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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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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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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1 | 3585 | 孟寬仁 | 男 | 山西,文水縣 | 68063 | 41 | 高雄縣六龜鄉山林工作站林務班工人 | 林班工寮內向同事金運疇、李璽臣、王光興發表:「共產黨是不願意進聯合國,要想進去有什麼問題。」「憑什麼反攻,今日大陸一切均在進步,人力物力之雄厚,台灣如何能比,就憑貪污就可反攻了嗎?」等荒謬言論 | 感化3年 | 感3年 | (57)裁字第0025號 | |||||
3602 | 3586 | 黃陽輝 | 男 | 1942/4/15 | 台灣,高雄縣 | 60024 | 18 | 一四九四部隊下士一級機械士官 | 黃陽輝於47年12月間,書寫「你中了主義國家民族的毒素上了一般魔鬼的當」,48年2、3月間,書寫告同胞書準備油印,宣傳台灣獨立運動,未果即行撕毀,繼又書寫「共匪在大陸,人民生活很好,台灣人民該求得獨立」及「反攻無望」等反動文字。同年4月間,曾邀陳茂森共籌組黨,以謀台灣獨立,同月中旬,書寫「即使西藏革命成功,中華民國也無法反攻大陸」等文字,同年5月間,在鳳山軍人之友社招待所廁所內書寫「一切的一切都赤裸裸的呈現在眼前,我們該醒一醒」,並在斷片報紙上書寫「打倒國民黨,軍人翻身」「興台會啟」等字樣。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603 | 3587 | 蕭心卯 | 男 | 99099 | 感化3年 | 感3年 | ||||||||||
3604 | 3588 | 廖清秀 | 男 | 1943/2/18 | 台灣,台北縣 | 74072 | 31 | 無 | 廖清秀原係海發漁業公司金瑞祥七號漁船報務員,因不滿現實,思想偏激,於民國61年7月隨該公司工程師林能傳自南太平洋三托基地搭機返台途經香港時,擅自滯留香港,並於同年8月27日,自香港投書行政院院長,妄言「再10年百年在台灣的政府也絕反不了攻回不了大陸等」謬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605 | 3589 | 戴梅青 | 男 | 1932/12/6 | 浙江,臨海縣 | 53096 | 22 | 漁 | 戴梅青為浙江省臨海縣人,以捕魚為業,受匪幹王正立之派遣,接受伙食費偽人民幣6萬元,藉貿易為名於42年1月3日,由海門乘舢舨潛來頭門刺探軍情,甫抵頭門即被當地自衛隊查獲拘捕,其刺探我方軍情尚未達到既遂程度,應以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祕密未遂罪論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3606 | 3592 | 葉石濤 | 男 | 1925/11/1 | 台灣,台南市 | 51104 | 29 | 教員 | 葉石濤曾於35年秋,向黃匪添才購閱匪「新民生主義」、「論聯合政府」、「文萃」、「群眾」等反動書刊。復經黃匪介紹認識陳匪福星,其後陳匪曾至其家2、3次宣講台灣政治不良、物價波動等反動言論。36年228事變發生翌日,陳匪復往其家告以台北發生暴動,囑聯絡青年反抗政府,因而明知陳福星、黃添財等為匪,未向政府告密檢舉。 | 有期徒刑5年 | 徒刑2年11月18日 | 陳福星 | ||||
3607 | 3593 | 錢開文 | 男 | 1935/9/23 | 湖北,隨縣 | 78019 | 43 | 上尉 | 錢開文於67年5月8日上午8時5分,乘坐該監交通車經過總統府前廣場,竟當眾發表:「老╳╳在的時候耍不出什麼花樣,小╳╳還會耍出什麼花樣?」等語。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7)曉晰裁字第0005號 | ||||
3608 | 3594 | 施世雄 | 男 | 1921/7/23 | 浙江,永康縣 | 51107 | 31 | 台東中學教員 | 施世雄於34年在國立英士大學肄業時,加入該校民主學社受黃旭領導,從事各種反動學潮,來台後仍舊寫作左傾日記。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 | 徒刑10年 | |||||
3609 | 3595 | 劉 瑞 | 男 | 1920/10/27 | 福建,閩清縣 | 自首感化,即劉益嘉。 | 52183 | 32 | 不詳 | 自首匪諜劉瑞,經供稱曾於35年來台任花蓮卓溪鄉公所民政幹事等職,後與同事不睦被免職,遂於37年返回大陸,至大陸淪陷後因被匪發現其在台之社會關係,屢次派員勸其返台為匪工作,當時渠以家庭為由推辭不允。嗣因與我「反共自衛軍」團長認識,受命為該部聯絡參謀,不意於38年10月事洩被捕。被匪監禁1年2月之久,獲釋後命參加匪福州華東大學政治研究所受訓後,令渠設法偷渡至台工作。 | 命令發交感訓3年 | 感化3年 | 即劉益嘉。 | |||
3610 | 3596 | 溫茂華 | 男 | 1929/10/9 | 廣東,梅縣 | 62106 | 33 | 苗栗通霄中學教員 | 溫茂華於39年10月參加匪汕頭市公安局任戶籍調查員,負責該偽局第四分局至平路派出所,調查戶口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611 | 3597 | 劉宗茂 | 男 | 1930/1/10 | 台灣,台中市 | 59022 | 29 | 陸軍第九三○四部駕駛集訓隊三區隊十一班充員二等兵 | 劉宗茂於46年7月27日以日文寫信郵寄台中糧食事務所同學莊春福內容有「19年老兵一律徵集,並捏造是黃排附說的為蔣軍滅亡之證,又祗有深恨「石」這傢伙,可惡之極,為了他自己的勢力鬥爭,犧牲我們的青春」之語。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612 | 3598 | 蕭澤民 | 男 | 山東,濟寧縣 | 54126 | 29 | 保密局尉級待命人員 | 參加匪銀行業訓練後先後充任匪宿縣人民銀行永城支行貨幣管理股記賬員及匪潢川縣公安隊隊員 | 03年4月 | |||||||
3613 | 3599 | 朱人正 | 男 | 1929/5/6 | 江蘇,南通縣 | 61013 | 38 | 陸軍五三三三部隊代監執行軍事犯 | 朱人正於49年4月24日,與眾人閒談曾言「共匪的人民公社由鄉村到城市是成功了,如鄉村辦不好怎會推到城市」等語,思想模糊,言論荒謬,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1年 | 感化教育1年 | |||||
3614 | 3600 | 劉振華 | 男 | 1927/4/15 | 河北,通縣 | 66031 | 39 | 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心理作戰第二中隊上士照相沖洗士 | 劉振華於54年4月23日至同年5月15日間,先後連續在陸軍第二軍團司令部營區汽車集用場廁所門板上,用鋼筆分別書寫「毛澤東殺我父母蔣介石絕我子孫」、「自幼投筆從戎迄今廿餘載,但仍隻身軍旅,真是悲慘致急(至極)怎能不叫人傷心呢,我恁同我相似者頗多祇有同酒傷心淚吧,今後祇有苟且時日,來解脫這人生的一環∼天知道」、「蔣介石害世魔王蔣經國害國走狗」等三則反動及詆譭長官文字。 | 有期徒刑7年 | 有期徒刑7年 | |||||
3615 | 3601 | 林存和 | 男 | 1916/11/3 | 福建,福州市 | 72055 | 56 | 行政院電子處理資料審議委員會主任秘書 | 林存和于26年八9月間,在福州經陳毓淦介紹參加讀書會,同年十一12月間,復在福州經陳毓淦吸收參加匪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翌年春,又在福州經陳匪毓淦吸收正式加入共產黨,27年10月任桂湖「戰時民眾學校」校長時,曾編行「求生存」刊物,闡述毛匪澤東「論時擊戰」理論。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又名心平 | ||||
3616 | 3602 | 李慶榮 | 男 | 1927/4/24 | 廣東,梅縣 | 80015 | 53 | 無 | 李慶榮思想左傾,妄圖以中共為主,統一中國。自68年5月,利用其擔任洪誌良創辦之復刊號「富堡之聲」雜誌總編輯職務機會,陸續撰刊文章,以暗示及報導方式,為中共張目。同年5月,李慶榮以筆名葉知秋,於該刊第一期發表「中共為什麼放慢四個現代化腳步」一文,間接暗示大陸地區不自由,由於物質缺乏,而物質缺乏是由於被他國封銷,及揄揚中共經常檢討改進之作風,均係明貶暗褒,為中共解說之詞。復於同年6、7、8月分別以筆名「李行知」「楊樹海」「林生成」撰寫「中國人努力的方向」「熱烈支持孫運璿和平統一的講話」「善意、度量、接觸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中共為什麼放慢四個現代化?步」、「中國人努力的方向」、「熱烈支持孫運璿 | 徒刑5年 | 洪誌良 | ||||
3617 | 3603 | 曹賜讓 | 男 | 1929/10/14 | 台灣,桃園縣 | 52018 | 23 | 工 | 曹賜讓、呂高明於37年3月間經由謝時和介紹參加「共匪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桃園地區龜山支部,並擔任小組長,領導叛徒集會討論潛台共匪團結發展組織,擴大叛亂力量,意圖打擊政府。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618 | 3604 | 何海棟 | 男 | 福建,林森縣 | 高中 | 57090 | 41 | 台東大王國校校長 | 何海棟25年,求學於福建南平劍津中學時,閱讀「論持久戰」等書27年11月間入共黨28年暑假赴南平鄉間受思想教育,聽講匪黨理論二天。29年7月畢業後往武夷山受訓二週後奉命?福州組織福州市委會,何海棟任書記,曾創辦農民黨員講習以發展農民組織。嗣前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發覺其有匪諜嫌疑,策勵其辦理附匪份子登記,登記表中略述其於25年間在劍津中學讀書時,閱讀匪黨書籍,30年2月,在福州因涉匪嫌被捕自新釋放,經本部一再傳訊,仍未將其在閩參加共黨詳情供出。 | 15年 | 15年 | |||||
3619 | 3605 | 向均旺 | 男 | 1928/1/15 | 湖南,沅陵縣 | 75044 | 47 | 工 | 向均旺於63年11月至64年元月,在台北市王天建築公司服務,于北迥鐵路工程宜蘭縣南澳鄉第三施工所工作期間,經常在工地向管理員林秋宇,工人杜宗生等人濫言:「共匪統治大陸,一切繁榮進步,人人有衣穿,有飯吃」「共匪早已有核子武器,美國都怕它」等利匪宣傳之謬論。 |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減處有期徒刑6年8月,禠奪公權3年4月。 | 徒刑6年8月 | |||||
3620 | 3606 | 簡龍飛 | 男 | 1932/3/14 | 台灣,台北市 | 58028 | 26 | 陸軍行政通信勤務指揮部架設營第一連上等兵 | 營房?所內以鋼筆書寫「?放軍一到軍官難逃之命」「?放軍到殺╳匪軍光復台灣」「推翻國民獨裁專制」「╳軍快投降人民政府萬?」四十五年十月初在同地書寫「?十節?放台灣台灣兵退伍」等反動文字。 | 07年 | 07年 | |||||
3621 | 3606 | 簡龍飛 | 男 | 1932/3/14 | 台灣,台北市 | 73031 | 41 | 無 | 因偽造有價證券案,於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偵查時為求移轉軍法審理,乃自稱為匪諜,請求自首,當調查局調查時,又捏造47年間在綠島感訓監獄時參加該讀書會出獄後與顏光明合組天龍影業公司為匪活動60年3月間由胡里滾、李鎧軍等吸收參加共產黨等事企圖陷害。61年8月間在台北監獄服刑中,唯恐誣告匪諜案發,復教唆受刑人朱翼林(另案處理)書寫:「……大陸上毛主席是偉大的,不久?要解放台灣……。」等有利叛徒文字,傳閱同監受刑人,由其向調查局檢?,期能將功抵罪。 | 04年 | 另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另教唆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四年,褫奪公權二年,執行有期徒刑七年。(64)諫減字第0201號減刑2年6月 | |||||
3622 | 3608 | 康貽芳 | 男 | 1920/12/20 | 福建,惠安縣 | 74035 | 54 | 南投縣信義警察分局辦事員 | 康貽芳於25、6年間,在福建惠安簡易師範讀書時,參加袁國徵領導之「教育研究社」,26年暑假與駱君實(另案被告)蔡祖年、胡秋林、張來發(均在大陸)在惠安組織岩鼓寺「讀書會」,同年8月,經康匪遜和介紹在惠安參加共產黨。 | 有期徒刑6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4年 | (64)諫減字第0183號減刑4魁 | ||||
3623 | 3609 | 王杰謀 | 男 | 1938/10/18 | 廣東,海豐縣 | 66017 | 28 | 國防部情報局前海威訓練班學員 | 王杰謀於48年加入匪廣東省惠陽縣公安局工作,負責看管及押解勞改人犯,51年元月16日經羅隋、卓旺等介紹,為匪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工作委員會汕尾分會吸收為團員,並?該汕尾分會書記張作介紹加入匪中南局海鷹訓練班接受特種訓練,備派潛台,從事組織及情報工作,於同年5月19日由汕尾赴香港與匪中南局駐港工作人員吳匪豐正取得連絡,即由吳匪與其共同編造掩護歷史,並規定代語及聯絡方法,同年6月19日奉吳匪之命,偽以難民身份,向九龍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辦事處申請來台。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3624 | 3610 | 陳錫憲 | 男 | 1930/2/10 | 浙江,平陽縣 | 64038 | 33 | 台灣民生實業公司新惠生輪駕駛實習生(兼舵工) | 陳錫憲於52年10月初旬,隨輪運貨駛往菲律賓,迨抵菲卸貨後,於同年10月27日登岸,前往印尼駐菲大使館,請求政治庇護,協助送往匪竊據地區,投降共匪適是日為星期日,該館無人接待,乃返輪,翌日上午復前往該館,向該館人員表示,寧死不回台灣,請求協助送往匪竊據地區,經該館拒絕,並通知菲移民局將其轉送我駐菲大使館接運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3)警審聲字第0007號 | ||||
3625 | 3611 | 王飛龍 | 男 | 1927/9/30 | 福建,長樂縣 | 77040 | 49 | 陸軍少尉 | 國防部情報局少尉突擊隊隊員,於54年7月2日奉派參加「龍騰計劃」,在福建梅花海面為匪軍所俘,至64年9月間於匪釋放前,在北平市「和平賓館」曾向余美光等人發表:「回台灣後要好好的搞政府一下」等語,釋歸返台後,未向政府辦理表白。 | 免刑;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原判6年。 | ||||
3626 | 3612 | 饒紹長 | 男 | 1927/8/13 | 江西,玉山縣 | 65050 | 37 | 空軍通信電子學校少校政治作戰官 | 饒紹長於53年8月至9月間,先後在該校辦公室、及教室,分別對同事及學生等,公開表示對政府不滿,並對總統連任及對日和約等,發表詆毀總統,批評政府政策不當等荒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4)效裁字第0003號,(54)覆普抗審字第0023號 | ||||
3627 | 3613 | 李鶴田 | 男 | 1920/10/10 | 台灣,台中市 | 55040 | 36 | 台中市太平國民學校教員 | 被告李鶴田對於37、8年間經另案叛徒宋盛淼宣傳誘惑吸收,由宋匪向其偽組織提名,加入匪幫豐原支部之事實均堅不承認,經提宋盛淼結證否認介紹被告參加匪幫組織,卷查宋盛淼39年間在保密局供稱「我們支部工作,並不積極常受批評,施部生(另案已決叛徒)一再要求我們發展組織,我迫於無奈曾於支部會議上提出李鶴田劉壯齡2人,事實上這2人尚未接受如何教育,和黨亦全無關係」等語,宋匪尚未吸收被告等參加匪幫之言尚非虛構,再查被告李鶴田44年間在情報局供稱「我沒有參加共產黨的組織….宋盛淼當時曾說過我們台灣青年要團結起來,努力改革政 | 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628 | 3614 | 巫興賓 | 男 | 1928/11/19 | 四川,內江市 | 50035 | 23 | 海軍反共先鋒營少尉學員 | 陸戰隊一旅送先鋒營受訓 | 0 | 限制人身自由6月21日 | 海軍先鋒營 | ||||
3629 | 3614 | 巫興賓 | 男 | 1928/11/19 | 四川,內江市 | 57031 | 30 | 陸軍第七軍通信營少尉報務員 | 曾因被匪所俘接受匪方訓練後?歸而來台辦理被俘登記時又不坦白自承偽報係自行逃脫冀圖掩飾以及平時不滿現狀愛發牢騷思想?不純正惟其情節尚?輕微聲請交付感化 | 感化 | 感3年 | |||||
3630 | 3615 | 劉志翔 | 男 | 江蘇,江浦縣 | 58041 | 30 | 陸軍裝甲兵學校班隊指揮部陸軍副官上士一級行政士 | 歷年投考空軍官校機校政工幹校陸軍官校裝校兵工學校等均因體質羸弱未能如愿迺滿腹悲怨及表現不滿現寔之情緒自四十五年三月至四十六年七月所書日記中極盡曲解主義詆毀國策謾罵首長之能事及四十六年二月十九日投遞自由中國?誌社轉交陳啟天函內又攻訐政府污衊領袖 | 感化 | 感化1年1月6日 | 另無故離役處有期徒刑六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公務上所有之物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月。 | |||||
3631 | 3616 | 朱文傑 | 男 | 1925/12/12 | 浙江,吳興縣 | 71060 | 46 | 上校 | 朱文傑原係國防部情報局特戰人員,51年11月間,奉派為廣東省反共救國軍上校司令。同月25日率同海威計劃第三行動組,自高雄乘船出發,滲透入陸發展敵後工作,於同月28日晚11時,在廣東台山赤溪附近海面與匪艦遭遇,船被匪砲擊中,落水為匪俘獲。被匪方先後拘禁匪廣州市西村看守所等處,思想改造,起意叛亂,朱員先後將情報局編制等軍事上機密,悉數洩漏於匪。民國60年2月15日朱員于匪柯木勞改場,接受匪方交付任務,企圖于返台後為匪從事宣傳社會主義建設及毛匪思想,同年3月18日遣返金門。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632 | 3617 | 徐典博 | 男 | 1924/3/21 | 浙江,諸暨縣 | 74059 | 50 | 台中師專講師 | 徐典博於32年初,在江西國立第十九中學求學時,經張楨吸收,宣誓加入共產黨,並接受張楨領導,35年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
3633 | 3618 | 蔡金旺 | 男 | 1940/3/20 | 台灣,宜蘭縣 | 81031 | 41 | 商 | 蔡金旺於68年4、5月間,在宜蘭頂埔火車站附近大順運輸店,公然發表:「台灣開闢的北迴鐵路才80公里,大陸建設了3萬多公里鐵路,又產石油、鈾,擁有原子彈,台灣什麼都沒有,大陸50人可對付台灣1人,大陸武力強大,毛主席很會用人,」等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第0008號 | ||||
3634 | 3619 | 褚 耀 | 男 | 浙江,杭州市 | 58083 | 34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事務員 | 36年來台後,閱讀魯迅全集,獲有日文魯迅全集一冊;43年任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充事務員,在左營宿舍內,唱過流浪三部曲一二次等情。 | 感化 | 感2年11月29日 | ||||||
3635 | 3620 | 陳金鎮 | 男 | 1955/10/15 | 台灣,彰化縣 | 78040 | 23 | 空軍上兵 | 王清雄於62年起,經常收聽匪播,思想偏激,不滿現實,同年7月在彰化鹿港洽記貿易公司工作時,適與陳金鎮共事,經常交談,遂共萌叛亂意念,迄至64年春節,二人即密謀籌組「興台會」之叛亂組織,企圖勾結共匪,推翻政府,王清雄先後於64年清明節,及65年間,在鹿港天后宮等地,連絡同為木刻工之黃峻德等表示願意籌謀組織,陳金鎮亦於64年春節期間,及65年8、9月間,在彰化及鹿港天后宮等地,連絡黃得時及郭湧坡加入。 |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教育3年 | |||||
3636 | 3621 | 馬曜暉 | 男 | 江蘇,無錫縣 | 58085 | 37 |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薦任九級專員 | 28年冬,在江蘇江陰參加新四軍所屬之民運工作訓練班受訓兩月,加入為候補黨員擔任民運工作組織農民抗日會後擢升為正式黨員,并使用化名為馬烈軍歷任共黨職務。35年來台,歷在化學製品公司,工礦公司等處任職。40年4月於樟腦局任事務課長送銓敘時,曾使用偽造之各種公職等證件。 | 10年 | 10年 | ||||||
3637 | 3622 | 溫維馨 | 男 | 江蘇,無錫縣 | 初中 | 57050 | 34 | 印刷廠經理 | 溫維馨於民國卅年冬,在其原籍江蘇無錫,經徐匪錫榮介紹,加入朱毛匪黨,嗣於民國三十一年春,參加匪新四軍太滆區服務團,旋奉調該區青年暑訓班結業後,派充偽溧陽縣政府工作隊服務,同年冬調任為仙麓鄉公所中隊附,至民國卅三年夏離職?籍,卅六年二月來台營商,未據自首登記或聲明脫離 | 10年 | 10年 | |||||
3638 | 3623 | 鞠少欄 | 男 | 1914/3/8 | 江蘇,如皋縣 | 又名孫占梅。 | 68067 | 44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服務員 | 鞠少欄於54、5年間,經常在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室辦公室內,發表反攻無望等謊謬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又名孫占梅。(57)裁字第0073號 | |||
3639 | 3624 | 曾文章 | 男 | 台灣, | 99299 | 10年 | 10年 | 474曾文樟? | ||||||||
3640 | 3625 | 鄭榮祥 | 男 | 1946/7/1 | 台灣,花蓮縣 | 74030 | 29 | 醫生 | 呂文華與陳道明受「山地人與平地人非屬於同一種族,台灣應為山地人地盤之偏狹觀念」誘惑,於58年3月間,密謀建立台灣山地獨立運動組織,妄圖推翻政府,建立台灣山地獨立政府,由呂文華負責組織之任務,陳道明統籌一切事宜,嗣為謀發展組織,陳道明於61、2年間,吸收秋賢嘉、鄭榮祥參加該組織,並分配秋賢嘉負責宣傳工作,鄭榮祥負責搜集有關山地黑暗面之資料。呂文華則於62年起,吸收詹登貴、胞弟呂文成、杜文義等人參加,並曾以山地獨立等謬論,向尤尚和等人進行煽惑,企圖吸收彼等參加其叛亂組織未果,復自59年11月12日至63年10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3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3年4月 | |||||
3641 | 3626 | 楊莘焜 | 男 | 1922/12/21 | 台灣,新竹縣 | 51046 | 31 | 新竹稅捐處事務員 | 共同被告楊莘焜、陳梅村、楊進發、楊金輝、林天賜、陳秋貴。楊莘焜于39年6月間,經自首分子楊金海吸收加入朱毛匪幫,受楊金海領導教育。前述事實業據楊君在保密局暨本部偵查中供認,核與自首分子楊金海供詞互證相符,其參加叛亂組織之事實,自應依法論究。楊君在審判中空言狡卸,否認其事,不足憑信。惟查楊君參加匪之組織後尚無積極叛亂行為,姑予酌情科處。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2年 | |||||
3642 | 3627 | 陳翼演 | 男 | 1917/1/11 | 福建,廈門市 | 陳冀演? | 73042 | 55 | 台北市立銘傳國小校長 | 陳翼演於民國36年8月在台北市由容漢尊(已潛回大陸)吸收參加共產黨,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6年8月 | (64)諫減字第0161號6年8月 | |||
3643 | 3628 | 高澤清 | 男 | 1931/3/5 | 台灣,桃園縣 | 64070 | 34 | 桃園縣大溪鎮仁善國民學校教員 | 高澤清於39年10月參加匪「蓬萊民族解放?爭青年同盟」組織,復於43年秋,與邱致明在謀議,俟政府反攻大陸時,發動叛亂。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參加叛之組織免刑。 | 有期徒刑5年 | |||||
3644 | 3629 | 孫至誠 | 男 | 1930/2/8 | 山東,棲霞縣 | 67081 | 36 | 泰甲星航運公司信仰輪船員 | 孫至誠於54年7、8月間隨船抵香港時,在港購買「中共中央和蘇共中央來往的七封信」乙本閱讀。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6)裁字第0034號 | ||||
3645 | 3631 | 史延溫 | 男 | 1927/9/26 | 松江,寧安縣 | 56124 | 30 | 高雄市國民兵訓練營組員 | 史延溫於民國42年在賀衷寒所作「中國的病根」一書第八六頁批註「行動在哪哩,事實在哪裡,大都是貪官污吏貪贓枉法的賣國賊」,第九二頁批註「這是共產黨在行政上給國民黨政府擲下一顆現代化的新武器原子彈」等反動文字。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 | (45)審聲字第0125號 | ||||
3646 | 3631 | 史延溫 | 男 | 1927/9/26 | 松江,寧安縣 | 71037 | 44 | 台北縣坪林國中教員 | 史延溫係台北縣坪林國中教員,於59年9、10月間,利用在該校3年級第二班教室講授歷史課程之機會,向學生宣揚共匪是世界第三強國,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10號減刑5年4月 | ||||
3647 | 3631 | 史延溫 | 男 | 1927/9/26 | 松江,寧安縣 | 75777 | 48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五年四月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10號減刑5年4月 | ||||
3648 | 3633 | 袁本樞 | 男 | 1931/3/15 | 四川,廣漢縣 | 50106 | 30 | 供應司令部料件庫管制課文書上兵 | 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之審查登記簿影本登載「判決情形: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刑3年6月」。「袁本樞於民國49年間因叛亂案經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其他關於裁判書類等相關文件,已無相關資料可提供」。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3649 | 3634 | 周 青 | 男 | 1931/12/5 | 江西,奉沂縣 | 61008 | 31 | 陸軍第二九七四部隊司令部代監執行 | 周青於48年間,因盜取該連大衣畏罪潛逃,數日後即向警察局投案,警訊時自白曾閱讀左傾作家書籍,因認言論偏激思想傾匪,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1年6月 | 即周水臣 | ||||
3650 | 3635 | 高綸清 | 男 | 1914/11/12 | 河北,趙縣 | 59071 | 45 | 國防部陸軍步兵中校部屬軍官派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政治部服務 | 高綸清於47年5月17日晚餐席上,高綸清竟謂「毛匪雖殺了很多歹人,但也救了很多人。」等荒謬言論,應予交付感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8)警審聲字第001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