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譯或摘要各國貿易救濟調查案件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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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80879 美國ITC對自台灣進口之鋼線衣架課徵反傾銷稅案作成產業損害最後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2)年11月15日最後認定自台灣進口之鋼線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因低於正常價格銷售而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前述產業損害調查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之認定。在ITC作成肯定認定之結果後,商務部(DOC)將對自台灣進口之涉案貨物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令。 本案申請人為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 Innovative Fabrication LLC/ Indy Hanger, 及US Hanger Company, LLC等美國業者。ITC係於2011年12月29日展開產業損害調查,本年10月24日舉行聽證,11月15日委員會議投票,ITC預計於11月29日將最後認定結果送交DOC。美國國內產業部分,2011年同類貨物之生產廠商有6家,2011年自涉案國之進口值為3,870萬美元,自非涉案國之進口值為4,350萬美元,主要進口來源國為越南、台灣、墨西哥及中國大陸。
60780880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陶瓷餐廚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2)年11月15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陶瓷餐廚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個別廠商稅率為17.6-31.2%,合作廠商稅率為26.6%,其他廠商稅率為58.8%。(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0881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泰國進口之延性鑄鐵管件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2)年11月15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泰國進口之延性鑄鐵管件(threaded tube or pipe cast fittingsof malleable cast iron)課徵臨時反傾銷稅,中國大陸個別廠商稅率為32.1-67.8%,合作廠商稅率為42.3%,其他廠商稅率為67.8%;泰國個別廠商稅率為15.9-39.7%,其他廠商稅率為39.7%。(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0882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蜂蜜第2次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2)年11月19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蜂蜜(honey)課徵反傾銷稅第2次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本年7月2日展開5年期滿落日檢討,10月5日ITC委員投票決定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883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摺疊禮品盒第2次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2)年11月27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摺疊禮品盒(folding gift boxes)課徵反傾銷稅第2次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本年4月2日展開5年期滿落日檢討,7月6日ITC委員投票決定進行快速檢討,不召開聽證及進一步調查,並基於先前原始及檢討案件之損害認定、展開調查公告後所收到之回復問卷、檢討期間調查小組蒐集之資料及商務部提供之資訊等可得事實作成損害認定。
60780884 印尼對進口之避孕套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2)年11月30日通知文件,印尼於本年11 月28日對稅則號別4014.10.00.00下的進口避孕套(sheath contraceptive)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該案係印尼當局依據代表國內主要生產者之申請人(PT. Mitra Rajawali Banjaran)提出之申請而展開調查。依據申請人提供之資料,涉案進口數量之增加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故印尼當局決定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0885 印度擬對進口之鄰苯二甲酸二辛酯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2)年12月3日之通知文件,印度擬對進口稅則號別29173920下之鄰苯二甲酸酐(dioctyl phthalate)採行為期2年的全球防衛措施,建議課徵稅率為第1年15%、第2年10%,該進口主要來自韓國、台灣及馬來西亞。 本案係印度當局依據占國內產量約91%之KLJ Plasticizers 等廠商之申請而於本年5月23日公布展開調查,並於本年11月16日公布最後認定。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無論在絕對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均顯著增加,考量國內產業之市占率、產量、銷售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存貨及獲利等指標,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進口市場占有率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馬來西亞不在其內)擬不課稅。
60780886 泰國對進口之熱軋合金鋼平板製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2)年12月4日通知文件,泰國於本年11 月27日公布對7225.90.90.011等36個稅則號別下之熱軋合金鋼平板製品(Hot rolled steel flat products with certain amounts of alloying elements)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該案係泰國當局依據占國內總產量97%之申請人提出之申請而展開調查。依據申請人提供之資料期間,涉案進口之數量遽增造成國內產業之市占率、銷售量、產量、產能利用率及雇工等下降而有嚴重損害,故當局決定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0887 埃及對進口之粗製糖及白糖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及採行臨時措施 根據WTO去(2012)年12月5日通知文件,埃及於去年11 月29日對進口稅則號別為17.01.11、17.1.12及1701.9990下之粗製糖及白糖(raw and white sugar)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並自公報發布日起採行不超過200天之臨時措施,課徵稅率分別為粗製糖17%(惟每公噸最少為591埃及鎊),以及白糖20%(惟每公噸最少為713埃及鎊)。 該案係埃及當局依據可得資訊、分析性資料及官方統計,發現有證據顯示進口增加已對國內生產者造成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爰決定展開調查。初步認定涉案進口之絕對及相對數量顯著增加,而國內產業之產能利用率、銷售量、市占率、利潤等指標下降,存貨增加,顯示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另鑒於涉案進口對於投資350億埃及鎊的國內產業、30萬名的雇工及其家人(另有35萬名農民及其家人)造成負面影響,以及製糖公司雖降價仍滯銷的大量存貨而致必需向銀行貸款來支付給農民之到期貨款,另本(2013)年2月中旬將收成的糖將無存置空間等情形,顯示倘延遲將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爰政府當局決定採行臨時性防衛措施。
60780888 埃及對進口之鋼筋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及採行臨時措施 根據WTO本(2012)年12月5日通知文件,埃及於本年11 月28日對進口稅則號別為7213及7214下之鋼筋(steel rebar)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並自公報發布日起採行不超過200天之臨時措施,課徵稅率為6.8%,惟每公噸最少為299埃及鎊。 該案係由Chamber of Metallurgical Industries代表埃及國內廠商向政府當局提出申請。初步認定發現涉案進口之絕對及相對數量急遽顯著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之產能利用率下降及利潤轉盈為虧,另雇工及生產力等其他指標亦顯示有即將發生損害之虞,復因2011至2012年期間涉案進口的持續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損害加劇,倘延遲將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爰政府當局決定採行臨時性防衛措施。
60780889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羚羊皮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2)年12月6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羚羊皮(chamois leather)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所有廠商稅率均為58.9%。(公告摘要如附件)
60780890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進口之丙酮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2)年12月7日公告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進口之丙酮反傾銷措施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丙酮,又稱二甲基甲酮,簡稱二甲酮,或稱醋酮、木酮等;英文名稱為Acetone、Dimethyl ketone或2-Propanone。丙酮主要用於製造雙酚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丙酮氰醇、甲基異丁基酮等產品,同時可作為有機溶劑,並廣泛應用於醫藥、油漆、塑料、火藥、樹脂、橡膠、照相軟片等產業。 本案緣於2008年6月8日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進口之丙酮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該反傾銷措施將於2013年6月9日屆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於規定期間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則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2013年6月9日屆期而終止實施。
60780891 美國DOC對自越南進口之鋼線衣架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2)年12月18日公布對自越南進口之鋼線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157.00%~220.68%,而考量其適用的出口補貼率6.17%後現金擔保稅率為150.83%〜214.51%;DOC亦認定越南生產商或出口商之補貼差率為31.58%~90.42%。 此外,DOC於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時認定有緊急情況存在。具體言之,DOC於平衡稅調查時對Infinite、Supreme公司及適用其他稅率(all others rate)之越南廠商認定有緊急情況存在,對SEA Hamico、Nam A及Linh Sa公司認定無緊急情況存在;而於反傾銷稅調查時對越南一體適用稅率廠商認定有緊急情況存在。上開認定有緊急情況存在之越南廠商所出口之涉案貨物,將分別追溯自補貼及傾銷初步認定公布前90天起實施暫停完稅通關措施。 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或債券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部分,若未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作出肯定認定,則DOC將下令恢復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以最後認定之補貼差率針對進口之涉案貨物以現金保證方式課徵平衡稅。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越南之進口值為3,198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後,ITC將於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最後肯定認定,則預計於2013年2月7日發布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課徵命令。
60780892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及越南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2)年12月18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及對自越南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作成傾銷之最後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44.99%~70.63%,而考量其適用的出口補貼率(10.57%~10.66%)後現金擔保稅率為34.33%〜60.02%;另DOC亦認定中國大陸生產商或出口商之補貼差率為21.86%~34.81%。 越南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51.50%~58.49%。 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部分,若未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作出肯定認定,則DOC將下令恢復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以最後認定之補貼差率針對進口之涉案貨物以現金保證方式課徵平衡稅。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及越南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2億2,208萬美元及7,875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後,ITC將於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最後肯定認定,則預計於2013年2月7日發布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課徵命令。
60780893 美國DOC對自韓國及墨西哥進口之大型家用洗衣機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2)年12月19日公布對自韓國進口之大型家用洗衣機(large residential washers)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及對自墨西哥進口之大型家用洗衣機作成傾銷之最後肯定認定。 韓國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9.29%~82.41%,而考量其特定廠商適用的出口補貼率(0.06%~3.3%)後現金擔保稅率為9.23%〜79.11%;另DOC亦認定韓國生產商或出口商之補貼差率為0.01%(微量)~72.30%,其中韓國樂金電子(股)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之平衡稅認定結果為微量補貼。 墨西哥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36.52%~72.41%。 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部分,除了樂金電子(股)公司因微量補貼不會對其採行措施外,其他韓國廠商,若未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作出肯定認定,則DOC將下令恢復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以最後認定之補貼差率針對進口之涉案貨物以現金保證方式課徵平衡稅。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韓國及墨西哥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5億6,853萬美元及4億3,430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後,ITC將於2013年2月1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最後肯定認定,則預計於2013年2月8日發布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課徵命令。
60780894 美國DOC對自奧地利及中國大陸進口之三仙膠作成傾銷之初步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3)年1月4日公布對自奧地利及中國大陸進口之三仙膠(xanthan gum)傾銷調查之初步肯定認定。DOC認定之臨時反傾銷稅率分別為奧地利廠商17.18%及中國大陸廠商21.69%〜154.07%,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徵收現金擔保。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奧地利及中國大陸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2,520萬美元及6,401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將於本年5月18日前作成傾銷之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年7月2日前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將於本年7月9日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
60780895 美國ITC對自日本進口之複合鋼板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013年1月15日對自日本進口之複合鋼板(clad steel plate)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日本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日本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ITC委員投票表決,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Shara L. Aranoff、Dean A. Pinkert、David S. Johanson委員投票贊成肯定認定,Daniel R. Pearson及Meredith Broadbent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2012年2月1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2012年5月7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60780896 美國ITC對自越南進口之鋼線衣架課徵反傾銷稅案作成產業損害最後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3)年1月16日最後認定自越南進口之鋼線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因受有補貼及低於正常價格銷售而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前述產業損害調查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之認定。在ITC作成肯定認定之結果後,商務部(DOC)將對自越南進口之涉案貨物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 本案為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件,申請人為M&B Metal Products Company, Inc., Innovative Fabrication LLC/ Indy Hanger, 及US Hanger Company, LLC等美國業者。ITC係於2011年12月29日展開產業損害調查,2012年10月24日舉行聽證,本年1月16日委員會議投票,ITC預計於1月28日將最後認定結果送交DOC。美國國內產業部分,2011年同類貨物之生產廠商有6家,2011年自越南之進口值為3,620萬美元(另一涉案國台灣之進口值為250萬美元),自非涉案國之進口值為4,350萬美元,主要進口來源國為越南、墨西哥及中國大陸。
60780897 歐盟延伸中國大陸玻璃纖維織品反傾銷稅之反規避措施至台灣及泰國產品 歐盟於本(2013)年1月16日公告延伸中國大陸玻璃纖維織品(open mesh fabrics of glass fibres)反傾銷稅之反規避措施至台灣及泰國產品,稅率均為原調查案之其他廠商稅率62.9%。 原調查案係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玻璃纖維織品進行反傾銷調查,並於2011年2月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同年8月課徵確定反傾銷稅。本案係2012年4月10日依歐盟4家生產商要求針對台灣及泰國產品進行反規避調查。 本案調查產品範圍與原涉案產品一致,但為自台灣及泰國轉運進口之產品。 本案經歐盟執委會調查認定,自2011年2月及8月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玻璃纖維織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及確定反傾銷稅後,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出口至歐盟即大幅下降,同時台灣及泰國涉案產品出口至歐盟大幅增加,以及中國大陸涉案產品出口至台灣及泰國也大幅增加,因此構成貿易型態之改變。執委會有中國大陸出口商及歐盟進口商透過泰國轉運之證據,而且台灣及泰國出口商均未配合調查,顯示轉運事實存在,何況自該2國出口至歐盟之涉案產品大幅增加。本案調查未發現自該2國之轉運有任何規避涉案產品反傾銷稅外之正當理由。以最佳可得資料(Comext)觀察,自該2國出口至歐盟涉案產品之數量大幅增加,價格存在低價銷售(underselling),顯示反傾銷措施之救濟效果正被侵蝕。與原調查案之正常價格相較,該2國出口也存在傾銷。因此認定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玻璃纖維織品課徵反傾銷稅已經由台灣及泰國轉運進行規避,因此反傾銷稅應延伸至該2國出口至歐盟之涉案產品。 本案台灣或泰國生產商可檢附證據資料向歐盟執委會申請豁免反規避措施,但需配合填答問卷使執委會得以認定可否給予豁免。執委會將就市場情況、產能、產能利用率、採購及銷售、無足夠正當理由或經濟上之合理性之做法持續存在之可能性、以及傾銷證據進行評估,也將進行實地訪查。
60780898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及越南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案作成產業損害最後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3)年1月18日最後認定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因受有補貼及自中國大陸及越南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因低於正常價格銷售而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前述產業損害調查經ITC委員投票表決,主席Irving A. Williamson及Shara L. Aranoff委員投票贊成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之肯定認定,Dean A. Pinkert委員投票贊成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之虞的肯定認定,Daniel R. Pearson、David S. Johanson及Meredith Broadbent委員投票贊成否定認定。依據規定,ITC委員投票肯定與否定票數相同時,視為委員會之決定為肯定。 在ITC作成肯定認定之結果後,商務部(DOC)將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涉案貨物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及對越南進口之涉案貨物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命令。 本案為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件,DOC係於2012年12月18日作出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申請人為Broadwind Towers, Inc., Manitowoc, WI; DMI Industries, Fargo, ND; Katana Summit LLC, Columbus, NE; Trinity Structural Towers, Inc., Dallas, TX.等美國業者。ITC係於2011年12月29日展開產業損害調查,2012年12月13日舉行聽證,本年1月18日委員會議投票,ITC預計於1月30日將最後認定結果送交DOC。美國國內產業部分,2011年同類貨物之生產廠商有13家,2011年自涉案國之進口值為2億6,590萬美元,自非涉案國之進口值為1億5,590萬美元,主要進口來源國為加拿大、中國大陸、印尼、韓國、墨西哥及越南。
60780899 美國ITC對自韓國及墨西哥進口之大型家用洗衣機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案作成產業損害最後之肯定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3)年1月23日最後認定自韓國進口之大型家用洗衣機(certain large residential washers)因受有補貼及自韓國及墨西哥進口之大型家用洗衣機因低於正常價格銷售而對美國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前述產業損害調查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之認定。在ITC作成肯定認定之結果後,商務部(DOC)將對自韓國進口之涉案貨物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命令,及對墨西哥進口之涉案貨物發布課徵反傾銷稅命令。 本案為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案件,DOC係於2012年12月19日作出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申請人為Whirlpool公司。ITC係於2011年12月30日展開產業損害調查,2012年12月11日舉行聽證,本年1月23日委員會議投票,ITC預計於2月8日將最後認定結果送交DOC。美國國內產業部分,2011年同類貨物之生產廠商有4家,2011年自涉案國之進口值為10億美元,自非涉案國之進口值為1億5,500萬美元,主要進口來源國為韓國及墨西哥。
60780900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課徵反傾銷稅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1月25日公告,決定自本年1月28日起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為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英文名稱:乙二醇單丁醚: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二甘醇單丁醚:Di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是廣泛應用於水基塗料中的溶劑,也是硝化纖維素、醇酸樹脂和用順酐改性的酚醛樹脂的溶劑。 本案係源於中國大陸商務部應德納(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國內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產業之申請,於本2011年11月18日公告對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展開反傾銷調查,2012年7月27日初步認定成立,並自次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本年1月25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最後調查認定:本案調查期間內自美國及歐盟進口之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存在傾銷,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60780901 歐盟對自俄羅斯、土耳其進口之鋼鐵管件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3)年1月29日公告對自俄羅斯、土耳其進口之鋼鐵管件(certain tube and pipe fittings of iron or steel)課徵確定反傾銷稅,稅率與臨時反傾銷稅率一致,俄羅斯廠商單一稅率為23.8%,土耳其廠商個別稅率為2.9-12.1%,其他廠商稅率為16.7%。 本案係2012年7月31日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俄羅斯廠商均未配合調查,土耳其廠商所提意見均未被歐盟執委會接受,因此臨時反傾銷稅率均維持並確認為確定反傾銷稅率。 在損害調查方面,(一)有關土耳其廠商主張不應將俄羅斯與土耳其產品累積評估之問題,執委會認為雖然土耳其產品進口量無大幅增加,但在需求萎縮情況下其市占率仍增加,價格趨勢與俄羅斯產品雷同,也對歐盟產品存在最高達30%之削價。另外土耳其廠商也主張應如先前同一產品之調查案將台灣及斯洛伐克的進口視為不重要(雖然超過微量門檻)停止調查,執委會亦認為當時該2國進口量相對微小、市占率下降,與本案土耳其與俄羅斯市占率增加及均有相當進口量不同。土耳其廠商也主張土耳其與俄羅斯在歐盟市場之銷售有地域性之不同,以競爭條件而言應視為不相似,執委會認為歐盟市場為單一市場而不同意。(二)有關歐盟產業之問題,土耳其廠商認為自2008年至IP(2010.10.1-2011.9.30)歐盟產業之市占率仍增加3%,因此歐盟產業並未遭受損害,執委會認為歐盟產業之市占率增加僅是反映其銷售量之減少稍低於市場消費量之減少,此外歐盟產業經濟指標僅庫存呈現正面,但庫存減少需在銷售量快速增加且大於生產量才能視為正面指標,而本案卻是僅反映生產量減少較銷售量減少為快,因此不能視為正面指標。在其他因素部分,(一)有土耳其廠商及政府主張歐盟產業損害係因其他第三國產品低價進口所致,特別是已課徵反傾銷稅之國家,執委會認為已課徵反傾銷稅之國家售價確實低價,但與涉案國售價相近,而其市占率卻已減少,且其售價因統計資料有限、設算價差並無決定性、可能是不同產品組合所致,因此不能打破涉案產品傾銷導致歐盟產業損害之因果關係。其他國家之市占率亦減少、售價較涉案產品為高且與歐盟產品相近,因此不能打破前述因果關係。(二)土耳其政府主張歐盟產業損害係因需求緊縮導致生產成本增加所致,執委會承認需求緊縮確實導致生產成本較高,在正常市場情況歐盟產業應能維持正常售價水準以減低成本增加之衝擊,但涉案產品低價傾銷進口之壓力使歐盟產業不能正常因應。因此需求緊縮亦不能打破前述因果關係。 在歐盟利益部分,土耳其廠商主張課徵反傾銷稅將導致申請人之一廠商壟斷歐盟市場,但執委會認為另一申請廠商規模相近,也有其他廠商配合抽樣調查,以及其他小廠商存在,而且也有其他進口來源,不致造成壟斷。因此臨時措施之結論,包括沒有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課徵反傾銷稅將不符合歐盟利益,獲得確認。
60780902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台灣、泰國及烏克蘭進口之熱軋鋼品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案第2次落日檢討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3)年2月4日公布,已投票決定對自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台灣、泰國及烏克蘭等進口之熱軋鋼品(hot-rolled steel product)課徵反傾銷稅案(案號:731-TA-899-901&906-908)及對印度、印尼及泰國課徵平衡稅案(案號:701-TA-405,406&408)等2項課稅命令展開完整之落日檢討(第2次檢討),以決定若取消課稅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是否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ITC的5年期滿展開檢討通知,要求利害關係人針對取消課稅之可能影響以及其他有關資訊提交書面資料。ITC一般在展開調查後95日內依利害關係人回復資料之充分或不充分以決定是否進行完整檢討。如對ITC回應之資料充分或其他狀況使完整檢討之進行具正當性,則ITC將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有關台灣及泰國,6位ITC委員均認為國內產業團體及相對人之回應資料皆充分,因此投票決定進行完整檢討;有關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及烏克蘭,6位ITC委員認為國內產業團體回應適切,相對人回應資料不充分,惟基於情勢有變動因此投票決定進行完整檢討。
60780903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2月5日發布公告,決定自本年2月6日起繼續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馬鈴薯澱粉,也稱馬鈴薯原澱粉、馬鈴薯精製澱粉、馬鈴薯生粉、土豆澱粉或洋芋澱粉等;英文名稱Potato Starch。 本案係緣於2007年2月5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7年2月6日起5年,並於2011年4月18日公告情勢變更檢討結果,對該進口涉案產品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進行調整。2012年2月3日中國大陸商務部應國內馬鈴薯澱粉產業代表提出之申請,對本案展開落日檢討,本年2月5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調查認定:若停止反傾銷措施,自歐盟進口之馬鈴薯澱粉對中國大陸之傾銷可能繼續且對中國大陸產業造成之損害可能再度發生。
60780904 中國大陸對自美國、加拿大及巴西進口之紙漿展開反傾銷調查 中國大陸商務部應宜賓長毅漿粕有限責任公司、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華林紡織原料有限公司、玉門華宇棉業有限公司和貴州赤天化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紙漿產業之申請,於本(2013)年2月6日公告對自美國、加拿大及巴西進口之紙漿展開反傾銷調查。本次調查預計將於2014年2月6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4年8月6日。 本案涉案產品為紙漿,英文名稱:cellulose pulp或dissolving pulp或dissolving wood pulp或 cotton linter pulp或bamboo pulp等。紙漿是以植物纖維為原料,經加工後而製得的一種纖維素物質。主要用於生產粘膠纖維(如粘膠短纖、粘膠長絲)、醋酸纖維等化學纖維。
60780905 美國IT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活性炭落日檢討案作成產業損害肯定之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3)年2月8日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特定活性炭(certain activated carbon)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肯定認定結果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涉案產品之反傾銷稅命令將予延續。本案經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肯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或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於去(2012)年3月1日展開5年期滿落日檢討,同年5月7日ITC委員投票決定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60780906 泰國對進口之熱軋合金鋼平板製品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3)年2月13日通知文件,泰國擬對進口稅則號別為7225.90.90.011等36個稅則號別下之熱軋合金鋼平板製品(Hot rolled steel flat products with certain amounts of alloying elements)採行不超過200天之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課徵稅率為CIF價格之33.11%。 台灣產品則依防衛協定第9條不在課徵之列。 該案係泰國當局於去(2012)年11 月27日公布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初步認定發現涉案進口之絕對及相對數量急遽顯著增加,已造成國內產業損害,尤其銷售量、產量、產能利用率及雇工等更形惡化,鑒於國產品市占率不但持續下降且於去年上半年更惡化而有嚴重損失,復以主要生產國家在其國內市場消費下降且全球需求緊縮下仍持續擴增產能,倘延遲將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爰政府當局決定採行臨時性防衛措施。
60780907 約旦擬對進口之鐵及鋼製條桿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3)年2月13日之通知文件,約旦擬對7213.105等10個進口稅則號別下之鐵及鋼製條桿(bars and rods of iron and steel)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建議課徵稅率為第1年每公噸80約鎊,逐年降低10約鎊 (其中稅則號別7213.206,約旦當局因課稅所需將儘速重整稅則號別7213後公布,以區分出係原物料或成品及明確的規格。) 。其主要進口來源為烏克蘭、沙烏地阿拉伯、土耳其、羅馬尼亞及義大利等國。台灣產品則依防衛協定第9條不在課徵之列。 本案係約旦當局依據國內產業之申請而於去(2012)年4月4日展開調查,並於去年11月28日完成調查。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無論在絕對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均顯著增加,考量國內產業在市占率、產量、銷售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存貨及獲利上的惡化,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
60780908 美國ITC對自韓國進口之抗腐蝕碳鋼板課徵平衡稅及對自德國與韓國進口之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否定之產業損害認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2013)年2月15日對自韓國進口之抗腐蝕碳鋼板(corrosion-resistant carbon steel flat)課徵平衡稅及對自德國與韓國進口之前述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出認定:若取消對涉案產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之命令,在合理可預見之未來,不太可能導致產業實質損害繼續或再發生。 在該委員會之否定認定結果下,前述對自韓國及德國進口之抗腐蝕碳鋼板產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之命令將予取消。6位委員全數投票贊成否定認定。 該認定係根據美國烏拉圭回合協定法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5年屆滿落日檢討程序辦理。本案係於去(2012)年1月3日展開5年屆滿落日檢討,同年4月9日ITC委員投票表決進行完整檢討程序,包括召開聽證及寄發問卷。
60780909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不銹鋼水槽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3)年2月20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不銹鋼水槽(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27.14%~76.53%,並考量特定廠商適用之出口及國內補貼率(0.08%~3.02%)後現金擔保稅率為24.12%〜76.45%;另DOC認定之補貼差率為4.8%~12.26%。 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部分,若未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作出肯定認定,則DOC將下令恢復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以最後認定之補貼差率針對進口之涉案貨物以現金擔保方式課徵平衡稅。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估計為1.18億美元。 DOC完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後,ITC將於2013年4月5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最後肯定認定,則預計於2013年4月12日發布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課徵命令。
60780910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捲筒鋁箔紙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3)年3月13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捲筒鋁箔紙(certain aluminum foils in rolls)課徵確定反傾銷稅,個別廠商稅率為14.2%~15.6%,合作廠商稅率為14.6%,其他廠商稅率為35.6%。 本案係2012年9月18日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傾銷調查經更正出口商之數據及打字錯誤,最後傾銷差額如下:個別廠商傾銷差額為30.6~37.4%,合作廠商傾銷差額為34.9%,其他廠商傾銷差額為45.6%。 在損害調查方面,最後調查由於無利害關係人評論,因此臨時措施認定傾銷進口造成歐盟產業損害之結論獲得確認。 在歐盟利益部分,雖有2家進口商表示減少獲利率或表達將被迫退出歐盟市場,但執委會認為雖然現在基於公平競爭,涉案產品之進口可能縮小規模,惟其仍得繼續進口。因此確認措施對進口部門之影響並非不成比例。在無其他進一步評論下,臨時措施時「沒有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課徵反傾銷稅將不符合歐盟利益」之結論獲得確認。 在損害差額認定上,有利害關係人認為以產品控制碼(PCN)計算及初步調查階段分成零售及批發2種銷售管道之問題,應停止調查,執委會檢視後均予拒絕。有一家英國進口商與中國大陸出口商相關,主張其零售價之管銷及利潤率於價格比較時不應被扣除,但執委會認為損害差額以進口品之CIF價與歐盟產品出廠價格為可資比較之銷售層級,並比照傾銷差額之計算,以第一次轉售獨立買主之零售價扣除相關費用而得,是為適當方法。經計算最後損害消除差額如下:個別廠商損害差額為14.2~15.6%,合作廠商損害差額為14.6%,其他廠商損害差額為35.6%,在考量足以消除傾銷所造成損害之損害差額均較傾銷差額為低,依較低稅率原則,爰以損害差額為確定反傾銷稅之稅率。
60780911 歐盟對自美國進口之生質酒精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3)年2月22日公告對自美國進口之生質酒精(bioethanol)課徵確定反傾銷稅,美國廠商單一稅率為每公噸課徵62.3歐元。 本案係由歐盟再生酒精協會生產者聯盟(ePURE)於2011年10月12日代表產業提出申請,歐盟執委會於2011年11月25日同時對美國生質酒精展開反傾銷及平衡稅調查,惟於2012年12月21日停止平衡稅調查。傾銷及損害資料調查期間(IP)為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損害資料考量期間為2008年1月至IP。本案涉案產品為生質酒精,不包含以EN15376標準量測含水分超過0.3%者,但包含調配於汽油中乙醇含量超過10%者,不涵蓋與生質酒精基本特性不同之合成(synthetic)乙醇,也不涵蓋非作燃料用途之生質酒精(進口商需聲明)。美國生產商聲稱美國境內產製銷售之生質酒精含水分超過0.3%且係對應於ASTM標準而非歐盟之EN15376標準,但執委會認為在美國產製銷售之生質酒精與涉案產品具相同之物理、化學、技術特性,而且同類貨物之要求不需各方面均相似,只要其部分特性與涉案產品之特性很類似(closely resembling)即可。 本案由於美國生產廠商僅將涉案產品銷售至其國內之貿易商或調配商,並未將產品直接出口至歐盟,因此並非實際出口商,其所提供資料在臨時措施階段無法認定IP期間美國生產廠商是否傾銷,且該等貿易商或調配商僅有1家參與調查,以致當時資料不充分,無法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此外,因難以個別追蹤貿易商或調配商出口至歐盟之交易以認定正常價格,出口歐盟時也無法確認該筆出口來源之美國生產商。甚且,調查顯示抽樣調查之美國生產商向買主索取之價位與出口至歐盟之涉案產品價格有所不同。因此,執委會認定傾銷差率以涉案國單一稅率較為適當,以加權平均正常價格與加權平均出口價格比較,美國廠商單一傾銷差率為9.5%。 在損害調查方面,(一)調查顯示低價傾銷產品自2010年起大量進口至歐盟,雖然同期間部分歐盟產業損害之經濟指標亦有所改善,但其幅度不如消費量之增加幅度,因此無法滿足歐盟產業之發展活動。(二)有關歐盟產業之發展活動,例如銷售量、生產量、產能利用率等在調查資料考量期間呈現正向趨勢,係因歐盟新生產商加入市場所致,自2010年起涉案產品大量進口至歐盟,歐盟產業即無法達到充分之產業發展及價格水準以持續進行重要投資。(三)涉案產品持續對歐盟產業削價,導致歐盟產業無法反映生產成本,實現現金流量及獲利,事實上,歐盟產業之財務指標,例如獲利、現金流量、投資報酬率等持續惡化或維持低水準,嚴重影響歐盟產業之籌資及投資能力。(四)綜上所述,歐盟產業於IP期間遭受實質損害。 在因果關係及其他因素部分,(一)在調查資料考量期間,歐盟消費量增加29.2%,低價之涉案產品進口量大幅增加,市占率從1.9%增加至15.7%,對歐盟產業產生價格壓力,雖然歐盟因新廠商加入市場使某些指標呈現改善,但其市占率流失之同時美國涉案產品卻呈現大幅增加,由於涉案產品之削價及價格壓力導致歐盟產業財務狀況惡化。(二)有關其他國家之進口,除巴西外並無其他主要進口來源國,雖然巴西進口價格也遠低於歐盟產品,但其進口量大幅下降,於IP期間之進口量極少以致無法打破美國涉案產品造成歐盟產業損害之因果關係。(三)有關歐盟產業之出口,由於歐盟產業出口量小且價格遠高於歐盟市場,因此無法打破因果關係。(四)有關經濟危機,由於經濟危機對歐盟產業並無負面影響,2009年危機發生當年,歐盟生質酒精之消費量之增加率創歷史記錄。(五)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及之因素,包括原物料價格之波動、需求不如預期、歐盟法規架構、歐盟產業內部問題,執委會均認定未能打破因果關係。 在歐盟利益部分,(一)採行措施將恢復歐盟市場有效之貿易條件,使歐盟產業得以反映生產成本、增加銷售量及取回流失之市占率、改善財務狀況及獲利。(二)由於歐盟參與調查之進口商及使用者問卷均顯示,生質酒精占其業務比例極低,採行措施對其影響不大。有利害關係人主張歐盟產能不足,調查也顯示歐盟產業因目前售價過低而有閒置產能,如市場扭曲狀況改善,歐盟產業將能提高產量以因應增加之需求。(三)因此沒有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課徵反傾銷稅將不符合歐盟利益。 在計算足以消除傾銷所致產業損害效果之差額,所採措施應使歐盟產業能反映生產成本及正常情況下之獲利水準,因此以美國涉案產品進口量不大及歐盟非試車階段廠商2008至2009年之平均稅前獲利率6.8%毛利率設算應屬合理。經調整計算後,美國廠商單一損害差額為31.1%。依較低稅率原則,採傾銷差額與消除損害額度較低者,爰以傾銷差額課徵9.5%之反傾銷稅,並採從量課稅方式每公噸課徵62.3歐元。
60780912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硬木及裝飾膠合板作成補貼之初步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3)年2月27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硬木及裝飾膠合板(hardwood and decorative plywood)平衡稅調查之初步肯定認定。DOC認定之初步補貼差率為0.22%(微量)〜27.16%,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收取現金擔保。 依DOC公告臨沂市東方金信經貿有限公司、臨沂市福源木業有限公司及上海森大木業有限公司之補貼差率為微量;15家未回覆DOC問卷之中國大陸廠商依不利的可得事實認定其補貼差率為27.16%;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商及出口商之補貼差率為22.63%。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 ,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為6億1,650萬美元。 美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本涉案產品係進行雙反調查,本案外有關傾銷調查部分,DOC預計將於本年4月底完成初步認定;傾銷及平衡措施之最後認定預計於本年7月完成。本案若DOC及ITC皆作成肯定之最後認定,則DOC預計將於本年9月5日發布課徵平衡稅之命令。
60780913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進口之甲苯胺反傾銷調查作出初步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2月28日公告,對自歐盟進口之甲苯胺反傾銷調查初步認定成立。根據中國大陸公布之初步調查結果,調查期間自歐盟進口之甲苯胺有傾銷事實,並對其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依據本初步認定計算之傾銷差率為22.2%~36.9%。中國大陸商務部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本年3月1日起,針對自歐盟進口之涉案產品,依據初步認定計算之傾銷差率即徵收22.2%~36.9%之保證金。 本案於2012年6月29日公告展開調查之涉案產品為甲苯胺,英文名稱為Toluidine,外觀通常為無色或淡黃色油狀液體或無色片狀結晶,微溶於水,溶於乙醇、乙醚、稀酸。主要用作染料、醫藥、農藥的中間體及彩色顯影劑,在分析化學中除作為溶劑外也用於礦物折射指數的浸漬液。
60780914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韓國LS電線株式會社和大韓光通信株式會社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課徵反傾銷稅案之情勢變更檢討結果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3月1日公告對自韓國LS電線株式會社(LS Cable&System Ltd)和大韓光通信株式會社(TAIHAN Fiberoptics Co.,LTD.)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之情勢變更檢討調查結果。本次情勢變更檢討之調查範圍為上述兩家韓國涉案公司的進口涉案產品之正常價格、出口價格及傾銷差率,商務部經調查後裁定自本年3月5日起將韓國LS電線株式會社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9.1%,大韓光通信株式會社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7.9%。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簡稱G652單模光纖。英文名稱: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er。具有內部損耗低、帶寬大、易於升級擴容和成本低的優點。廣泛應用於高速率、長距離傳輸,如長途通信、幹線、有線電視和環路饋線等網路。 本案緣於商務部決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對自美國、日本及韓國進口的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課徵反傾銷稅。商務部於2010年12月31日針對該措施作出落日檢討最終認定,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繼續對自日本及韓國進口該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2012年1月5日長飛光纖光纜有限公司、富通集團有限公司、烽火藤倉光纖科技有限公司、亨通光纖科技有限公司、中天科技光纖有限公司、法爾勝光子有限公司和成都中住光纖有限公司代表中國大陸產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主張韓國LS電線株式會社和株式會社OPTOMAGIC出口至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加大,超出該兩家韓國公司適用之反傾銷稅稅率,爰提出情勢變更檢討之申請;商務部審查後,決定由大韓光通信株式會社繼承原株式會社OPTOMAGIC在涉案產品反傾銷措施之權利義務,自2012年3月5日起對上開兩家韓國涉案公司進口之涉案產品所適用之反傾銷措施展開情勢變更檢討。
60780915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歐盟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課徵反傾銷稅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3月12日公告,決定自本年3月13日起對自歐盟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為甲苯二異氰酸酯,英文名稱:Toluene Diisocyanate(簡稱TDI),是生產聚氨酯產品的主要原料,主要用於製造軟泡、彈性體、塗料、粘合劑等聚氨酯產品,並可用於乙烯基聚合物的薄膜、天然橡膠的表面加工、塗料的耐藥品性添加劑、紡織加工,以及石油、化工、礦山、冶金及汽車工業和鐵路運輸等方面。 本案係源於中國大陸商務部應該國滄州大化TDI有限責任公司、甘肅銀光聚銀化工有限公司、甘肅銀達化工有限公司、遼寧北方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滄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代表國內甲苯二異氰酸酯產業之申請,於2012年3月23日公告對自歐盟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展開反傾銷調查,2012年11月13日初步認定成立,並自該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本年3月12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最後調查認定:本案調查期間內自歐盟進口之甲苯二異氰酸酯存在傾銷,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60780916 南非對進口之冷凍洋芋片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3)年3月13日通知文件,南非於本年3 月8日公布南非關稅聯盟(簡稱SACU)對稅則號別2004.10.90下之冷凍洋芋片(Frozen Potato Chips)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該案係依據代表SACU產業之McCain foods公司之申請而展開調查。依據申請人提供之資料,涉案進口之數量遽增及價格下降,已對SACU產品產生抑價效果,其產業之銷售量、市占率下降及產生虧損而有嚴重損害,故當局決定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0917 歐盟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有機塗層鋼品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歐盟於本(2013)年3月15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有機塗層鋼品(organic coated steel products)課徵確定反傾銷稅。 本案係自2012年9月19日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最後傾銷調查經調整正常價格及微調出口價格,且由於無利害關係人評論,因此確認最後傾銷差額如下:個別廠商為48.9% ~60.9%,其他合作廠商為55.0%,不合作廠商為68.1%;此外,此外考量調低正常價格,本涉案產品同時接受出口補貼因此課徵平衡稅,且最後調查並無利害關係人評論,故單一國家別之傾銷差額為68.1%。 在損害調查方面,最後調查由於無利害關係人評論,因此臨時措施認定傾銷進口造成歐盟產業實質損害之結論獲得確認。 在歐盟利益部分,(一)歐盟產業:自臨時措施認定揭露後,有關歐盟生產者之利益並未新增評論或資訊。因此臨時措施對歐盟產業生產者利益之認定獲得確認;(二)進口商、貿易商及下游使用者:最後認定資訊揭露後,進口商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提出評論,然而對進口商、貿易商及下游使用者之利益並無新增之評論或資訊,因此臨時措施認定歐盟產業中該等利害關係人之利益獲得確認;(三)歐盟利益之結論:在無其他進一步評論下,臨時措施認定時「沒有令人信服之理由認定課徵反傾銷稅將不符合歐盟利益」之結論獲得確認。 在計算足以消除產業損害之差額,所採措施應使歐盟產業能恢復正常競爭情況之獲利水準,以本案而言即為2008年中國大陸涉案產品進口量不大時之情況,並以6.7%毛利率設算產業應有獲利。經調整計算後,中國大陸個別廠商損害差額為13.7-55.8%,其他合作廠商損害差額為43.0%,不合作廠商損害差額為58.3%。 依據較低稅率原則,應採傾銷差額與損害差額較低者,故本案均採損害差額。又因本案涉案產品亦進行反補貼調查,最後平衡稅稅率為13.7-29.7%,其他合作廠商平衡稅稅率為26.8%,不合作廠商平衡稅稅率為44.7%。故最後反傾銷措施,個別廠商反傾銷稅率為0-26.1%,其他合作廠商反傾銷稅率為16.2%,不合作廠商反傾銷稅率為13.6%。
60780918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間苯二酚課徵反傾銷稅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3月22日公告,決定自本年3月23日起對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間苯二酚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日本廠商稅率40.5%,美國廠商稅率30.1%。 本案涉案產品為間苯二酚,又稱1,3-苯二酚、雷瑣辛。英文名稱:M-dihydroxybenzene或Resorcinol。是一種重要的化學合成中間體和精細化工原料,主要用於生產橡膠黏合劑和紫外線吸收劑。並可用於生產木材黏合劑,阻燃劑和各種醫藥、農藥的中間體等方面。 本案係源於中國大陸商務部應該國浙江鴻盛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國內間苯二酚產業提起反傾銷調查之申請,於2012年3月23日公告對自日本及美國進口之間苯二酚展開反傾銷調查,2012年11月23日初步認定成立,並自該日起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本年3月22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最後調查認定:本案調查期間內自歐盟進口之間苯二酚存在傾銷,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60780919 印尼擬對進口之無縫鋼鐵製套管及導管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3)年3月25日之通知文件,印尼擬對進口稅則號別7304.29.00.90下之無縫鋼鐵製套管及導管(seamless pipe casing and tubing)採行為期4年的全球防衛措施,其形式與數額將於日後通知WTO。至進口市場占有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擬不課稅。 本案係印尼當局依據國內產業之申請而於去(2012)年1月20日展開調查, 前通知WTO展開調查之文件中所列涉案產品範圍僅供參考,後因國內產業之產銷而有調整與限縮。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國產品之銷售量因涉案產品進口顯著增加而下滑,因而其市占率在國內需求增加下卻下降,而國內產業之產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及獲利均下降且存貨增加,顯示涉案進口之增加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之虞。另未預見之發展部分,根據世界鋼鐵協會統計年報,涉案產品全球產量增加係與油氣探勘之需求趨勢一致,惟因全球主要市場採行貿易救濟措施而造成出口轉向至印尼大增。爰當局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
60780920 中國大陸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3月28日發布公告,決定自本年3月29日起繼續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壬基酚,也稱壬基苯酚,簡稱NP,英文名稱為Nonyl Phenol;主要用於生產表面活性劑、抗氧劑、紡織印染助劑、潤滑油添加劑、農藥乳化劑、樹脂改性劑、樹脂及橡膠穩定劑等領域。 本案係緣於2007年3月28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印度及台灣進口之壬基酚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7年3月29日起5年。中國大陸商務部應江蘇凌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染料化工廠有限公司代表國內壬基酚產業提出之申請,自2012年3月29日起對本案展開落日檢討。本年3月28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調查認定:若終止反傾銷措施,自印度進口之壬基酚對中國大陸之傾銷可能再度發生,自台灣進口之壬基酚對中國大陸之傾銷可能繼續發生,且對中國大陸產業造成之損害可能再度發生。
60780921 印尼將繼續對進口葡萄糖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依據WTO通知文件,印尼將自去(2012)年8月24日起繼續對進口之葡萄糖(dextrose monohydrate)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措施內容將於日後再通知WTO。 依據WTO防衛協定,倘調查後認為延長防衛措施為防止或救濟嚴重損害所必要且能證明該產業正進行調整中,則得延長措施。印尼係於去年10月針對是否延長措施展開調查,依據本案調查資料顯示,雖自2009年8月24日起採行為期3年的防衛措施,惟涉案進口卻以遠較國產品為低之售價掠奪了國產品的市占率而呈量增趨勢,致國內產業雖已進行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木薯產量、提升產能利用率、改善配銷鏈、提高勞動生產力等之調整計畫,惟其營運績效在國內市場需求增加之下仍未能自先前所受損害中恢復。為免涉案進口因措施終止急遽增加而造成國內產業損害再度發生,復為使國內產業持續進行以完成產業調整,因此當局決定繼續對涉案進口品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60780922 中國大陸對自日本進口之電解電容器紙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4月18日發布公告,決定自該日起繼續對自日本進口之電解電容器紙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電解電容器紙,也稱電解電容器原紙,英文名稱為Paper for Electrolytic Capacitor;是每平方米重量在150克及以下的一種特種紙,一般用於電解電容器中吸附電解液的基礎材料,並與電解液一起構成電解電容器的陰極。 本案係緣於2007年4月17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公告,決定對自日本進口之電解電容器紙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自2007年4月18日起5年。中國大陸商務部應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電解電容器紙產業提出之申請,自2012年4月18日起對本案展開落日檢討。本年4月18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調查認定:若終止反傾銷措施,自日本進口之電解電容器紙對中國大陸之傾銷可能繼續發生,且對中國大陸產業造成之損害可能再度發生。
60780923 加拿大對自中國大陸、以色列及西班牙產製進口之特定鍍鋅鋼線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另對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臨時課徵平衡稅 加拿大邊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為CBSA)於本(2013)年5月7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以色列與西班牙產製進口之特定鍍鋅鋼線(certain galvanized steel wire) 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並對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臨時課徵平衡稅。 本案係CBSA受理加國樹島鋼鐵公司(Tree Island Steel Ltd)指控自上述國家進口之涉案產品有傾銷行為,且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並受有政府補貼,故於去(2012)年12月21日公告展開調查。在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ITT)於本年3月22日做出實質損害之肯定認定後,CBSA於本年4月22日做出傾銷及補貼之初步肯定認定。 CBSA公告對自本年4月22日後進口之上述涉案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分別為:以色列14.5%~64.8%、西班牙10.5%~64.8%及中國大陸45.1%~64.8%;另對中國大陸臨時課徵0%~15%之平衡稅。
60780924 印度對進口之無縫鋼管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根據WTO本(2013)年5月1日通知文件,印度針對進口之特定無縫鋼管產品(排除鑄鐵及不銹鋼)(Seamless pipes, Tubes and Hollow profile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other than cast iron and stainless steel )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依前述通知文件,印度於本年4月22日公告對上述涉案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印度通知WTO文件指出,涉案產品之進口量在絕對數量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均大幅增加,國內產業之生產量、產能利用率及市場占有率等指標則下滑,庫存量上升,印度當局爰決定對進口之涉案產品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
60780925 智利對進口玉米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及採行臨時措施 根據WTO本(2013)年4月23日通知文件,智利於本年4月9日對進口稅則號別1005.9020及1005.9090之進口玉米(maize)展開全球防衛措施調查,並於本年4月19日公告自4月24日起課徵9.7%之臨時防衛衛稅。 本案係智利玉米生產商協會及個別小農於本年3月間向當局提出申請。依上述通知文件資料,除獲利下降及單位價格下降外,智利另指出阿根廷之大量及低價進口,係造成其國產品價格下降之原因,並主張基於可得事實顯示,由於涉案產品大量進口致其國內產業正遭逢危急情況,已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進一步嚴重損害之虞,尤其現正處於該國國內玉米收割期,此情況更顯惡化,爰智利當局決定採行臨時防衛措施。 本涉案產品之主要輸出國為阿根廷及巴拉圭,智利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排除自巴西、玻利維亞、秘魯及土耳其等開發中國家之進口,並認定由於自美國及法國進口之產品與國內產品非屬競爭性產品,且其進口量不大,進口價格亦皆遠高於進口之平均價格,故排除於臨時課稅範圍。另巴拉圭及烏拉圭之進口價格亦高於阿根廷之進口品價格,故不被視為造成國內產業損害之原因,亦排除於臨時課稅範圍。
60780926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硬木及裝飾膠合板作成傾銷之初步肯定認定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3)年4月30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硬木及裝飾膠合板(hardwood and decorative plywood)傾銷調查之初步肯定認定。DOC認定之初步傾銷差率為0.62%(微量)〜63.96%,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收取現金擔保。 依DOC公告臨沂聖福源木業有限公司及江揚集團之傾銷差率為微量不予課稅,101家出口商獲得22.14%之個別稅率外,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商及出口商之傾銷差率為63.96%。 據2012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之進口值為7億4,790萬美元。 美國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本涉案產品係進行雙反調查,本案外有關補貼調查部分,DOC已於本年2月26日作出肯定之初步認定。本案DOC及ITC之最後認定預計將分別於本年7月及8月完成,若前述之最後認定皆為肯定,預計將於本年9月3日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
60780927 摩洛哥將對進口線材及鋼筋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根據WTO本(2013)年5月2日通知文件,摩洛哥將對進口稅則號別7213.91.90.00、7214.20.90.00、7214.99.91.00項下之線材及鋼筋(wire rods and reinforcing bars)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以大量進口之前3年之進口平均數量為準,線材超過37,000公噸及鋼筋超過10,500公噸者每公斤加收0.55迪拉姆(1美金約8.37迪拉姆),為期不超過200天。 依前述通知文件,本案係摩洛哥於去(2012)年9月25日依該國鋼鐵業協會(Moroccan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ssociation, ASM)申請展開調查。 摩洛哥外貿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Trade, DCE)指出,涉案進口量於2012年前3季在絕對數量及相對國內生產量均顯著增加,同時涉案進口增加為突然、非預期及於近期內發生,並舉WTO上訴機構裁決曾謂「不可預期之因素有可能肇因於先前已可預知之因素」,說明並非無法預見南歐國家經濟危機之負面影響,而係無法預見該影響於數年後仍持續及深化發酵。 DCE表示由於涉案產品以大量及極具競爭性之價格進口,造成國內產業之市占率、生產量、雇用員工數、工時、產能利用率及獲利率等經濟指標數據皆下滑,庫存量則上升;國內產業生產成本增加,銷售價格卻下降,且涉案進口於2012年第4季及2013年初之進口量又高於2012年前3季,該趨勢將使已受損害之國內產業更為危急,為防止國內產業受損害致無法回復,DCE依WTO防衛協定第6條採行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
60780928 加拿大完成對自台灣、印度、阿曼、韓國、泰國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產製進口之特定碳鋼焊管之價格檢討案 加拿大邊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為CBSA)公告於本(2013)年5月7日公告完成對自台灣、印度、阿曼、韓國、泰國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產製進口之特定碳鋼焊管 (certain carbon steel welded pipe)之價格檢討案(re-investigation)。 依加拿大法規,本身並非涉案產品製造者之出口商,若其供應商及製造商皆未提供充分資訊,該出口商之正常價格將逕核以(ministerial specification)出口價格加計54.2%。針對台灣(鑫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鴻鋼鐵公司)、印度、泰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共7家出口商已訂有正常價格,其餘出口商之正常價格則皆依前述方法計算。 本檢討案計算正常價格之方式適用於本年5月7日以後進口之涉案產品,同時亦適用於本案結束時因上訴中而待重新認定價格之涉案產品。 CBSA表示生產商及出口商得知當地與生產或銷售有關之價格、市場情勢或成本有大幅變動時,應主動通知CBSA以利其就產品之正常價格進行檢視或更新;當相關改變已產生而CBSA未及時接獲通知時,CBSA得回溯評估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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