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譯或摘要各國貿易救濟調查案件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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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81229 加拿大對自臺灣、印度、印尼、菲律賓、韓國、泰國、土耳其、烏克蘭及越南進口之特定石油管產品作成傾銷之最後肯定認定;對自印度、印尼及越南進口之該涉案產品作成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本(2015)年3月3日對自臺灣、印度、印尼、菲律賓、韓國、泰國、土耳其、烏克蘭及越南進口關稅稅則號別為7304.29.00.11等之29項特定石油管產品(certain 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簡稱OCTG) 作成傾銷之最後肯定認定,CBSA認定最後傾銷差率介於0.0%~37.4%之間;對自印度、印尼及越南進口之該涉案產品作成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並決定終止對菲律賓、泰國及烏克蘭之調查;CBSA認定印度補貼差率為每公噸1,571~39,443盧比,印尼補貼差率為每公噸598,072~6,578,792盧比,越南補貼差率為每公噸4,722,664越南盾。 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anadian International Trade Tribunal, CITT )將持續就進口涉案產品是否造成加國產業損害進行調查,預計於本年4月2日前作出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
60781230 加拿大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太陽能光電模組及層板作成傾銷及補貼之初步肯定認定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說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本(2015)年3月5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關稅稅則號別為8541.40.00.22之太陽能光電模組及層板(certain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laminates)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傾銷及補貼之初步肯定認定。CBSA認定之初步傾銷差率為9.1%~202.0%,初步補貼差率為0.04%~84.1%,合計臨時課徵稅率為9.14%~286.1%。
60781231 澳洲對自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西班牙、臺灣、泰國及土耳其進口之鋼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澳洲反傾銷委員會(Anti-Dumping Commission)於本(2015)年3月13日公告對自印尼及臺灣進口之鋼筋(steel reinforcing bar)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稅率為2.2~25.5%,並將根據此稅率徵收擔保。本案係於2014年10月17日對自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西班牙、臺灣、泰國及土耳其進口之涉案產品展開調查,並對自前述國家進口之涉案產品作出初步肯定認定。澳洲反傾銷委員會為避免該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建議澳洲海關及邊境保護署(ACBPS)對涉案進口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60781232 美國商務部對自土耳其及韓國進口之油、氣管線用焊接管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3月17日公布其對自土耳其及韓國進口之油、氣管線用焊接管(welded line pipe)平衡稅調查之初步補貼認定:對來自土耳其之涉案產品初步認定為肯定;韓國之涉案產品則係否定。 韓國強制答卷廠商Nexteel Co. Ltd與SeAH Steel Corporation之補貼差率分別為0.47%、0.52%,依美國相關規範核屬微量(de minimis),故本案DOC初步認定結果為否定,自韓國進口之涉案產品即不須繳納現金擔保。 土耳其強制答卷廠商Borusan Mannesmann Boru Sanayi ve Ticaret A.S.與Tosyali Dis Ticaret A.S.之初步補貼差率分別為8.85%、3.76%;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則為4.36%。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按上開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DOC已將本案以及同時進行中的反傾銷稅調查案之時程予以整併,並預計於本年7月29日左右公告對於二國涉案產品之平衡稅調查案最終認定結果。前述認定如係肯定,美國貿易委員會(USITC)將於本年9月11日前就涉案產品是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作成最終認定。 倘DOC與USITC之最終認定均為肯定,DOC將發出平衡稅課徵命令;如DOC或USITC作出最終否定認定,即不予課徵。
60781233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四氫糠醇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本(2015)年3月19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四氫糠醇(tetrahydrofurfuryl alcohol)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前述認定獲US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系爭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USITC自去(2014)年11月3日展開落日檢討,並於本年2月6日經全體委員一致決定進行快速檢討。
60781234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商務部之中止調查協議已消除自墨西哥進口砂糖之損害性效果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本(2015)年3月19日認定美國商務部(DOC)與墨西哥政府和出口商簽署之中止調查協議已消除自墨西哥進口砂糖(sugar)對其國內產業造成之損害性效果。 此一肯定認定為全體委員所支持,委員並援例針對國內產業(包括申請人即國內煉糖廠商)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就中止調查協議之影響所提的相關主張,於即將公佈之意見書中表示其見解。基此肯定認定,本案中止調查協議之效力將繼續維持。 這是USITC 首度依1930年美國關稅法sec.704(h)及sec.734(h)規定(分別規範平衡稅與反傾銷稅中止調查協議之終結)進行中止調查協議之檢討。USITC必須認定進口涉案產品之損害性效果是否完全為本案中止調查協議所消除,而毋庸分析涉案產品是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另DOC刻正考量是否接受申請人Imperial Sugar Company和AmCane Sugar LLC有關繼續前因協議之簽署而中止之調查(underlying investigation)之請求。如DOC未接受前述申請,或DOC及USITC就該項調查之最終認定係肯定,則本案中止調查協議將持續有效;惟若DOC或USITC繼續該項調查後之最終認定為否定,本案中止調查協議即失其效力,且將不課徵任何稅賦。
60781235 澳洲對自中國大陸、韓國、馬來西亞及台灣進口之中空結構型鋼反傾銷措施豁免調查作出否定認定 澳洲反傾銷委員會於本(2015)年3月20日公告完成對自中國大陸、韓國、馬來西亞、台灣進口之中空結構型鋼 (HSS, 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反傾銷措施之豁免調查,並認定申請之產品不符豁免資格,係因其國內廠商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 此豁免調查係源於2012年7月3日澳洲政府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韓國、馬來西亞、台灣進口之中空結構型鋼所採行之反傾銷及平衡措施,申請或免反傾銷措施之涉案產品為電阻焊接碳鋼鋼管,進口稅則號別為7306.30.00(統計碼31、32、33、34、35、36及37)。
60781236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印度進口之用品紙板火柴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本(2015)年3月23日對自印度進口之用品紙板火柴(commodity matchbooks)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肯定認定。USITC全數委員一致認為,若取消前述課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故系爭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USITC自去(2014)年11月3日展開落日檢討,並於本年2月6日經全體委員一致決定進行快速檢討。
60781237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預先包裝供售之無螺栓鋼製儲物架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3月25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預先包裝供售之無螺栓鋼製儲物架(boltless steel shelving units prepackaged for sale)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DOC初步認定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傾銷差率介於22.64%~112.68%之間。強制答卷廠商南京大博金貨架製造有限公司及中達聯合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初步傾銷差率分別為85.26%、22.64%;另有3家出口商之個別傾銷差率為50.23%。其他中國大陸廠商未回應問卷,DOC基於可得之不利事實,予其他中國大陸製造商/出口商之初步傾銷差率為112.68%。 本於前述初步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按上開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如本案法定期限未經延長,DOC應於本年6月8日前作成最後認定,倘該結果為肯定,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亦認定涉案產品之進口造成美國國內產業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DOC將發出課徵反傾銷稅命令。若ITC或DOC最後認定結果為否定,則不予課徵。 ITC預計於本年7月22日前,作出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
60781238 歐盟對自臺灣及中國大陸進口之冷軋不銹鋼板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5)年3月25日發布公告對自臺灣及中國大陸進口之冷軋不銹鋼板產品(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 flat products)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自公告日起為期6個月,臺灣3家廠商個別稅率為10.9%~12.0%,合作廠商稅率為10.9%,其他廠商稅率為12.0%;中國大陸4家廠商個別稅率為24.3~25.2%,合作廠商稅率為24.5%,其他廠商稅率為25.2%。(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239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及馬來西亞轉運進口之特定鐵或鋼緊固件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5)年3月27日公告,經依歐盟反傾銷法(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No 2015/519)第11.2條進行落日檢討後,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及馬來西亞轉運進口之特定鐵或鋼緊固件(certain iron or steel fasteners, ISF)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個別廠商稅率為0.0%~69.7%,其他合作廠商稅率為54.1%,其他廠商稅率為74.1%。(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240 印度對進口飽和脂肪醇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之補充實施期間 依據WTO本(2015)年3月30日之通知文件,印度對關稅稅則號別為38237010、38237020、38237040、38237090及29051700之進口飽和脂肪醇(saturated fatty alcohols with carbon chain length of C8, C10, C12, C14, C16 and C18)採行確定防衛措施。根據印度財政部賦稅署於本年3月13日公告: 1.自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27日課徵從價稅20%。 2.自2015年8月28日至2016年8月27日課徵從價稅18%。 3.自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2月27日課徵從價稅12%。 根據印度關稅法第8B(6) 章(a)條,開發中國家之馬來西亞、泰國及印尼列於排除適用清單之列。 印度確定防衛措施應自2014年8月28日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之日起生效。課稅期間為2年6個月,並逐年減少課徵關稅。
60781241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巴西、印度、日本、韓國、墨西哥及泰國進口之預力鋼絞線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本(2015)年3月31日對自巴西、印度、日本、韓國、墨西哥、泰國等進口之預力鋼絞線(prestressed concrete steel wire strand)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肯定認定。USITC全數委員一致認為,若取消前述課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故系爭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USITC自去(2014)年11月3日展開落日檢討,並於本年2月6日經全體委員一致決定進行快速檢討。
60781242 印度對進口之特定400系冷軋不銹鋼平板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5)年4月2日通知文件,印度對進口之特定400系冷軋不銹鋼平板(Cold Rolled Flat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of Chromium type, 400 series)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調查資料顯示涉案產品於調查期間,進口量之絕對數量呈增加趨勢,2012~13年較2011~12年增加20,247公噸,但是2013~14年較2012~13年減少2,290公噸,表示進口之相對成長率下降,顯示調查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無論絕對進口量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之相對量均無大量增加,國內產業並未遭受嚴重損害,故無須採行防衛措施,爰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1243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美國及日本進口之未漂白紙袋紙展開反傾銷調查 中國大陸商務部應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未漂白紙袋紙產業之申請,於本(2015)年4月10日公告對自歐盟、美國及日本進口之未漂白紙袋紙展開反傾銷調查。本次調查預計將於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6年10月10日。 本案涉案產品為未漂白紙袋紙,英文名稱:unbleached sack paper,又稱unbleached sack kraft paper或unbleached bag paper或unbleached extensible(semi-extensible)sack(kraft)paper。 未漂白紙袋紙大多以未漂白或輕微漂白的硫酸鹽木漿為主要原料(也可摻入廢紙漿、竹漿等其他漿料),經一定的生產工藝製成(無論是否經過伸性裝置處理),未漂白紙袋紙是一種專用包裝紙,主要用於製作水泥、化工產品、食品(如大米、澱粉、麵粉等)等產品的包裝袋。
60781244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及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反傾銷措施及對自美國進口之取向電氣鋼平衡稅措施終止實施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5)年4月10日公告,自本年4月11日起對自美國及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反傾銷措施及對自美國進口之取向電氣鋼平衡稅措施終止實施。本案涉案產品取向電氣鋼,英文名稱為grain 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係一種合金鋼平板軋材,為電力工業行業不可缺少的一種軟磁材料,及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於各種類型變壓器、整流器、電抗器及大電機等行業。 本案緣於2010年4月11日起中國大陸商務部對自美國及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課徵反傾銷稅,及對自美國進口之取向電氣鋼課徵平衡稅,為期5年。2014年10月10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平衡稅措施將於本年4月10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平衡稅措施屆期日60天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鑑於公告規定期限內,國內產業並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亦決定不主動展開落日檢討,並公告自本年4月11日起,對自美國及俄羅斯進口之取向電氣鋼反傾銷措施及對自美國進口之取向電氣鋼平衡稅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1245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53英尺內陸乾貨櫃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作成最終傾銷及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4月13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53英尺內陸乾貨櫃(53-foot domestic dry containers)之雙反調查案作成最終傾銷及補貼之肯定認定。 DOC在反傾銷稅調查中認定:強制應訴廠商惠州太平貨櫃有限公司(Hui Zhou Pacific Container Co., Ltd.)、青島太平貨櫃有限公司(Qingdao Pacific Container Co., Ltd.)、啟東勝獅能源裝備有限公司(Qidong Singamas Energy Equipment Co., Ltd.)、勝獅管理服務有限公司(Singamas Management Services Limited.)之傾銷差率為111.22%;其餘強制應訴廠商不符個別稅率資格,將適用國家別之傾銷差率,即107.19%。 有關平衡稅調查,DOC認定: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及其7家關係企業之補貼差率為28.00%;惠州太平貨櫃有限公司、青島太平貨櫃有限公司及啟東勝獅能源裝備有限公司之補貼差率為17.13%;其他製造商/出口商之補貼差率則為22.57%。 基此最終傾銷之肯定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前述加權平均傾銷差率徵收現金擔保。倘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調查最終認定係否定,即終止本2項調查且不再收取現金擔保,已繳納者並將全數返還。 此外,本於上述補貼之肯定認定,若ITC就產業損害調查亦作出肯定認定,DOC將發出平衡稅課徵命令,並下命恢復暫停清關,且要求依上開補貼差率提供現金擔保。 ITC預訂於本年5月26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倘為肯定,DOC將發出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課徵命令,如係否定,調查即告終止。
60781246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進口之三聚氰胺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4月14日公布其對自中國大陸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進口之三聚氰胺(melamine)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強制應訴廠商山東聯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Liaherd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拒不合作,DOC爰基於可得之不利事實認定其初步補貼差率為150.52%,其餘強制應訴廠商之補貼差率則為147.62%;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另適用148.20%之補貼差率。 千里達及托巴哥之強制應訴廠商甲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Methanol Holdings (Trinidad) Ltd.)經DOC認定初步補貼差率為27.48%;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亦為27.48%。 本於前述初步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按上開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如本案法定期限未經延長,DOC將於本年8月24日前後作出最終認定,倘為肯定,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亦認定涉案產品之進口造成美國國內產業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DOC將發出平衡稅課徵命令;若ITC或DOC最終認定結果為否定,則不予課徵。ITC預計於本年10月8日前作成本案之最終認定。
60781247 埃及擬對進口之鋼筋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5)年4月16日之通知文件,埃及擬對進口稅則號別72.13及72.14下之鋼筋 (steel rebar)於埃及當局公布之後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建議課徵之稅率第1年(自公布採行措施日至2015年10月13日)為8%且最低為每公噸408埃及鎊、第2年(2015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3日)為6.5%且最低為每公噸325埃及鎊,及第3年(2016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為3.5%且最低為每公噸175埃及鎊。 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在絕對量或相對於生產量上均顯著增加,國內產業之產能利用率、生產力下降,存貨增加,以及虧損嚴重,顯示涉案進口之顯著增加致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則毋需課稅。
60781248 埃及對進口之白糖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及採行臨時措施 根據WTO本(2015)年4月16日通知文件,埃及於本年4 月16日對進口稅則號別為1701.9990下之白糖(white sugar)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並自公報發布日起採行200天之臨時措施,課徵稅率為20%(惟每公噸最少為700埃及鎊)。 該案係埃及當局依據可得資訊、分析性資料及官方統計,發現有證據顯示進口增加使國內產業有嚴重損害之虞,爰決定展開調查。初步認定涉案進口之絕對及相對數量顯著增加,而國內產業之銷售量、市占率、利潤等指標下降,存貨增加,顯示國內產業有嚴重損害之虞;另初步調查認定延遲將造成白糖產業難以彌補之損害的緊急情況,爰政府當局決定採行臨時性防衛措施。
60781249 約旦擬對進口之書寫及印刷A4紙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5)年4月20日通知文件,約旦擬對稅則號別為4802.563之進口書寫及印刷A4紙(writing and printing paper size A4)於約旦當局公布日起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每公噸課徵80約旦幣(JD),並以每年減少課徵10約旦幣之方式逐步自由化。 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在絕對量或相對於生產量上均顯著增加,國內產業之生產量、生產力、市場占有率下降,存貨增加,以及獲利虧損嚴重,顯示涉案進口之顯著增加致國內產業遭受損害,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之規定對於進口市場占有率低於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排除適用,臺灣在排除適用之列。2014年涉案貨物主要進口來源國之進口量占總進口量之百分比分別為,葡萄牙57.807%,法國16.872%,印尼6.052%。
60781250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展開反傾銷落日檢討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5)年4月21日發布公告,決定自本年4月2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落日檢討,本次調查預計於2016年4月22日前完成。 本案涉案產品錦綸6切片,學名聚己內醯胺,英文名稱polycaprolactam, polyamide-6(簡稱PA6),nylon6。錦綸6切片具有著色性、韌性、耐磨性、耐低溫、耐細菌、自潤滑性好、成型加工性好等特徵,是一種應用廣泛的合成樹脂,主要使用於化纖、紡織、化工、電子、機械、汽車、軍工、食品和醫療等領域。 本年2月21日,商務部應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錦江科技有限公司、長樂力恒衡錦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宏福錦綸有限公司、岳陽巴陵石化化工化纖有限公司、浙江美邦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華建尼龍有限公司、無錫市長安高分子材料廠有限公司代表中國大陸錦綸6切片產業提出反傾銷措施落日檢討之申請。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的反傾銷措施,對中國大陸的傾銷可能繼續發生,對中國大陸產業造成損害可能再度發生。 本案係緣於中國大陸商務部決定自2010年4月2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和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2014年10月21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實施之反傾銷措施將於本年4月21日到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大陸產業或代表中國大陸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書面向商務部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60781251 厄瓜多對進口之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作成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之初步認定 根據WTO本(2015)年4月24日通知文件,厄瓜多對進口稅則號別為4409.10.10、4409.10.20、4409.10.90、4409.21.00、4409.29.10、4409.29.20及4409.29.90等7項之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wood and bamboo flooring and accessories thereof)作成進口增加導致國內產業嚴重損害之初步認定。本案前於去(2014)年8月28日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並於去年10月23日通知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進口涉案產品每公斤課徵1.5美元之防衛稅,為期200天。 厄瓜多當局依據調查資訊,初步認定在調查期間涉案產品進口之絕對數量及相對數量顯著增加,而國內產業之產能利用率、銷售量、市占率、雇用人數、生產力、利潤等指標下降,存貨增加,顯示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
60781252 馬來西亞對自臺灣、法國、香港、日本、中國大陸、芬蘭、印尼、韓國及越南進口之冷軋不銹鋼展開反傾銷調查 馬來西亞貿易暨工業部(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MITI)本(2015)年4月28日公告對自臺灣、法國、香港、日本、中國大陸、芬蘭、印尼、韓國及越南進口之冷軋不銹鋼(cold rolled stainless steel,CRSS)展開反傾銷調查。本案應馬來西亞國內產業本年3月30日之申請,申請人主張上述涉案國涉案進口品傾銷,且進口之絕對數量增加,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並有充分證據顯示傾銷進口與實質損害間有因果關係,主管機關認定傾銷、實質損害及因果關係具充分證據,故決定對自上述涉案國進口之冷軋不銹鋼展開反傾銷調查。 依據馬來西亞1993年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法規定,應於展開調查後120天內作成初步認定,如主管機關作成初步肯定認定,將對該進口涉案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60781253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進口之聚乙烯醇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4月28日對自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進口之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中國大陸與日本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課徵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ITC委員進一步認定,取消韓國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課徵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將不致造成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前述認定獲ITC全數委員支持。 基此,對中國大陸及日本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課徵命令將予延續;而現行對韓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將予撤銷。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
60781254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石油管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4月28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石油管(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ITC全數委員一致認為,若取消前述課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故系爭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
60781255 土耳其對進口之陶瓷餐具及廚房用具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5)年4月29日通知文件,土耳其於本年4 月25日之政府公報公告對進口稅則號別為6911.10及6912.00下之陶瓷餐具及廚房用具(porcelain and ceramic tableware, kitchenware)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受調查之涉案產品為「瓷製之餐具及廚房用具」及「陶瓷之餐具、廚房用具、其他非瓷器的家庭用具及衛浴用具」。 本案由土耳其國內產業提出申請,經評估所提之證據及資訊後展開防衛案件調查。
60781256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糖精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否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5月7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糖精(saccharin)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現存之反傾銷稅課徵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不太可能造成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前述認定獲ITC全數委員支持。 基此,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將予撤銷。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
60781257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日本、韓國、俄羅斯及美國進口之方向性電磁鋼片(矽鋼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5)年5月13日發布公告對自中國大陸、日本、韓國、俄羅斯及美國進口之方向性電磁鋼片(矽鋼片)(certain grain-oriented flat-rolled products of silicon-electrical steel, GOES)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自公告次日起為期6個月,中國大陸廠商之個別稅率及其他廠商稅率皆為28.7%;日本2家廠商個別稅率為34.2%及35.9%,其他廠商稅率為35.9%;韓國1家廠商個別稅率及其他廠商稅率皆為22.8%;俄羅斯1家廠商個別稅率及其他廠商稅率皆為21.6%;美國1家廠商個別稅率及其他廠商稅率皆為22.0%。(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258 美國商務部對自土耳其及韓國進口之油、氣管線用焊接管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5月15日公布對自土耳其及韓國進口之油、氣管線用焊接管(welded line pipe)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DOC初步認定自韓國進口之涉案產品傾銷差率介於2.52%~2.67%之間。韓國強制答卷廠商SeAH Steel Corporation與Hyundai HYSCO之傾銷差率分別為2.67%、2.52%;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為2.60%。 另DOC對土耳其涉案產品初步認定其傾銷差率介於3.11%~9.85%間。強制答卷廠商Borusan Istikbal Ticaret與Borusan Mannesmann Boru Sanayi ve Ticaret A.S.之傾銷差率均為9.85%;Cayirova Boru Sanayi ve Ticaret A.S./Yucel Boru Ithalat-Ihracat ve Pazarlama A.S. 之傾銷差率為9.71%;Toscelik Profil ve Sac Endustrisi A.S./Tosyali Dis Ticaret A.S. 之傾銷差率則為3.11%;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傾銷差率為3.29%。 本於前述初步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按上開差率徵收韓國涉案產品之現金擔保。至土耳其涉案產品之現金擔保則以上開差率為基礎,依對土耳其之平衡稅調查案初步認定之出口補貼差率適當調整後據以徵收。 本案與同時進行中之平衡稅調查案之時程已予整併,法定期限亦經延長,DOC擬於本年9月29日左右公告對於2國涉案產品反傾銷稅調查之最終認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則訂於本年11月11日就涉案產品是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作成最終認定。 倘DOC與ITC之最終認定均為肯定,DOC將發出反傾銷稅課徵命令;如DOC或ITC作出最終否定認定,即不予課徵。
60781259 中國大陸對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光纖預製棒反傾銷調查作出初步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5)年5月18日公告,對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光纖預製棒反傾銷調查初步認定成立。根據中國大陸公布之初步調查結果,調查期間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光纖預製棒存在傾銷,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中國大陸商務部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本年5月22日起,針對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涉案產品,依據初步認定計算之各公司之傾銷差率徵收保證金,日本公司為7.8%~8.9%;美國公司為16.9%~39%。 本案於2014年3月19日公告展開調查,涉案產品為光纖預製棒,英文名稱optical fiber preform或fiber preform。光纖預製棒是具有特定折射率剖面並用於製造光導纖維(簡稱光纖)的石英玻璃棒,製造出來的光纖用於各類光纜結構進行光信號傳輸。
60781260 哥倫比亞對進口之低碳鋼條及桿決定不延長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5)年5月20日通知文件,哥倫比亞針對於2014年12月17日對進口之低碳鋼條及桿(bars and rods of low-carbon steel,又常被稱為low-carbon drawable wire rod)展開是否延長全球防衛措施之調查,涉案進口產品稅則號別為7213.91.10.10、7213.91.90.10及7227.90.00.11,哥國海關、關稅及外貿委員會業於本年4月27日作成最終認定,無充分證據支持繼續採行措施是必要的,並通知利害關係人自本年4月30日起終止防衛措施。
65796898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加拿大及中國大陸進口之檸檬酸與特定檸檬酸鹽課徵反傾銷稅與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5月21日對自加拿大及中國大陸進口之檸檬酸與特定檸檬酸鹽(citric acid and certain citrate salts)課徵反傾銷稅與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自加拿大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課徵命令,以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涉案產品之平衡稅與反傾銷稅課徵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前述認定獲ITC全數委員支持。 基此,對加拿大涉案產品所課之平衡稅,及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課徵之平衡稅與反傾銷稅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
65796899 菲律賓對進口新聞紙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5)年5月21日通知文件,菲律賓對涉案產品進口稅則號別為4801.00.10及4801.00.90之新聞紙(newsprint),排除用於印刷國小及國中教科書之新聞紙,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開始採行措施之日期為菲國海關署(Bureau of Customs)發布命令生效日或本年5月11日菲國貿工部(DTI)命令發布於2大主要新聞報紙後15日(即本年5月26日)兩者較早之日期。 課稅第1年(自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為每公噸980菲律賓幣、第2年(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為每公噸800菲律賓幣,及第3年(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為每公噸640菲律賓幣,並且每年檢討以符合逐步自由化。並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之規定,對於進口市場占有率低於3%且合計進口量不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排除適用。臺灣在排除適用之列。 該案係菲國依據蒐集資料作成認定,因涉案產品之進口絕對量及相對量大量增加,使國內產業之市場占有率、生產量、銷售量、產能利用率、獲利等經濟指標惡化,雇用人員及生產力下降,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
79951113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韓國、馬來西亞、阿曼、臺灣及越南進口之特定鋼釘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6月16日認定自韓國、馬來西亞、阿曼、臺灣及越南進口之特定鋼釘(certain steel nails),在美國以低於正常價格銷售,其中越南涉案產品尚有政府補貼,美國國內產業因此受有實質損害。 本案6名委員有1名未參與調查,其餘委員表決結果,有4名委員支持肯定之認定。 基此肯定認定,美國商務部(DOC)將對韓國、馬來西亞、阿曼、臺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對越南之涉案產品則同時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
79951114 印度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之隨身碟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財政部於本(2015)年5月22日公告,將對自我國及中國大陸進口之隨身碟(USB Flash Drives)分別課徵每單位3.06及3.12美元之反傾銷稅,課稅期間為刊登於印度公報日起算5年。
79951115 厄瓜多對進口之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5)年6月2日通知文件,厄瓜多決定對進口稅則號別為4409.10.10、4409.10.20、4409.10.90、4409.21.00、4409.29.10、4409.29.20及4409.29.90等7項之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wood and bamboo flooring and accessories thereof)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 厄瓜多當局依據調查資訊顯示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在2010至2013年調查期間,涉案產品進口之絕對數量顯著增加,而國內產業之銷售量、產能利用率、市占率、雇用人數、生產力、利潤等指標下降。 厄瓜多外貿委員會(Foreign Trade Committee)公布自去(2014)年11月4日起實施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採行防衛措施期間將逐步以自由化方式為之,於第1年對進口涉案產品每公斤課徵1.50美元之防衛稅,並包括於去年11月4日起採行為期200天之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第2年每公斤課徵1.12美元之防衛稅;第3年每公斤課徵0.75美元之防衛稅。另依據WTO防衛措施協定第9.1條註釋2之規定,對於進口市場占有率低於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會員之涉案產品,除了巴西、智利、墨西哥、哥倫比亞、巴拿馬及秘魯之外,不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79951116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進口之三聚氰胺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6月11日公布其對自中國大陸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進口之三聚氰胺(melamine)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強制應訴廠商通知DOC不擬參與調查。DOC基於其未提供所要求之資訊,無由證明得適用個別稅率,故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將全部適用363.31%之國家別稅率,為本調查案最高之稅率。 千里達及托巴哥之強制應訴廠商甲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Methanol Holdings (Trinidad) Ltd.)經DOC認定初步傾銷差率為174.22%;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亦為174.22%。 本於前述初步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以上開差率為基礎,依對該2國之平衡稅調查案初步認定之出口補貼差率適當調整後據以徵收現金擔保。 如法定期限未經延長,DOC將於本年8月24日前對中國大陸之調查作出最終認定;對千里達及托巴哥之調查案則依強制應訴廠商之請求延長(惟距初步認定作成之日不得逾135日),DOC已定於10月23日公布其最終認定。 若DOC最終認定為肯定,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亦認定涉案產品之進口造成美國國內產業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DOC將發出反傾銷稅課徵命令;若ITC或DOC最終認定結果為否定,則不予課徵。ITC預計於本年10月8日及12月7日前分別對中國大陸與千里達及托巴哥作成本案之最終認定。
79951117 摩洛哥對進口捲筒或平張紙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5)年6月11日通知文件,摩洛哥於本年6月9日對關稅稅則號別為4802.55.90.00及4802.57.90.00 之進口捲筒或平張紙(paper in rolls and paper in reams)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該案係摩洛哥依國內企業MED Paper公司代表國內產業申請而展開之調查。依據申請人所提供資料,因涉案產品之絕對及相對進口量增加,導致國內產業之產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銷售量、員工僱用狀況及財務表現等經濟指標惡化,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
79951118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作成最終傾銷及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6月12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certain 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公布最終肯定認定。DOC認定涉案產品在美國銷售之傾銷差率為14.35%~87.99%;補貼差率則介於20.73%~100.77%間。 反傾銷稅調查之強制應訴廠商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及賽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ailun Group Co., Ltd.)之傾銷差率分別為29.97%、14.35%;其他(all others)製造商/出口商基於可得不利事實,獲87.99%之國家別傾銷差率;另有65家出口商適用25.30%之個別傾銷差率。 DOC在平衡稅調查中認定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固鉑輪胎(昆山)有限公司(Cooper Kunshan Tire Co., Ltd.)之補貼差率分別為37.20%、20.73%;另山東永盛橡膠集團(Shandong Yongsheng Rubber Group Co., Ltd.)因未提供DOC資訊或以其他方式參與調查,DOC基於可得不利事實,予其100.77%之補貼差率。其他(all others)製造商/出口商之補貼差率則為30.87%。 有關申請人提出緊急情況(critical circumstances)之指控,在平衡稅調查中,DOC認定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永盛橡膠集團、及其他(all others)製造商/出口商均成立;在反傾銷稅調查中,僅其他(all others)製造商/出口商構成緊急情況。經DOC認定存在緊急情況者,將面對暫停清關之措施,且溯及適用於本案初步認定發布日前90日期間進口之涉案產品。 基於肯定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對傾銷之涉案產品依各適用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收取現金擔保;受補貼涉案產品則恢復暫停清關,強制應訴廠商及未參加調查之其他(all others)製造商/出口商並須依聯邦公報公布之費率繳納平衡稅之現金擔保。 倘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就國內產業損害調查作出最終否定認定,本件雙反調查即告終止,製造商或出口商未來毋須提供現金擔保,已收取者亦將返還。ITC之最後認定預計於本年7月27日前作成,如為肯定,DOC將發出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課徵命令;若係否定,即終止調查。
79951119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與印尼進口之特定非塗佈紙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6月23日公布其對自中國大陸與印尼進口之特定非塗佈紙(certain uncoated paper)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強制應訴廠商Asia Symbol (Guangdong) Paper Co., Ltd.獲5.82%之補貼差率;Sun Paper (Hong Kong) Co., Ltd.及UPM Changshu 2家廠商因退出調查,DOC爰基於可得之不利事實認定其補貼差率為126.42%。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之補貼差率則為5.82%。 印尼之強制應訴廠商APRIL Fine Paper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及其關聯廠商,經DOC認定補貼差率為43.19%;其他未回應問卷之廠商,DOC以可得之不利事實認定:Great Champ Trading Limited適用125.97%之補貼差率,其餘適用131.12%之補貼差率。其他製造商/出口商(all others)之補貼差率則為43.19%。 本於前述初步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按上開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本案與同時進行中之反傾銷稅調查案之時程已整併,如法定期限未經延長,DOC擬於本年11月3日左右公告對於2國涉案產品平衡稅調查之最終認定。 倘DOC最終認定為肯定,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亦認定涉案產品之進口造成美國國內產業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DOC將發出平衡稅課徵命令;若ITC或DOC最終認定為否定,則不予課徵。ITC預計於本年12月17日前作成本案之最終認定。
79951120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印度、義大利、韓國及臺灣進口之抗腐蝕性鋼品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6月24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印度、義大利、韓國及臺灣進口之抗腐蝕性鋼品(corrosion-resistant steel products)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本案產品範圍包括:不論係鍍有抗腐蝕性金屬(例如鋅、鋁,或鋅、鋁、鎳、鐵基之合金),或以該類金屬包覆、或作為塗層之特定扁軋鋼品。除有金屬塗覆外,不論是否為波形(corrugated),或是否以塑膠或其他非金屬物質進行上色、亮光處理、保護處理或表面包覆,均包含在內。 涉案產品涵蓋寬度12.7mm以上之鋼捲(不問型式為何,例如連續高壓多層片式、螺旋複捲式等);符合前述寬度,厚度未達4.75mm,且長度至少為厚度10倍之非捲狀鋼品(例如平直鋼片);以及厚度4.75mm以上,寬度逾150mm且長度至少為厚度2倍以上之非捲狀鋼品(例如平直鋼片)。前述產品可為矩形、正方形、圓形或其他形狀,包括鋼品軋平後加工(如去角或圓角處理)致其剖面成為矩形或非矩形者。 上開鋼品寬度與厚度之測量,依以下方式為之:(1)名目尺寸與實際測量結果不同時,如任一種符合產品描述規定,即落入本案產品範圍。(2)遇有特定產品寬度與厚度略有變化之情形(例如剖面非為矩形之鋼品,其厚度之測量;非矩形鋼品寬度之測量等),以最寬或最厚部分定之。 本案產品範圍內之鋼品指:(1)成分以鐵為主(鐵之重量百分比高於其他元素);(2)碳含量小於2%;(3)其他元素含量不逾下列標準: ˙錳(manganese):2.50 % ˙矽(silicon):3.30 % ˙銅(copper):1.50 % ˙鋁(aluminum):1.50 % ˙鉻(chromium):1.25 % ˙鈷(cobalt):0.30 % ˙鉛(lead):0.40 % ˙鎳(nickel):2.00 % ˙鎢(tungsten / wolfram):0.30 % ˙鉬(molybdenum):0.80 % ˙鈮或鈳(niobium / columbium):0.10 % ˙釩(vanadium):0.30 % ˙鋯(zirconium):0.30 % 未予特別排除之鋼品,不論硼(boron)與鈦(titanium)含量,均包含在本案產品範圍內。 舉例言之,本案產品範圍明確包括真空脫氣而完全穩定之鋼品(常稱為無間隙原子鋼(interstitial-free steels, IF)),及高強度低合金鋼(high strength low alloy steels, HSLA)。前者屬含微量鈦及(或)鈮以穩定碳和氮元素之低碳鋼;後者為含鉻、銅、鈮、鈦、釩、及鋯等微量元素之鋼品。 本案產品範圍亦包含先進高強度鋼(Advanced High Strength Steels, AHSS)與超高強度鋼(Ultra High Strength Steels, UHSS),二者均屬高張力、高延展性鋼品。 除非特予排除,所有符合物理性描述之產品,且所含化學元素未逾前揭百分比者,均在本件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之產品範圍內。不屬涉案產品,或特別排除在外之鋼品如下: ˙鍍有或覆有錫、鉛、鉻、氧化鉻之扁軋鋼品,包括同時鍍鉛錫(鉛錫鋼板),及同時鍍鉻與氧化鉻(無錫鋼)者,且不論是否為波形,或是否以塑膠或其他非金屬物質進行上色、亮光處理、保護處理或表面包覆,均包含在內。 ˙厚度大於4.7625mm,寬度逾150mm,且長度至少為厚度2倍之包覆鋼片。 ˙特定扁軋不銹鋼包覆鋼品,指厚度未達4.75mm,雙面包覆不銹鋼(比例為20%-60%-20%)之3層抗腐蝕扁軋鋼。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定於本年7月20日前完成初步產業損害調查,認定是否有合理跡象顯示,自中國大陸、印度、義大利、韓國及臺灣進口之抗腐蝕性鋼品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有實質損害之虞。倘ITC作出肯定認定,DOC將繼續調查,並預計(如法定期限未經延長)於本年8月及11月分別作出平衡稅與反傾銷稅調查之初步認定;若ITC之初步認定為否定,本案調查即告終止。
79951121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及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進口之相紙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5)年6月29日公告,對自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及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進口之相紙展開傾銷差額之情勢變更檢討,調查期間為2014年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未曝光的攝影感光紙及紙板(簡稱相紙),英文名稱為photographic paper and paper board 。相紙是由紙基及塗佈在其上的多層化學感光乳劑構成的、未曝光的,可經由光照射和使用化學藥品顯相後成像的彩色及黑白攝影感光紙及紙板,無論是大軸的還是分切後的,無論是基於紙漿纖維紙基還是塗塑紙基。相紙主要用於沖擴照片,在藝術、廣告、宣傳、證照管理、刑事偵查、航空航天和國防等領域也有廣泛的應用。 本案緣於2012年3月22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自2012年3月23日起對自美國、歐盟及日本進口之相紙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本年6月2日,樂凱膠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大陸商務部提出申請,主張富士膠片製造(歐洲)有限公司以及富士膠片製造(美國)有限公司出口至中國大陸之相紙傾銷幅度加大,超出核定之反傾銷稅稅率,爰提出情勢變更檢討之申請;商務部審查後,決定自本年6月29日起對自前述2家公司進口相紙所適用之反傾銷稅率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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