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rieved from http://data.ntpc.gov.tw/od/data/api/AA66866D-5B83-4669-8D6F-7DEC9BE636A3;jsessionid=BF95A9C2FB33DC951DC6295D71A7B40C?$format=json on Wed Feb 25 2015 12:04:19 GMT+0800 (CST) ; 資料集描述 : 新北市福利補助資訊,提供各種補助資訊,包括補助說明及申請方式。 ; 資料集類型 : undefined ; 分類 : 資訊 ; 主要欄位說明 : CONT4:交付方式、CONT6:備註欄、CONT1:承辦單位、CONT3:申請方式、SERVICE_DESC:福利說明、E:E櫃台連結、EURL:表單下載、CONT5:處理期限、NAME:名稱、CONT2:應備證件 ; 資料提供機關 :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資料量 : 164 ; 更新頻率 : 每日 ; 資料集來源網址 : undefined ; 授權方式 : 本資料集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 授權網址 : undefined ; 編碼格式 : undefined ; 計費方式 : undefined ; 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 : 郭丁嘉 ; 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8548 ; 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 : am8165@ntpc.gov.tw ; 備註 : undefined ; 資料集瀏覽次數 : undefined ; 資料集下載次數 : undefined ; JSON : http://data.ntpc.gov.tw/od/data/api/AA66866D-5B83-4669-8D6F-7DEC9BE636A3;jsessionid=BF95A9C2FB33DC951DC6295D71A7B40C?$format=json

NAME SERVICE_DESC CONT1 CONT2 CONT3 CONT4 CONT5 CONT6 E E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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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8976 初次尋職青年津貼請領:
22148977 1.津貼申請書
22148978 2.領據
22148979 3.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2148980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2148981 (一)電話預約
22148982 (二)網路預約
22148983 (三)直接洽就業服務站(臺)辦理
22148984 金融機構轉帳 津貼撥款按月統一辦理,符合津貼請領資格於前月16日至當月15日前提出津貼申請者,將於次月10日前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以此類推。
22148985 (一)津貼請領方式:
22148986 1.初次請領資格: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所屬12個就業服務站(臺)提出計畫申請、接受初步就業諮詢、進行職業心理測驗及測驗講解,並經擬定「就業輔導計畫」後即可申請第1次新臺幣(下同)5,000元之尋職津貼。
22148987 2.再次請領資格:經擬定「就業輔導計畫」後30天內接受3次以上之就業諮詢輔導服務,始得申請第2次5,000元之尋職津貼。
22148988 3.第3次請領資格:於符合第2次請領資格後30天內,經檢視及修正其就業輔導計畫後,並接受3次以上之就業輔導服務者,始得申請第3次5,000元尋職津貼。
22148989 4.第4次請領資格:於符合第3次請領資格後30天內,經檢視及修正其就業輔導計畫後,並接受3次以上之就業輔導服務者,始得申請最後1次5,000元之尋職津貼。
22148990 5.若每次符合請領資格後30日內接受「就業輔導服務」未滿3次而就業者,仍發給當次津貼,惟該工作須為全職工作。
22148991 (二)津貼撥款方式:
22148992 津貼撥款按月統一辦理,符合津貼請領資格於前月16日至當月15日前提出津貼申請者,將於次月10日前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以此類推。
22148993 1 https://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download_CIVIC.htm&suid=013149 長期照顧服務-失能老人日間照顧(護) 服務說明:
22148994 補助日間乏人妥善照顧之失能及失智老人能獲基本生活照顧、享受家庭的溫暖及社區關懷,藉以紓解家庭照顧者照顧壓力,提供日間照顧(護)服務。
22148995 申請對象:
22148996 1.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且年滿65歲以上之失能、失智老人。
22148997 2.未接受本府機構安置及未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22148998 3.未申請外籍監護工者。" "主辦單位:
22148999 本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22149000 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板橋站(板橋區):2968-3331;雙和站(中和、永和區):2246-4570;新莊站(新莊、泰山區):2994-9087;三重站(三重、蘆洲):2984-3246;三峽站(樹林、土城、三峽、鶯歌區):2674-2858;淡水站(淡水、五股、林口、八里、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2629-7761;新店站(新店、汐止、烏來、深坑、石碇、坪林、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區):2911-7079]。
22149001 洽詢單位:各區公所、衛生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22149002 逕至各區公所或衛生所、各區域福利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填寫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逕至各區公所或衛生所申請,再由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派員評估。 經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評估完成後,通知個案入住事宜。 12天(不含退補件時間)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1 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download_CIVIC.htm&suid=022049
22149003 長期照顧服務-失能老人暨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 "服務說明:針對生活無法自理、家人無法妥善照顧的失能老人或失能身心障礙者 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照顧服務員到失能者家裡提供身體清潔、家事服務等項目 希望可以藉此達到紓解家庭的經濟、家人照顧負擔的困境 讓失能者能得到良好的照顧。
22149004 申請對象:
22149005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65歲以上老人、50-64歲之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或55-64歲之山地原住民,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請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
22149006 二、前項所稱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認定標準,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22149007 (一)輕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 評估為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衣褲鞋襪六項中,一至二項需協助者;或僅經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ADL)評估上街購物、外出活動、食物烹調、家務維持、洗衣服等五項中有三項以上需要協助且獨居之老人。
22149008 (二)中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 評估為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衣褲鞋襪六項中,三至四項需要他人協助者。
22149009 (三)重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 評估為進食、移位、如廁、洗澡、平地走動、穿脫衣褲鞋襪六項中,五項(含)以上需要他人協助者。" "主辦單位:
22149010 本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22149011 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板橋站(板橋區):2968-3331;雙和站(中和、永和區):2246-4570;新莊站(新莊、泰山區):2994-9087;三重站(三重、蘆洲):2984-3246;三峽站(樹林、土城、三峽、鶯歌區):2674-2858;淡水站(淡水、五股、林口、八里、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2629-7761;新店站(新店、汐止、烏來、深坑、石碇、坪林、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區):2911-7079]。
22149012 洽詢單位:各區公所、衛生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22149013 一、申請書
22149014 二、失智症患者並應檢附經公立醫院、或經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區域級以上之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症,並載明CDR(Clinical Dementia Rating)評估結果及分數為一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逕至各區公所、衛生所、各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各心分站提出申請。 經本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分站初審、派員到府評估後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轉由辦理單位派員到宅提供服務。 12天(應扣除退補件時間)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1 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download_CIVIC.htm&suid=022070
22149015 長期照顧服務-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2.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且經醫師診斷或醫事人員評估為醫療復健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補助方式:依據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承辦人員:林江龍連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1028 1.身心障礙證明(空白處請註明聯絡地址及電話)2.診斷證明書3.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氧氣製造機、陽壓呼吸器、壓力衣) 全年受理 0 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download_CIVIC.htm&suid=001068
22149016 長期照顧服務-居家復健 "1、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非機構安置之民眾。
22149017 2、行動困難之失能民眾,且有復健需求者。
22149018 3、經醫師診斷有復健需求者,且個案或家屬有復健意願者。
22149019 4、需為因身體狀況或無人力協助外出接受健保醫療機構復健服務者。" "承辦人員:施乃嘉
22149020 連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1081" "1、失能市民(老人、身心障礙者)
22149021 2、本人或家人提出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
22149022 (1)受案窗口(如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區域或社會福利中心、衛生所、新北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22149023 (2)傳真申請書至各長照中心分站
22149024 (3)本府網路E櫃檯進行線上申請" "可至下列受案窗口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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