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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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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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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1 | 3735 | 江雲錦 | 男 | 1918/6/21 | 江蘇,吳縣 | 56020 | 38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中校組長 | 江雲錦自42年起,啣孫立人之命轉知督訓官郭立人等至各部隊秘密聯絡其學生,復命于新民將所聯絡各部隊人員造具名冊親送孫立人,又命郭立人、劉凱英等召集金朝虎、李太遠等十餘人,在台南雀經濟食堂秘密集會,席間,江雲錦發表反動言論,並囑與會人員提高警覺,嗣向孫報告集會經過,孫即明告其行動時就用49、51兩個師,到師後召集營長以上幹部訓話,假總統名義拿出文告等叛亂計劃,並囑舉事時隨赴南部共同行動。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9日 | |||||
3752 | 3736 | 田祥鴻 | 男 | 1926/11/21 | 四川,德陽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9軍搜索團第3營上尉情報官 | 43年夏,郭廷亮奉調陸軍總部服務,深得總司令孫立人之信任,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立人派郭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適朱毛匪幫叫囂攻台,而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展開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田祥鴻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田祥鴻等負責中、北部第1、2、3軍之聯絡工作。郭廷亮復與田祥鴻等商定於44年5、6月間,製造國軍變亂、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2日 | |||||
3753 | 3737 | 劉凱英 | 男 | 1927/12/24 | 安徽,合肥縣 | 56020 | 30 | 陸軍第9軍第2處上尉軍事情報員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0日 | |||||
3754 | 3738 | 王善從 | 男 | 1917/3/28 | 安徽,至德縣 | 56020 | 37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中校副組長 | 王善從於43年5月間啣孫立人之命率第810軍搜索實驗隊來林口演習,同年6月底孫立人命其率隊準備包圍陽明山官邸,王善從即秉命由陳良壎陪同前往陽明山實地偵察地形。同年12月王善從復啣孫命擬訂包圍高雄官邸計劃并接近要塞官兵刺探要塞警備情形,又與陳良壎隨同孫立人親往實地偵察高雄官邸地形以便從事包圍。 |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1日 | |||||
3755 | 3739 | 孫光炎 | 男 | 湖北,天門縣 | 56020 | 27 | 陸軍第七軍第六十九師中尉排長 | 孫光炎在金門并向友軍部隊張德平等發表黃埔專政及擁護孫立人改造政府等謬論積極從事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拾年 | |||||||
3756 | 3740 | 王學斌 | 男 | 1925/12/16 | 河南,商水縣 | 56020 | 32 | 陸軍第10軍第49師第3科上尉參謀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張於同年5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3月28日 | |||||
3757 | 3741 | 賴卓先 | 男 | 1927/2/24 | 四川,成都市 | 56020 | 29 | 陸軍第10軍第49師工兵營上尉通信官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均沒收。 | 徒刑4年2月 | |||||
3758 | 3742 | 鄧光忠 | 男 | 四川, | 56020 | 32 | 陸軍第十軍49師搜索連少校連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伍年 | |||||||
3759 | 3743 | 李仲瑛 | 男 | 1920/2/11 | 浙江,浦江縣 | 56020 | 36 | 陸軍第10軍第49師通信組少校組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李仲瑛、楊永年隨同王學斌等至關廟偵察地形,為設叛亂指揮所之預行準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10年4年16日 | |||||
3760 | 3744 | 楊永年 | 男 | 1929/12/16 | 廣東,南海縣 | 56020 | 27 | 陸軍第10軍第49師搜索連上尉副連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李仲瑛、楊永年隨同王學斌等至關廟偵察地形,為設叛亂指揮所之預行準備。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8日 | |||||
3761 | 3745 | 冉隆偉 | 男 | 1927/10/12 | 四川,蓬溪縣 | 56020 | 30 | 陸軍步兵學校上尉教官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1月12日 | |||||
3762 | 3746 | 張茂群 | 男 | 1924/12/18 | 四川,慶符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51師第253團第2營第4連中尉副連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張茂群又與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18日 | |||||
3763 | 3747 | 王其美 | 男 | 1930/11/23 | 貴州,錦屏縣 | 56020 | 27 | 陸軍軍官學校中尉區隊長 | 郭廷亮啣匪命於37年底來台伺機活動。43年夏郭深得孫立人之信任,而因孫不滿現狀,其少數學生對孫未能升任參謀總長亦心懷怨憤,遂由孫派其赴各部隊秘密聯絡集會,從事不法活動,此時白匪復派李姓匪幹(名不詳)與郭聯絡促速進行兵運工作,認為叛亂時機已至,決意進行以配合匪幫攻台陰謀,乃著手利用該項秘密任務,分至各部隊聯絡孫之學生,並經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協力進行,結果在各部隊建立聯絡關係達百人以上,並分別指定劉凱英、王學斌、賴卓先、張茂群、王其美及冉隆偉等人負責各軍團之聯絡工作。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4年28日 | |||||
3764 | 3748 | 陳良壎 | 男 | 1922/12/24 | 福建,林森縣 | 56020 | 35 | 陸軍總司令部少校參謀調總統府參軍長室服務 | 王善從於43年5月間啣孫立人之命率第80軍搜索實驗隊來林口演習,同年6月底孫立人命其率隊準備包圍陽明山官邸,王善從即秉命由陳良壎陪同前往陽明山實地偵察地形。同年12月王善從復啣孫命擬訂包圍高雄官邸計劃并接近要塞官兵刺探要塞警備情形,又與陳良壎隨同孫立人親往實地偵察高雄官邸地形以便從事包圍。 | 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徒刑3年10月11日 | |||||
3765 | 3749 | 于新民 | 男 | 1919/7/16 | 江蘇,南京市 | 56020 | 38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第4組中校副組長 | 于新民啣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并明悉江雲錦等營植私黨企圖。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66 | 3750 | 郭立人 | 男 | 1916/8/21 | 湖南,常寧縣 | 56020 | 41 | 陸軍總司令部第5署少校督訓官 | 郭立人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郭立人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67 | 3751 | 金朝虎 | 男 | 湖北, | 56020 | 31 | 陸軍第九軍41師121團中尉副連長 | 郭立人金朝虎范俊勛楊萬良陳江年趙玉基田雨朱日新白崇金王霖李太遠許達明高培賓陳業成陳世全竇子卿張熊飛沈承基傅德澤等十九名均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被告郭廷亮江雲錦等秘密?絡集會 | 有期徒刑3年 | 秘密結社 | ||||||
3768 | 3752 | 范俊勛 | 男 | 1927/11/15 | 廣東,廣州市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上尉參謀 | 范俊勛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范俊勛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69 | 3753 | 楊萬良 | 男 | 1927/6/28 | 四川,璜縣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砲兵第2零2營上尉連絡官 | 楊萬良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楊萬良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0 | 3754 | 陳江年 | 男 | 1927/5/26 | 河北,天津市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第151團中尉排長 | 陳江年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陳江年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1 | 3755 | 趙玉基 | 男 | 1928/9/16 | 山東,臨朐縣 | 56020 | 29 | 陸軍第9軍第46師第138團中尉排長 | 趙玉基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趙玉基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2 | 3756 | 田 雨 | 男 | 1929/6/23 | 雲南,昆明市 | 56020 | 27 | 陸軍第10軍第49師147團中尉連絡官 | 田雨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田雨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3 | 3757 | 朱日新 | 男 | 1926/1/10 | 湖南,祁陽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3訓練基地上尉裁判官 | 朱日新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朱日新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4 | 3758 | 白崇金 | 男 | 1929/11/18 | 四川,江津縣 | 56020 | 27 | 陸軍第9軍第46師第138團中尉訓練官 | 白崇金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白崇金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5 | 3759 | 王 霖 | 男 | 1924/3/13 | 湖北,蘄春縣 | 56020 | 33 | 陸軍第9軍第49師第145團上尉訓練官 | 王霖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王霖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6 | 3760 | 李太遠 | 男 | 1924/3/15 | 四川,南部縣 | 56020 | 31 | 陸軍第9軍第46師第138團中尉排長 | 李太遠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李太遠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7 | 3761 | 許達明 | 男 | 1924/11/13 | 四川,巫山縣 | 56020 | 33 | 陸軍第9軍第92師上尉連絡官 | 許達明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許達明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8 | 3762 | 高培賓 | 男 | 1927/2/7 | 雲南,元江縣 | 56020 | 29 | 陸軍第2軍團工兵總隊中尉副連長 | 高培賓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高培賓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79 | 3763 | 陳業成 | 男 | 1922/1/29 | 湖南,湘陰縣 | 56020 | 34 | 海軍陸戰隊第1師衛生營上尉主仕 | 陳業成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陳業成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80 | 3764 | 陳世全 | 男 | 1927/8/26 | 四川,涪陵縣 | 56020 | 29 | 陸軍步兵學校上尉教官 | 陳世全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陳世全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即陳治國 | ||||
3781 | 3765 | 竇子卿 | 男 | 1926/7/5 | 河南,伊陽縣 | 56020 | 30 | 陸軍第10軍第51師搜索連上尉連長 | 竇子卿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竇子卿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 | |||||
3782 | 3766 | 張熊飛 | 男 | 1927/9/1 | 浙江,海?縣 | 56020 | 30 | 陸軍軍官學校預備軍官訓練班上尉教官 | 張熊飛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張熊飛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2月 | |||||
3783 | 3767 | 沈承基 | 男 | 1927/5/9 | 貴州,平越縣 | 56020 | 29 | 陸軍步兵學校上尉助教 | 沈承基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沈承基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2月 | |||||
3784 | 3768 | 傅德澤 | 男 | 1929/9/19 | 四川,酆都縣 | 56020 | 26 | 陸軍第10軍第93師第278團第2營中尉訓練官 | 傅德澤等係孫立人之學生,曾分別參與郭廷亮等之秘密聯絡集會。傅德澤啣同案被告江雲錦之命造具學生聯絡名冊,並知悉江雲錦等企圖營植私黨。 | 有期徒刑3年 | 徒刑3年2月 | |||||
3785 | 3769 | 鍾盈春 | 男 | 1924/12/27 | 江西,贛縣 | 61055 | 43 | 陸軍第三○二運輸組中校部屬軍官 | 鐘盈春於50年12月至51年5月底,積極從事叛亂活動,與胡克飛、馬志堅等共同謀議,倡組:「中國國民團結革命委員會」之叛亂組織,以「自救救國」為號召,訂定「革命定義」「政治主張」、研擬叛亂宣言、「告全國同胞書」、共同發展叛亂組織,吸收同學、同事、參與活動。成立「暗殺隊」預謀刺殺政府高級長官,組織「鐵血救國軍」發動武裝叛亂,策定叛亂行動方案,先行佔領基隆、桃園、鉗攻台北,並發動其他地區響應,以達顛覆政府目的。 |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死刑 | |||||
3786 | 3770 | 葉阿世 | 男 | 1928/6/15 | 福建,莆田縣 | 59072 | 32 | 漁 | 葉阿世於44年起先後任匪偽南日島合作社互助組初級社員及高級社社員,又曾充偽南日島自衛隊隊員,擔任站崗工作。葉阿世參加匪偽合作社為社員,及參加匪人民公社,係被匪強迫之行為,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48)警審聲字第0032號,(49)覆普抗渥字第0011號 | ||||
3787 | 3771 | 羅崇卿 | 男 | 1913/6/6 | 浙江,永嘉縣 | 52165 | 39 | 不詳 | 羅崇卿明知鄭慧中之兄鄭德黎來往匪區,竟與之通訊、傳遞函件,形跡可疑,思想亦屬不正確,併予感訓1年,經報奉總長(41)防隆字第(309)號代電核准在案。 | 感訓1年 | 感化1年 | |||||
3788 | 3772 | 侯兆銓 | 男 | 1928/11/1 | 山西,曲沃縣 | 即侯大維 | 55920 | 29 | 陸軍第8軍軍部聯絡組聘任編譯官 | 侯大維係陸軍第8軍軍部聯絡組聘任編譯官,媚外求利心重,對主義、國家責任、榮譽缺乏觀念,尤對本國文化不感興趣,不滿現實、言論荒謬,平日曾對同事說「周恩來原是我們政府裡的人,因政府殺了他全家,而憤恨跑到共匪那邊去,他是位了不起的人物總統有什麼了不起,在我腦海中值得我所崇拜的人物,莫洛托夫、史太林、羅斯福,中國人只有孫立人、吳國楨2人而已。咱們是非黨員,不參加開會,要參加共產黨,本人回台後準備學習俄文,以便將來在某個時期好用,金門島乾脆讓給人家;回台後要登報刊載金門種種不好之處,凡奉命來金門工作者都是倒霉,使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侯大維 | |||
3789 | 3772 | 侯兆銓 | 男 | 1928/11/1 | 山西,曲沃縣 | 即侯大維 | 99099 | 感化 | 感3年 | 又名候大維,林至潔再婚夫。 | ||||||
3790 | 3773 | 陳 茂 | 男 | 1926/10/8 | 四川,新津縣 | 60070 | 35 | 陸軍預訓司令部新兵第九訓練中心少校課長 | 陳茂於42年10月間,經吳定遠介紹加入組織。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91 | 3774 | 蔡虎章 | 男 | 1926/12/25 | 四川,營山縣 | 60070 | 37 | 五三三八部隊少校組訓官 | 蔡虎章於39年間,由吳定遠介紹加入組織,並於42年間與吳定遠等討論組織名稱及組織理論。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92 | 3775 | 潘一德 | 男 | 1927/4/16 | 四川,瀘縣 | 60070 | 34 | 五六六二部隊上尉指導員 | 潘一德於45年冬,經席長安介紹參加組織,47年間並與席長安等商討洪傳田所擬「大成主義」。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793 | 3776 | 席長安 | 男 | 1928/1/16 | 四川,夾江縣 | 60070 | 34 | 台南縣立曾文中學教員 | 席長安於於42年端午節,與吳定遠等秘密謀議,討論組織名稱及組織理論。又於46年間與吳定遠謀議成立組織,47年間研議「大成主義」。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有期徒刑10年 | |||||
3794 | 3777 | 王春亭 | 男 | 1926/6/7 | 山東,榮城縣 | 74046 | 49 | 陸戰隊少校 | 王春亭早於32年春,於山東省榮城縣匪偽「聯中附小」,加入該縣獨立營充匪兵,續任文化員,為匪張貼標語等宣傳工作。同年冬加入共產匪黨,後被保送至匪軍情報機構受訓約一週餘。36年3月間吸收蒲長穎、王連治納入匪情報組織。38年初王連治、倪希禹持王春亭之信往訪石如心,命其介紹至我海軍艦艇策反。38年3月倪希禹登艦後獲知該艦航速太慢,策反駛回匪區不易,將情告知王春亭,王春亭遂親自該艦輪機長鄭永健家中,煽惑其將該艦開往匪區遭拒,其策反之事乃未如願。 |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12年2月4日 | 又名王玉山、王景璋、王雄 | ||||
3795 | 3778 | 孫學立 | 男 | 1935/2/26 | 河南,郾城 | 51920 | 19 | 不詳 | 孫學立前因曾受匪訓案件,原定永久交付感訓,由40年8月28日起算,並經以(40)安備字第0723號交訓,今保安處以新生處移交生教所繼續管訓之新生均須補辦聲請裁定手續,函請補辦裁定一節,本處於民國44年5月16日以送法(1)215號函覆保安處,以孫學立發交感訓時年僅16歲,現已感訓3年有餘,似未便再聲請裁定感訓,經簽擬即飭查報感訓成績,俾速結訓,奉「如擬」在案。 | 永久交付感化 | 感化3年 | |||||
3796 | 3779 | 洪其福 | 男 | 1934/8/15 | 台灣,高雄市 | 61057 | 28 | 聯勤二十六兵工廠臨時工人 | 洪其福於47年10月間,思想偏激並基於傾匪立場,於閱讀社會主義運動史、史達林真傳、俄國通史、史達林統治下的蘇俄共產信徒心理分析、甚麼是共產主義、蘇俄的遠東致策、大退?、托爾斯泰小傳等書時,片斷摘錄有利於共產匪黨之言論,例如:「國家主義化的壓制無一能得到群眾的支持與默許」,「社會主義的時刻表慢慢指向?青年範籌(按係疇字之誤)裡,它像日出東山,光芒四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旗幟萬萬歲」,「社會上極偉大人物....馬克斯、恩格斯、列寧、史達寧是這時代的新生,黑海的燈塔」,「毛澤東於一九四九、十、一、宣佈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50)警審聲字第0008號 | ||||
3797 | 3781 | 劉偉義 | 男 | 1926/3/15 | 湖南,攸縣 | 81034 | 55 | 商 | 劉偉義於69年9月8日,以觀光名義經新加坡、泰國等地,於同年10月25日潛赴大陸,接受鄒匪慶仁授意,函邀泰僑古金勇在大陸投資設廠,惟古未照辦,劉偉義復經安排與親屬見面,及至各地參觀,嗣因無法適應大陸生活,於70年元月31日返台。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70)障裁字第0014號 | ||||
3798 | 3782 | 于雲祿 | 男 | 1928/12/12 | 山東,牟平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集會,受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軍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軍接收。 |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 | 徒刑10年 | |||||
3799 | 3783 | 鄭金山 | 男 | 1927/11/12 | 河北,寧河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 徒刑7年 | |||||
3800 | 3784 | 吳 淳 | 男 | 1928/5/23 | 江蘇,南通縣 | 50025 | 25 | 國防醫學院醫科49期學生 | 于雲祿、張象濟、王佑民、邱承美、鄭金山、吳淳先後於39年夏經另案已決之叛徒遲紹春、李勉分別邀約參加匪幫集會,受叛徒葛仲卿領導,準備在共匪攻台時成立自治會保護校產,維持秩序,以待共匪接收。應依參加叛亂之集會論罪。辛勉曾與葛仲卿談過組織自治會之目的在共匪攻台時保護校產,便利接收,因此思想偏頗,受有匪毒,應交付感化。 | 有期徒刑7年 | 徒刑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