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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中文品名 英文品名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規格 類別說明 使用限制
1417109 (八) 營養添加劑 雙硫丁異胺 Bisibuthi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0 (八) 營養添加劑 硝酸二硫胺 Bisthiamine Nitrate (Thiamine Disulfide Nit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1 (八) 營養添加劑 焦磷酸硫胺 Co-Carboxylase (Thiamine Pyrophosph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2 (八) 營養添加劑 環硫胺 Cycothi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3 (八) 營養添加劑 鹽酸基硫胺 Dicethiamine Hydrochlorid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4 (八) 營養添加劑 呋喃硫胺 Fursulti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5 (八) 營養添加劑 鹽酸呋喃硫胺 Fursultiamine Hydrochlorid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6 (八) 營養添加劑 硫辛酸硫胺 Octoti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7 (八) 營養添加劑 丙硫硫胺 Prosulti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8 (八) 營養添加劑 原硫胺 Prothi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19 (八) 營養添加劑 硫胺素十六烷基硫酸鹽 Thiamine Dicetylsulf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0 (八) 營養添加劑 二硫化硫胺 Thiamine Disulfid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1 (八) 營養添加劑 核黃素磷酸 Riboflavin Phosph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2 (八) 營養添加劑 核黃素四丁酸酯 Riboflavin Tetrabutyrate (Riboflavin Buty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3 (八) 營養添加劑 d-泛醇 d-Panthenol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泛酸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4 (八) 營養添加劑 dl-泛醇 dl-Panthenol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泛酸之總含量不得高於5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5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醛 Pyridoxal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6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醛鹽酸鹽 Pyridoxal Hydrochlorid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7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醛磷酸鈣 Pyridoxal-5- Phosphate (Calcium Salt)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8 (八) 營養添加劑 磷酸吡哆醛 Pyridoxal Phosph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29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醛磷酸鈉 Pyridoxal Phosphate Sodium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0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醇 Pyridox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1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醇-5-磷酸 Pyridoxine-5- Phosph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2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胺 Pyridoxamin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3 (八) 營養添加劑 吡哆胺-5-磷酸 Pyridoxamine-5- Phosph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6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4 (八) 營養添加劑 羥鈷胺 Hydroxocobalamin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5 (八) 營養添加劑 醋酸羥鈷胺 Hydroxocobalamin Acet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6 (八) 營養添加劑 鹽酸羥鈷胺 Hydroxocobalamin Hydrochlorid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7 (八) 營養添加劑 甲鈷胺(甲基鈷胺) Mecobalamin/ Methylcobalamin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B12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8 (八) 營養添加劑 抗壞血酸鎂 Magnesium Ascorb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維生素C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39 (八) 營養添加劑 抗壞血酸菸鹼醯胺 Niacinamide Ascorb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菸鹼素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00 mg N.E.。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0 (八) 營養添加劑 抗壞血酸鉀 Potassium Ascorb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鉀之總含量不得高於8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1 (八) 營養添加劑 硼酸 Boracic Acid/ Orthoboric Acid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2 (八) 營養添加劑 天門冬胺酸硼 Boron Aspart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3 (八) 營養添加劑 檸檬酸硼 Boron Cit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4 (八) 營養添加劑 甘胺酸硼 Boron Glycin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5 (八) 營養添加劑 硼酸鈣/焦硼酸鈣/四硼酸鈣 Calcium Borate/ Calcium Pyroborate/ Calcium Tetrabo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6 (八) 營養添加劑 硼葡萄糖酸鈣 Calcium Borogluconate/ Calcium Diboroglucon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7 (八) 營養添加劑 果糖硼酸鈣 Calcium Fructobo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8 (八) 營養添加劑 硼酸鎂 Magnesium Bo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硼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00 μ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49 (八) 營養添加劑 甘油磷酸鈣 Calcium Glycerophosph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0 (八) 營養添加劑 醋酸鈣 Calcium Acet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1 (八) 營養添加劑 甘胺酸鈣 Calcium Bisglycin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2 (八) 營養添加劑 氯化鈣 Calcium Chlorid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3 (八) 營養添加劑 無水氯化鈣 Calcium Chloride Dehyd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4 (八) 營養添加劑 六水氯化鈣 Calcium Chloride Hexahyd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5 (八) 營養添加劑 檸檬酸蘋果酸鈣 Calcium Citrate Mal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6 (八) 營養添加劑 反丁烯二酸鈣 Calcium Fumar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7 (八) 營養添加劑 葡乳醛酸鈣 Calcium Glubion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1417158 (八) 營養添加劑 葡庚糖酸鈣 Calcium Gluceptate 形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鈣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800 mg。 1.特殊營養食品應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認可。2.特殊營養食品中所使用之營養添加劑,其種類、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得不受表列規定之限制。3.維生素D2 及 D3 混合使用時,每一種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 。4.前述適用三歲以下幼兒之奶粉如同時使用編號124 至編號128 等五類核甘酸鹽,其每100 大卡產品中使用量之總和不得超過5 mg。5.本表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品項,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6.業者製售添加前述維生素A、D、E、B1、B2、B6、B12、C、菸鹼素及葉酸等十種維生素,而型態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明確的攝取量限制及「多食無益」等類似意義之詞句。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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