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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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籍貫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年齡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確定刑期 執行刑期 涉案關係人 註2
1101 1083 陳萬壽 1898/12/9 台灣,高雄縣 52100 53 陳萬壽等與在逃之匪幹陳文彬臭味相投,於36年夏間嘗受陳匪文彬之思想教育,共同聽講匪「新民主主義」理論。 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 感化3年
1102 1084 彭新貴 1926/8/5 台灣,苗栗縣 自首判刑 52110 29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彭新貴與自首份子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彭新貴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該謝裕發、彭新貴、劉雨雲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及自首份子陳燕金等作反動宣傳1次。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5年
1103 1085 徐鑾枝 1928/11/19 台灣,苗栗縣 自首判刑 52110 27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並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徐鑾枝等人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該謝裕發、徐鑾枝等人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等作反動宣傳1次,至41年2月,徐鑾枝等人同向苗栗憲兵隊自首,惟對於讀書會及策動保議護油廠部份,未盡坦白,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認其自首不誠,一併拘獲。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5年
1104 1086 謝富榮 1927/4/2 台灣,苗栗縣 自首判刑 52110 28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謝富榮與自首份子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謝富榮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至41年2月彭新貴、徐鑾枝、徐永紹、謝富榮同向苗栗憲兵隊自首,惟對於讀書會及煽動保護油廠部份未盡坦白,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認其自首不誠,一併拘獲由軍事檢察官偵查提起公訴。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5年
1105 1087 徐永紹 1928/4/8 台灣,苗栗縣 自首判刑 52110 27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技工 徐永紹與自首份子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秋冬各月,每次領得薪給後集資餐敘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並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嗣即吸收徐永紹等人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該謝裕發、徐永紹等人又先後分別至該公司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廠工李雲明等作反動宣傳1次,至41年2月,徐永紹等人同向苗栗憲兵隊自首,惟對於讀書會及策動保議護油廠部份,未盡坦白,經國防部保密局查悉,認其自首不誠,一併拘獲。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5年
1106 1088 劉雨雲 1925/9/24 台灣,苗栗縣 52110 30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彭新貴、徐鑾枝、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等作反動宣傳1次。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7年1月20日
1107 1089 徐富喜 1927/8/21 台灣,苗栗縣 52110 28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自首份子謝裕發以飲酒為號召,致同處員工徐富喜等參加集資飲酒,謝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被告徐富喜僅參加謝某主持之餐敘聽反動言論,尚不知有何組織亦不明謝裕發身份,思想顯有偏頗,應交付感化。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3年
1108 1090 李永城 1927/11/25 台灣,苗栗縣 52110 28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彭新貴、謝裕發等均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員工,於38年冬各月,每次領得薪後集資餐敘,謝裕發擬作為攻擊政府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機會,以飲酒為號召,致同處員工李永城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被告李永城僅參加謝裕發等主持之餐敘,聆聽反動言論,尚不知有何組織,亦不明謝裕發之身分。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年7月23日
1109 1091 徐錦春 1923/12/10 台灣,苗栗縣 52110 32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徐錦春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徐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年7月28日
1110 1092 李元淵 1930/10/20 台灣,苗栗縣 52110 25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事務生 李元淵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李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年7月29日
1111 1093 吳添德 1929/3/4 台灣,苗栗縣 52110 26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司機 吳添德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經國防部前保密局查悉拘捕解部,被告吳添德等僅參加謝裕發等主持之餐敘,聆聽反動言論,尚不知有何組織,亦不明謝裕發之身分,經查明確實。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徒刑5年7月28日
1112 1094 羅松春 1932/2/1 台灣,苗栗縣 52110 23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信差 羅松春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羅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年7月24日
1113 1095 黃寅亮 1926/4/15 台灣,苗栗縣 52110 29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工務員 黃寅亮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併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黃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年7月24日
1114 1096 陳嚴川 1925/11/15 台灣,苗栗縣 52110 30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工務員 陳嚴川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併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案經保密局查獲,原審以陳君等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2年11月22日
1115 1097 陳鑑淇 1925/8/16 台灣,苗栗縣 52110 30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工務員 陳鑑淇先後參加集資飲酒,謝裕發即於飲酒之際,攻擊政府,宣揚匪幫,并暗示保護油廠之宣傳等情;被告陳鑑淇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年7月24日
1116 1098 李雲明 1915/8/10 台灣,苗栗縣 52110 40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錦水礦場技工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等情;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2年6月5日
1117 1099 黃鑫發 1923/12/14 台灣,苗栗縣 52110 32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錦水礦場技工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2年6月5日
1118 1100 吳日麟 1926/9/9 台灣,苗栗縣 52110 29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錦水礦場鉛工 緣謝裕發吸收彭新貴、徐鑾枝等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2年6月3日
1119 1101 吳紹光 1923/12/1 台灣,苗栗縣 52110 32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水井隊技工 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等情;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日麟、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月1日
1120 1102 吳思源 1921/9/28 台灣,苗栗縣 52110 34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出礦坑技工 緣謝裕發吸收彭新貴、徐鑾枝等參加匪外圍組織「讀書會」,翻印研讀匪書「青年修養」,38年冬及39年2月,謝裕發、劉雨雲等先後分別至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苗栗探勘處錦水礦場及出礦坑,向場工李雲明、黃鑫發、吳思源、吳紹光等作反動宣傳1次等情;被告李雲明、黃鑫發、吳思源、吳紹光、等亦曾聆聽謝裕發、劉雨雲等之反動宣傳,被叛徒認為教育對象,思想顯有偏頗,均應交付感化,以資糾正。 感化教育,其期間以命令定之。 感化5月2日
1121 1103 張棟材 1928/10/4 台灣,嘉義縣 高中 52120 26 無業 張棟材於37年7月組織馬克斯主義研究會,並由王澋昌介紹與匪首李媽兜認識,聽受指使宣傳匪黨主義理論、攻訐政府及台灣人出路問題、煽惑青年同情、引誘參加時事座談讀書會,至38年夏正式繕交自傳加入匪幫,以偽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名義為號召,吸收黨徒、建立小組、發展組織、集會宣傳等,從事擴大叛亂行為,旋復擔任嘉義支部書記,並由李媽兜交付傳單使其散發等工作。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1122 1104 吳炳煌 1928/11/6 台灣,嘉義縣 高中 52120 26 嘉義縣稅捐稽征處雇員 吳炳煌於38年2、3月間,由張棟材邀其參加讀書會及時事座談,在其家中集會多次,討論時局及大陸匪軍勝利情形、研究資本主義無產階級鬥爭、勞工生活等問題,前述事實已據吳炳煌及張棟材互供屬實,並有張棟材之自白書可稽,雖當時張棟材尚未正式參加匪黨,且現行之懲治叛亂條例亦未頒行,其參與會議之犯行不能以參加叛亂之集會罪議處,然其明知張棟材為叛徒,迄被獲時止終未告密檢舉,仍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論科。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徒刑1年10月17日
1123 1105 張學祿 1921/12/4 四川,丹稜縣 52301 32 台灣省立嘉義中學教員 張學祿於38年6月間,經康匪中柱介紹認識張匪棟材,並轉匪書2本,因而明知康匪、張匪等有反動組織及活動後,張匪又曾往訪2次,並示閱匪光明報,雖尚未發現任何事證,足以積極證明其有參加匪幫組織或為匪工作之實據,但查張學祿自38年6月,即已明知康匪中柱、張匪棟材等為匪諜,乃至41年11月張匪棟材被捕為止,迄未向政府舉發,反與周旋,自應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從重科處。 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年10月9日 (42)審三字第0015號無此人
1124 1107 李阿春 1917/9/14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37 王清金經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武裝負責人江添進吸收加入匪黨,吸收自首份子馮開興、黃阿田及彭金石參加。馮開興於參加後吸收李阿春等人參加,均口頭應允,李阿春經王清金編與馮開興、黃阿田同一小組,對馮開興吸收被告范永昌、張油時又加慫恿。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別號阿漢
1125 1108 張金對 1925/7/7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9 張金對經自首份子黃阿田吸收加入匪黨後,又吸收被告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參加,其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黨擴充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達於著手實行之階段。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1126 1109 彭金石 1903/11/6 台灣,苗栗縣 52130 50 彭金石經同案被告王清金吸收加入匪黨後,又先後口頭吸收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暨保密局捕案之黃金發、李雲明等多人加入組織;其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黨擴充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達於著手實行之階段。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1127 1110 李阿發 1930/8/10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4 李阿發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加入匪黨後,又於38年底39年初口頭吸收劉辛興參加。李阿發於參加匪黨後,又從事吸收他人參加,為匪擴展組織,屬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階段。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1128 1112 黃阿均 1926/9/20 台灣,苗栗縣 52130 28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29 1113 范永昌 1927/12/20 台灣,苗栗縣 高中 52130 27 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0 1114 張 油 1929/6/10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5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1 1116 徐連業 1935/2/5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19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2 1117 溫機成 1932/3/18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2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3 1118 黃天富 1932/2/21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2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4 1119 黃坤戊 1933/7/1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1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5 1120 張仁福 1926/2/5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8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6 1121 張桂霖 1931/7/22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3 同案被告范永昌、張油、黃阿均、黃天富、張桂霖、黃坤戊、張仁福、徐連業、溫機成等各經自首份子馮開興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7 1122 劉辛興 1934/11/18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0 劉辛興經同案被告李阿發吸收參加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8 1123 劉清華 1933/1/28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1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39 1124 李錦榮 1931/2/7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3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0 1125 羅賢文 1934/3/25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0 羅賢文經自首份子黃阿田吸收口頭應允參加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1 1126 張金增 1930/5/13 台灣,苗栗縣 52130 24 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3人,各經同案被告張金對吸收參加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2 1127 張金城 1925/7/3 台灣,苗栗縣 52130 29 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3人,各經同案被告張金對吸收參加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3 1128 彭輝石 1914/7/8 台灣,苗栗縣 52130 40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4 1129 邱榮昌 1908/1/20 台灣,苗栗縣 52130 45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5 1130 彭玉海 1920/10/28 台灣,苗栗縣 52130 34 彭玉海、彭輝石、劉清華、邱榮昌、李錦榮各經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口頭同意加入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6 1131 林淼榮 1930/9/17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24 張金增、張金城、林淼榮等3人,各經同案被告張金對吸收參加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3日
1147 1132 鍾雙發 1914/11/20 台灣,苗栗縣 小學 52130 40 鍾雙發經保密局捕案,由同案被告彭金石吸收參加匪黨之李雲明吸收,口頭應允加入匪黨。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1148 1133 許希寬 1924/10/3 台灣,台北縣 52139 32 無業 許希寬於35年間受匪廖瑞發、孫古平領導,並經廖吸收入匪黨,許又吸收陳朝陽、蔡朝宗、盧哲德、黃如川等人入匪組織,並與陳朝陽等在淡水中學偷取輕機槍、擲彈筒等,交林良材於228時領導暴民搶空軍步槍子彈;又任北市工委會委員,領導愛國青年自治同盟,41年入鹿窟受匪訓後,充戰鬥員負責勞訓工作。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化名彭溪
1149 1134 陳朝陽 1924/9/1 台灣,台北縣 52139 32 木工 陳朝陽於35年11月,在陳匪義農家,經許希寬介與另案叛徒廖瑞發吸收加入匪黨之組織,先後受許希寬、廖瑞發、孫古平等人領導,同年底,與許希寬等赴淡水中學竊取輕機槍7挺、擲彈筒14座,交在逃林匪良才(即林樑材),36年8月間,吸收另案被告林茂松及盧哲德加入匪黨,在大同鐵工廠成立大同小組,同年底,台北市工人工作委員會及其大同支部成立,陳朝陽任該支部書記;37年1月,離開大同,轉入木工小組,由(另案)陳匪義農領導;41年5月,由(自首份子)汪枝連絡入鹿窟基地受匪訓,並任戰鬥員,與許希寬等從事鋸枋工作。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化名闕義
1150 1135 廖木盛 1919/10/7 台灣,台北縣 52139 37 石碇鄉公所幹事 廖木盛於38年8月間,經在逃匪幹陳春慶吸收為匪人民武裝保衛隊隊員,39年底由另案劉姓上級(即陳本江)吸收,曾寫自傳參加匪黨,先後受陳本江、陳通和、劉學坤等人領導,38年11月,吸收另案被告林金子;39年7月,匪黨小組成立,同年底,並任匪人民武裝保衛隊鹿窟支部書記;自39年10月至41年3月間,先後赴高雄,向另案被告吳某守支取款項台幣2萬3千9百元,並經常將政府有關政令供匪參考;40年10月,介紹另案被告廖清龍加入匪黨;41年12月28日,並將國軍圍剿消息轉報鹿窟村長陳啟旺,由陳君報告蕭指導員(即劉學坤)。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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