 劉泰和 | 男 | 台灣,新竹縣 | 80031 | 40 | 工 | 參加遊行、高喊口號附和隨行示威。 | ||||||||
3497 | 3463 | 王滿慶 | 男 | 1949/10/20 | 台灣,南投縣 | 80031 | 31 | 司機 | 王滿慶係美麗島雜誌社「義工」,曾多次參加該雜誌社舉辦之座談會,主動參加68年12月10日集會,手持木棍,參加遊行,於暴徒施暴憲警人員時,跟從衝向憲警附和隨行。 | 有期徒刑10月,禠奪公權1年,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 徒刑10月 | |||||
3498 | 3464 | 張銀河 | 男 | 1911/11/23 | 台灣,彰化縣 | 初中 | 50241 | 40 | 台中縣芬園鄉公所財政股股員 | 張銀河於38年6月間由已決匪徒洪麟兒介紹加入匪幫,給予反宣傳三七五減租政策及散發傳單。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2年 | ||||
3499 | 3465 | 江順賓 | 男 | 99099 | ||||||||||||
3500 | 3466 | 楊銀城 | 男 | 99099 | 胡里滾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