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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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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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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1 | 3636 | 楊新一 | 男 | 1941/2/26 | 台灣,屏東縣 | 69063 | 27 | 教員 | 楊新一、吳清玉民國50年在前台北市立師範學校讀書時,因閱讀不良書刊,思想偏激,遂萌「台灣獨立」思想。51年結識同校同學陳泉福,陳亦主張「台灣獨立」,三人乃時相研商如何發起組織,非法奪取政權,達到「台灣獨立」之目的。53年夏間某日,陳泉福邀楊新一、吳清玉加入其組織之「生活促進會」,因該會主張「台灣獨立」後,勾結共匪,為楊、吳二人所不同意而未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陳泉福 | ||||
3652 | 3637 | 葉汴東 | 男 | 1920/10/10 | 廣東,梅縣 | 74043 | 55 | 最高法院檢察署會計主任 | 葉汴東於28年秋,在廣東梅縣經賴潤如吸收參加共產黨,31年秋在福建南平葉映球等參加匪黨小組會,35年10月來台後,復在葉春霆家參加匪黨小組會,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3年4月 | 葉春霆 | (64)諫減字第0447號減刑3年4月 | |||
3653 | 3638 | 劉玉成 | 男 | 1928/7/14 | 湖南,安化縣 | 50022 | 22 | 空軍補給總庫供信氣象器材庫下士三級機務士 | 被告劉玉成係空軍第7供應處通訊器材庫任下士3級庫員,於39年6月29日潛逃至基隆,7月10日轉來台北,謀事不成,乃在旅社內撰就告台灣同胞書3份,嗣意歪曲事實,攻訐政府,於同月14日分貼於台北市博物館內公告欄,及新公園門口閱報牌各1份。 | 有期徒刑12年,禠奪公權8年。 交付感化3年 | 徒刑12年 | |||||
3654 | 3638 | 劉玉成 | 男 | 1928/7/14 | 湖南,安化縣 | 76006 | 38 | 撰寫傳單攻訐政府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655 | 3640 | 黃建榮 | 男 | 1946/4/15 | 台灣,台北市 | 67030 | 21 | 海軍兩棲部隊海灘總隊小艇第一大隊第一中隊輪機一等兵 | 黃建榮於54年4、5月間與吳義男,共同謀議策劃「台獨」事宜,由黃負責行動,吳負責組織,由黃建榮草擬「宣傳重點」。並共商吸收簡中生。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6月12日 | 即黃連榮 | ||||
3656 | 3641 | 趙學文 | 男 | 1931/10/4 | 湖北,大冶縣 | 67015 | 46 | 陸軍第八四一醫院上士外科助理兵 | 趙學文於54年7月11日下午8時許,在金門東沙該院門診部與李漠泉等多人聊天時稱:「我們台灣現在鼓勵知識青年到軍中來當幹部,這種辦法與大陸上共匪強迫中大學青年,經過軍事訓練以後分發到部隊當排長的辦法一樣。」同年9月14日下午8時卅分,繼在該院炊事房寢室對楊延清等多人宣稱:「共匪的一杯水主義,就是肉體慰勞,這種辦法可以鼓勵士氣。」當蔡景渠等論及共匪清算鬥爭之殘暴時則稱:「大陸上很好」,並對王安海說:「共匪分作戰後勤民兵部隊待遇都比我們好。」同年8月6日及10月4日,與楊延清散步於金門珠山公路上時先後對楊說:「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15年 | |||||
3657 | 3642 | 郭木興 | 男 | 1945/12/10 | 台灣,台南縣 | 67066 | 22 | 陸軍第二軍司令部砲指部六一四營第二連一等兵 | 郭木興,於駐防台南砲校期間,因頭腦遲鈍,反應不靈,致遭班長責罵,遂心懷憤懣。55年12月15日上午十至12時,奉命擔任該部汽車集用場衛兵,偶憶起入伍前於公車上,聞金門返台戰士閒聊砲戰危險,加以心中懷憤,乃臨時起意,以小石子在停放於該地之車號,一三-二五一六四號212噸載重車左側門旁,書寫「全國官兵永遠不要反攻大陸,因反攻大陸有生命危險(臉)」等文字。 | 04年 | 04年 | |||||
3658 | 3643 | 萬孝儀 | 男 | 99099 | 感化3年 | 感3年 | ||||||||||
3659 | 3644 | 廖平洲 | 男 | 1923/9/16 | 湖北,恩施縣 | 51145 | 28 | 陸軍總司令部儲備軍官訓練班少尉學員 | 劉孔立曹中岳胡彥芸廖平洲等相偕由港來台均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行之 | 羈押6月 | |||||
3660 | 3645 | 劉孔立 | 男 | 1926/3/24 | 湖北,建始縣 | 51145 | 25 | 民眾反共自衛隊新豐大隊仁德中隊少尉副中隊長 | 劉孔立係前新一軍退役軍人曾在長春或南寧等處先後被俘受訓?即查獲劉孔立行李中藏有毀謗政府文稿與匪大公報剪片多種,於39年1月間在香港時與教育部督學章炳炎相識並參加所組織之勞動生產建設促進委員會章係參加北平局部和談人員潛港吸收流亡學生來台時奉指示與曹中岳等合作抵台後曾勸誘楊威吸收李桂書參加組織於受訓時在教室貼反動標語繕寫恐嚇信致教官趙尺子企圖代留港同志金家培等辦理入境證以從軍名義滲入軍中活動。 | 交付感化其期?另以命令行之 | 羈押2年 | |||||
3661 | 3646 | 何 霹 | 男 | 1919/2/9 | 湖北,黃岡縣 | 68018 | 50 | 金門縣委會荐任一級組長 | 何霹曾任前東南長官公署陸軍訓練處團長,於民國38年間在廣東招募新兵,同年10月14日行軍至廣東增城附近被俘,編入「校官隊」待命,何霹以接受匪任務,為人民立功為條件獲釋放,於43年8月來台。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8年 | |||||
3662 | 3647 | 許貴標 | 男 | 1927/10/9 | 台灣,台北市 | 54016 | 29 | 景美鎮農會主任 | 同案被告王忠賢於39年秋向許貴標宣傳匪黨政治好,為人民擁護,將來一定戰勝政府,並交油印匪?物供其閱覽,許貴標明知王忠賢匪諜身份未據告密檢?等情。前述事實業據許貴標在前保密局供認,核與王忠賢在保密局供述情形互證相符。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3663 | 3648 | 楊希鳳 | 男 | 1929/2/14 | 山東,嶧縣 | 59017 | 30 | 捌肆貳壹部工兵營第二連下士通信士 | 楊希鳳47年春,隨部隊來金,言論偏激,本(48)年2月為其素識之張保卿所察覺,於4月6日捌肆貳壹部晚會中,以言語探測楊之態度,楊聆語初表同意,亦願加入。張復偕楊同赴溪邊訪張洪賢,告以膠舟速度很快,可用以渡海,並窺伺出海地形。某日遇王寶祥,密以投匪謀議語王,經王婉拒,遂嚴囑保密。至6月中旬,王為發掘其黨羽計,以現有人員,不足成事為言,楊乃約晤共同被告孫國祥,告知投匪計劃,孫亦願加入行動,迄同月23日,楊希鳳偕張保卿,孫國祥、王寶祥,行至工兵組山邊,共議投匪計劃,楊認須於同月28日同赴溪邊,與張洪賢商討行動日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徒刑16年2月6日 | |||||
3664 | 3649 | 孫國祥 | 男 | 1928/5/5 | 河北,寧津縣 | 59017 | 31 | 捌肆貳壹部通信連下士報務士 | 孫國祥於43年間駐守金門時,預備投匪,以台幣六十元購得自行車內胎二隻,潛至海邊,下海游行四、五十公尺,後因不識水性折返。至48年6月19日,參加楊希鳳共議計劃,陰謀叛逃。 | 有期徒刑12年 | 有期徒刑12年 | |||||
3665 | 3650 | 姜堯鑫 | 男 | 1927/2/26 | 台灣,新竹縣 | 50440 | 26 | 苗栗縣衛生院東河分所技術員 | 姜堯鑫於38年3月由徐桂芳介紹,口頭應允參加叛亂組織,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從事叛亂工作,已達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死刑 | |||||
3666 | 3651 | 宋靜屏 | 男 | 1926/3/8 | 安徽,泗縣 | 51058 | 25 | 無 | 宋靜屏於32年秋,在安徽泗縣原籍參加匪共泗南縣獨立團文工組組員,擔任演劇唱歌等宣傳工作,34年春調任匪共華中軍區淮北蘇皖邊區第七軍區文工隊隊員,同年夏復加入匪共為預備黨員。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5年 | |||||
3667 | 3652 | 葉阿() | 男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
3668 | 3653 | 戴廣武 | 男 | 1931/1/4 | 福建,永定縣 | 78035 | 47 |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專門委員 | 楊熙、戴廣武於35年在福州高工就讀時,受同班同學謝東福思想影響,楊熙於36年春,參加共產黨,戴廣武則於同年夏,在楊熙家中參加匪黨,並與楊熙等人編為同一小組,接受謝東福領導,民國37、8年楊熙、戴廣武先後來台,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2年4月7日 | |||||
3669 | 3654 | 楊 熙 | 男 | 1923/8/2 | 福建,林森縣 | 78035 | 55 | 商 | 楊熙、戴廣武於35年在福州高工就讀時,受同班同學謝東福思想影響,楊熙於36年春,參加共產黨,戴廣武則於同年夏,在楊熙家中參加匪黨,並與楊熙等人編為同一小組,接受謝東福領導,民國37、8年楊熙、戴廣武先後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670 | 3655 | 徐開榮 | 男 | 1928/2/2 | 廣東,中山縣 | 63051 | 34 | 無 | 基隆市遠東飯店二○一號房宿妓,為基隆市警察局保安檢查,拘解第二分局偵訊時,偽稱前在東北作戰被俘受過匪訓,滲入國軍來台,因犯叛亂罪,經馬祖指揮部判處有期徒刑七年,47年5月刑滿屆滿,又捏誣任茹榮前在匪偽北平市政府管理補給工作,韋壽松曾參加匪上海市黨部開會,吳君良前充匪南下工作團為團員,趙廷振、鄧仁川、鄧洪新、黃謂城、陳金全等為潛台匪諜。 | 無罪 | ||||||
3671 | 3655 | 徐開榮 | 男 | 1928/2/2 | 廣東,中山縣 | 83019 | 55 | 無 | 徐開榮於71年8月31日中午,自台北縣深坑,搭乘林朝陽所駕駛之自用轎車,前往台北市區時,對林朝陽及同行之龍小韶、黃蕙文等人發表:『我常到大陸去,大陸很進步很開放,歡迎你們前往觀光』等語,同日下午又在台北市三普大飯店一樓,向龍小韶、劉鐵球二人,發表上述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2)障裁字第0001號 | ||||
3672 | 3656 | 吳盛木 | 男 | 1931/9/26 | 台灣,雲林縣 | 69047 | 38 | 政治大學副教授 | 吳盛木於57年3、4月間在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授課時,向學生宣揚共匪重視理工教育科學進步,台灣落後,並攻擊政府,復於57年8月,先後在台北市國中教師訓練班第七及十二組授課時,向學員濫譽我國教育用的新數學觀念係間接抄自共黨等有利於叛徒之言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6年8月13日 | (64)諫減字第0121號減刑4年8月 | ||||
3673 | 3656 | 吳盛木 | 男 | 1931/9/26 | 台灣,雲林縣 | 75777 | 44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四年八月 | 徒刑6年8月13日 | (64)諫減字第0121號減刑4年8月 | ||||
3674 | 3657 | 蔡格堂 | 男 | 1948/1/14 | 台灣,嘉義縣 | 87080 | 40 | 建築 | 蔡格堂於民國73年7月22日,在台北市興安國宅之空屋內,將共產黨叛亂集團對於人民生活之控制以文字予以美化之傳單,分寄與台灣省發明人協會、台北市弘吉汽車修理廠、台北市古亭代書事務所及自電話簿上抄錄之人,復於民國73年8月1日,自日本潛赴中國大陸,與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對台廣播主任葉紀東等人,討論「四個現代化」、「一國兩制」、「三通」等問題,並以其以往在臺收聽大陸廣播之經驗,向葉紀東提出對臺廣播內容及播出方式之建議。同年9月間,在嘉義市家中,以化名「目擊者」名義致函葉紀東,以虛構之文字,對於大陸人民之食、衣、住、 | 有期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3年。減處有期徒刑2年4月,禠奪公權2年。 | 徒刑2年3月26日 | |||||
3675 | 3658 | 幸松齡 | 男 | 1923/2/25 | 江西,南康縣 | 74026 | 50 | 台灣電力公司火工處股長 | 幸松齡於36年5月間,在江西南昌國立中正大學求學時,經同學胡意良吸收,參加「讀書會」,同年6月間,在該校由婁溥仁介紹參加共產黨,37年6月來台,迄未自首。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5年4月 | (64)諫減字第0320號減刑5年4月 | ||||
3676 | 3659 | 曾阿華 | 男 | 1915/5/23 | 台灣,桃園縣 | 即曾 華 | 53056 | 39 | 農 | 曾阿華為匪徒呂喬木之外甥,明知現已投案匪幹林元枝、吳敦仁、彭坤德暨呂喬木等為叛徒,於41年4月中旬,曾容留林匪等人藏匿其家中凡4日,越10餘日見政府傳單,始知為在逃匪徒,未將情報告治安機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0年 | 即曾阿華 | |||
3677 | 3660 | 鄭雅谷 | 男 | 1929/1/25 | 台灣,嘉義縣 | 小學 | 52004 | 25 | 農 | 鄭雅谷原住台南縣東山鄉崎子頭時,叛徒王溪河、黃弘毅、李瑞東及其他人等藉墾山為名逃匿青?會社事務所,因之認識;39年6月受王溪河寄藏機關槍2支,於40年1月遷居三重溪時,曾請黃弘毅轉告王君取回,黃君命其一併帶往;同年7、8月間,黃弘毅先至其家後,李瑞東、侯水盛亦運帶槍械逃至該處,乃在其屋後山上居住,槍械存放其家中;及李瑞東等聲請自首後,始將一部份槍械運出,餘仍埋藏其屋後,迄破案時起獲。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 | ||||
3678 | 3661 | 許 嗟 | 男 | 台灣,彰化縣 | 自首判刑 | 52004 | 26 | 農 | 38年10月由黃查某介紹參加組織同年11月間吸收賴興載入黨受黃查某及廖某領導於39年1月邀同賴興載至嘉義訪方義仲引導進阿里山參加武裝支部負責修理槍械工作因工作環境不佳奉命疏散返家後仍與李瑞東黃弘毅聯絡并容留彼等在家住宿迄40年11月間乃分別自首。 | 有期徒刑12年各褫奪公權8年 | 12年 | |||||
3679 | 3662 | 鄭文愷 | 男 | 福建,甫田縣 | 專科 | 死於獄中 | 57104 | 48 | 嘉義工職教員 | 於17年冬在涵江中學初中部肄業期間,經徐匪清霖介紹,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由徐匪領導閱讀匪黨「剩餘價值」等理論書籍,并擔任小組文書,及調查商業,組織農會等工作,18年考入莆田高中分校,仍與徐匪清霖繼續發展組織,翌年至開文小學教書,并參加當地農會活動,同年六月份與林匪則蘊因?帶匪黨書刊為莆田沁前鹽警查獲,解送福建高等法院,22年2月保釋出獄,復恢復組織活動,同年秋,匪黨縣級負責人吳梅介紹至海隔唐指村教書,并擔任該地匪黨聯絡工作,23年5月因病返籍,逐與匪黨聯絡中斷.。 | 10年 | 執行5年6月24日死亡 | 1963/7/8 死於獄中(年52)。 | |||
3680 | 3663 | 曾勝羽 | 男 | 1921/8/15 | 福建,寧化縣 | 大學 | 61170 | 41 | 台南市立延平中學校校長 | 曾勝羽36年12月間,經曾道興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81 | 3664 | 李尚質 | 男 | 1919/11/5 | 江西,雩都縣 | 大學 | 61170 | 44 | 台灣省立台南商業職業學校校長 | 李尚質於36年3月被林光漢吸收參加,同年5月間參與召集之會議,會中蘇宣佈與會人員均已獲准進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82 | 3665 | 廖鑑文 | 男 | 1923/3/8 | 福建,永安縣 | 大學 | 61170 | 41 | 省立嘉義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廖鑑文於36年2月20日,經黃清三吸收加入匪黨。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83 | 3666 | 余有章 | 男 | 1924/3/3 | 廣東,台山縣 | 50109 | 29 | 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長 | 余有章於38年間,與另案先後處決之叛徒吳彬泉、何顥等係同鄉同學,交往其密,除已知王宇光曾為台灣省警察學校學生,吳彬泉、余有章均曾為該校教官,既為同事亦為同學,該3人均係廣東同鄉,雖無法證明吳彬泉是否另基於朱毛匪幫之組織關係而要求余有章設法隱藏以掩護其叛徒匪黨力量,惟其曾與叛徒來往,思想究非純正,應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 有期徒刑2年,於刑之執行完畢後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徒刑3年 | |||||
3684 | 3667 | 李賢沆 | 男 | 1934/3/23 | 湖南,攸縣 | 81033 | 47 | 商 | 李賢沆於69年曾赴大陸探親,返國後10月起,陸續在其開設之素食店及貿易公司,分別向夏興德、劉繼璋等人公開發表:「中共已將鐵路建築到攸縣的『接官亭』,火車可以直達到縣內,且在攸縣西門河上已建築了一座大橋,鐵公路的交通很進步,縣內並有水庫建設及水力發電廠,建築得很好」等利匪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字第0013號 | ||||
3685 | 3668 | 謝啟松 | 男 | 1931/9/22 | 台灣,嘉義縣 | 廖啟淞? | 52205 | 22 | 嘉義縣黨部幹事 | 謝啟松於39年4月間參加匪徒張棟材之時事座談會,其不知不覺間受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所難免,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8月 | 廖啟淞? | |||
3686 | 3669 | 李長團 | 男 | 1937/4/13 | 福建,金門縣 | 56082 | 19 | 農 | 李長團於45年元月21日,用黃色磚塊在李文妙住宅外邊牆上畫人像兩個,在人像右側寫「毛主席」3字,復於左側再書「毛」字之時,被駐軍發覺將其拘捕。前開事實業據被告於偵查及審判中先後供認不諱;惟辯稱「我不知道『毛主席』是什麼意思,因為我畫好的像與我在駐軍中山室所看到畫報上的像一樣難看,所以我標寫了『毛主席』,我雖然讀過幾年書,實際很荒疏,不懂得所寫這些字的意義」等語。被告所辯顯係諉卸刑責之詞,毫不足採,並有政治部調查紀錄及其書「毛主席」3字之照片兩張附卷可證,核與金西守備隊調查情節相符。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
3687 | 3670 | 陸如森 | 男 | 1919/9/25 | 廣東,廉江縣 | 60045 | 42 | 小販 | 陸如森又名陸鎮堅,於民國34年2、3月間,在廣東廉江原籍,參加匪幫李壽榮之游擊隊組織,旋離散失去聯絡,至38年10月間,匪軍竊據廉江後,為匪軍採辦菜蔬魚肉等物,約十餘日,同年11月,投效國軍,並隨部隊來台。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陸鎮堅 | ||||
3688 | 3671 | 林 斌 | 男 | 1914/10/1 | 海南,瓊山縣 | 61090 | 51 | 台南市政府顧問(無級薪)南光雜誌發行人兼社長 | 林斌於36年秋偕葉仁義等由台灣赴香港經商,在港與同鄉黃精一(即黃一亞、趙天石)邂逅。由黃引見何香凝,即由何介紹加入偽「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以下簡稱民革)又介紹葉仁義同時參加。復由黃精一引見偽民主要負責李逆濟琛、蔡逆廷楷等。經該李逆濟琛等委派為該偽委員會台灣特派員,負責宣傳及發展組織工作。返台後曾擬吸收高雄市人文書店店主蔡?為偽民革高雄地區負責人。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即林光灝 | ||||
3689 | 3672 | 蔡秀乾 | 男 | 1931/1/17 | 湖北,房縣 | 61055 | 33 | 陸軍總部航空隊上尉作戰分隊長 | 蔡秀乾於51年4月29日與馬志堅等研討叛亂行動,雖無預備參與叛亂之意思表示,但明知胡克飛等有叛亂行為而未予檢舉。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690 | 3673 | 吳振東 | 男 | 1928/9/23 | 山東,臨清縣 | 59021 | 37 | 預五師通信連上士一級補給 | 吳振東46年3月於「我們前途」一書下面加寫「渺茫」二字,47年4月13日發表:「反攻大陸完蛋了」並言大陸「如何進步」及「毛主席萬歲社會主義真偉大」,47年7月13日發表說:一切皆完蛋,反攻大陸已絕望,蔣總統吃定「我們」,47年8月6日呼毛主席萬歲,要他來解放台灣,47年8月21日發表「說槍砲一響掉轉槍口」等言論。 | 有期徒刑3年6月 | 有期徒刑3年6月 | |||||
3691 | 3674 | 周立軍 | 男 | 1917/11/4 | 江蘇,如皋縣 | 68038 | 42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組助理幹事 | 周立軍於32年冬曾參加該縣周庵鄉匪偽自衛隊。 | 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6年 | |||||
3692 | 3675 | 王廉程 | 男 | 1921/8/15 | 福建,浦田縣 | 即王開鎖。 | 53197 | 32 | 商 | 王廉程先後在其持有之今日世界刊物及中央日報紙上書寫「人以台灣是天堂,我以台灣是地獄」、「艾克是第3次世界大戰劊子手」、「世界上最偉大的史達林先生不幸逝世,從此世界上少了一個救星」等文字;並於中央日報所載李承晚表示決心將匪趕出韓境之新聞標題下批註「吹牛」2字,在今日世界所載「和平專家與細菌」一文下批註「假使共產黨裡面都是像這樣土包子,共產黨早就不能存在了,這篇故事完完全全大事宣傳,不值一看,可置之一笑了之」等語。前開事實業經被告在南投縣警察局、警務處及本部軍事檢察官偵查庭供認不諱,先後一致,並於南投縣警察局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即王開鎖。(42)審聲字第0125號 | |||
3693 | 3676 | 段惠榮 | 男 | 1927/12/15 | 廣東,大埔縣 | 54088 | 28 | 富岡國民學校教員 | 段惠榮與自首份子廖振駒係同鄉同學,自37年1月即常聽廖之反動言論,並接受閱讀「大眾哲學」、「賀龍」、「科學雜誌」等反動書刊,至38年8月廖經人介紹參加匪幫後邀段參加,段當予應允,旋因廖案發逃匿致未克辦理正式加入手續且未再取得聯繫,經調查處查悉,檢察官以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嫌提起公訴,並以其思想傾匪一併聲請交付感化;查被告經廖振駒奉命吸收,既已口頭應允參加匪幫並經廖復報匪上級,雖尚未辦理正式加入手續,亦應認其業已加入,自應依參加叛亂之組織罪論處,軍事檢察官起訴所引法條應予變更。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 徒刑10年 | |||||
3694 | 3677 | 楊老二 | 男 | 1932/2/15 | 浙江,臨海縣 | 53096 | 22 | 漁 | 楊老二等為浙江省臨海縣人,以捕魚為業,受匪幹王正立、紀念等之派遣,接受伙食費偽人民幣6萬元,藉貿易為名於42年1月3日,由海門乘舢舨潛來頭門刺探我方駐軍數字,甫抵頭門即被當地自衛隊查獲拘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5年 | |||||
3695 | 3678 | 陳福地 | 男 | 1927/3/27 | 台灣,新竹縣 | 52074 | 27 | 無業 | 陳福地於37年7、8月間,由逃匪楊乾坤吸收加入匪幫,並交閱匪民主主義綜合文摘等書。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 | |||||
3696 | 3679 | 張木川 | 男 | 1924/5/19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30 | 戶籍員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697 | 3680 | 王天財 | 男 | 1928/4/19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26 | 農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1年10月24日 | |||||
3698 | 3681 | 王清墩 | 男 | 1924/8/30 | 台灣,台北市 | 52074 | 30 | 農 | 王清圳於37年8、9月間參加匪幫,並即向鄰友張木川、王清墩、王天財講解匪幫謬論,企圖吸收為匪徒被拒絕。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王清圳之堂兄 | ||||
3699 | 3682 | 廖 丑 | 男 | 1923/9/23 | 台灣,雲林縣 | 自首 | 54200 | 32 | 教員 | 被告廖丑自幼與自首匪徒廖學霖相識,34年間,曾接受廖學霖所交日文馬克思主義一書閱讀並時有交往,惟迄不知其係匪徒身分。迨42年6月,聞廖學霖係匪徒已向政府自首,深恐株連,亦向警察局自首,經訊據供認前情不諱。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1年5月1日 | 廖學霖(自首) | (43)審聲字第041號 | ||
3700 | 3683 | 趙國棟 | 男 | 1932/6/21 | 河北,遷安縣 | 55030 | 23 | 陸軍第68師第202團重兵器連下士駕駛 | 孫建中、趙國棟均係陸軍第68師第2○2團重兵器連下士駕駛,因對軍隊現實不滿常發牢騷從事煽惑,意圖組織小團體,擴大為1政黨以求改變政府形態,先後在金台等地以私人感情方法,分別吸收李竹林、金秀水、李景泰、周順發、許隆昌、曾家濤、闕立順等。於43年7月18日下午2時由趙國棟召集上開諸人(闕立順因故未到)在太武山涼亭開第1次秘密會議,除確定該非法組織之名稱為「實進會」及推選各級負責人外,孫建中、趙國棟相繼發表荒謬言論、詆毀政府,並表明其種種不法之企圖,復於7月25日下午在東堡開第2次秘密會議,參加者有孫建中、趙國 |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 徒刑17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