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譯或摘要各國貿易救濟調查案件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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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80729 美國DOC對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特定鋼釘作成傾銷之初步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1)年10月28日公布對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特定鋼釘(certain steel nails)反傾銷調查之初步肯定認定。DOC認定之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9.23%~27.73%,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徵收現金擔保或債券。 據2008~2010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進口量分別為44,000公噸、58,000公噸及108,000公噸,進口值分別為6,315萬美元、5,017萬美元及1億150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預定於2012年3月12日前作成傾銷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定於2012年4月24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預定於2012年5月1日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命令。
60780730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及墨西哥進口之鍍鋅鋼線作成傾銷之初步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1)年10月28日公布對自韓國及墨西哥進口之鍍鋅鋼線(galvanized steel wire)反傾銷調查之初步肯定認定。DOC認定之臨時反傾銷稅率分別為中國大陸76.34%~235.0%、墨西哥37.87~61.54%,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徵收現金擔保或債券。 據2008~2010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量分別為73,000公噸、50,000公噸及52,000公噸,進口值分別為9,431萬美元、5,270萬美元及5,391萬美元;自墨西哥之進口量分別為39,000公噸、43,000公噸及64,000公噸,進口值分別為5,618萬美元、4,779萬美元及5,958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預定於2012年3月10日前作成傾銷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定於2012年4月24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預定於2012年5月7日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命令。
60780731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及臺灣進口之彈簧墊圈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1月3日對自中國大陸及臺灣進口之彈簧墊圈(helical spring lock washers)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中國大陸及臺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中國大陸及臺灣進口彈簧墊圈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ITC委員投票表決,有關中國大陸部分,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有關臺灣部分,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Charlotte R. Lane、Shara L. Aranoff及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而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及Daniel R. Pearson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本年6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本年9月6日ITC委員基於國內產業已有適當回應及對造未適當回應下投票表決進行快速檢討。在一般快速檢討案中,ITC不召開聽證及辦理進一步調查程序,而係基於先前原案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資料、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732 土耳其繼續對旅行用品、提袋及類似容器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 2011年11月8日的WTO通知文件,土耳其自2011年4月8日起繼續對進口之旅行用品、提袋及類似容器(travel goods,handbags and similar containers)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每年之課徵稅額分別為每公斤2.70(每件上限為4.25)、2.60(每件上限為4.00)及2.50(每件上限為3.75)美元。 原措施係自2008年4月8日起採行,為期3年。雖資料顯示國內產業相關經濟指標大部分已於課徵期間有所改善,惟考量2008年、尤其2009年的金融危機造成國內消費降低而影響國內產業之調整、國內產業於課徵期間之投資與人員訓練計畫雖已改善其產能,且開發新樣式並提供適格員工,惟出現正面效應仍需時間等因素,土耳其當局認為需繼續採行措施來防止或救濟涉案進口增加所造成的嚴重損害,爰決定繼續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無需課稅。
60780733 土耳其繼續對進口之眼鏡框架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 2011年11月8日通知文件,土耳其自2011年3月5日起繼續對進口之眼鏡框架(spectacle frames)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每年之課徵稅額分別為每件2.55、2.40及2.25美元。 原措施係自2008年3月5日起採行3年。雖資料顯示國內產業的經濟指標已於課徵期間有所改善,包括:生產量、銷售量、市占率、產能利用率、雇工人數等,惟考量國產品與涉案進口品間之市占率於近期之2010年及2011年並未因課稅而達成一定程度之平衡、國內產業之獲利並未因課稅而有明顯增加、國內產業於課徵期間之新投入雖已成功為配合課稅期間消費者偏好之改變而進行新投資之正面效應仍需一段時間等因素,土耳其當局認為需繼續採行措施來防止或救濟涉案進口增加所造成的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之虞,爰決定繼續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無需課稅。
60780734 土耳其對進口之特定電器產品續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 2011年11月8日的WTO通知文件,土耳其自2011年11月1日起對進口之特定電器產品(certain electrical appliances)續採行不超過200天的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課徵稅額為每件3.75至5.70美元。原措施係自2008年11月1日開始採行3年至2011年10月31日止。 土耳其當局係依國內產業之申請而於2011年10月12日公告展開檢討,依據資料顯示,國內產業之相關經濟指標於課稅後雖有改善,惟金融危機所引發的國內需求大幅降低已對該等指標改善與國內產業調整造成阻礙,於2009年亦未因課稅而受益,而國內產業進行之全面調整計畫雖於課稅後投入新投資及開發新樣式,惟該等產業調整與更新均尚未完成。考量涉案進口於課徵期間後期之急遽顯著增加可能阻礙國內產業的恢復並造成難以恢復的嚴重損害,爰決定續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無需課稅。
60780735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多層木質地板材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案作成產業損害最後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1月9日認定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多層木質地板材(Multilayered Wood Flooring)因受有補貼以及低於正常價格銷售,造成美國產業實質損害。 前述產業損害調查經6位ITC委員投票作成最後之肯定認定,其中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Charlotte R. Lane委員、Shara L. Aranoff委員及Dean A. Pinkert委員作成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肯定認定;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及Daniel R. Pearson委員作成否定認定。在ITC作成肯定認定之結果後,商務部(DOC)將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
60780736 歐盟對自印度、印尼、馬來西亞進口之特定脂肪醇及其混合物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1)年11月11日公告對自印度、印尼、馬來西亞進口之脂肪醇及其混合物(certain fatty alcohols and their blends)從量課徵確定反傾銷稅,印度廠商每公噸課徵46.98~86.99歐元,印尼廠商每公噸課徵45.63~80.34歐元,馬來西亞廠商每公噸課徵35.19~61.01歐元,更改臨時反傾銷稅係以從價稅率課徵之方式,但臨時反傾銷稅超過確定反傾銷稅部分可獲退還。 本案歐盟執委會經初步調查認定後,於本年5月11日公告對自上述3國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為期6個月之臨時反傾銷稅。 執委會最後調查確認自該3國進口之涉案產品傾銷差額均非微量,且與歐盟產業及彼此間互相競爭,因此累積評估後認定對歐盟產業造成損害。另經考量金融危機等其他因素,均未能打破傾銷導致損害之因果關係。再考量歐盟可能受影響較大之使用者,經模擬分析課徵反傾銷稅後其成本增加有限,執委會爰認定並無令人信服理由認為課徵反傾銷稅不符歐盟利益。最後,執委會以低價銷售(underselling)計算之損害差額較傾銷差額為高,故依較低稅率原則應以傾銷差額對自印度、印尼、馬來西亞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60780737 澳洲公告繼續對自美國進口之聚氯乙烯(PVC)課徵反傾銷稅 澳洲海關及邊境保護署2011年11月11日公告對自美國進口之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 homopolymer resin,簡稱PVC )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澳洲當局係依國內唯一生產廠商Australian Vinyls公司申請而於2011年5月23日公告展開落日檢討,依據同年10月的認定結果決定自2012年1月22日起繼續對美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60780738 美國ITC對自俄羅斯及烏克蘭進口之固體尿素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1月15日對自俄羅斯及烏克蘭進口之固體尿素(solid urea)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俄羅斯及烏克蘭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俄羅斯及烏克蘭進口固體尿素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ITC委員投票表決,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Charlotte R. Lane、Shara L. Aranoff、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而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及Daniel R. Pearson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0年12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本年3月7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60780739 美國ITC對自韓國及臺灣進口之焊接不銹鋼管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1月17日對自韓國及臺灣進口之焊接不銹鋼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韓國及臺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韓國及臺灣進口焊接不銹鋼管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本年7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本年10月4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740 美國ITC對自日本進口之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1月17日對自日本進口之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gray portland cement and cement clinker)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日本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日本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ITC委員投票表決,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Charlotte R. Lane、Daniel R. Pearson、Shara L. Aranoff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而Dean A. Pinkert委員未參與本次調查。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本年5月2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本年8月5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741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展開反傾銷調查 中國大陸商務部應德納(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國內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產業之申請,於本(2011)年11月18日公告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展開反傾銷調查。本次調查預計將於2012年11月18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3年5月18日。 本案涉案產品為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英文名稱:乙二醇單丁醚: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二甘醇單丁醚:Di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是廣泛應用於水基塗料中的溶劑,也是硝化纖維素、醇酸樹脂和用順酐改性的酚醛樹脂的溶劑。
60780742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進口之塗佈白卡紙展開反傾銷調查 中國大陸商務部應寧波中華紙業有限公司、寧波亞洲漿紙業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漿紙有限公司和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塗佈白卡紙產業之申請,於本(2011)年11月18日公告對自美國進口之塗佈白卡紙展開反傾銷調查。本次調查預計將於2012年11月18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3年5月18日。 本案涉案產品為塗佈白卡紙,簡稱白卡紙,英文名稱Coated Bleached Folding或Solid Bleached Sulfate(簡稱SBS)或Folding Boxboard(簡稱FBB)或Coated Ivory Board或White Card paper。主要用於製作香菸包裝、醫藥包裝、化粧品包裝、食品包裝、液體包裝等高級包裝盒,以及製作服裝吊牌、明信片、請柬、賀卡等。
60780743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歐盟和美國進口之己內醯胺課徵反傾銷稅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10月18日公告,決定自本年10月22日起對自歐盟和美國進口己內醯胺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為己內醯胺,英文名稱為Caprolactam (簡稱CPL),主要用於生產尼龍6切片,並進一步用於製作成尼龍6纖維和尼龍6工程塑膠等,廣泛應用在毛紡、針織、機織、漁業、輪胎、工程塑膠、薄膜以及複合材料等領域。 本案係源於中國大陸商務部應該國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代表國內己內醯胺產業之申請,於2010年4月22日公告對自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己內醯胺展開反傾銷調查,本年1月24日初步認定成立,決定自本年1月25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本年10月18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最後調查認定:本案調查期間內自歐盟和美國的進口己內醯胺存在傾銷,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60780744 印度對自歐盟、南非、台灣與美國進口之熱軋不銹鋼扁軋製品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本(2011)年11月25日公告對自歐盟、南非、台灣與美國進口之熱軋不銹鋼扁軋製品(Hot Rolled Flat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of ASTM Grade 304)課徵反傾銷稅,課徵稅額分別為歐盟每公噸0至649.55美元、南非每公噸160.14至1,130.28美元、台灣每公噸432.44至683.95美元,以及美國每公噸165.32美元(涉案國之韓國因損害差率為負,較低稅率原則下課徵稅率為零)。 印度當局於2010年4月12日公告該案展開調查,並於本年10月11日公告最終認定。依據最終認定,涉案產品包括304級所有熱軋不銹鋼扁軋製品。
60780745 印尼對進口之合成纖維製油帆布(不含遮陽帳幕及遮陽簾)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通知文件,印尼自2011年11月17日起對進口之合成纖維製油帆布(不含遮陽帳幕及遮陽簾 (tarpaulins made from synthetic fibres apart from awning and sunblinds)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第1至第3年課徵稅額分別為每公斤13,643、12,643及11,643印尼盾。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進口產品大幅增加且於 2008年成長率高達1,193%,而國內產業之銷售、市占率、產量、產能利用率、雇工及生產力降低、存貨增加,利潤大幅滑落為負值,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至於其他因素部分所考量有二,印尼當局認為申請人(含支持者)之產能足以供應國內需求,惟因涉案進口大量增加致無法充分運用,故產能並非造成國內產業損害之原因;另無論是申請人(含支持者)或其他國內生產廠商之市占率均因涉案進口之市占率提高而降低,故國內產業間之競爭並非造成產業損害之因。另未預見之發展部分,調查期間之前,申請人看好產業的成長;調查期間產業與產品的需求年平均成長10%,產業進行擴增更新,惟因低價涉案進口致消費者偏好改變,涉案產品因而大量進口,造成國產品之市占率流失。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包括我國)無需課稅。
60780746 美國ITC對進口之裁切碳鋼板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落日檢討案作成部分肯定及部分否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2月5日對自印度等國進口之裁切碳鋼板(cut-to-length carbon-quality steel plate)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印度、印尼及韓國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另若取消對義大利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以及取消對日本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不太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認定結果下,對自印度、印尼及韓國進口涉案產品之既有課稅命令將予延續;對義大利及日本之既有課稅命令將予取消。本案經6位ITC委員投票表決,對印度、印尼及韓國,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對義大利,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及Daniel R. Pearson、Shara L. Aranoff、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Charlotte R. Lane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對日本,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Daniel R. Pearson、Shara L. Aranoff 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Charlotte R. Lane及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0年11月10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本年2月4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60780747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耐磨紙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12月13日公告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耐磨紙反傾銷措施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耐磨紙,英文名稱Wear Resistant Overlay,主要用於強化木地板、防火板等裝飾板材表層。 本案緣於2006年12月13日中國大陸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耐磨紙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該反傾銷措施將於本年12月13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大陸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前60天,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上述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於規定期間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則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本年12月13日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0748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進口之部分汽車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12月14日公告對自美國進口之部分汽車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根據商務部公布之最後調查結果,調查期間內自美國進口排氣量在2.5公升以上的小轎車及越野車有傾銷及補貼事實,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商務部爰決定自本年12月15日起對自美國進口排氣量在2.5公升以上之小轎車及越野車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實施期限為2年。其中課徵反傾銷稅稅率為2.0%~21.5%;平衡稅稅率為0%~12.9%。 本案涉案產品為排氣量在2.5公升以上之小轎車及越野車,英文名稱為saloon cars and cross-country cars of a cylinder capacity > 2500cc),廣泛應用於公路交通運輸,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及/或臨時物品。
60780749 美國ITC對自印度進口之不鏽鋼線材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1)年12月16日對自印度進口之不鏽鋼線材(stainless steel wire rod)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印度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印度進口不鏽鋼線材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ITC委員投票表決,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Daniel R. Pearson、Shara L. Aranoff、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而委員Charlotte R. Lane未參與本次調查。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本年7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本年10月4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750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磺胺甲噁唑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12月16日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磺胺甲噁唑反傾銷措施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磺胺甲噁唑,也稱磺胺甲基異噁唑、新諾明、新明磺,英文名稱Sulfamethoxazole,或Sulphamethoxazole,簡稱SMZ。主要用途是生產磺胺類藥的原料藥。 本案緣於2007年6月16日中國大陸對自印度進口之磺胺甲噁唑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該反傾銷措施將於2012年6月16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大陸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前60天,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上述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於規定期間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則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2012年6月16日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0751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無縫不銹鋼管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1)年12月2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無縫不銹鋼管(certain seamless pipes and tubes of stainless steel)課徵確定反傾銷稅,個別廠商稅率為48.3%~71.9%,其他廠商稅率為71.9%。 本案歐盟執委會經初步調查認定後,於本年6月29日公告對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在臨時反傾銷稅命令公布後,許多中國大陸出口商特別強調,歐盟產業銷售量及市場占有率下降主要係肇因於金融危機導致需求之減少而非中國大陸之傾銷進口,尤其是損害調查期間中國大陸涉案產品之價格下降幅度與歐盟產業之產品相當。但歐盟執委會認為,在臨時反傾銷稅命令中即已認定,經濟情況反轉導致需求減少確對歐盟產業造成負面影響,但不能就此減低中國大陸低價傾銷進口品及其增加市場占有率所造成之損害效果,傾銷所造成之損害效果在需求不振時較需求成長時更加嚴重。本案中國大陸進口品之削價幅度仍然顯著、市場占有率增加,必然對歐盟產業造成價格壓力,使其售價無法反映生產成本。此外,調查結論並非僅由銷售量、市場占有率或價格等損害指標所決定,例如銷售量及市場占有率之流失通常會伴隨獲利情況之嚴重惡化,並且主要是由傾銷進口之價格壓力所造成。最後,考量涉案產品之削價幅度及其絕對與相對進口量之增加,難以斷言歐盟產業售價之下跌與傾銷進口之價格水準無關。因此,經由上述分析,中國大陸涉案產品之大量進口與對歐盟產業所產生價格壓力可以認定傾銷進口與實質損害具因果關係。另考量其他國家進口等其他因素,均未能打破傾銷導致損害之因果關係。 歐盟利益部分,在臨時反傾銷稅命令中曾考量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課徵反傾稅將對下游使用者造成嚴重影響,但其後並未有與此相關之評論或具體事證提出,執委會爰認定並無令人信服理由認為課徵反傾銷稅不符歐盟利益。 最後,執委會以低價銷售(underselling)計算之損害差額較傾銷差額為高,故依較低稅率原則應以損害差額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60780752 印度公告修正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保險粉(SHS) 反傾銷稅課徵期限 印度海關於上(2011)年12月2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保險粉( sodium hydrosulphite, SHS)反傾銷稅課徵期限修正為2012年10月13日。 印度自2006年10月16日公告繼續對涉案進口品課徵5年反傾銷稅,期限至上年10月15日,其間又展開期中檢討並修正稅率,惟課徵期限不變。於上年10月14日印度當局依國內產業Transpek Silox 之申請公告對該案展開落日檢討,惟於落日檢討完成前另以前述公告修正上述期中檢討課徵公告中之課徵期限。
60780753 澳洲對自中國大陸、南韓、馬來西亞及台灣進口之特定空心結構性焊接鋼管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澳洲海關及邊境保護署對自中國大陸、南韓、馬來西亞、台灣進口,稅則號別為73063000、73066100及73066900下之特定空心結構焊接鋼管 (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 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中國大陸0至10.5%、南韓11.5%、馬來西亞15%、台灣15.7%。 本案係澳洲當局依 OneSteel Australian Tube Mills Pty Ltd 公司之申請於2011年9月19日公告展開調查,該公司主張中國大陸涉案進口產品有傾銷與補貼情形,南韓、馬來西亞、台灣及泰國等涉案進口產品有傾銷情形。依據2011年12月23日公布之肯定初步認定,當局決定對涉案進口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其中自泰國傾銷進口量因屬可忽略故不予課徵,至於對自中國大陸涉案進口之補貼認定則因需進一步的分析而未作成初步認定。
60780754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氯錠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1)年12月3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氯錠(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繼續課徵3.2%~42.6%之反傾銷稅。 歐盟係於2005年10月起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7.3%~42.6%之反傾銷稅,並於2010年9月起將其中一家出口商之稅率降為3.2%。本次落日檢討係由歐盟化學工業理事會(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 CEFIC)代表產業於2010年7月6日提出申請,歐盟執委會於2010年10月6日公告展開調查。 在傾銷調查方面,無中國大陸出口商配合調查,執委會以日本作為類比國設算正常價格,並以歐盟統計局(Eurostat)之統計資料設算中國大陸廠商之出口價格,經比較後設定傾銷差額為75%。另由中國大陸龐大之閒置產能、歐盟市場對中國大陸廠商仍具吸引力、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價格仍持續低於歐盟產品、中國大陸涉案產品銷售至歐盟之售價仍較銷售至第三國市場者為高,因此認定中國大陸涉案產品仍然傾銷,取消反傾銷稅後傾銷可能繼續且傾銷數量可能大為增加。 在損害調查方面,執委會認定儘管有反傾銷措施之存在,在損害資料考量期間,歐盟產業仍未完全恢復,許多歐盟產業之經濟指標呈現負向發展,因此認定歐盟產業仍遭受實質損害。在損害資料考量期間,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在歐盟市場之占有率持續攀升、持續傾銷及削價幅度仍達10%以上(不考慮反傾銷稅),中國大陸閒置產能超過歐盟市場需求之3倍,歐盟市場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較具吸引力,美國也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繼續採行反傾銷措施,因此可以斷言取消反傾銷稅後產業損害可能繼續。 在歐盟整體利益部分,僅有2家使用者表示支持維持反傾銷措施之意見,並無其他利害關係人表示意見。因此,並無令人信服之理由認為維持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不符歐盟利益。
60780755 美國ITC對自台灣進口之薄壁矩形鋼管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2)年1月5日對自台灣進口之薄壁矩形鋼管(light-walled rectangular pipe and tube)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台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台灣進口薄壁矩形鋼管之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1年7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2011年10月4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756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台灣進口之特定不銹鋼緊固件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2)年1月7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台灣進口之特定不銹鋼緊固件(certain stainless steel fasteners and parts, SSF)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廠商之稅率為11.4%~27.4%,台灣廠商之稅率為8.8%~23.6%。 歐盟係於2005年11月起對自中國大陸、台灣、印尼、泰國、越南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本次落日檢討係由歐盟工業緊固件協會(European Industrial Fasterners Institute, EIFI)代表產業於2010年8月19日提出申請。由於本次申請僅要求檢討對中國大陸及台灣所採之反傾銷措施,因此對印尼、泰國、越南所採之反傾銷措施不在檢討範圍,歐盟執委會於2010年11月19日公告展開調查。由於本案利害關係人眾多,執委會使用抽樣方法調查。無中國大陸出口商配合調查,台灣出口商及歐盟生產商則由執委會選擇作為調查對象,最後3家台灣出口商(傾銷調查期間出口至歐盟之比率為41.6%)、1家進口商、5家歐盟生產商(傾銷調查期間在歐盟之銷售比率為38%)回復調查問卷。 在傾銷調查方面,(一)中國大陸:由於無中國大陸出口商配合調查,執委會以申請書資料認定中國大陸仍然傾銷。另由歐盟也於2009年對中國大陸碳鋼緊固件課徵反傾銷稅可能使其閒置產能轉為生產不銹鋼緊固件、歐盟市場對中國大陸廠商仍具吸引力,因此認定取消反傾銷稅後中國大陸廠商之傾銷可能繼續且似有動機進一步增加出口。(二)台灣:經實地訪查抽樣出口商,僅有1家獲得採認得個別計算傾銷差額,執委會以落日檢討慣用之方法,即傾銷調查期間12個月中選取4個月(本案為每季之最後1個月)加權平均計算台灣合作廠商之傾銷差額為22%,另由申請書所載其他2家不合作廠商之傾銷差額為14%~50%,因此認定台灣廠商傾銷仍然存在。另由申請書指稱台灣廠商投資新設備增加產能、實地訪查發現2011年增加產能之投資與原始案調查期間比較增加12%、台灣對歐盟市場銷售量穩定但售價下跌顯示歐盟市場仍具吸引力、由3家抽樣廠商出口至第3國數量下降顯示其出口偏向歐盟,因此認定取消反傾銷稅後台灣廠商之傾銷可能繼續且似有動機進一步增加出口。 在損害調查方面,執委會認定中國大陸及台灣之進口量均非微量而且彼此競爭,因此累積評估為適當。在損害資料考量期間,儘管歐盟之消費量仍然穩定,但歐盟產業銷售量下降,市場占有率也隨之降低,許多歐盟產業之經濟指標呈現負向發展,因此認定歐盟產業持續惡化並處於脆弱狀態。另中國大陸及台灣之閒置產能龐大且有能力快速增加生產量,且無跡象顯示第三國市場或其內需市場可吸收多餘產能。因此執委會認定,可以斷言取消反傾銷稅後,已在脆弱狀態之歐盟產業狀況可能進一步惡化,實質損害可能繼續。 在歐盟整體利益部分,執委會認為對中國大陸及台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措施如不存在將損及歐盟產業利益;進口商利益部分則僅有1家抽樣進口商回覆問卷,但其自涉案國進口比率微小且該公司獲利穩定,因此認定維持措施對其影響有限。因此,並無令人信服之理由認為維持對中國大陸及台灣之涉案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不符歐盟利益。
60780757 菲律賓對進口之原油加工品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通知文件,菲律賓去(2011)年12月28日公告對進口之原油加工品(certain products of crude oil processing)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本案涉案產品包括了A-76(A-80)、A-92及A-95等品級汽油、柴油、石油、燃料油、冷凝氣體、石油瀝青、機油等,菲律賓當局於去年4月13日的WTO文件通知該案展開調查事。經調查發現,並無明確證據顯示國內產業因涉案產品進口量增加而遭受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爰決定對涉案進口產品終止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並依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
60780758 印度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碳煙展開特別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2)年1月9日通知文件,印度於去(2011)年12 月2日根據中國大陸入會議定書第16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碳煙(carbon black),展開特別防衛措施調查。 據統計,自中國大陸進口的涉案產品無論在絕對或相對數量上均顯著增加。申請人資料顯示國內產業於2011年10至12月因涉案進口增加而有市場擾亂之虞;另國內產量由2011-2012年第1季之163,458公噸一路降至第3季之139,746公噸,產能利用率由2009-2010年之89%降至2011-12年的85%外,並於近期2011-2012年第1季之90%大幅降低至第3季之77%,至於市場占有率、銷售量、產量與獲利率等因涉案進口增加而下降。 該項調查案顯示,自中國大陸進口涉案產品之增加已造成印度國內市場擾亂或市場擾亂之虞,故印度展開特別防衛措施調查。
60780759 以色列擬對進口之玻璃絨及熔渣絨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2)年1月9日通知文件,以色列擬對進口之玻璃絨(glass wool)及熔渣絨(rock wool)採行為期2年的全球防衛措施,2項產品第1年之課徵稅額分別為每公斤0.92及0.99美元,1年後將進行檢討並建議降低25%的稅率。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進口產品之進口量與進口值於2009年至2010年分別增加了44%及27%,國內產業之削價、抑價、顯著損失、產能僅部分利用與投資報酬率等指標,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另未預見之發展部分,雖國內廠商之新所有人已投入資金改善製程並提高了2009年的市占率,以及該段時間的全球經濟危機等因素,涉案進口卻於2010年呈現數十個百分點之成長。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無需課稅。
60780760 約旦終止對進口磁磚之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通知文件,約旦去(2011)年12月15日公告自12月16日起終止對進口磁磚(ceramic tiles)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該案採行措施日為2010年9月1日,WTO通知文件日期為同年10月20日。
60780761 印度對自以色列與台灣進口之磷酸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本(2012)年1月13日公告對自以色列與台灣進口之不含農業/肥料等級在內的磷酸(phosphoric acid of all grades and all concentrations(excluding agriculture/fertilizer grade) 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以色列每公噸236.83至260.26美元、台灣每公噸116.25美元。本案係印度當局依 Gujarat Alkalies & Chemicals Limited, Baroda公司之申請於2011年2月4日公告展開調查,基於2011年10月25日作成之肯定初步認定而決定對涉案進口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60780762 印度公告繼續對自中國大陸、台灣、馬來西亞、泰國、南韓及印尼進口之尼龍絲紗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本(2012)年1月13日公告繼續對自中國大陸、台灣、馬來西亞、泰國、南韓及印尼進口之尼龍絲紗(nylon filament yarn)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每公斤1.27、0.31-0.54、0.20-0.79、1.06-1.51、1.14、0.46-1.11美元,惟不包括:1)每公斤到岸價格4.24美元以上之尼龍阻燃紗、加工絲紗、尼龍66及11縫紉紗線、用於黏扣帶之170/24或尼龍280/14單尼爾紗;及2)每公斤到岸價格5.17美元以上的尼龍單絲紗nylon air textured yarn。 印度2005年9月27日公告對涉案進口品課徵反傾銷稅,2010年8月27日公布對該案展開落日檢討,依據2011年11月19日公布的認定結果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60780763 美國DOC對自台灣及越南進口之鋼絲衣架展開反傾銷及平衡稅調查 2011年12月29日美國業者(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 Innovative Fabrication LLC/ Indy Hanger, 及US Hanger Company, LLC)代表國內產業向美國商務部(DOC)及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申請反傾銷及平衡稅調查。DOC爰於本(2012)年1月18日對原產於台灣之鋼絲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展開反傾銷調查;對原產於越南之鋼絲衣架展開反傾銷及平衡稅調查。根據申請人之主張,台灣涉案貨物之傾銷差率為18.90%至125.43%;越南涉案貨物之傾銷差率為117.48%至220.68%,補貼差率則高於微量。 鋼絲衣架主要用於乾洗業、工業用洗衣店、紡織及服裝出租業。另DOC已於2008年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鋼絲衣架課徵反傾銷稅。 據2008~2010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台灣之進口值分別為1,490萬美元、2,465萬美元及2,303萬美元;越南之進口值分別為459萬美元、1,951萬美元及2,899萬美元。 本案預定本年2月13日前由ITC完成產業損害之初步認定,如ITC作成產業損害初步之肯定認定,則本案將繼續由DOC分別於2012年3月23日及6月6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初步認定,及分別於2012年6月6日及8月20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最後認定。
60780764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呋喃甲醇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2)年1月20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呋喃甲醇(furfuryl alcohol)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呋喃甲醇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1年9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2011年12月5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765 印度對自中國大陸、歐盟與美國進口之嗎啉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本(2012)年1月24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歐盟與台灣進口之嗎啉(morpholine)課徵反傾銷稅,課徵稅額分別為中國大陸每公斤0.29至0.63美元、歐盟每公斤0.35至0.68美元與台灣每公斤0.50至0.81美元。 印度海關於2011年9月20日公布依據該案肯定之初步認定課徵臨時性反傾銷稅,當局於同年12月5日公告該案最終認定,課徵日溯自臨時稅起徵日起算5年。
60780766 印度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聚酯或玻璃纖維製格狀/帶狀護欄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本(2012)年1月24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聚酯或玻璃纖維製格狀/帶狀護欄(Geogrid/Geostrips/Geostraps made of polyester or glass fiber in all its forms)課徵反傾銷稅,課徵稅額分別為每平方公尺0.55美元,涉案產品包括稅則號別39、55、56、59及70下所有尺寸之聚酯或玻璃纖維製格狀/帶狀護欄。印度當局於2010年12月20日公告該案展開調查,並於2011年12月19日公告最終認定。
60780767 印尼擬對進口之鋼鐵線製品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2)年1月26日通知文件,印尼擬對進口稅則號別73262090下之鋼鐵線製品(articles of iron or steel wire )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稅率則將於日後採行措施之通知文件中告知。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進口之絕對量與其相對國內產量均有顯著增加,而國內產業之銷售量、市占率、產量、產能利用率、雇工及利潤等則呈下跌、存貨增加,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之虞。另未預見之發展部分,印尼近年因歷經巨洪、地震等天災而對供作防禦措施及預防性建材的涉案產品消費需求遽增,而涉案進口產品亦隨之大增。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無需課稅。
60780768 美國ITC對自挪威進口之大西洋鮭魚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成否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012年1月26日對自挪威進口之新鮮及冷凍大西洋鮭魚(fresh and chilled Atlantic salmon)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挪威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不太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否定認定結果下,對自挪威進口新鮮及冷凍大西洋鮭魚之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將予取消。本案經ITC委員投票表決,主席Deanna Tanner Okun、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Daniel R. Pearson、Shara L. Aranoff、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而委員David S. Johanson未參與本次調查。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1年1月3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2011年4月8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60780769 印尼對進口之套管與導管成品展開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2)年1月27日通知文件,印尼於本年1 月20日對進口的套管與導管成品(articles of finished casing and tubing)展開防衛措施調查。 該案係印尼當局依申請人Asosiasi Produsen Pipa Pemboran Minyak dan Gas Bumi Indonesia (APROPIPE)2011年12月30日之申請而展開調查。申請資料中國內產業銷售量、盈虧、雇工情況及存貨等指標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故印尼當局決定展開防衛措施調查。
60780770 土耳其繼續對進口之棉紗(縫紉線除外)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本(2012)年2月2日的WTO通知文件,土耳其本年1月28日公告自2011年7月14日起繼續對進口之棉紗(縫紉線除外) (cotton yarn(other than sewing)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並調降課徵稅率為第1年10%、第2年9%及第3年8%(另訂有最高及最低課稅額度)。原措施係自2008年7月15日開始採行3年至2011年7月14日止;主要進口國為烏茲別克。 土耳其當局係依據占全國總生產量59%之國內生產者提供之資料而展開檢討。調查顯示國內產業於課稅之後已進行調整,惟2009年的全球危機及全球棉紗市場的波動已阻礙國內產業之調整並減損課稅之效果。考量國內產業於課稅之後相關指標與競爭力之改善,以及產業進行之調整在全球危機帶來不確定性的負面影響及市場變動之下得以繼續,爰決定繼續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以較低稅率課徵,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則無需課稅。
60780771 印尼對進口之鯖魚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2)年2月8日通知文件,印尼於本年1 月27日對進口之鯖魚(mackerel)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即進口稅則號別0302640000及0303740000下的鯖魚,惟不包括生鮮、冷藏或冷凍之魚片、魚肝及魚卵。 該案係印尼當局依具國內漁業代表性之申請書所展開之調查。依據申請人提供之資料,國內漁產業相關指標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損害,故印尼當局決定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0772 印尼擬對進口之輸送帶或輪帶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2)年2月8日通知文件,印尼擬對進口稅則號別4010.11.10下僅以20公分至230公分寬金屬強化的輸送帶或輪帶(conveyor belts or belting reinforced only with metal of a width exceeding 20 cm up to 230 cm)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課徵方式將於最後調查報告揭露。 本案係印尼當局依據國內唯一的生產者PT. Karet 公司之申請而於去(2011)年11月1日公布展開調查,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量顯著增加,國內產業之銷售量、市占率、產量、產能利用率、生產力、雇工等下跌,雖未達虧損惟利潤已大幅降低,顯示涉案進口增加造成國內產業相關指標持續下降而有嚴重損害之虞。當局亦考量國內產業產能、國內其他產業的競爭與出口等其他已知因素,惟認為均非造成國內產業有損害之虞的因素。另未預見之發展部分,具承重與運輸功能的鋼線輸送帶主要是用於水泥、肥料、化學、橡膠加工產品及採礦等產業,基於印尼營建及房地產蓬勃發展帶來水泥需求之增加、肥料、化學品及橡膠加工等產業之成長及煤礦活動近年之大幅成長,造成涉案進口產品之使用大增。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則無需課稅。
60780773 印度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薰草素課徵反傾銷稅 印度海關於本(2012)年2月8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薰草素(coumarin)課徵反傾銷稅,稅率為每公斤14.02美元,溯自2010年3月23日臨時反傾銷稅課徵日起算。 本案係印度當局基於其關稅、貨物及服務稅上訴法院(the Customs Excise & Service Tax Appellate Tribunal,簡稱CESTAT) 2011年6月17日撤銷原調查案最後認定及海關課徵命令並退回重審之命令,而於2011年12月23日重新作成之最後認定。該上訴係由Fragrance and Flavors Association針對原案之海關課徵命令而提起,主張因非屬申請書所列已知利害關係人,其會員(涉案產品之進口商及使用者)因而未收到公告通知影本故無法表示意見。本次課徵之稅率與2010年8月20日原課徵命令相同。
60780774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烏克蘭進口之鋼索纜線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2)年2月9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烏克蘭進口之鋼索纜線(steel ropes and cables)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廠商稅率為60.4%,烏克蘭廠商稅率為51.8%。 歐盟係於1999年8月起對自中國大陸、印度、烏克蘭、南非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亦於2001年8月起對自俄羅斯進口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並於2007年10月經期中及落日檢討後延長原課稅命令。另經反規避調查後,將對烏克蘭之課稅範圍延伸至摩爾多瓦,對中國大陸之課稅範圍延伸至摩洛哥及南韓。本次落日檢討係由歐盟線纜工業聯繫委員會(the Liaison Committee of European Union Wire Rope Industries)代表產業提出申請,歐盟執委會於2010年11月13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烏克蘭、南非進口之涉案產品展開調查。自印度進口之涉案產品未列於落日調查申請範圍,屆期後不再課徵反傾銷稅。 在傾銷調查方面,中國大陸無出口商完全配合調查,執委會以土耳其作為類比國設算正常價格,並以可得公開資料設算中國大陸廠商之出口價格,經比較後認定傾銷差額為38%;南非僅有1家出口商,並以其回復問卷計算傾銷差額為17%;烏克蘭亦無出口商完全配合調查,執委會以申請書資料設算正常價格,並以可得公開資料設算烏克蘭廠商之出口價格,經比較後認定傾銷差額為80%。另觀察閒置產能及累積庫存,中國大陸最大、烏克蘭次之,南非則可視為無;歐盟市場對中國大陸、烏克蘭廠商仍具吸引力、南非涉案產品銷售至第三國市場之售價則遠高於銷售至歐盟者,因此中國大陸、烏克蘭廠商極有可能在取消反傾銷稅後,將多餘產能以傾銷價格銷售至歐盟;中國大陸、烏克蘭廠商均有藉由其他國家進口至歐盟之規避情形,顯示該2國產品無法與歐盟產品公平競爭,但南非產品則可在其他第三國市場與所有國家公平競爭;因此認定取消中國大陸、烏克蘭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後,大量傾銷可能繼續發生;但取消南非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後,大量傾銷不大可能繼續發生。 在損害調查方面,由於南非銷售至歐盟之產品類型價格遠較中國大陸、烏克蘭為高,也未像該2國產品對歐盟產品削價,雖然前述3國產品物理特性相似、亦可互相交換、彼此互相競爭,執委會仍認定應累積評估中國大陸、烏克蘭產品,但單獨評估南非產品。在損害資料考量期間,儘管市場消費量下降21%,歐盟產業成功穩住市場占有率、售價提高11%、獲利情況也維持穩定,因此認定歐盟產業未遭受實質損害。但由於中國大陸、烏克蘭之閒置產能幾達歐盟市場消費量,該2國產品持續低價且對歐盟產品存在削價,出口商具有大量出口之能力,將在歐盟市場產生降價壓力,對歐盟產業之經濟狀況產生負面衝擊。如歐盟產業暴露於該2國產品之傾銷進口大量增加將導致原案調查時所發現財務惡化之情況,因此認定取消該2國產品之反傾銷稅後,歐盟產業損害可能再發生。至於南非產品,由於其閒置產能不多、也無削價存在,因此認定取消該國產品之反傾銷稅後,不致導致歐盟產業損害再發生。 在歐盟整體利益部分,僅有2家進口商表示維持反傾銷措施將使價格上漲,但有其他供給來源存在,另1家使用者也顯示並未受到傷害。因此,並無令人信服之理由認為維持對中國大陸、烏克蘭涉案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不符歐盟利益。
60780775 美國ITC對自台灣及越南進口之鋼絲衣架作成產業損害初步之肯定認定 本(2012)年2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認定有合理跡象顯示自越南進口之鋼絲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因受有補貼,以及自台灣及越南進口之鋼絲衣架因低於正常價格銷售,造成美國產業實質損害。前述產業損害調查經6位ITC委員投票作成初步之肯定認定。 在ITC作成肯定認定之結果後,商務部(DOC)將繼續對涉案貨物進行補貼及傾銷調查,預計於本年3月23日前完成補貼之初步認定,本年6月6日前完成傾銷之初步認定。 本案涉案貨物鋼絲衣架主要用於乾洗業、工業用洗衣店、紡織及服裝出租業。 本案為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件,申請人為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 Innovative Fabrication LLC/ Indy Hanger, 及US Hanger Company, LLC等美國業者。ITC係於2011年12月29日展開產業損害初步調查,本年1月20日舉行幕僚會議,2月10日舉行委員會議投票,2月13日ITC將初步認定結果送交DOC。美國國內產業部分,2010年同類貨物之生產廠商有8家。2010年自涉案國之進口值為4,320萬美元,自非涉案國之進口值為2,950萬美元,主要進口來源國為越南、台灣、墨西哥及中國大陸。
60780776 美國DOC對自韓國進口之大型電力變壓器作成傾銷之初步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2)年2月10日公布對自韓國進口之大型電力變壓器(large power transformers)反傾銷調查之初步肯定認定。DOC認定之臨時反傾銷稅率為21.79%~38.07%,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徵收現金擔保或債券。 據2008~2010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韓國之進口值分別為2億7,841萬美元、3億2,718萬美元及4億1,472萬美元。 美國DOC預定於本年7月2日前作成傾銷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預定於本年8月16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預定於本年8月23日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命令。
60780777 歐盟對自印度進口之特定不銹鋼緊固件課徵臨時平衡稅 歐盟於本(2012)年2月11日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特定不銹鋼緊固件(certain stainless steel fasteners and parts, SSF)課徵3.2%~16.5%、為期4個月之臨時平衡稅。 本案係由歐盟工業緊固件協會(European Industrial Fasterners Institute, EIFI)代表產業於2011年3月31日提出申請,歐盟執委會於2011年5月13日公告展開平衡稅調查並同時展開反傾銷稅調查。由於本案利害關係人眾多,執委會使用抽樣方法調查,共有5家印度出口商(調查資料期間出口至歐盟之比率幾達100%)、4家歐盟生產商(調查資料期間占歐盟生產量32%)回復調查問卷。 在補貼調查方面,由申請書及回覆問卷指稱,印度政府提供補貼包括下列7項:(一)稅賦減免存摺計畫(Duty Entitlement Passbook Scheme),(二)進階授權計畫(Advance Authorisation Scheme),(三)資本設備促進出口計畫(Export Promotion Capital Goods Scheme),(四)出口導向單元計畫(Export Oriented Units Scheme),(五)重點產品計畫(Focus Product Scheme),(六)出口信用保證計畫(Export Credit Scheme),(七)電力稅賦減免計畫(Electricity Duty Scheme)。經計算後抽樣廠商之之補貼差額為3.2%~13%,合作之非抽樣廠商之補貼差額為13.6%,其他廠商之補貼差額為16.5%。 在損害調查部分,損害資料考量期間,歐盟產業主要損害指標如生產量、產能、產能利用率、銷售量、市場占有率均惡化,財務指標如現金流量、獲利能力也受嚴重影響,募集資本之能力也遭侵蝕。在同期間,歐盟消費量增加9%,歐盟產業銷售量下降14%、市場占有率下降21%,而印度涉案產品銷售量大幅上升65%、市場占有率大幅上升52%,且其價格下跌9%並保持低於其他國家及歐盟同類產品之售價,因此認定印度補貼之涉案產品大量進口對歐盟產品持續削價係歐盟產業遭受實質損害之決定性因素。因果關係方面,由歐盟統計局資料顯示,在資料考量期間,自其他國家進口同類貨物增加18%,市場占有率增加9%,平均進口價格下降3%,主要國家包括自2005年11月被歐盟課徵反傾銷稅之中國大陸、台灣,以及馬來西亞、菲律賓,惟此等國家進口之平均價格相當平穩,並且均高於歐盟產品之銷售價格及印度產品之進口價格;金融危機造成2009年歐盟消費量大幅減少16%,但2010年後整體經濟復甦,歐盟產業之銷售量僅些微成長,遠不如印度進口之增加率,印度涉案產品大量進口及價格壓力,使得歐盟產業無法回復並取回被印度品所佔領之市場占有率;另在資料考量期間,抽樣歐盟生產廠商之外銷量下降9%,平均外銷售價下跌9%,惟外銷量與歐盟市場相較微小。因此,暫時認定上述其他因素均未打破印度補貼涉案產品對歐盟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之因果關係。 在歐盟整體利益部分,執委會認為對印度涉案產品課徵臨時平衡稅,有助歐盟產業回復有利貿易條件及於歐盟市場,能與印度涉案產品價格競爭並反映原料成本,至少可以取回部分被印度品所攻佔之市場占有率,有助歐盟產業獲利能力及財務狀況之正面發展;進口商及使用者均未回覆問卷,依申請書所述,涉案產品佔使用者之總成本可謂微不足道,採行措施對其影響有限。因此,依照現有可得資料,並無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對印度之涉案產品課徵臨時平衡稅不符歐盟利益。 綜上,歐盟執委會決定對印度涉案產品課徵臨時平衡稅以防止歐盟產業進一步遭受損害,但同步考量補貼差額與足以消除補貼所造成損害之損害差額,經計算所得損害差額均較補貼差額為高,爰依較低稅率原則,以補貼差額為臨時平衡稅之稅率。 本案公告後1個月內,利害關係人得提出評論,歐盟執委會在決定是否採行確定措施時也可能重新考慮本報告所作之認定。
60780778 美國ITC對自俄羅斯進口之鈾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2)年2月14日對自俄羅斯進口之鈾(uranium)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終止因俄羅斯價格具結而暫停之調查,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俄羅斯進口鈾之價格具結仍將延續。本案經ITC委員投票表決,副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Daniel R. Pearson、Shara L. Aranoff、Dean A. Pinkert、David S. Johanson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而主席Deanna Tanner Okun未參與本次調查。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2011年7月1日展開5年期滿落日檢討,2011年10月4日ITC委員投票決定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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