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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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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籍貫 | 教育程度 | 註1 | 案號 | 年齡 | 職業 | 國檔局檔號 | 案情略述 | 確定刑期 | 執行刑期 | 涉案關係人 | 註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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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1 | 3830 | 謝 劍 | 男 | 1934/8/7 | 湖南,沅江縣 | 56120 | 28 | 國立台灣大學地質系學生 | 謝劍於43年夏,與李我焱等人密謀決定組織「?」之叛亂團體,推馮高鳴為靈魂,象徵「?」之存在,擔負召集會議之責,並決定顛覆政府,以唯物論與共產主義為理論基礎,與匪站在一致立場。同年10月間介紹段世革加入該「?」之叛亂團體。44年元月在高雄草擬「?」之工作綱領,44年1、2月間在高雄草擬「?」之綱領理論部份由謝劍寫成。同年3月在台大集會提出組織辦法,決定分工,謝劍負責理論。迄44年12月止共集會十餘次集會。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52 | 3831 | 呂有才 | 男 | 1927/11/4 | 陝西,武功縣 | 60900 | 33 | 師範大學夜間部學生 | 呂宙於民國49年元月7日因涉嫌「建新會」案被羈押,經調查後交保。 | 交保 | 限制人身自由 | 原名呂宙 | ||||
3853 | 3831 | 呂有才 | 男 | 1927/11/4 | 陝西,武功縣 | 70920 | 42 | 青禾企業公司董事長 | 呂君於52年9月用明信片書寫污衊總統文字,署名「中國愛國黨中壢黨部」寄呈總統。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原名呂宙 | ||||
3854 | 3832 | 洪誌良 | 男 | 1947/10/1 | 台灣,台中縣 | 79085 | 33 | 富堡之聲雜誌社社長 | 洪誌良因經常收聽匪播,幻認中共進步強大。68年初,黃信介企圖自日本轉運匪區鰻魚苗來台,囑洪誌良前往日本接洽,同年3月,洪誌良赴日前,黃進介告以可向中共駐日大使館試詢,同月15日,洪誌良到達日本,經由中共駐日大使館指示,與「東京華僑總會」副會長黃文欽晤談,並接受黃安排,於同月29日塔機潛往北平,逗留大陸期間,除經安排參觀外,並與中共「政協」副秘書長楊斯德在北平華僑大廈晤談二次,同年4月10日返回東京,復晤黃文欽,黃當面囑返台後應運用「富堡之聲」鼓吹和平。 | 有期徒刑5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855 | 3834 | 鄭應誼 | 男 | 1924/11/25 | 廣東,梅縣 | 67037 | 43 | 高雄縣警察局委任一級課員 | 鄭應誼於36年春,任教廣東梅縣梅北中學時,接受彭炎興交讀「大眾哲學」「四大家族」「論聯合政府」「論抗戰三階段」「新民主主義」等匪黨書籍,旋復經彭匪吸收加入匪梅縣工作委員會,同年夏,彭炎興、鄭棟喜、章日新、章達松諸匪(均在大陸)搶奪梅縣石扇鄉公所自衛隊槍枝後流竄,同年秋曾先後二次隱匿於鄭應誼家中,鄭應誼為其代購米、油、鹽及日用品。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6年 | |||||
3856 | 3835 | 游渭漳 | 男 | 1929/1/22 | 台灣,台中縣 | 54124 | 28 | 1等兵 | 據本人陳述:原陸軍上等兵,駐軍金門,42年7月15日突擊東山島,負傷被俘,隨後移送至中共福州陸軍醫院治療,同年8月20日由共軍遣送回台後即遭羈押,裁定交付感化教育,於43年8月間移送台灣生產教育實驗所,執行至53年2月25日始獲釋。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57 | 3836 | 陳少平 | 男 | 1926/9/13 | 湖南,武岡縣 | 60037 | 35 | 工 | 陳少平於49年2月24日,受陳永順邀至陳杰家中密議,將永順復興會外改稱永順公司,推朱耀華為經理,陳永順為副經理,陳少平為秘書,並規定會員暗號,及會費等事項。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58 | 3837 | 孫藎臣 | 男 | 山東,萊陽縣 | 65047 | 無 | 4年初原籍山東萊陽陷匪後,被匪送往山東海陽縣匪魯東軍區所主辦之教員幹部訓練班受訓,研習匪黨「新民主主義」「唯物辯證法」等理論書籍。并加入共匪外圍組織「教員救國會」。結訓後,復經匪派充萊陽汪格莊小學代課教員,旋即辭職。 |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未執行,以保護管束代感化。 | |||||||
3859 | 3838 | 陳寶全 | 男 | 1923/6/19 | 福建,惠安縣 | 76040 | 53 |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副分局長 | 陳寶全於33年廿一歲時在福建省立永春高中讀書時,經該校老師連匪家瑤吸收參加共產黨,36年來台後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65)諫判字第0035號,(65)覆普曉晹字第0040號 | ||||
3860 | 3839 | 黃振鋒 | 男 | 1928/3/20 | 台灣,嘉義市 | 52205 | 25 | 商 | 黃振鋒於38年8月間曾與張匪棟材討論時事問題時相往來,不知不覺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61 | 3840 | 王銘顯 | 男 | 1929/7/24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4 | 台灣省西螺橋工程處工務員 | 王銘顯則於38年3、4月間曾參加張匪棟材之時事座談會談論政治問題,時相往來,不知不覺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62 | 3841 | 周火爐 | 男 | 1930/9/7 | 台灣,嘉義縣 | 52205 | 23 | 台糖公司高雄縣橋子頭糖廠實習員 | 周火爐於39年4月間參加匪徒張棟材之時事座談會談論政治問題,且彼此或為同學或為同鄉,時相往來,不知不覺受其宣傳,耳濡目染,其思想受其毒化,自應予交付感化。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2年4月7日 | |||||
3863 | 3842 | 羅士華 | 男 | 1927/8/6 | 浙江,瑞安縣 | 50920 | 24 | 台灣保警2總隊4大隊10中隊2分隊警士 | 涉嫌奸匪,思想不正。 | 發交感訓 | 發交感訓6月 | |||||
3864 | 3843 | 屈連榮 | 男 | 1928/10/16 | 遼寧,遼陽縣 | 59033 | 32 | 雇員 | 屈連榮因不滿現實,企圖待機與匪合作,奪取政權,於46年10月間加入梁載中組「真民主促進社」,尚無其他活動。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有期徒刑5年 | |||||
3865 | 3844 | 孫承傑 | 男 | 1926/1/15 | 廣東,揭陽縣 | 66035 | 40 | 無 | 孫承傑經匪揭陽公安局多次召詢說服,孫乃轉而參加該局任秘密工作,為匪蒐集民情資料,歷月餘,改在汕頭市匪公安局工作,受原潛伏國軍任少校參謀為孫素識之匪幹楊少章領導。其時林喬松亦居住汕頭市,經孫介紹後,同為楊匪錄用,由孫負責聯絡,並給予生活費用,由是孫、林一同參加匪小組學習,一同為匪工作。其任務為蒐集情報,偵破我地下工作活動,及調查我黨政軍人員有無逃亡企圖等,將所得資料由孫向匪報告,孫且為匪撰寫跟?術,以求表現。迄39年秋後,楊派林赴香港工作,後數日,楊、孫二人亦到香港,囑林刺探我在港黨政軍幹部,有無秘密組織潛 | 減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沒收財產。 | 徒刑15年 | 即孫就典,64年減刑15年。 | ||||
3866 | 3844 | 孫承傑 | 男 | 1926/1/15 | 廣東,揭陽縣 | 75777 | 49 | 受刑人 | 1975 減刑 | 減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 徒刑15年 | (64)貫嚴裁減字第0013號 | ||||
3867 | 3846 | 趙制陽 | 男 | 1922/9/7 | 浙江,溫嶺縣 | 49015 | 28 |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生 | 38年3月21日學生7、8百人遊行,趙制陽被推為主席國代表,藍世豪持喇叭筒領導高呼反對警察,陳錢潮、許冀湯、方啟明均參加遊行,在場助勢。 | 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 發交感訓6月 | |||||
3868 | 3847 | 李貴登 | 男 | 1925/2/17 | 台灣,台南縣 | 即李登貴。 | 51012 | 26 | 阿里山林場鐵路押運員 | 陳振昌、陳文圳、李貴登等曾聽聆劉石柱、劉水龍之反動言論或為其遞送索款信件來m李媽兜於民國38年農曆56月間秘密以375減租為號召,設立台南縣375減租參酌處,組牛犁會12組,吸收該鄉農民加入牛犁會,同縣曾文區茅港村村長馮滄浪、商民馮清波等有奸匪嫌疑將其緝獲。 往密切,思想不無受其影響。 | 感訓1年 | 感化1年 | 即李貴登。 | |||
3869 | 3848 | 楊金盈 | 男 | 1925/9/3 | 河北,吳橋縣 | 69027 | 44 | 台南市果毅國校教員 | 楊金盈於35年6月間,河北省吳橋縣陷匪後,由匪派任吳橋縣劉庄小學校長,39年隨陸軍八十七軍來台,49年自軍中退伍,52年12月至57年3月間,在嘉義縣景山國校台南縣果毅國校任教期間,發表頌揚毛匪澤東言論,56年10月又函朱靜君,希望毛匪解放台灣,表示對共黨有好感,57年3月2日復寫頌揚毛匪澤東文字,張貼於辦公桌上。 |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 徒刑8年 | |||||
3870 | 3849 | 陳彥德 | 男 | 1925/1/3 | 江蘇,阜寧縣 | 69049 | 44 | 工 | 陳彥德、陳祖繼係同胞兄弟,34年秋在家鄉江蘇省阜寧縣分別參加匪「民兵隊」、「少年先鋒隊」,35年10月均參加「新民民主義青年團」。 |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徒刑5年 | |||||
3871 | 3850 | 陳登元 | 男 | 1930/1/25 | 台灣,新竹縣 | 50051 | 21 | 省立新竹商業學校學生 | 曾聽聞宋貴我發表荒謬言論。 | 感化 | 發交感訓8月 | 宋貴我 | ||||
3872 | 3851 | 王永抄 | 男 | 1922/7/7 | 福建,南安縣 | 54058 | 33 | 金門新美國民學校校長 | 王永抄違反檢肅匪諜,經1410部隊(43年12月26日揮判審字第116號)判決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嗣被判令感化3年,案經金門防衛司令部移送交付感訓,感訓起算日期為44年2月4日。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73 | 3852 | 張夢辰 | 男 | 1913/4/7 | 河北,靈壽縣 | 65100 | 49 | 陸軍裝甲兵學校班隊指揮部上校指揮官 | 38年共軍入上海接管輜汽二團,張夢辰為求能獲派登任團長,乃對團部士兵說:「你們要好好幹,為人民立功」,並親率匪往野外找尋車輛,及通知營長以上人員到團聽黃匪講話,又陪黃先後赴所屬單位,及輜汽十八團講話,有關上下間意見之溝通,平行間之協調,黃匪多找張處理,至六月下旬,韓匪以張在輜汽二團工作表現不錯,?填表二張,並繳相片,謂將保荐重要職務。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沒收財產。 | 有期徒刑7年6月 | |||||
3874 | 3853 | 李 岱 | 男 | 1926/6/20 | 浙江,鄞縣 | 53145 | 27 | 花蓮縣警察局科員 | 李岱於32年原籍浙東為日寇侵佔時,因家庭屢遭蹂躪,氣憤之下投共匪「4明山區」魯迅藝術學院,受訓聽講「馬列主義」、「資本論」、「唯物論」等匪黨理論,1週後因病退學。以其曾受匪訓思想不純正交付感化。 | 感化教育3年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875 | 3853 | 李 岱 | 男 | 1926/6/20 | 浙江,鄞縣 | 77011 | 51 | 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海端分駐所所長 | 李岱於32年間,在原籍浙江省慈谿縣,經楊匪恩保及柳匪青之介紹,前往浙江省4明山區,匪35支隊所設之魯迅學院受訓,於受訓中,經該院院長黃匪源吸收參加共產匪黨,嗣在該院研習馬列主義等匪黨理論書籍,1週後因病退學,返回原籍,35年來台,迄未自首。核其所為,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究,惟念其參加匪黨時,年僅1 | 感化教育3年 感化教育3年 | 感化3年 | |||||
3876 | 3855 | 譚新元 | 男 | 1917/8/1 | 江蘇,寶山縣 | 76041 | 59 | 台糖公司機械工程處副處長 | 譚新元於28年秋,在貴州貴陽參加共產黨。34年秋,在重慶考入「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人員訓練所」受訓,復接受何叔度之領導,經常與陳奕霖、王世一、傅鴻林、游朗星集會活動。35年8月來台,與游朗星、傅鴻林等參加由何叔度主持之叛亂集會,討論發展組織及出版刊物為匪宣傳,38年大陸局勢逆轉,為配合「迎接共匪解放台灣」之保產立功計劃,在王世一領導之下,與毛雄威、鄧子仲、袁啟文等積極推行將蒐集之鐵、公路車輛器材、營運路線等有關資料,交毛雄威保管運用。 | 有期徒刑7年,禠奪公權3年。 | 徒刑7年 | 鄧子仲 | ||||
3877 | 3856 | 許萬財 | 男 | 1922/9/9 | 台灣,台中縣 | 52310 | 31 | 教員 | 許萬財曾向賴登州借東洋歷史1冊,然此書未曾獲案,是否為反動書刊已難臆斷,就其書名而論,尚不能認為反動書籍。經查並無其他積極事證,足以證明該被告有知匪不報情事。但查該被告常與叛徒賴登州接近,思想受其影響,應予交付感化以資糾正,其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78 | 3857 | 陳榮川 | 男 | 1948/7/6 | 台灣,苗栗縣 | 71096 | 23 | 商 | 陳榮川于57年5月間,在陸軍第二軍高雄旗山汽車駕駛隊操場上,對林新傳發表:「共產主義比資本主義好,共產主義講一律平等,不像資本主義,有錢者日富,貧窮者像乞丐一樣」言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林新傳 | (60)裁化字第0017號 | |||
3879 | 3858 | 彭 鈞 | 男 | 1924/7/10 | 台灣,高雄市 | 52180 | 29 | 高雄市體育場管理員 | 葉飛豹於37年11、2月及38年1、2月間,受另案已決叛徒李份之囑邀集彭鈞等人先後在其宿舍等地聽受李份講述政府在台政治腐敗、台灣青年應團結協助匪軍解放台灣、建設台灣等反動言論。 |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80 | 3859 | 嚴自強 | 男 | 1927/8/1 | 江西,清江縣 | 54144 | 27 | 無 | 被告嚴自強原係國防部第1輔助幹部大隊中尉隊員,41年資遣退役後工作無定,遭受輕視,因而情感衝動異想天開,於4月間企圖進行第3組織,與所謂第3勢力聯絡,藉求政治出路以解決生活問題,當拉攏張子文共同謀議時被檢舉查獲。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
3881 | 3860 | 閻治宇 | 男 | 1921/3/18 | 河北,保定縣 | 50023 | 30 | 省立嘉義中學教員 | 閻治宇供認思想左傾,與匪諜接近。 |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6月 | |||||
3882 | 3861 | 何添福 | 男 | 1919/4/30 | 台灣,台北市 | 67057 | 48 | 農 | 何添福早懷「台灣獨立」思想,曾於48年7月間,向陽明山警察所警員刁慶先表示:「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台灣將來一定會獨立」等語,嗣於54年3月間,又在北投迎賓閣旅社,促白金泉潛往日本參加「台灣獨立」組織,當為白所拒。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教育3年 | 已故。 | ||||
3883 | 3862 | 徐道星 | 男 | 1921/7/1 | 浙江,溫嶺縣 | 76044 | 55 | 省立台南女中教務主任 | 徐道星於37年8、9月間,在花蓮女中任教時,受同事張匪立青吸收,參加「中國共產黨台灣東部花蓮女中小組」迄未自首。 | 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2016/2/26 | (65)諫判字第0076號,(66)諫判字第0037號 | ||||
3884 | 3863 | 余夢厂 | 男 | 1922/12/13 | 江蘇,吳縣 | 51920 | 30 | 無 | 余夢厂與余匪秉章來往甚密,思想動搖已無可掩飾。 | 感訓3年 | 感化3年 | 余秉章 | ||||
3885 | 3864 | 洪木川 | 男 | 1928/7/19 | 福建,金門縣 | 小學 | 59040 | 33 | 金門縣漁會總務課課長 | 洪木川於41年4月起,在福建泉州接受匪偽第三野戰車特種匪諜訓練,同年7月間由王彥、王德能送至澳頭,於同月26日凌晨偷渡來金,偽稱投奔自由。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4年7月14日 | ||||
3886 | 3865 | 劉治民 | 男 | 1957/9/15 | 台灣,苗栗縣 | 81026 | 24 | 看守所代監執行受刑人 | 劉治民於70年3、4月間,在陸軍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代監執行期間,竟於其所有之內衣褲、香皂盒、拖鞋等物品上,繪有台獨標誌「△○」任人觀賞,並以其中四個香皂盒分贈劉瑞文、張世煥、翁俊松等人。 | 交付感化3年,會有台獨標誌之內衣二件、內褲三條、香皂盒三個、拖鞋ㄧ雙,均沒收。 | 感化教育3年 | |||||
3887 | 3866 | 孟昭讓 | 男 | 1921/2/13 | 貴州,貴陽市 | 50038 | 27 | 台南市女子商業學校教員 | 黃錫五、孟昭讓等3人奸匪嫌疑案:經查該被告等尚無犯罪具體事實,惟其思想有左傾,發交本部新生總隊各予感訓2年。 | 感訓2年 | 感化2年 | |||||
3888 | 3867 | 陳可立 | 男 | 1925/5/19 | 湖南,零陵縣 | 50302 | 25 | 基隆市警察局仁一路派出所警員 | 陳君因常與叛徒鄭臣嚴、龍道典接近,被認定思想行動不無受其影響而交付感訓。 | 無罪 | 羈押1年8月 | |||||
3889 | 3868 | 李昂千 | 男 | 1927/5/20 | 湖南,長沙市 | 55164 | 29 | 兵工學校工程學院中尉助教 | 李昂千於43年底由美回台,途經日本私藏匪偽宣傳品「和平」與「時局」二日本雜誌回國,至44年5月間以之交與同院上尉技佐朱萬來閱讀,事發後又暗自焚燬,核其所為雖難謂為有利於匪之宣傳,然其思想游移,對國家信仰不堅已可概見,亟應予以感化以資糾正,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友吉字第0463號 | ||||
3890 | 3869 | 潘統棠 | 男 | 1927/11/6 | 浙江,永嘉縣 | 55173 | 陸軍第1021之4部隊12級機槍組長 | 被告潘統棠對於39年在原籍充匪幫溫州警備旅第2團第3營第7連士兵,同年7月為我陸軍第1021部隊俘獲之事實,雖已供認不諱,又經原部隊調查屬實,但據被告供稱其參加匪軍係被迫不得已。查匪幫竊據大陸後普遍強迫人民參軍名為自願實為裹脅,舉世皆知,尤以被告所述被迫情景歷歷如續,尚堪採信,自難令負叛亂罪責;查被告於被俘發編陸軍第1031部隊突擊第4大隊服務期中,平時愛發牢騷,思想游移,又密藏匪軍符號一方暨匪偽定額存單8紙等情,有該部隊43年12月10日 潔實字第793號呈報7028部隊在卷可稽,顯見被告思想不純,應予 | 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44)審復字第0039號 | |||||
3891 | 3870 | 周 西 | 男 | 江蘇,宜興縣 | 大學 | 57030 | 39 | 徵信新聞社編輯 | 周西於民國卅六年四五月間在南京參加民社黨革新派於民國卅七年二月在台共同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整理委員會周西任委員兼副處長. | 10年 | 10年 | |||||
3892 | 3871 | 陳亞農 | 男 | 廣東,普寧縣 | 大學 | 57030 | 51 | 台灣省立板橋中學教員 | 陳亞農於27年在北平參加民社黨,左林嵐(已潛?大陸)來台召集宋瑞臨陳亞農許棠周西等於同年二月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台灣整理委員會宋瑞臨任委員兼宣傳處長周西為委員兼副處長陳亞農任委員兼組織處長許棠任委員兼總務處 | 10年 | 10年 | |||||
3893 | 3872 | 李宜厂 | 男 | 1923/11/18 | 安徽,合肥縣 | 大學 | 57030 | 35 | 省立新竹女中教員 | 宋瑞臨與張金水李宜厂等成立偽民社黨革新派之外圍組織台灣民俗研究會由熊啟芳負責領導推選宋瑞臨為常務幹李宜厂張金水劉曾澤暨已潛返大陸之熊啟芳閭承宗鄞五福等分任幹事同年三月改為「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嗣并以「社會主義青年聯盟」名義發展「告青年書」配合朱毛匪?之政治攻勢。 | 10年 | 10年 | ||||
3894 | 3873 | 黃華浥 | 男 | 1929/9/24 | 台灣,嘉義市 | 56061 | 28 | 第九軍659?兵指揮部測量二等兵 | 黃華浥平日喜讀日文左傾書籍,因而思想傾匪,對盟邦美國亦甚歧視。 | 交付感化3年 | 感化3年 | |||||
3895 | 3874 | 倪文泉 | 男 | 1922/1/14 | 安徽,全椒縣 | 即倪茂華。 | 50004 | 29 | 草山警察局保安組主任 | 杜麟文於39年4月10日在北投與李登云復創設反共抗俄動員委員會,邀同史悠傳、陳家振、李仲義、劉照臨、薛景方、倪文泉等參加。 | 交付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感化2年4月15日 | 即倪茂華。 | |||
3896 | 3875 | 婁牧雲 | 男 | 1924/3/14 | 安徽,六安縣 | 53141 | 30 | 新莊農業職業學校教員 | 婁牧雲係台北縣立新莊農業職業學校教員,曾於宿舍內唱匪歌,40年雙10節該校出刊壁報,由其主編文藝,在標題上標繪鐮刀斧頭,42年1月7日與當地駐軍士兵閒談,謂國軍紀律不如匪軍及反攻大陸實力不夠等語,以其言行荒謬、思想偏頗,認有予以感化處分之必要。 | 裁定交付感化教育,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婁良幹 | ||||
3897 | 3876 | 周烈才 | 男 | 1927/10/22 | 江蘇,鹽城縣 | 54145 | 28 | 無 | 周烈才無正當職業向台北市重慶南路洪記傭工介紹所求職,於本(43)年4月20日下午同在該介紹所門前扭唱匪幫秧歌舞作樂,經該所負責人制止,業據該被告周烈才在偵查庭供認不諱,復有在場目睹其事之蕭靜、向志雄等供証屬實。 | 交付感化教育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 感化3年 | 即周烈才 | ||||
3898 | 3877 | 許約民 | 男 | 1933/12/23 | 江蘇,松江縣 | 54056 | 22 | 陸軍第68師204團團部連上士文書 | 許約民於秀州中學在校期間,因感染共匪之宣傳影響,雖未參加共匪組織而頗有嚮往之心,38年加入青年軍,先後充傳令兵及文書上士,遇有不滿,即發為攻訐政府之言論,傳播不實之消息,至足以搖動人心影響士氣,38年8月25日在金門古寧頭駐地,竟向上士章璋武稱共匪戰爭目標是蔣宋孔陳,不是我們大家,共匪來攻與我們沒有關係,還不是蔣總統與毛澤東爭權奪利各等語。 | 有期徒刑8年 | 徒刑8年 | |||||
3899 | 3878 | 劉繼遠 | 男 | 1927/8/24 | 河北,鹽山縣 | 51009 | 26 | 國防部大陸工作處第二組上士文書 | 劉繼遠在國防部大陸工作處竊取該處何副處長研究匪情所用存置抽屜內匪方出版之「怎樣稿通思想」一書,私行閱讀,又將荒誕無稽之怪夢數則記在日曆上,思想殊有動搖偏激之處。 | 交付感化6月 | 感化6月 | |||||
3900 | 3879 | 高忠義 | 男 | 1928/8/18 | 陝西,興平縣 | 61055 | 37 | 陸軍第八訓練中心訓練科中尉訓練官 | 高忠義於51年4月28日與馬志堅商議叛亂活動,周凱石等三人均一致應允在其工作單位聯絡發展組織,響應參加叛亂。 |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 有期徒刑10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0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