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資料庫(Taiwan Holoca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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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使用本資料庫者,能懷謙卑及虔敬之心面對每一位受難者。

本資料庫「案情略述」內容摘自官方判決書,其對政治受難者多以「匪徒」、「暴徒」、「叛徒」等負面字眼稱之,希參閱者理解此為國家暴力誣家於受難者之明證,而非資料庫整理者對事實之描述。

本資料庫之正確度及完整度猶待各界努力,請不吝給予指正,為「台灣浩劫」資料庫增添史實。

PRID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籍貫 教育程度 註1 案號 年齡 職業 國檔局檔號 案情略述 確定刑期 執行刑期 涉案關係人 註2
801 773 許德興 1897/2/16 台灣,台中縣 50390 54 漁夫 林庚盛於37年3月由李喬松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後,先後吸收許德興等,並命許德興、王炳輝散貼匪黨傳單,調查國軍擾民情形等工作,企圖激發農民對政府之憤恨,以利擴大匪黨組織,建立匪黨政權,顛覆政府,實現其農民無貧富之理想。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0年1月24日 1960/6/17由綠島保外就醫一個月內死亡。
802 774 戴承業 1921/1/7 台灣,台中縣 50390 31 林庚盛於於37年3月參加朱毛匪黨後吸收戴承業、陳錦坤參加組織,林庚盛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以戴承業為委員,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2年
803 775 江清溪 1928/9/29 台灣,台中縣 50390 23 王炳輝輾轉吸收江清溪(又名炳耀)等人參加組織,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2年
804 776 廖學經 1923/5/13 台灣,台中縣 50390 27 振興里長 江朝澤38年間,吸收廖學經、廖本振等為南投區委會委員兼南投支部書記;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2年
805 777 王銀城 1906/7/15 台灣,台中縣 50390 45 南投糖場名間原料所主任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等加入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徒刑12年21日
806 779 蔡萬雲 1908/1/7 台灣,台中縣 50390 44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等加入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07 780 林國藩 1923/10/14 台灣,台中縣 50390 28 林國藩經另案被告洪西以吸收參加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18日
808 781 洪 梓 1928/10/29 台灣,台中縣 50390 23 林庚盛于37年3月由李喬松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後,于同年先後吸收戴承業、陳錦坤(又名抱)、許德興、王炳輝,復由王炳輝輾轉吸收王萬錡、江清溪(又名炳耀)、林日旗、洪梓等人參加組織。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09 782 林日旗 1930/1/15 台灣,台中縣 50390 21 同案被告林庚盛於於民國37年3月參加朱毛匪黨後吸收王炳輝,由王炳輝輾轉吸收林日旗等人參加組織,林庚盛自任匪黨霧峰支部書記,王炳輝為委員,領導其所吸收之黨員。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10 783 王萬錡 1928/8/20 台灣,台中縣 50390 23 林庚盛於37年3月間,由李喬松介紹參加朱毛匪黨組織後,於同年先後吸收戴承業、王炳輝,復由王炳輝吸收王萬錡等參加組織。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11 784 廖本振 1927/1/8 台灣,南投縣 50390 24 江朝澤係南投初級中學教員,37年6月,由在逃之李舜雨介紹參加匪黨組織,38年間,吸收廖學經、廖本振等為南投區委會委員兼南投支部書記;陳神傅、胡伯齡等由病故之同案被告陳清水輾轉介紹參加匪黨組織後,被編入上述各支部組織。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12 785 洪錫珍 1920/12/9 台灣,台中縣 50390 21 洪麟兒自37年12月至39年2月間,先後吸收莊金標、王銀城、蔡萬雲、洪洒連、洪錫珍等加入匪黨組織。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13 787 洪淮山 1914/8/29 台灣,台中縣 50390 37 洪淮山於38年農曆9月間,由洪麟兒介紹,參加共匪組織,通知黨員參加會議,利用375減租作為反動宣傳。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14 788 李清波 1912/8/1 台灣,台中縣 50390 39 李喬松吸收李清波、賴祖蔭等,先後參加匪黨組織,編入各支部組織系統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徒刑5年
815 790 陳清水 台灣,台中縣 50390 74 不受理 保外就醫病故不受理。
816 791 許國漢 台灣,桃園縣 50400 25 木履店東 許國漢於39年春,參加在逃吳德忠所組織之台灣民主同盟,同年3、4月間親自介紹吳啟達加入該會,旋以許國漢、吳啟達及在逃許溪信等3人為1小組,並以許國漢為連絡人,時在辯天池、新坡、雙溪口等地受吳德忠領導,研究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區別及分析世界趨勢,復受吳德忠指示,以藉詞赴日缺乏路費為名,由吳啟達代撰書信14、5封交許國漢分致其諸親友籌募經濟,以充組織費用。 死刑 死刑
817 792 吳啟達 1931/2/15 台灣,桃園縣 50400 20 媒球商 許國漢於39年3、4月間親自介紹吳啟達加入,旋以許國漢、吳啟達及在逃許溪信等3人為1小組,並以許國漢為連絡人,時在辯天池、新坡、雙溪口等地受吳德忠領導,研究資本主義、共產主義區別及分析世界趨勢,復受吳德忠指示,以藉詞赴日缺乏路費為名,由吳啟達代撰書信14、5封交許國漢分致其諸親友籌募經濟,以充組織費用。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818 794 葉永堅 福建, 50400 28 吳啟達利用簡瑞銘、余允瑞、葉永堅等關係向鶯歌駐軍購得短槍三枝。 01年02月
819 795 簡春喜 台灣,桃園縣 50400 20 向啟達購買短槍一枝。 01年
820 796 簡其福 台灣,桃園縣 50400 20 借款與吳啟遠購買槍彈,並代向桃園駐軍購買槍枝。 01年
821 797 陳明誠 1925/12/30 江蘇,阜寧縣 50410 25 海軍永昌軍艦航海下士 陳明誠係海軍永昌軍艦航海下士,胡子丹係該艦航海下士,民國38年10月間,陳君受前在海軍玉泉艦充當輪機中士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平函囑,曾將本軍艦艇動態函告宋君;胡子丹雖未直接與宋平通信,但宋平與陳明誠往來之函件均曾過目;胡子丹與陳明誠私交甚篤,陳君受囑託搜集軍事上之秘密,胡君自難諉稱不知其事,既知而不報,則其與陳君有意思聯絡,應以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罪分別論處。 有期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徒刑13年11月4日
822 798 胡子丹 1929/2/1 安徽,蕪湖縣 50410 21 海軍永昌軍艦電訊上士 陳明誠係海軍永昌軍艦航海下士,胡子丹係該艦航海下士,民國38年10月間,陳君受前在海軍玉泉艦充當輪機中士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平函囑,曾將本軍艦艇動態函告宋君;胡子丹雖未直接與宋平通信,但宋平與陳明誠往來之函件均曾過目;胡子丹與陳明誠私交甚篤,陳君受囑託搜集軍事上之秘密,胡君自難諉稱不知其事,既知而不報,則其與陳君有意思聯絡,應以共同為叛徒搜集關於軍事上之秘密罪分別論處。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8年,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徒刑10年
823 799 李 鵬 1923/2/1 安徽,當塗縣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 50035 27 第三巡防艇隊彰化拖船上士代軍士長 咸寧艦/李 鵬(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於卅八年六月間有曾受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 平指使,組織江陰海軍第三練營第一期同學會,吸收叛亂份子參加叛亂組織嫌疑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海軍先鋒營
824 799 李 鵬 1923/2/1 安徽,當塗縣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 50410 28 第三巡防艇隊彰化拖船上士代軍士長 咸寧艦/李 鵬(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於卅八年六月間有曾受業已投匪匿居香港之宋 平指使,組織江陰海軍第三練營第一期同學會,吸收叛亂份子參加叛亂組織嫌疑 無罪 限制人身自由3月12日 又名劉稔年、王韻辛,海軍先鋒營
825 800 王永久 1928/3/25 湖南,鳳凰縣 50410 23 海軍玉泉軍艦電訊上士 查無王永久與投匪之宋時之通信事實不能證明犯罪 無罪 限制人身自由1年22日 海軍先鋒營
826 801 陳 ? 1894/6/18 台灣,台南縣 即陳窗。 50420 57 陳窗與楊德全(化名老王)認識,並由楊德全介紹加入匪幫,楊德全並利用陳窗與姜炎坤姊舅關係,於38年10月間誘姜炎坤加入匪幫。洪水流於38年7、8月間,由陳窗勸誘加入匪幫,於是楊匪自任奸匪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姜林獅加入後即面請退出,陳進金、朱鍬、陳全柱拒絕為匪,惟因畏奸匪報復,均不檢舉。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死刑 即陳窗。姜炎坤之姐夫。
827 802 姜炎坤 台灣,台南縣 50420 32 下營??長 陳窗與姜炎坤姊舅?係於同年十月正式由陳窗勸誘加入楊德全任台灣工作委員?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死刑 陳?之妻舅。
828 803 洪水流 1917/5/1 台灣,台南縣 50420 35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財產除酌留其家屬生活費外全部沒收。 有期徒刑33年5月29日
829 804 沈 學 1909/8/17 台灣,台南縣 50420 42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有期徒刑12年
830 805 曾連清 1912/9/16 台灣,台南縣 50420 39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有期徒刑12年
831 806 沈鬧拾 1897/7/20 台灣,台南縣 50420 54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10年。 有期徒刑9年7月24日
832 807 曾 琴 1890/6/23 台灣,台南縣 50420 61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有期徒刑11月18日
833 808 黃萬居 1906/4/22 台灣,台南縣 50420 45 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有期徒刑10年
834 809 陳 全 1902/6/26 台灣,台南縣 50420 48 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有期徒刑10年 陳全即練仔。
835 810 張 清 1901/11/28 台灣,台南縣 50420 50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 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有期徒刑10年
836 811 姜林獅 1908/9/26 台灣,台南縣 50420 43 木匠 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姜林獅加入後即面請退出。 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有期徒刑5年
837 813 朱 鍬 1895/1/21 台灣,台南縣 即朱揪 50420 56 楊德全自任台灣工作委員會台南縣下營支部領導人,陳窗負責「宣傳」,姜炎坤負責「組織」,洪水流為直屬組員。陳窗並勸誘沈鬧拾、曾琴、朱鍬、陳清涼、張清、陳進金、曾連清、沈學、陳石龍等加入匪幫。另陳清涼勸誘陳全、姜林獅加入。洪水流勸誘黃萬居等加入。 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2年。 有期徒刑5月26日 即朱揪。
838 815 金木山 1930/2/5 台灣,嘉義縣 初中 51010 22 中國石油公司嘉義溶劑廠工人 金木山於民國38年春間,受朱毛匪幫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嘉義支部書記張棟材之誘惑,參加匪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與張棟材、蘇欐岑建立3人小組,擔任文化幹事,閱讀「新民主主義」「唯物論」等反動書刊,並在張棟材、金木山家中輪流舉行小組會議,密謀擴展組織,吸收新黨羽,39年秋,張棟材將部務交金木山代理,金遂藉其業務上之掩護,聯絡江槐村、蔡再修等,施以匪共教育,又羅致蔡伯玉,參加其組織,蔡乃虛與委蛇,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839 816 蘇欐岑 1932/1/2 台灣,嘉義縣 高中 51010 19 台南電力公司電務組實習生 蘇欐岑於民國38年春季,由另案已決之匪徒黃志超吸收加人「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擔任與張棟材、金木山同一小組之組織幹事,負責督導發展新黨羽,吸收陳榮華等參加組織,揭櫫「要推翻反動國民政府,才能挽救新中國,要團結廣大群眾力量,必須籠絡青年學生,參加偉大民族解放運動」之反動言論,為匪宣傳等事實;已據蘇欐岑、金木山等分別供認不諱,質之共同被告陳容華、馬再騰等亦指證屬實,是渠等從事各種叛亂活動,企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手手實行,事跡昭然,罪無可逭,應各處極刑,以昭冏戒。 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用外,沒收。 死刑
840 817 余榮枝 1929/8/10 台灣,嘉義縣 高中 51010 22 嘉義省立工業學校補習班學生 余榮枝於民國39年3月,經張棟材介紹加入讀書會,嗣并命其參加為共黨預備黨員等情;業據被告余榮枝供認不諱,與其自白書所述相符,并經被告金木山供證屬實,該被告已參加匪諜組織,犯罪情節,昭然若揭,自應科以適度之刑,以儆效尤。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徒刑13年
841 818 江槐村 1932/3/8 台灣,雲林縣 高中 即江槐?。 51010 19 西螺鎮公所經濟股員 江槐村於39年5月間,由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曾寫交自傳,並以反動書籍煽誘蘇金騰、柳阿成閱讀後,經蔡志愿介紹與金木山聯繫,往其家中開會2次。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徒刑13年 即江槐?。
842 819 蘇明哲 1931/9/21 台灣,雲林縣 51010 20 北港糖業公司實習生 蘇明哲、江槐村等於39年5月間,經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後,復經蔡君介紹與同案被告金木山聯繫,在金君家中開會2次;陳榮華於39年初,經蘇欐岑介紹,寫交自傳,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蘇明哲、陳榮華等人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各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843 820 陳榮華 1931/11/23 台灣,嘉義市 大學 51010 19 台灣大學化工系一年級學生 蘇明哲、江槐村等於39年5月間,經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後,復經蔡君介紹與同案被告金木山聯繫,在金君家中開會2次;陳榮華於39年初,經蘇欐岑介紹,寫交自傳,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蘇明哲、陳榮華等人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各應依參加叛亂組織罪論處。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844 821 馬再騰 1930/2/3 台灣,嘉義縣 高中 51010 21 菸酒公賣局第六酒廠試用辦事員 被告馬再騰於39年4月間,經被告蘇欐岑介紹,分別加入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或其變相之讀書會,利用工作讀書之掩護,在教室田野間開會,研究時事、討論問題,及閱讀反動刊物,已據被告自白書及前後口供直承不諱,互證相符。質之同案被告金木山所供亦相吻合,則被告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殊堪認定。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845 822 郭聰輝 1931/10/16 台灣,嘉義市 高中 51010 22 嘉義省立工校三年級學生 郭聰輝於39年4月間,經同案被告蘇欐岑介紹加入「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變相之讀書會,並研讀反動書籍,數度參加開會討論問題,40年1月間被捕時,在其家中搜出「論農村工作」、「寂寞的群眾」、「第二貧乏物理」等反動書籍10餘本;原判決據郭、蘇等自白書及前後口供直承不諱,互證相符,渠等雖參加匪諜組織,尚未從事叛亂工作,殊堪認斷,應各予酌情論科。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死刑
846 822 郭聰輝 1931/10/16 台灣,嘉義市 高中 54100 24 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受刑人 參與馬時彥於42年2月間,在國防部前台灣軍人監獄發起邀同陳行中等核心負責人,秘密組織「新民主主義革命同志聯合行動委員會」(簡稱新聯會)。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死刑 與另案51010郭聰輝為同一人。移自民間版被處死名單。43審三字55號處死刑。
847 823 蔡再修 1932/2/26 台灣,嘉義縣 高中 51010 19 嘉義太保水上鄉公所民政股土地鑑證 蔡再修於民國39年5月間,由在逃叛徒蔡志愿勸誘參加「台灣青年民主自治促進會」之事實,業據其供認不諱,犯罪情節昭然若揭,自應科以適度之刑。以敬?尤。 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7年。 徒刑10年
848 824 顏慶福 1928/10/20 台灣,嘉義縣 初中 51010 24 代書 被告顏慶福矢口否認參加匪台灣青年民主自治革命促進會或讀書會,但查同案被告金木山在本部供稱:39年1月,匪首張棟材曾至顏慶福家向其探詢農村狀況及375減租情形等語,是被告等雖不能證明有參加叛亂組織或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等情,然與匪諜接近,其思想不正。按其情節,應予交付感訓,另以命令定之。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感化1年
849 825 郭澤榮 1930/4/18 台灣,嘉義縣 初中 51010 22 公賣局嘉義鹽廠實習生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據報於41月間,先後逮捕共同被告金木山、郭聰輝、蘇欐岑、蔡再修等,并在渠等家中搜出「論農村工作」「寂寞的群眾」「第二貧乏物理」等反動書刊,連同嫌犯顏慶福及郭澤榮等共11名一併送辦等情,被告顏慶福及郭澤榮矢口否認有參加匪諜組織,但查被告金木山供稱:張棟材(在逃匪首)曾借與郭澤榮反動書1本,郭看後交我收傳,所以知道郭與張亦有來往等語,是被告雖不能證明有參加叛亂組織,或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然與匪嫌接近,并閱讀匪幫書籍,思想不純,應予交付感訓。 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感化1年4月19日
850 826 傅慶華 1924/11/29 台灣,高雄縣 51020 28 傅慶華前在台灣鋼鐵機械公司松山第六機械廠充技術員,於民國37年初受該廠警衛士陳文輝之引誘,意志思想轉變左傾,同年6月經謝匪傳祖介與林匪如育結識,由林匪介紹,經宣示後加入匪幫,嗣與謝匪發連合組第六機械廠小組,充任組長,從事領導組織工人,爭取工資等工作。38年2月吸收同廠技術員吳聲潤、詹溪川及周煥等加入小組。 死刑,禠奪公權終身,其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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