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譯或摘要各國貿易救濟調查案件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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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81179 印度對進口400系列冷軋不銹鋼扁軋製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4)年10月21日通知文件,印度於本年9月19日對關稅稅則號別為72193112等8項之400系列冷軋不銹鋼扁軋製品(cold rolled flat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of chromium type, 400 series)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調查期間自2011-12年起至2014-15年止。 該案係印度依國內產業之申請而展開調查,申請資料顯示涉案產品之進口量無論在絕對數量或相對數量均增加,國內產業之產能利用率下降、國內產業之市場占有率及獲利顯著惡化,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爰展開調查。
60781180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4)年10月21日公告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課徵反傾銷稅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錦綸6切片,學名聚己內酰胺,又稱聚酰胺-6切片或尼龍6切片;英文名稱為 polycaprolactam, polyamide-6(簡稱PA6),nylon6。錦綸6切片具有著色性、韌性、耐磨性、自潤滑性好,耐低溫、耐細菌,成型加工性好等特徵,是一種應用廣泛的合成樹脂,主要用於化纖、紡織、化工、電子、機械、汽車、軍工、食品和醫療等領域。 本案緣於中國大陸商務部自2010年4月2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本年10月21日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2015年4月21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60天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於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亦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將於2015年4月2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1181 美國ITC對自越南進口之特定冷凍魚片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4)年10月22日對自越南進口之特定冷凍魚片(certain frozen fish fillets)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肯定認定,故對自越南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本年6月2日展開落日檢討。 ITC委員本年9月5日投票結果,全數委員認為本案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爰進行快速檢討。
60781182 摩洛哥對進口冷軋鋼片及鍍或塗面鋼片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4)年10月22日通知文件,摩洛哥對關稅稅則號別為7209、7211(7211.13、7211.14、7211.19除外)、7225、7226及7210(7210.11、7210.12、7210.90.21.00、7210.90.22.00、7210.90.23.00除外)、7212(7212.10除外)、7225及7226之進口冷軋鋼片及鍍或塗面鋼片(cold-rolled sheets and plated or coated sheets)採行為期200天之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課徵25%之從價關稅。 依據摩洛哥通知文件顯示,調查期間涉案產品之絕對及相對進口量增加,導致國內產業之產量、產能利用率、銷售量、市場占有率、存貨、獲利及雇用人數等經濟指標惡化,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並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之規定,提供排除適用清單,臺灣在排除適用清單之列。
60781183 印度對進口飽和脂肪醇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4)年10月22日通知文件,印度擬對進口稅則號別為38237010、38237020、38237040、38237090及29051700之飽和脂肪醇(saturated fatty alcohols) 採行為期2年6個月之全球防衛措施。印度採行防衛措施期間將逐步以自由化方式於第1年徵收從價稅20%、第2年調降為18%、後續6個月調降為12%。根據印度關稅法之規定,認定開發中國家除馬來西亞、泰國及印尼外無需課徵防衛稅。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因涉案產品之進口量在絕對數量與相對數量上皆顯著增加,使國內產業之市場占有率、銷售量下降,生產量、產能利用率、獲利、生產力等經濟指標扣除出口部分後遭受負面影響,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有關未可預見之發展部分,認定因東南亞國家增設產能使全球市場有供給過多之情形、歐盟對涉案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使涉案產品轉銷往印度及課徵涉案產品主要原料之出口稅。
60781184 厄瓜多對進口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4)年10月23日通知文件,厄瓜多將對關稅稅則號別為44091010等7項之進口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wood and bamboo flooring and accessories thereof)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進口涉案產品每公斤課徵1.5美元之防衛稅,為期200天。 根據厄瓜多通知文件顯示,涉案產品在調查期間的進口量持續增加,對國內產業之生產量、市占率、雇用人數、生產力、利潤、產能利用率等產生負面影響,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遂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並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之規定,對於進口市場占有率低於3%且合計進口量不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排除適用,爰巴西、智利、墨西哥、哥倫比亞及巴拿馬在排除適用清單之列。
60781185 美國DOC對自墨西哥進口之砂糖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並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措施之中止調查協議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0月27日公布對自墨西哥進口之砂糖(sugar)反傾銷稅調查案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DOC認定之初步傾銷差率為39.54%~47.26%,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此差率扣除適當之特定出口補貼差率(0.17%~0.18%)後徵收現金擔保。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墨西哥之進口值估計為10億6,592萬美元。 DOC並於同日公告本案已簽署反傾銷稅及平衡措施之中止調查協議草案,平衡措施部分之簽署對象為墨西哥政府,反傾銷稅部分則由墨西哥絶大部分之砂糖出口商為代表。其中,平衡措施及反傾銷稅之中止調查協議草案內容分別包括出口數量限制以及墨西哥進口砂糖之參考或最低(reference/minimum)價格。本案利害關係人可於本年11月10日前就本中止調查協議草案之內容提供評論意見。 若前述中止調查協議成立,DOC將中止對墨西哥砂糖之反傾銷稅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之調查程序,並返還進口商繳交之現金擔保。正式中止調查協議預計於本年11月26日後簽署完成。 若前述中止調查協議不成立,DOC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分別繼續其調查程序。若DOC及ITC分別作成傾銷及產業損害之最後肯定認定,則DOC將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若DOC或ITC任一作出最後否定認定,則DOC將不會發布課徵命令。ITC預計於明(2015)年4月30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
60781186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歐盟及韓國進口之己二酸展開反傾銷落日檢討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4)年10月31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14年11月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及韓國進口之己二酸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落日檢討,本次調查預計於2015年11月1日前完成。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己二酸,英文名稱為adipic acid(簡稱AA)。主要用途可按尼龍、非尼龍產品分類,己二酸在尼龍產品方面的用途主要是通過和己二胺的縮合反應生產尼龍66鹽,進而生產尼龍66纖維和尼龍66樹脂;己二酸在非尼龍產品上的用途主要是通過同多元醇的縮合反應生成聚酯多元醇,進而生產各種聚氨酯類產品,如聚氨酯鞋底樹脂、聚氨酯合成革用樹脂、聚氨酯膠粘劑、熱塑性聚氨酯、聚氨酯橡膠和聚氨酯泡沫塑膠等。 本年8月29日,商務部應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遼陽石化分公司、山東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國大陸己二酸產業提出反傾銷措施落日檢討之申請。申請人主張,如果終止對自美國、歐盟及韓國進口之己二酸的反傾銷措施,對中國大陸的傾銷可能繼續發生,對中國大陸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發生。 本案係緣於2009年11月1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美國、歐盟及韓國進口之己二酸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9年11月2日起5年。
60781187 歐盟對自土耳其進口之虹鱒課徵臨時平衡稅 歐盟於本(2014)年11月6日公告對自土耳其進口之虹鱒(rainbow trout)課徵臨時平衡稅,個別廠商稅率為7~9.7%,合作廠商稅率為8.2%,其他廠商稅率為9.7%。(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188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碳鋼及特定合金鋼線材反傾銷稅調查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作成最後傾銷及最後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1月13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碳鋼及特定合金鋼線材(carbon and certain alloy steel wire rod)反傾銷稅調查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之最後傾銷及最後補貼之肯定認定。 DOC認定之最後傾銷差率為106.19%~110.25%;最後補貼差率為178.46%~193.31%。DOC並就除自湖南華菱湘潭鋼鐵公司(Hunan Valin)、江蘇沙鋼國際貿易公司(Shagang)及日照鋼鐵軋鋼公司(Rizhao)等公司以外之所有中國大陸廠商進口之涉案產品造成緊急情況之存在作出肯定認定。 本案平衡措施調查部分,由於已逾臨時措施可實施期限,故DOC已先於本年11月5日中止暫停清關作業,基於DOC最後補貼認定為肯定,若未來做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之肯定認定,將恢復暫停清關作業。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估計為3億1,299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調查及補貼調查之最後肯定認定後,預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於本年12月26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肯定認定,則DOC將於明(2015)年1月2日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
60781189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53英尺內陸乾貨櫃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1月20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53英尺內陸乾貨櫃(53-foot domestic dry containers)反傾銷稅調查案之初步傾銷肯定認定。 DOC認定之初步傾銷差率為中國大陸強制應訴廠商勝獅集團(Singamas)153.24%;強制應訴廠商中集集團(CIMC)因不符個別稅率資格被視為中國大陸其他廠商,DOC並依該集團之銷售及生產要素資料,認定中國大陸其他廠商之傾銷差率為24.27%。 DOC表示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上述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估計為1億8,416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將於明(2015)年4月3日前作成傾銷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明年5月18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將於明年5月26日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
60781190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日本、韓國及美國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4)年11月20日公告對自日本、韓國及美國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本案涉案產品甲苯二異氰酸酯,英文名稱為toluene diisocyanate (TDI)。甲苯二異氰酸酯常溫下為白色或淺黃色透明的液體,易溶於丙酮、醚類,並與強氧化劑、水、醇類、胺類、酸類、強鹼發生反應,燃燒並分解,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一氰化氫等,主要用於製備高分子新材料聚氨酯的主要原料。 本案緣於2009年11月20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對自日本、韓國及美國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繼續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本年5月30日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本年11月20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60天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鑑於公告規定期限內,國內產業並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決定不主動展開落日檢討,並公告自本年11月21日起,對自日本、韓國及美國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反傾銷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1191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平衡措施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1月24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certain 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平衡措施調查案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DOC認定之初步補貼差率為佳通輪胎公司17.69%、固鉑輪胎(昆山)公司12.5%、山東永盛輪胎橡膠集團81.29%,其他所有中國大陸廠商為15.69%,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估計為20億7,827萬美元。 DOC並就自山東永盛輪胎橡膠集團及中國大陸所有其他生產商及出口商進口之涉案產品造成緊急情況之存在作出肯定認定,故將指示CBP對自前述進口之涉案產品,回溯自本認定前90日起採行臨時措施。 DOC將於明(2015)年4月6日前作成補貼調查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明年5月21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將於明年5月28日前發布課徵平衡稅之命令。
60781192 印尼對進口之鋼鐵線製品完成期中檢討 根據WTO本(2014)年11月28日通知文件,印尼於本年11月19日完成對關稅稅則號別為7326.20.90.00之進口鋼鐵線製品 (articles of iron or steel wire)防衛措施之期中檢討。 該項防衛措施係印尼於2012年11月20日開始採行,並於本年4月14日展開期中檢討調查,調查資料期間為2011年至2014年6月,依據調查結果顯示雖採行防衛措施使涉案產品進口量減少,國內產業之生產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及利潤也同時減少,但國內產業狀況尚無法自嚴重損害之虞中回復。基於上述情形,及為使國內產業可繼續其結構調整計畫,印尼當局認為仍須繼續課徵防衛稅且自由化進程毋須更動。
60781193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電解二氧化錳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及對澳洲作成否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4)年12月2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電解二氧化錳(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並對澳洲作出若取消前述課稅,不太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之認定。 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上述認定,並基於上述認定結果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同時終止對澳洲之課稅命令。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去(2013)年9月3日展開落日檢討。 本案ITC委員就應展開完整檢討或快速檢討之意見不一致,去年12月20日投票結果,認為本案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惟依本案之情況應進行完整檢討。
60781194 歐盟對自韓國、馬來西亞進口之管件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4)年12月3日公告,經依歐盟反傾銷法第11.2條(Article 11(2) of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225/2009)進行落日檢討後,對自韓國、馬來西亞進口之管件(certain tube and pipe fittings)繼續課徵反傾銷稅至2018年1月29日止,韓國廠商單一稅率為44%,馬來西亞個別廠商稅率為49.9~59.2%,其他稅率為75%。(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195 加拿大對自臺灣、印度、印尼、菲律賓、韓國、泰國、土耳其、烏克蘭及越南進口之特定石油管產品作成傾銷初步認定對上述國家(臺灣、韓國、土耳其除外)之涉案產品作成補貼初步認定,並課徵臨時稅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於本(2014)年12月3日公告對自臺灣、印度、印尼、菲律賓、韓國、泰國、土耳其、烏克蘭及越南進口關稅稅則號別為7304.29.00.11等之29項特定石油管產品(certain 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簡稱OCTG)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後者不含臺灣,並決定終止對韓國及土耳其之調查)調查案,作成傾銷與補貼之初步肯定認定。CBSA認定之初步傾銷差率為0.0%~53.2%,初步補貼差率為0.1%~40.8%,合計臨時課徵稅率為0.0%~94.0%,並自本年12月3日起課徵。
60781196 土耳其對進口蜂巢式可攜手提電話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 本(2014)年12月8日通知文件,土耳其自本年12月5日對關稅稅則號別為8517.12.00.00.11.之進口蜂巢式可攜手提電話(Transmission apparatus incorporating reception apparatus (cellular) portable telephone)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依該通知文件,本案係由土耳其國內廠商申請,土耳其當局經評估申請書所提資料後,遂決定對涉案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1197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次氯酸鈣反傾銷稅調查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作成最後傾銷及最後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2月9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次氯酸鈣(calcium hypochlorite)反傾銷稅調查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之最後傾銷及最後補貼之肯定認定。 DOC表示本案之強制應訴廠商及中國大陸政府皆未配合或未積極配合調查,故認定中國大陸所有廠商之最後傾銷差率及最後補貼差率分別為210.52%及65.85%。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估計為813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調查及補貼調查之最後肯定認定後,預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於明(2015)年1月22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肯定認定,則DOC將於明年1月29日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
60781198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之1,4-丁二醇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4)年12月10日公告對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之1,4-丁二醇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本案涉案產品1,4-丁二醇,英文名稱為1,4-butanediol,簡稱BDO。1,4-丁二醇是一種有機和精細化工原料,可用於生產四氫呋喃(THF)、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γ-丁內脂(GBL)、聚氨酯樹脂(PU Resin)、塗料和增塑劑,以及溶劑和電鍍行業的增亮劑等,廣泛應用於醫藥、化工、紡織、造紙、汽車和日用化工等領域。 本案緣於2009年12月25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對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之1,4-丁二醇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本年7月25日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本年12月24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可在本年8月24日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鑑於公告規定期限內,國內產業並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決定不主動展開落日檢討,並公告自本年12月25日起,對自沙烏地阿拉伯及台灣進口之1,4-丁二醇反傾銷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1199 澳洲對自印尼、臺灣、泰國及越南進口之電源變壓器課徵反傾銷稅 澳洲反傾銷委員會(Anti-Dumping Commission)於2014年12月10日公告已完成對自中國大陸、印尼、韓國、臺灣、泰國及越南進口之電源變壓器(power transformers)反傾銷案最後調查,於同(2014)年12月1日終止對中國大陸、印尼(部分廠商)、韓國之調查,並向當局提出針對其他涉案國家廠商之反傾銷稅率之建議。澳州當局決定自同年12月10日起對印尼(PT Unelec Indonesia公司除外)、臺灣、泰國及越南課徵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印尼8.7%、臺灣15.2-37.2%、泰國3.6-39.1%和越南3.8%。自2013年11月27日初步認定後至前開課徵起始日所收取之擔保則轉換為臨時稅。
60781200 土耳其對進口壁紙及類似牆面覆蓋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 本(2014)年12月12日通知文件,土耳其自本年12月12日對關稅稅則號別為4814.20.00.00.00、4814.90.10.00.00及4814.90.70.10.00之進口壁紙及類似牆面覆蓋產品(wallpaper and similar wallcoverings)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依該通知文件,本案係由土耳其國內廠商申請,土耳其當局經評估申請書所提資料後,遂決定對涉案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1201 馬來西亞對進口之熱軋鋼板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4)年12月12日通知文件,馬來西亞自本年12月14日起對關稅稅則號別為7208.51.000、7208.52.000及7225.40.000進口熱軋鋼板(hot-rolled steel plate)採行為期200天之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課徵23.93%之從價關稅。 依據馬來西亞通知文件顯示,調查期間涉案產品之絕對及相對進口量有突然、急遽、顯著之增加,對國內產業之市占率、生產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利潤產生負面影響,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及嚴重損害之虞,遂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並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之規定,提供排除適用清單,開發中國家除中國大陸、烏克蘭、韓國、印尼及新加坡外,均在排除適用清單之列。
60781202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及臺灣進口之特定結晶矽太陽能電池產品反傾銷稅調查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作成最後傾銷及最後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2月16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及臺灣進口之特定結晶矽太陽能電池產品(certain 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反傾銷稅調查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之最後傾銷及最後補貼之肯定認定。就反傾銷稅調查部分,DOC認定之最後傾銷差率為中國大陸強制應訴廠商天合光能集團及昱輝晶科技集團分別為26.71%及78.42%,其他43[1]家符合個別稅率之廠商為52.13%,所有其他廠商則為165.04%;我國強制應訴廠商昱晶能源科技公司及茂迪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為27.55%及11.45%,其他廠商為19.50%。 就平衡措施調查部分,DOC表示由於中國大陸政府未全力配合調查,故依可得之不利事實認定涉案特定補貼為可課徵平衡稅之補貼計畫。DOC認定之最後補貼差率為天合光能集團49.79%,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及其關連廠商為27.64%,所有其他廠商為38.72%。另本案平衡措施調查部分,已逾臨時措施可實施期限(120日),基於DOC最後補貼認定為肯定,若未來做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之肯定認定,將恢復暫停清關作業。 本案DOC依涉案國分列涉案產品範圍如下: 中國大陸:內含太陽能電池之模組、層板及面板,不論其是否部分或完全組裝於其他產品,包括與建築物結合之材料。依本案調查之目的,涉案產品亦包括於中國大陸組裝之模組、層板及面板而內含非中國大陸製之太陽能電池者。 排除項目:薄膜太陽能電池;內含表面積不超過10,000mm2之太陽能電池並於中國大陸組裝之模組、層板及面板,且永久附著於非供發電用之消費品者;若係超過一個模組、層板及面板組合而成之消費性產品,則表面積須以所有的模組、層板及面板計;及現行已遭課徵反傾銷稅及補貼稅之中國大陸太陽能電池產品(不論是否組裝進模組、層板及面板)。 台灣:太陽能電池及內含太陽能電池之模組、層板及面板,不論其是否部分或全部組裝於其他產品,包括與建築物結合之材料,以及內含台製太陽能電池而於第三國生產之模組、層板及面板。惟不包括內含第三國生產之太陽能電池之台製模組、層板及面板者。 排除項目:薄膜太陽能電池;表面積不超過10,000mm2之太陽能電池且永久附著於非供發電用之消費品者;若係超過一個太陽能電池永久附著之消費性產品,則以所有太陽能電池之表面積總和計;現行已遭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太陽能電池,不論是否組裝於中國大陸製之模組;及內含台製太陽能電池之中國大陸製模組、層板及面板(本次調查案已將其列為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及臺灣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14億9,453萬美元及6億5,677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調查及補貼調查之最後肯定認定後,預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於明(2015)年1月29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肯定認定,則DOC將於明年2月5日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
60781203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輕磅熱感紙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及對德國作成否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4)年12月17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輕磅熱感紙(lightweight thermal paper)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並對自德國進口之輕磅熱感紙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若取消課徵反傾銷稅,不太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之認定。 ITC委員投票支持上述認定,並基於上述認定結果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將予延續,同時終止對德國之課稅命令。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去(2013)年10月1日展開落日檢討。 本案ITC委員就是否應展開完整檢討,本年1月23日投票結果,認為本案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惟依本案之情況應進行完整檢討。
60781204 埃及對進口之汽車電池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4)年12月17日通知文件,埃及於本年12 月15日對進口稅則號別為85 07 10 00 90項下之汽車電池(automotive batteries)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本案係由埃及國內廠商Chloride Egypt Company提出申請,當局經評估申請書所提資料後,遂決定對涉案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1205 美國DOC對自韓國、馬來西亞、阿曼及越南進口之特定鋼釘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及對臺灣作成初步傾銷之否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2月18日公布對自韓國、馬來西亞、阿曼及越南進口之特定鋼釘(certain steel nails)反傾銷稅調查案之初步傾銷肯定認定;及對臺灣作成初步傾銷之否定認定。 DOC認定韓國、馬來西亞、阿曼及越南之初步傾銷差率分別為2.13%~12.38%;2.14%~39.35%;9.07%;93.42%~323.99%(部分廠商之出口補貼率為8.34%);並初步認定自臺灣進口之涉案產品無傾銷。 DOC表示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上述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韓國、馬來西亞、阿曼、越南及臺灣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5,720萬美元、3,102萬美元、4,888萬美元、3,471萬美元及9,944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將於明(2015)年5月8日前作成傾銷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明年6月23日及7月22日(臺灣)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將於明年6月30日及7月29日(臺灣)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
60781206 美國DOC公告中止對自墨西哥進口砂糖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12月19日公告與墨西哥簽署協議,中止對自墨西哥進口砂糖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本具結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平衡稅協議:由美國DOC及墨西哥政府簽訂。本協議包含避免美國市場發生砂糖超額供給之條款。DOC依美國農業部有關特定年度之美國砂糖需要資料計算出墨西哥砂糖之出口限制數量,同時也將限制自該國進口之精糖數量。墨西哥之出口限制數量係考量美國砂糖生產量及自關稅配額國家之砂糖進口量後,能完全滿足美國需要而設定;本協議並規定墨西哥精糖出口之最高數量為其砂糖出口總數量之53%。墨西哥政府將分配個別廠商之出口數量,並建立出口簽證機制,若該廠商無出口證明則無法將砂糖出口至美國。 反傾銷稅協議:由美國DOC及墨西哥砂糖生產商及絶大部分之砂糖出口商簽訂。本協議包含設定墨西哥砂糖之參考或最低價格,以防止其對美國砂糖價格造成削價或抑價情形;精糖及一般砂糖的最低商用價格分別為每磅(pound by dry weight)0.26美元及0.225美元。 監測及執行:美國DOC及墨西哥政府相關單位並同意就本協議之運作及執行成立資訊交換及諮詢程序。 美國DOC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中止暫停通關程序,並返還自DOC作出初步傾銷及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後收取之現金擔保。
60781207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膜、片及條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及對巴西作成否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4)年12月20日對自中國大陸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膜、片及條(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film, sheet, and strip)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並對巴西作出若取消前述課稅命令,不太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之認定。 ITC多數委員 投票支持上述認定,並基於上述認定結果對自中國大陸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同時終止對巴西之課稅命令。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去(2013)年10月1日展開落日檢討。 本案ITC委員本年1月23日投票結果決定進行完整檢討。所有委員皆認為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巴西之調查,本案國內產業團體及相對人回應適切,故支持展開完整檢討;就中國大陸之調查,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惟依本案之情況應進行完整檢討。
60781208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玻璃纖維紗課徵確定反補貼稅暨修正原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4)年12月23日公告,經依歐盟反補貼基本法第15條(Article 15 of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597/2009)進行反補貼調查,以及依歐盟反傾銷基本法第9.4及11.3條(Article 9(4) &11(3) of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225/2009)進行反傾銷情勢變更檢討後,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玻璃纖維紗課徵確定反補貼稅暨修正原課徵反傾銷稅,合併考量原先之反傾銷稅率、本次調查之補貼差率及損害差率,依較低稅率原則採行措施,在課徵反補貼稅後調降反傾銷稅率,涉案廠商反補貼稅率為4.9%~10.3%,調降後之反傾銷稅為0~19.9%。(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209 印度對自臺灣進口之異戊四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2014年12月9日公告對自臺灣進口之異戊四醇(pentaerythritol)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並自即日起實施5年。稅率為每公噸664美元。
60781210 印度對自臺灣及中國大陸進口之束線帶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2014年12月9日公告對自臺灣及中國大陸進口之束線帶 (cable ties)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並自即日起實施5年。稅率分別為臺灣每公斤1.29美元及中國大陸每公斤1.99~2.13美元。
60781211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後拖式草地維護設備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1月12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後拖式草地維護設備(tow-behind lawn groomers and parts thereof)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上述認定,並基於上述認定結果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去(2014)年7月1日展開落日檢討。 本案ITC委員去年10月6日投票結果決定進行快速檢討。所有委員皆認為本案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爰進行快速檢討。
60781212 哥倫比亞對進口之低碳鋼條及桿展開是否延長全球防衛措施之調查 根據WTO本(2015)年1月13日通知文件,哥倫比亞於2014年12月17日對進口之低碳鋼條及桿(bars and rods of low-carbon steel,又常被稱為low-carbon drawable wire rod)展開是否延長全球防衛措施之調查,涉案進口產品稅則號別為7213.91.10.10、7213.91.90.10及7227.90.00.11。該案係哥國依國內企業ACERÍAS PAZ DEL RÍO S.A.申請而展開之調查。
60781213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及南非進口之釩鐵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5)年1月14日對自中國大陸及南非進口之釩鐵(ferrovanadium)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上述認定,並基於上述認定結果對自中國大陸及南非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前(2013)年11月1日展開落日檢討。 本案ITC委員除Shara L. Aranoff未參與外,其餘委員皆同意就中國大陸部分,因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惟依本案之情況應進行完整檢討;南非部分則因國內產業團體及相對人回應適切,故展開完整檢討。
60781214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碳酸鋇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本(2015)年1月20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碳酸鋇(barium carbonate)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前述認定獲US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係爭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雖然USITC全體委員認為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惟其中多數委員認為依本案情況有必要進行完整檢討,並自去(2014)年8月1日展開檢討程序。
60781215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反傾銷稅調查案作成初步傾銷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1月21日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certain 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之反傾銷稅調查案,公佈其初步傾銷認定結果係為肯定。 DOC初步認定前述輪胎在美國銷售之傾銷差率介於19.17%~87.99%間。本案強制應訴廠商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賽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傾銷差率分別為19.17%、36.26%;其餘中國大陸製造商/出口商之傾銷差率為87.99%;另有65家出口商則適用27.72%之傾銷差率。本於此肯定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上開差率收取現金擔保。 另本案申請人美國聯合鋼鐵工人協會(AFL-CIO-CLC)於去(2014)年9月12日適時提出緊急情況之指控,DOC初步認定除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及賽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外,自其他特定乘用車及輕型貨車輪胎廠商進口之涉案產品均存在緊急情況。基此,DOC將指示CBP針對溯自該初步認定發布日前90日期間進口之涉案產品採行臨時措施。 DOC須於本年6月11日前作出傾銷之最後認定,如結果為肯定,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最後認定涉案進口品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有造成實質損害之虞,DOC將發出課徵反傾銷稅命令。ITC之最後認定應於本年6月26日前作成,倘DOC或ITC之最後認定為否定,則不課徵反傾銷稅。
60781216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味精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5)年1月22日公告,經依歐盟反傾銷法(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225/2009)第11.2條進行落日檢討後,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味精(monosodium glutamate)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個別廠商稅率33.8%及36.5%,其他稅率為39.7%。(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217 歐盟對自印尼進口之味精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5)年1月22日公告對自印尼進口之味精(monosodium glutamate)課徵確定反傾銷稅(definitive anti-dumping duty),個別廠商稅率為7.2%及13.3%,其他廠商稅率為28.4%。 本案係2014年8月22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在損害調查方面,有利害關係人主張歐盟合作廠商與印尼不合作廠商有關,應排除於國內產業範圍,但未提供具體證據,執委會認為歐盟唯一製造商雖與印尼不合作廠商相關,但於調查過程中完全配合調查,因此不需排除於國內產業之外。有利害關係人認為僅有少許產業損害經濟指標呈現負向發展,但依據歐盟反傾銷基本法並不需要所有指標均成負向才能認定損害,何況本案幾乎所有指標均呈負向趨勢,因此維持臨時措施所作產業遭受實質損害之認定。 在因果關係部分,(一)有人指稱,印尼產品削價在5%以內不會對歐盟產業造成損害,但印尼涉案產品不論絕對數量或市場占有率均大幅增加,與歐盟產業銷售量及市場占有率減少具同時性,進口量激增迫使歐盟產品降低售價以與印尼品價格競爭,因此導致削價程度縮小,且歐盟產品無法反映成本之上漲,導致獲利情況大幅下降。(二)有人指稱,歐盟產業損害係因中國大陸產品之影響,但經查其產品進口量低、售價高,非造成實質損害之原因。(三)有人指稱,歐盟產業損害係因消費緊縮之關係,但在資料考量期間,歐盟消費量減少2%而歐盟產業銷售量減少17%,而印尼品進口量卻增加。(四)有人指稱,歐盟獲利減少係因生產成本增加,然而售價無法反映成本也是因為印尼品所生之價格壓力所致。(五)有人指稱,印尼幣貶值使印尼產品具比較利益而非其訂價策略所生影響,但匯率僅是確保價格可比較性,與涉案進口本身無法分離,非為其他因素。 在歐盟利益部分,僅有一使用者表示歐盟味精之消費量將顯著增加,特別是在歐盟禁止磷及其化合物使用於非食品部門,歐盟產業之產能將不足供應,且無足夠替代來源,執委會均未接受,且原料供應者亦認為如歐盟產業消失將對其造成傷害,因此執委會認定「沒有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課徵反傾銷稅將不符合歐盟利益」臨時措施時之結論獲得確認。 在損害差額認定上,執委會認為印尼產品在資料考量期間之第3年才對歐盟產業造成影響,因此參考前2年之獲利情況設算獲利率應為合理。執委會以較低稅率原則合併考量傾銷差額均小於損害差額,因此採傾銷差額作為確定反傾銷稅之稅率。
60781218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檸檬酸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5)年1月22日公告,經依歐盟反傾銷法(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225/2009)第11.2條進行落日檢討及第11.3條進行情勢變更檢討後,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檸檬酸(citric acid)繼續課徵反傾銷稅,個別廠商稅率為15.3~42.7%,其他稅率為42.7%。(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1219 印度對進口之聚酯醛、環氧樹脂(分子量3000-4000)等產品不採行全球防衛措施結案 根據WTO本(2015)年1月23日通知文件,印度對關稅稅則號別39072010之進口聚酯醛、環氧樹脂(分子量3000-4000) (flexible slabstock polyol of molecular weight 3000 to 4000) 等產品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調查資料顯示雖然涉案產品於調查期間之進口量絕對數量或對國內產業生產量及市場需求量之相對數量皆為增加,但於調查期間後期已呈現進口量減少之情形。國內產業銷售量在會計年度2012-2013年及2013-2014年已呈穩定狀況,於調查期間後期顯示增加之趨勢。雖然國內產業市場占有率減少,但不能確定造成國內產業全面之損害。因未能證實涉案進口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且無法證明涉案產品進口量遽增是因未可預見之發展,爰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1220 印度對進口二鉻酸鈉不採行全球防衛措施結案 根據WTO本(2015)年1月23日通知文件,印度對關稅稅則號別28413000之進口二鉻酸鈉(sodium di-chromate)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調查資料顯示雖然涉案產品於調查期間進口量之絕對數量或對國內產業生產量及市場需求量之相對數量皆為增加,但未影響國內產業之生產量、銷售、生產力、雇用人數、產能利用率及存貨等經濟指標。國內產業銷售於會計年度2013-14年衰退,是因國內產業自用消費量增加,並且較少作為國內銷售之用。雖然會計年度2013-14年國內市場占有率減少,但仍多於調查期間首2年之市場占有率。其他像是因出口衰退、污染控制委員會(Pollution Control Board)限制產能、銷售成本增加及涉案產品國內售價低於涉案進口產品之卸岸價格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國內產業損害。因涉案產品進口量增加與國內產業損害無因果關係,爰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1221 美國商務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預先包裝供售之無螺栓鋼製儲物架平衡措施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5)年1月26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預先包裝供售之無螺栓鋼製儲物架(boltless steel shelving units prepackaged for sale)平衡稅調查案作成初步補貼之肯定認定。 DOC估算南京大博金貨架製造有限公司及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匯星貿易有限公司之初步補貼差率分別為14.53%、12.21%;其他中國大陸製造商/出口商之初步補貼差率為13.37%。另有14家廠商未回覆涉案產品數量及價值調查問卷,DOC依可得之不利事實計算其補貼差率為55.75%。本於前述初步認定,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按上開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如本案法定期限未經延長,DOC應於本年6月8日前作成最後認定,倘該結果為肯定,且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亦認定涉案產品之進口造成美國國內產業實質損害,或有造成實質損害之虞,DOC將發出課徵平衡稅命令。若ITC或DOC最後認定結果為否定,則不予課徵。 USITC預計於DOC最後肯定認定發布日後45天內,即本年7月22日前,作出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
60781222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及臺灣進口之苯酚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5)年1月30日公告,自本年1月31日起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及臺灣進口之苯酚反傾銷措施終止實施。本案涉案產品苯酚,英文名稱為phenol,俗稱石碳酸,常溫下為無色針狀或白色塊狀晶體,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於製造酚醛樹脂、雙酚A、己內酰胺、烷基酚、水楊酸等工業原料,並可用作溶劑、試劑和消毒劑,以及應用於合成纖維、塑膠、醫藥、農藥、香料、染料、塗料和煉油工業等領域。 本案緣於2010年1月31日起中國大陸商務部繼續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及臺灣進口之苯酚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2014年7月30日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本年1月30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日60天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鑑於公告規定期限內,國內產業並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決定不主動展開落日檢討,並公告自本年1月31日起,對自日本、韓國、美國及臺灣進口之苯酚反傾銷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1223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吡啶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5)年2月5日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吡啶課徵反傾銷稅展開傾銷差額之情勢變更檢討,調查期間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吡啶,也稱氮(雜)苯,英文名稱為pyridine。吡啶是含吡啶環類農藥和醫藥中間體的基礎原料,也是日用化工、飼料、食品添加劑、子午輪胎工業的重要原料,並可在醫藥和工業領域中作為特殊溶劑。吡啶作為中間體原料,其農藥用途最為廣泛,包括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殺鼠劑等農藥品種,可用於生產百草枯、敵草快、毒死蜱等農藥產品,在醫藥領域可以用於生產抗腫瘤藥、神經類藥物和其他藥物等。 本案緣於2013年11月20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自2013年11月21日起對自印度及日本進口之吡啶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2014年12月12日,安徽國星生物化學有限公司、南京紅太陽生物化學有限責任公司、濰坊綠霸化工有限公司和凡特魯斯特種化學品(南通)有限公司向中國大陸商務部提出申請,主張印度吉友聯生命科學有限公司出口至中國大陸之吡啶傾銷幅度加大,超出前揭反傾銷稅稅率,爰提出情勢變更檢討之申請;商務部審查後,決定自本年2月5日起對自印度進口之吡啶課徵反傾銷稅案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60781224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廚房電器用層板和網架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於本(2015)年2月5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廚房電器用層板和網架(certain kitchen appliance shelving and racks)課徵反傾銷稅之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前述認定獲USITC全數委員投票支持。系爭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 本案係依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USITC全體委員認為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去(2014)年11月4日一致決定展開快速檢討程序。
60781225 歐盟對自土耳其進口之虹鱒課徵確定平衡稅 歐盟於本(2015)年2月26日公告對自土耳其進口之虹鱒(rainbow trout)課徵確定平衡稅(definitive countervailing duty),個別廠商稅率為6.7%~9.5%,其他廠商稅率為9.5%。 本案係2014年11月6日起臨時課徵平衡稅。在損害調查方面,有利害關係人及土耳其政府均主張歐盟執委會應排除活魚加工者於國內產業範圍內。執委會重申本案調查包含鮮活、冷藏、冷凍、切片及煙燻鱒等所有生產者,但因沒有不同生產步驟之個別資料,且購買進口涉案產品(排除煙燻鱒)再加工之產品僅約占歐盟產量之3%,且生產量係以活魚當量為基礎,如以其建議方法處理資料也是呈現相同趨勢,不同意排除。有關價格比較部分,執委會係以相同交易層次類型對類型方式進行,並以抽樣生產廠商調查期間之營收比例表示,各類型涉案產品對歐盟市場之削價幅度(undercutting margin)介於2%至16%,總平均削價幅度為6%。有利害關係人認為執委會對於產能、產能利用率、銷售量、市場占有率、僱用員工人數及生產力之數據提出質疑,但執委會均認為,無不同階段產業資料、歐盟小型生產者眾多、以抽樣廠商資料已可代表歐盟產業、即使以該利害關係人之主張計算亦不改變整體趨勢,拒絕其主張,維持臨時措施作成產業遭受實質損害之認定。 在因果關係部分,有利害關係人指稱,歐盟產業損害係因其他魚種之競爭,並引述研究報告證明在德國市場部分虹鱒受到其他魚種之競爭。但執委會認為該報告對德國市場或是歐盟市場並無結論性證據,也與自土耳其進口虹鱒在歐盟市場占有率及銷售量增加之事實相反。其他魚種之競爭也無法解釋歐盟產業之整體經濟及財務惡化情形,尤其是其市場占有率相對於土耳其涉案產品之流失。在歐盟利益部分,僅新增2家進口商表示課徵反傾銷稅將對其造成負面影響但未提供證據,因此執委會不採信並認定「沒有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課徵反傾銷稅將不符合歐盟利益」臨時措施時之結論獲得確認。 最後執委會以較低稅率原則合併考量補貼差率均小於損害差率,因此採補貼差率作為確定平衡稅之稅率。
60781226 菲律賓對進口鍍鋅和烤漆鍍鋅之鐵板及鐵捲不採行全球防衛措施結案 根據WTO本(2015)年2月27日通知文件,菲律賓於本年2月2日對進口產品稅則號別為7210.4110等鍍鋅和烤漆鍍鋅之鐵板及鐵捲(galvanized iron (GI) and pre-painted galvanized iron (PPGI) sheets and coils)產品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菲律賓於2013年9月27日對本案展開調查,終止調查係因所得調查資料顯示雖然涉案產品之進口絕對及相對數量顯著增加,但國內產業之生產量、產能利用率、僱用人力及生產力增加;依據生產及銷售情形,存貨係維持合理數量。且國內產業之銷售價格可完全涵蓋其生產成本。國內產業在涉案產品進口量增加情形下展現出穩健之經營,其原物料進口量持續增加。其銷售量呈現向上趨勢,毛利自2012年起較前年度大幅增加,且有淨利之紀錄。因未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當局爰決定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以不採行全球防衛措施結案。
60781227 烏克蘭對進口載客用汽車終止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依據WTO本(2015)年2月27日通知文件,烏克蘭自本年2月14日對進口稅則號別為8703.22.10.00及8703.23.19.10之油電混合動力系統載客用汽車(motor cars with hybrid power system) 終止採行全球防衛措施。國際貿易跨部門委員會(Interdepartmental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於檢視該國國家環保投資機構、經濟發展暨貿易部及國內產業之資料認定:基於停止採行措施不對國內產業造成不利影響及為符合國家利益等因素決定終止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60781228 澳洲對自印尼及臺灣進口之鋼捲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澳洲反傾銷委員會(Anti-Dumping Commission)於本(2015)年3月2日公告對自印尼及臺灣進口之鋼捲(rod in coils) 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稅率為0~10.6%,並將根據此稅率徵收擔保。本案係於2014年4月10日對自印尼、臺灣及土耳其進口之涉案產品展開調查,並對自印尼及臺灣進口之涉案產品作出初步肯定認定。澳洲反傾銷委員會為避免該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建議澳洲海關及邊境保護署(ACBPS)對涉案進口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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