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rieved from http://data.ntpc.gov.tw/od/data/api/AA66866D-5B83-4669-8D6F-7DEC9BE636A3;jsessionid=BF95A9C2FB33DC951DC6295D71A7B40C?$format=json on Wed Feb 25 2015 12:04:19 GMT+0800 (CST) ; 資料集描述 : 新北市福利補助資訊,提供各種補助資訊,包括補助說明及申請方式。 ; 資料集類型 : undefined ; 分類 : 資訊 ; 主要欄位說明 : CONT4:交付方式、CONT6:備註欄、CONT1:承辦單位、CONT3:申請方式、SERVICE_DESC:福利說明、E:E櫃台連結、EURL:表單下載、CONT5:處理期限、NAME:名稱、CONT2:應備證件 ; 資料提供機關 :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資料量 : 164 ; 更新頻率 : 每日 ; 資料集來源網址 : undefined ; 授權方式 : 本資料集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 授權網址 : undefined ; 編碼格式 : undefined ; 計費方式 : undefined ; 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 : 郭丁嘉 ; 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8548 ; 資料集提供機關聯絡人電子郵件 : am8165@ntpc.gov.tw ; 備註 : undefined ; 資料集瀏覽次數 : undefined ; 資料集下載次數 : undefined ; JSON : http://data.ntpc.gov.tw/od/data/api/AA66866D-5B83-4669-8D6F-7DEC9BE636A3;jsessionid=BF95A9C2FB33DC951DC6295D71A7B40C?$format=json

NAME SERVICE_DESC CONT1 CONT2 CONT3 CONT4 CONT5 CONT6 E EURL
22148875 (二)承租停車位繳款證明書正本。
22148876
22148877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22148878 一、新北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22148879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等資格證明。" 向本市境內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受理後辦理初審,並於受理申請七日內報送本府核定補助資格。 申請人應檢具應備文件向本市境內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於受理後三十日內完成補助金額審查 "一、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之申請人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檢附核定函、貸款餘額證明、前一年全年繳款證明,送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撥款,本府於受理後三十日內完成補助金額審查,並將補貼金額匯入申請人郵局帳戶。
22148880 二、承租停車位補助之申請人應於每月二十日前繳交繳款證明,若非為每月繳款者(例如:季繳、半年繳等),於繳款當月二十日前繳交繳款證明即可;該補助款項由本府於次月十日前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內,未及於每月二十日前檢附相關資料申請撥款者,於資料補齊次月起核准並一併補發補助款項。
22148881 三、上列繳款證明由申請人於期限內逕行以掛號郵寄至本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不另行通知。" 1 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download_CIVIC.htm&suid=022217
22148882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一、身心障礙學生: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22148883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22148884 三、就學費用:指學費、雜費、學分費及學分學雜費。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並包括實習實驗費。
22148885 四、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
22148886 五、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就學費用之補助或減免,及其他與減免就學費用性質相當之給付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重複申請本辦法之減免。
22148887 六、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主辦單位: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22148888 承辦人員:江幸芳
22148889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2641" 1.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所得證明文件</br>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戶籍戶籍證明文件、所得證明文件。 "民眾向學校申請,學校再向教育局申請。
22148890 公立學校由各校於註冊時逕予減免;私立學校由各校於註冊時逕予減免後
22148891 ,造具印領清冊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校內,另一份備文掣據。" 就讀學校確認申請名單後,製收款收據向承辦學校請款,待本局核定後,撥款與各校,再由學校核發現金予申請人 "應於就讀學校所定期限內(依本局公文),填具申請表及檢附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
22148892 家庭年所得總額(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其計算方式如下:
22148893 一、學生未婚者:
22148894 (一)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22148895 (二)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2148896 二、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22148897 三、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0
22148898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 由學校認定低收入、單親、失親、隔代教養等經濟弱勢家庭,且下課後無人予以照顧之兒童。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22148899 承辦人員:丁正芬
22148900 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2617" 學校詳述家庭背景與需迫切協助之說明 無 0
22148901 居家安全訪視申請 "申辦案件:「居家安全訪視申請」居家安全診斷
22148902 申請對象:本市市民
22148903 一、用電安全:
22148904 (一)電器設備安全使用之須知
22148905 (二)電氣火災處置。
22148906 二、瓦斯使用安全:
22148907 (一)瓦斯造成火災之原因
22148908 (二)一氧化碳中毒之原因
22148909 三、避難逃生須知:
22148910 (一)居家避難逃生設備使用
22148911 (二)居家逃生動線演練
22148912 (三)避難逃生要領指導
22148913 四、防災意外須知:
22148914 (一)居家環境消防安全指導
22148915 (二)指導簡易消防滅火設備使用" "主辦單位: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22148916 承辦人:朱芳儀隊員
22148917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6135
22148918 傳真電話:(02)89536015"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22148919 *備妥及填妥「新北市政府居家安全訪視申請表」【(民)表一】。" "一、申請書送至鄰近分隊或是本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1樓火災預防科)。
22148920 二、申請書傳真至本局。
22148921 三、線上申辦。" 3天 1 http://civic.ntpc.gov.tw/DocLibCivic/DA_06_EService.aspx?docid=&suid=012017
22148922 幸福保衛站 就讀、設籍於本市或在本市發生急難事由,致有飢餓求助需求之18歲以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含中輟生)及兒童。 "承辦人員:教育局秘書室李建英
22148923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2832" 於取餐之超商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提供80元主食餐點 全年受理 0
22148924 幸福晨飽計畫:市立高中職、國中小早餐補助 "一、就讀本市市屬之高中職暨國民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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